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通用30篇)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之規定,現就與乙方受讓甲方擁有的部分房地產(國有土地使用權地號為__________)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擬受讓的房地產占地面積共計__________畝,四至見附圖。
二、因依據甲方現有房地產狀況無法進行土地使用權轉讓, 故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范圍內出資建設廠房。
三、甲、乙雙方承諾:一但完成開發投資總額(以工程造價部門的預算額為準)的__________%,雙方立即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在該合同中雙方明確約定轉讓的土地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四、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本合同:
1、若甲方違約,除向乙方返還乙方已實際發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2.若乙方違約,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五、乙方必須于本合同簽完后__________日內各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房地產轉讓款,余款__________萬元在以后的房地產轉讓合同中再行約定。
六、為擔保上述款項及有可能因違約而發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違約金及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甲方愿將其擁有的__________畝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雙方在簽定抵押合同后至昆山市國土資源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該抵押合同是不可撤消的合同,主合同無效,抵押合同仍有效。
七、除非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本合同不得擅自變更、解除。
八、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各方均有權提交房地產所在地的法院以訴訟的方式解決。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在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附1、土地四至圖(略)
2、抵押合同(略)
甲方 乙方
合同簽定地:
合同簽定時間: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 積 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筑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 償。
第十七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關于_______(_____)第_____號土地使用權轉讓一事,特委托_____律師事務所_____、______律師作為其代理人,處理該土地轉讓非訴事宜。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伍孝信、歐陽昆錢律師為本非訴案件代理人。
二、甲方應向乙方如實提供本案有關的文件、材料、及相關事項,不得提供虛假的信息及內容,否則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三、如甲方提出終止委托關系,非因乙方過錯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用不予退回。如乙方終止委托關系,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
四、委托權限如下:
1、向有關部門調取與本案有關材料;
2、為委托方提供法律支持、幫助;
3、代理委托方了解案件相關的事實;
4、代為書寫與本案有關的合同文書;
5、代為甲方處理訂立轉讓合同的有關事務。
五、雙方同意本次代理協議的簽訂確定為意向書,待正式簽訂協議之日,確定代理費用,并予以繳納。
六、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合同有效期至協助委托人辦理完畢非訴事務為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4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人與居間人就指定土地轉讓合同項目簽訂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參與甲方購買位于長沙市雨花區黎托鄉 土地(以下簡稱“指定土地”)簽約的各項事宜,并由乙方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土地轉讓合同的簽約成立。
第二條 指定土地慨況
土地座落:
土地面積:
土地用途: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轉讓合同簽約成立的各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權人所需文件資料、資信證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轉讓費、以及應由甲方提供的各種合理條件等。
3.2、甲方應于20xx年 月 日前提供由本合同甲乙雙方指定銀行共管雙控的人民幣5,000萬元信譽保證資金。
3.3、甲方應于20xx年 月 日前提供不低于人民幣 元的銀行資信證明。
3.4、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乙方應盡全力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土地轉讓合同的簽約成立。為此,乙方有權代表甲方直接與土地使用權人就土地轉讓事宜進行各種商務談判,但談判內容的最后決定權歸屬于甲方。
4.2、乙方應如實、及時地向甲方報告訂立合同的重要事實、信息等情況,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和提供虛假情況。
4.3、在同等條件下,除非甲方明確表示放棄,或者有其他行為表明甲方拒絕簽約的,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事項促成其他第三方簽訂該合同。
4.4、乙方應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五條 居間報酬及報酬支付時間
5.1、居間報酬
甲乙雙方確定指定土地的轉讓成交價格為160萬元/畝,土地轉讓所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由轉讓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自另行繳納。如乙方促成甲方低于此價格簽訂土地轉讓合同的,轉讓價格差額部分作為乙方的居間報酬,由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
5.2、居間報酬的支付時間為:
5.2.1乙方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轉讓合同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50%的居間報酬;
5.2.2甲方領取指定土地使用權證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間報酬。
5.3、如土地轉讓價格高于此價格甲方仍愿意購買的,雙方另行約定居間報酬。
第六條 居間活動的費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間活動期間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七條 共管雙控資金的處理
乙方促成甲方簽訂指定土地轉讓合同后,雙方結算出居間報酬的數額,居間報酬超過雙方共管雙控資金的,超過部分在三日內解除共管。剩余部分繼續共管雙控,并按居間報酬約定支付時間同期解款。共管雙控資金約定解款條件成立時,資金解款權利、義務人必須無條件配合。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履行后,因乙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且雙方共管雙控資金在銀行帳戶超過25日的,需賠償甲方損失人民幣300萬元。
8.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履行后,因甲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的,需賠償乙方損失人民幣300萬元。
8.3、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項日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8.4、如指定土地轉讓成交價格高于甲乙雙方確定的成交價格導致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簽約成立的,乙方需賠償甲方損失人民幣300萬元。
第九條 其他約定條款
9.1、乙方未促成甲方簽約合同成立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間報酬,亦不承擔乙方任何費用。
9.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指定土地轉讓的過戶變更登記手續,代辦的費用包含在居間報酬之內,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費用。但土地過戶所應繳納的各項稅、費等,仍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擔。
9.3、甲方從應付乙方的居間報酬中,按居間報酬支付時間同時代為扣除8%的稅費。甲方代扣稅費后,乙方因收取居間報酬所應繳納的各項稅費由甲方代為繳納。
9.4、指定土地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履行合同情況、違約行為等,與乙方無任何法律關系,由該合同的相關當事人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9.5、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一、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由嘉興市規劃與建設局、嘉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訂。
二、本合同適用于單位自管房或個人私房(包括房改房)轉讓。
三、本合同中的賣方必須是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權人),所稱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
四、本合同中買賣雙方委托房地產中介公司代理的,需與代理公司另外簽定委托代理合同。委托個人代理并由代理人簽定合同的,應提供經公證的委托書。
從事委托代理業務的房地產中介公司應為經批準具有相應資格的專業房地產經紀機構。
五、本合同[ ]中的內容為并列的選擇項,須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打“√”。
六、本合同為房屋轉讓合同示范文本,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當實際情況未發生或當事人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條款前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以“示范合同印刷內容”為由強迫另一方接受。
七、乙方在簽定本合同前有權要求甲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甲方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和物業管理規定。
八、本合同條款由嘉興市規劃與建設局、嘉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了發展__________事業,開拓西北區印刷機械市場,擬征用甲方土地開辦機械加工廠。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征用甲方土地,被征用土地位于__________東西六號路南,其四址為東臨__________,南臨__________,西臨__________,北臨六號公路道路紅線。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畝(詳見測量成果冊)。
第二條:甲方保證擁有該宗土地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權,其所有權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并該宗土地無任何糾紛,其被有償征用行為經全體村(組)民的一致通過。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該宗土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每畝__________元;地上附著物(包括水、電、路以及排污設施)折價__________元。以上兩項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四條:付款方式。征地手續經批準并在乙方與__________國土資源局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日內付元,土地交接完畢且甲乙雙方簽訂土地交接書后日內付__________元。
第五條:甲方應確保供水、供電正常,不得無故停電停水(正常檢修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同等村民待遇及時繳納水、電費用。
第六條:乙方有償取得該宗土地后使用權后,有合理利用該宗土地的權利;有依法經營管理、建設和用工的自主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乙方有與他人合作開發該宗土地的權利;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乙方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七條:因國家建設或城市規劃需要使用該宗土地時,國家所給予的賠償和各項補償費用歸乙方所有。甲乙雙方之間對此行為所產生的后果互不補償。
第八條:甲方應協同乙方并向乙方提交有關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所需要的法律文件,bànzhèng費用由__________方支付。
第九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立,經土地主管部門登記bàn zhèng后生效。協議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_萬元。
第十條:甲方關于該宗土地同意被征用的有關會議紀要和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紀錄以及村民的簽字件作為該協議的附件,應在簽訂本協議時向乙方提交,以上文件可以是復制件,但是,甲方應對其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第十一條: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鎮政府一份,土地管理部門一份,五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7
轉讓方(即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即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自愿將宅基地一幅永久性有償轉讓給乙方作修建住宅之用地,經雙方自愿、平等、友好的協商,現達成協議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于邊,排線米。具體位置為:前朝路,左鄰家宅,右鄰家宅,后靠旱土(以石墻為界)。
二、轉讓金額:雙方協定此幅宅基地現價為人民幣(大寫)。(小)
三、付款方式:雙方在協議簽字之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給對方。
四、產權歸屬:甲方陳述:該宅基地的所有權完全歸甲方個人,該宅基地沒有任何的債權債務糾紛。協議雙方簽字付款之日起,該幅宅基地所有權歸屬乙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此宅基地修建房屋,本族及異性人等無權干涉、爭議。
五、違約責任: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果甲方反悔,導致乙方喪失對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權,甲方應對乙方進行上物及土地升值的賠償,具體包括如下:甲方全部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轉讓費及利息;如乙方違約,甲方將收取乙方的轉讓金額不退回給乙方,作抵消乙方違約金。
六、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該宅基地所有權、處置權與甲方無關。該宅基地如遇拆遷或其他方式的征收、征用,地上及土地補償等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由此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8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房產交易管理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履行。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本人坐落在____房屋轉讓給乙方。房屋建筑面積______平米,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____。甲方出售房屋已征得房屋共有人(承租人)的同意,并為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對上述房屋已經充分了解,同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 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
第三條付款形式: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給付甲方購房定金___元(購房定金可充抵房款)第___期,乙方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給付甲方購房款____元;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給付甲方購房款_____元;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給付甲方購房款_____元;甲方交付房屋。
第四條 房屋權屬交易登記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配合辦理。相關稅費_______(1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2甲方或乙方承擔;3其它)
第五條 若房屋成交價低于市場評估價,相關稅費根據有關規定按市場評估價繳納。繳納方式以本合同第4條規定。
第六條 該房屋內附屬設施等在房屋交接時,應列寫房屋移交清單,甲乙雙方簽字后認可。
第七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乙方給付甲方購房定金后即生效。合同生效后,如甲方違約,應退賠購房定金的雙倍給乙方;如乙方違約,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另有約定按約定的內容履行。
第八條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若發生房屋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等,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若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應交款額的千分之__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已付房款的千分之___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第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述房屋權屬均指房屋所有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中鉛印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9
甲方:土地方
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海口市,土地面積為×平方米(折×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土地使用權座落及現狀》。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商住用地,屬開發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成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賣的土地作價470萬入股認繳注冊資本,占70%股權;乙方以貨幣出200萬一次性出資注冊資本,占30%股權。
2、甲方所出讓的土地保證在合作公司營業執照下發后,一個月內辦理完成土地過戶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2.0,綠化率不少于30%,建筑密度不小于25%,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670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5%,計人民幣33.5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合作公司營業執照手續和完成貨幣入資。第二期,轉讓土地在國土局登記受理辦理過戶于合作公司名下時,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乙方再行支付地價款的30%,計人民幣200萬元。第三期,辦結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地價款的55%,計人民幣368.5萬元,余下10%的尾款待土地辦理完規劃許可證后十天內付清。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甲方應先行辦理合作公司購買轉讓土地的出讓協議,以確保過戶等工作的實施進度與本協議相吻合。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開發指標、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畝土地的第三方轉讓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67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20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別承擔合作公司注冊的相關費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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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10
書寫合同的補充協議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補充協議的當事人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嚴格一致。
2、補充協議的形式應當與原合同一樣完備。
3、嚴格防止與原合同發生內容矛盾。
例示如下:
補充協議
甲、乙雙方于20__年7月15日訂立####合同。雙方就該合同未盡事宜(或特定事宜)經共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條款如下:
1、補充約定內容。
2、……
3、……
4、本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是《####合同》組成部分,原合同條款對本補充協議有效。
5、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 年 ___ 月 ___ 日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11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權屬的工業用地、廠房等轉讓與乙方及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廠房土地轉讓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工業用地及廠房產權基本情況
本協議轉讓的工業用地原屬于,位于,土地權屬性質為集體,用途為工業,土地面積約為平方米。
二、轉讓范圍及價款
1、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上述土地(第一條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
2、土地使用權和廠房建筑物及設備轉讓共計___________元整(金額大寫元)。
三、轉讓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轉讓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定后,乙方應首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金額大寫元),剩余款項分別于年月日前支付;
2、轉讓款由甲方開具收據。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承諾轉讓之廠房無抵押,未被法院等司法部門進行查封,不存在權屬爭議;如轉讓之廠房業已抵押給他人或被法院查封等造成受讓方無法取得廠房的,則甲方除退還乙方已支付轉讓款外,需要另行賠償乙方轉讓款金額30%的違約金,并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本廠房轉讓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共同去村委會等相關機構辦理相應備案手續。如果將來可以辦理產權證等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也需無條件配合。
2、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天內將首付款返還與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于首付款數額的違約金。
五、爭議管轄
如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履行中產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標的物的交付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甲方該標的交付給乙方使用(在不損壞原有物品的基礎上)。
七、該廠房轉讓后,如遇到將來廠房拆遷等情形所獲得的拆遷補償款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八、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12
1. 總則
1.1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簡稱“上海規定”)、《上海市浦東新區土地管理規定》以及其它法規,以上海市土地管理局和([插入公司名稱]簽定的《([插入地區名稱]整體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為依據,并考慮到中國和上海開發區的一般實踐做法,([插入公司名稱](簡稱“甲方”)和(------------ (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和談判,同意根據雙方于(-------------簽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初步協議”簽定此轉讓([插入地區名稱]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簡稱“合同”)。
1.2 第二條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和上海市頒布的有關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法規以及《([插入地區名稱]整體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2. 合同文件
2.1 第三條
下列文件構成“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 場地位置圖(附件A)
2. 甲方提供的場地邊界圖(附件B)
3. 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的授權(附件C)
4. ([插入公司名稱]研究的([插入地區名稱]主規劃之地塊開發示意圖(附件D)
5. 乙方待在場地建設的樓房之說明(附件E)
6. 雨水和清潔排水管道的地下管道以及相臨道路連接(附件F)
7. 乙方之建設聲明(附件G)
8. 環境標準(附件H)
9. 國有土地使用證(待根據本合同第8條簽發)
3. 雙方的法律地位
3.1 第四條
甲方是根據國家批準成立的經濟實體,負責開發、經營和管理([插入地區名稱]-(-------(---)平方米的土地。甲方是中國法人。
3.2 第五條
乙方是根據國家批準成立的經濟實體,為中國法人。乙方主要業務為在中國從事摩托車增壓機、農業、海洋和建設設備的制造、維修、服務、市場開發和銷售及出口。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其在中國注冊成立有關的批準文件之副本。
4. 場地的地點、面積和使用性質
4.1 第六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插入地區名稱]地塊編號為(-----和-----的土地使用權應由乙方為建設其經營所需設施之目的而使用。場地的總面積約為(-------平方米,其地理位置詳細規定于附于本文后的場地邊界圖。
4.2 第七條
場地應用于科學和技術研究、制造、生產和工業用途,包括裝配、修理和制造增壓機、一般辦公用途以及倉儲分發和其它經有關機關批準的工業和業務項目。
5. 土地使用權之期限
5.1 第八條
“合同”第4.1條所述之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期限為五十(50)年,自上海土地管理局簽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之日開始計算。使用該場地的權利屬于乙方并且乙方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在“合同”期限內受國家法律保護。
如果未在乙方支付了土地使用權轉讓費后四十五(45)日內簽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除因乙方的過錯外,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且應及時返還給乙方所有費用的(_____%。
5.2 第九條
甲方不得在轉讓土地使用權期限內收回土地使用權。如果在特殊情況下出于公共利益國家根據法律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應根據“上海規定”第5章之規定就其使用和改造土地的損失獲得合理賠償。
6. 土地使用權轉讓費和付款期限
6.1 轉讓費(第十條)
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費應為每平方米(_____美元,共計(____美元。
6.2 場地測量(第十一條)
甲方應在簽定“合同”兩(2)周前向乙方提供場地的測量圖以明確場地的總面積為(_____平方米。如果乙方對該測量的準確性提出質疑,乙方可為同等目的進行測量。如果兩個測量結果不同,雙方應協商以達成協議。如果場地總面積多于或少于(____平方米,則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的總額應按照每平方米(_____美元增加或減少。
6.3 付款期限(第十二條)
在本“合同”簽定后十五(15)日內,乙方應通過電匯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第10條規定的土地使用費總額,但應減去由(_______代表乙方支付的擔保押金。
7. 基礎設施和條件
7.1 第十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定后十五(15)日內或不晚于(______,向乙方提供相應設施,例如水、電、通信、排水和下水管道連接或通路以及道路。并且甲方應在去除場地上存在的所有附著物后根據自然高度完成地面平整。甲方向乙方保證,其將根據作為本文附件D的地塊開發示意圖完成([插入地區名稱]的道路和其它設施,該示意圖說明了甲方將在上海張江高科技園區內完成的道路和其它設施的情況。
7.2 第十四條
甲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建設上述提及的基礎設施之管道或線路的連接或通路(包括此等連接或通路)等公共設施。并且在必要時甲方應在有關機關負責完成所有程序。
7.3 第十五條
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建設基礎設施的管道或線路通向其自己的設施之連接或通路(包括此等通路或連接的接合處),并且乙方應負責或聘用甲方為其代理在必要時在有關機關負責完成所有程序。
7.4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中提及的基礎設施之管道或線路的連接或通路指電、水、通訊、氣、排水和下水的管道或線路的連接點。
8. 場地之轉讓
8.1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其具有根據本“合同”之條款和條件轉讓場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權利和授權,甲方已向乙方提交此等授權之證據,該證據附于本“合同”后作為附件C。甲方應在收到“合同”第6.3條規定的付款后三(3)個工作日內將對場地的占有和控制轉讓給乙方。
8.2 第十八條
雙方應在轉讓土地時簽署《土地轉讓交付收據》以證明已完成土地轉讓。
9. 其它權利和義務
9.1 第十九條
在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有效期限內且在完成了總建設計劃的百分之----(--%)后,乙方有權根據其自行決定對土地使用權以及場地上的建筑進行處分,包括根據“上海規定”和《上海市浦東新區土地管理規定》進行轉讓、租賃和抵押。在此情況下,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相應法律文件供存檔。進而,因上述交易而形成的任何受讓人或被轉讓人應具有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同等權利和義務。
9.2 第二十條
乙方在進行計劃和設計時應遵守《([插入公司名稱]關于建筑物管理的暫行規定》,并且如果在場地上建設的建筑物或設施牽涉到建設管理、消防、環境保護、綠化、環境衛生等問題,則在行動之前應將此等計劃和設計提交政府部門審批。
9.3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在收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后六(6)個月內根據其計劃開始建設工作,并應在二十一(21)個月內完工。
9.4 第二十二條
甲方應負責轉讓給乙方的場地之外場所的公共衛生和公共綠化等的建設和維護。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關管理費用。管理費用應為甲方已轉讓給乙方面積的所有維護費乘以乙方面積除以甲方已轉讓面積。前述甲方已轉讓的面積之總維護費用應不包括([插入地區名稱]內甲方持有土地使用權但尚未轉讓給第三方的面積之維護費用。總維護費用應由雙方合理達成一致。進而,乙方保留將此等維護費用交由獨立會計師予以確認的權利(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該會計師認為總維護費用高于類似土地開發的正常費用,甲方應返還乙方多支付的部分,即甲方要求的總維護費用之和與獨立會計師確定的費用之差。
9.5 第二十三條
在土地使用權有效轉讓期間,乙方應根據《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第22條向政府管理部門支付土地使用費。
10. 合同的延期和終止
10.1 第二十四條
在土地使用權期滿時,如乙方擬繼續使用場地的土地使用權,其可以向甲方申請延期。延期申請必須符合下列條款或條件:
1. 必須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六(6)個月將該延期之書面申請送達于甲方或政府授權的任何適當機關。
2. 必須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四(4)個月將有關投資審查機構同意乙方延期經營的文件送達甲方或政府授權的任何適當機關。
10.2 第二十五條
在收到乙方的延期申請后,甲方或政府授權的任何適當機關不得在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作出將該土地出租或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
10.3 第二十六條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延期申請后,雙方應以本“合同”為基礎簽訂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并且:
1. 乙方有將新合同的期限限定為等于或少于五十(50)年的選擇權;
2. 應按簽定新合同時([插入地區名稱]當時土地使用費的標準確定新的土地使用費。
10.4 第二十七條
如果在期滿后未予延期,則乙方應在期滿后一(1)周內將場地返還甲方。之后本“合同”將自動終止并且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場地上的建筑物和附著物。
附件E是乙方欲在場地上建設的建筑物之總體說明,如果在建設時建筑物符合“上海規定”第41條規定的標準建筑物,則甲方將在土地使用轉讓期滿時無償收回該建筑且不得要求乙方將此等建筑物從場地上拆除或清除。
10.5 第二十八條
如果乙方因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在擬議的終止日期前六(6)個月提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本“合同”可提前終止并且將就此等情形單獨進行協商。
11. 違約責任
11.1 第二十九條
下列任一情況將構成甲方對“合同”的違約:
1. 未根據“合同”規定的時間表提供場地;
2. 提供的場地之條件不符合本“合同”或“土地使用權轉讓初步協議”的要求;
3. 違反了本“合同”任何其它規定;
4. 未維護甲方應負責的通向場地的道路和設施,并且未在收到與此相關的通知后三(3)日內糾正此等違約。如果甲方不能在收到通知后三(3)日內糾正違約,甲方必須立即通知乙方并與其協商;
5. 未安裝乙方建設設施所需的公用設施,包括電力、水、雨水和衛生用水排水管道、并且在不晚于------時提供至少一條或可能為兩條電話線。乙方應不晚于-----向甲方提供建設開工所需的水、電力要求。
11.2 第三十條
下列任一情況將構成乙方對“合同”的違約:
1. 對場地的使用和處分與本“合同”中土地使用權轉讓要求之目的相沖突;
2. 未按照“合同”規定將場地返還甲方;
3. 未在收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后六(6)個月內開工建設或未在其后十五(15)個月內完成設施建設的主要部分,共計二十一(21)個月內未開始和完成建設的主要部分,但此等違約系因建設公司而非乙方過錯除外;
4. 違反了本“合同”任何其它規定。
11.3 第三十一條
違約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定額損害賠償,按下述公式計算:
1. 每日定額損害賠償應為------美元。
2. 違約天數 = 自違反“合同”之日到糾正違約之日;
3. 定額損害賠償 = 每日定額損害賠償 X 違約天數。
在一方收到另一方關于違約并說明違約原因的通知、且該方未在十五(15)日內糾正違約之后才開始計算該方違約。
11.4 第三十二條
如果因違反本“合同”發生的實際損失高于定額損害賠償,則違反本“合同”的一方應就實際發生的損失向另一方支付高于定額損害賠償的補償性損害賠償。賠償性損害賠償應根據雙方確定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或由雙方從合同履行所在地挑選的具有專業知識的有關機構確定。
11.5 第三十三條
在違反本“合同”后,如果無辜的一方希望繼續履行本“合同”而不論定額損害賠償或補償性損害賠償是否已支付,則違約的一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11.6 第三十四條
應在違約后十(10)日支付定額損害賠償或補償性損害賠償。進而,在支付損害賠償款項之日以后,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在違約持續存在的情況下繼續支付定額損害賠償或補償性損害賠償直至糾正此等違約。
11.7 第三十五條
乙方應謹慎開始和完成場地上的設施建設和項目活動。如果乙方的建設延遲,甲方可要求乙方告知延遲原因。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延遲原因并呈交工程圖紙和其它證據證明其將完成設施建設和活動。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向甲方呈交修改后的施工計劃以獲批準。如果甲方誠信的認為乙方從事了土地投機買賣,因而雙方無法就修改后的施工計劃達成一致,雙方應根據第12.5條的規定解決此爭議。如果發現乙方從事土地投機買賣,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格的百分之--- (--%)作為罰金。進而,如果根據本條規定第二次發現乙方從事土地投機買賣,甲方有權重新占有場地并在沒收抵押擔保金和定額損害賠償、補償性損害賠償、滯納金和罰金后將付款退還給乙方(不包括利息)。
11.8 第三十六條
如果乙方把場地的使用性質從工業用途變更為其他用途,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在三十日(30)內恢復場地的工業用途。如果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要求,則為違約。乙方不得從事地產投機買賣活動。
11.9 第三十七條
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將構成遲延付款并將就該到期付款征收滯納金,按華爾街日報東方標準版于遲延付款第一日所公布的年度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利率加兩個百分點(2%)計算:
1、乙方遲延支付到期土地使用權轉讓費,
2、任何一方遲延支付定額損害賠償或補償性損害賠償。
12. 其他
12.1 第三十八條
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無法執行本“合同”中任何條款,被影響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并應在十五(15)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的細節、原因及證明不能或延期履行“合同”原因的有效文件。雙方應討論以商定是否終止此“合同”或免除“合同”中的部分義務,或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將“合同”期限適當延長。為此目的,乙方因有關政府的作為或不作為而遲延或不能履行“合同”應免除責任。
12.2 第三十九條
如果本“合同”未就有關事項作出規定,雙方可在商談討論后達成獨立書面協議并將該協議納入本“合同”。 該書面協議或對“合同”的修改與“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
經雙方書面同意可對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內容進行修改。但是,在修改生效前雙方必須根據“合同”的原有條款履行彼此的義務。 對本“合同”的修改應以書面形式。
12.3 第四十條
本“合同”在雙方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并由公證員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將由雙方共同承擔。 “合同”生效后,乙方應根據有關法規進行場地轉讓的登記程序。
12.4 第四十一條
雙方應遵守在“合同”生效后由國家或上海市發布或頒布的與此“合同”有關的任何法律、法規的修訂或新的法律、法規。在必要時雙方應及時修改本“合同”以保證雙方的合法權利及利益不受損害。
12.5 第四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可提交至本“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機構仲裁或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訴訟加以解決。
12.6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6)份,甲、乙方及公證員各持兩(2)份。進而,本“合同”有六(6)份非正式文本,甲、乙方各持三(3)份。
12.7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以中英文起草。如果翻譯存在分歧, 以中文版為準。
12.8 第四十五條
乙方有權在場地上樹立表明身份或管理、指導活動的標牌。
12.9 第四十六條
甲方在發布可能影響乙方在園區內正常經營或場地使用的有關([插入地區名稱]或浦東新區的任何條例或規定之前,應咨詢乙方并與其達成協議。此等條例或規定應較為合理并且不應無理限制乙方的經營或對場地的使用。
12.10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的結論、有效性、解釋、履行和爭議解決均受制于中國已公布且公開可得到的法律。但如果針對“合同”的某特定事項,中國尚沒有任何公布的或公開可得到的法律,則應參考一般國際商業慣例.
12.11 第四十八條
雙方之間所有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并可通過以下方式:(i)以郵寄方式發至被通知人,交付郵遞,郵資預付并掛號或保證郵寄并要求回執;(ii)傳真至被通知人;(iii)任何其他可提供通知書面內容的途徑,包括電傳或電報。
使用掛號或保證郵件提供通知的生效日期為回執上所顯示的日期。傳真通知的生效日期為送發傳真所記錄的收方傳真的收到日,如果記錄的時間為收方當地時間下午五點以后,通知則視為收方當地第二個工作日的上午九點收到。任何通過其他途徑所傳遞的通知應為實際交付收方的時間生效。以下地址應用為發送通知:
如果發至甲方:
如果發至乙方:
甲方: 代表
乙方:
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13
甲方:土地方
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海口市____,土地面積為___平方米(折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土地使用權座落及現狀》。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商住用地,屬開發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成立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賣的土地作價470萬入股認繳注冊資本,占70%股權;乙方以貨幣出200萬一次性出資注冊資本,占30%股權。
2、甲方所出讓的土地保證在合作公司營業執照下發后,一個月內辦理完成土地過戶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2。0,綠化率不少于30%,建筑密度不小于25%,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670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5%,計人民幣33。5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合作公司營業執照手續和完成貨幣入資。第二期,轉讓土地在國土局登記受理辦理過戶于合作公司名下時,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乙方再行支付地價款的30%,計人民幣200萬元。第三期,辦結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地價款的55%,計人民幣368。5萬元,余下10%的尾款待土地辦理完規劃許可證后十天內付清。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甲方應先行辦理合作公司購買轉讓土地的出讓協議,以確保過戶等工作的實施進度與本協議相吻合。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開發指標、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畝土地的第三方轉讓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67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
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20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別承擔合作公司注冊的相關費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__年__月__日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并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后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范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范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并經審計后,項目凈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凈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并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丙方(蓋章):
代表: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15
甲方:_小學
乙方:雷自春,男,系芒章鄉芒章村村民小組。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商議協定,乙方同意將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轉讓給甲方,并達成協議:
一、乙方土地四邊界限及面積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于芒璋中心小學教師住房背后,東至:封波富英交界田埂為界限;南至:雷光榮旁邊為界;西至:芒璋中心小學教師住房旁為界;北至:水溝旁交界為界限。其面積為:1.5畝。
二、轉讓期限:永久性
三、轉讓費:1.5畝土地轉讓補償費標準為:壹拾捌萬肆仟元整(184000.00)。轉讓費因學校資金緊缺,將分批付清(以領款收據為準),一年內付清。
四、互轉方式
經甲乙雙方商議并達成協議:乙方自愿將自己所承包水田1.5畝的承包權轉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轉讓土地使用權歸甲方,乙方無權干涉其互轉讓后甲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轉讓土地如有土地糾紛,由乙方全權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若使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以轉讓費的50倍賠償給甲方。
3、若乙方非法干預甲方使用權,分期付款期限內不得提高轉讓
價格,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法給甲方賠償轉讓費和建設所投入資金的50倍。
4、本村組所征收土地轉讓費由甲方承擔。
5、土地轉讓后。辦理該宗土地使用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六、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芒章村村民小組一份,芒章鄉村委會見證存檔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芒章鄉中心小學
芒章鄉村民小組
20_年4月3日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1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簽訂本合同以供遵守。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為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17
土地轉讓協議范文,在這里由小編整理分享給大家。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中間人):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永久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土地概況
1、該塊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折畝)。
2、該塊地的用途為林地。
3、該塊地東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
二、轉讓方式
1、甲方必須保證此地無爭議,如有爭議,甲方必須出面解決,造成乙方損失甲方必須雙倍賠償。
2、該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___元。
3、雙方簽字生效后,該土地的一切使用權及用途屬于乙方永久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4、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合同。
5、乙方在施工承建當中如果受到村委會負責人及村民的阻攔甲方必須出面解決處理。
三、如有國家建設征用,甲方無權干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19
公司
地址:
居間方:
地址:
居間方受委托方委托,雙方就居間方向委托方提供有關居間服務、顧問服務等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居間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轉讓。
第二條:居間方義務
1、居間方應積極認真地把委托方介紹給項目業主,并及時溝通情況。
2、居間方協助委托方做好該宗土地項目的前期投資策劃及溝通工作。
3、居間方應積極努力做好居間介紹,協調有關矛盾,促成委托方與項目業主方簽訂合資或轉讓合同。
4、居間方應協助項目當事人做好有關部門對項目的技術指標的審批工作,促成項目成功簽約。
第三條:委托方義務
委托方承諾一旦本項目業主與委托方簽訂項目合資或轉讓合同,并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后,委托方即應承擔向居間方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第四條:居間服務費
1、居間服務費的標準:
委托方與投資方簽訂的針對本項目整體合資或轉讓合同總金額(不論何種形式)的(居間方開具正式合法發票)。
2、居間服務費的支付辦法:
委托方與項目業主簽訂合資或項目轉讓合同,并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后(包括定金),居間費按該合同簽訂的具體價格和付款進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條:誠信原則
1、如果委托方與投資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內,未能達成合作協議,沒有征得居間方的書面同意,委托方不應再與該投資方進行協商并簽訂合作協議,否則居間方有權請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2、如果委托方以相關企業或在重慶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土地項目的業主單位)簽訂本合同標的物的轉讓合同,居間方有權請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為180天(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本項目業主與委托方進行實質性洽談,并協助委托方和本項目業主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內委托方未能與項目業主方達成協議時,委托方將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5、居間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給委托方,如在談判過程中,委托方發現居間方提供的居間信息中有虛假或不真實的信息時,委托方有權向居間方索取本合同標的物最低成交總金額的居間服務費標準30%的賠償。
第六條: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條: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按《民法典》有關條款執行。
本協議共貳頁,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托方: 居間方: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日期: 日期: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2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甲方(土地出讓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土地受讓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丙方(出讓公證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甲方確保:其已合法擁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并同意將本合同約定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確認:自愿以有償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土地位于_ _ ,宗地四至為: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四條 出讓土地面積為_______,約每畝,總額為:¥元,大寫:人民幣 。土地費由乙方向甲方 (一次或者分期)付清。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該合同 生效后,甲方對該土地一切權利歸屬乙方。
第六條 雙方均應按照誠信原則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須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須賠償對方實際發生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七條 如若該合同涉及土地發生歸屬性糾紛,一切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共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甲方同意當日將該土地一切權利轉給乙方,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公證人執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定一致同意共十條,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公證人(簽字):
年日 年日 年日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21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位于 的房屋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房屋概況
1.1 本協議項下的轉讓房屋位于 ,建筑面積共 ㎡,房屋共有人。現甲乙雙方確認并同意,甲方同意將其對上述該房屋所擁有的50%的產權轉讓給乙方,具體為:
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項下的條件受讓。
1.2 甲方承諾并保證,甲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取得共有人對甲方轉讓該房屋共有產權部分的書面同意及放棄優先購買甲方所有的50%房屋產權的聲明。甲方應保證,除甲方在本協議向乙方披露的房屋的狀況,不存在其他影響乙方受讓后行使處分權的一切情形,否則,視為乙方隱瞞欺詐,屆時由此產生的問題全部由甲方負責處理,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 房屋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2.1 甲方同意,將上述1.1條款的建筑面積為 m2房屋以 元/m2的轉讓價款轉讓給乙方,轉讓總價款為 萬元。甲方同意受讓。
2.2 鑒于,本協議項下的轉讓房屋已經向 公司抵押借款 萬元。甲乙雙方確認并同意,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房屋轉讓總價款 萬元外,乙方還需承擔甲方因向公司抵押所借的該筆款項所負的50%債務,即 萬元。
2.3 支付方式:在雙方簽訂本協議后 日內,乙方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將第一筆房屋轉讓款 元匯入甲方賬戶,在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后日內支付第二筆的房屋轉讓款 元,剩余的房屋轉讓款 元在甲乙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后一次性付清。
2.4 乙方同意,在本協議項下房屋轉讓過程中所產生的稅費乙方自愿承擔。
第三條 其他
3.1 本協議項下的轉讓房屋的交付時間為 年 月號。甲方應按時將房屋交付給乙方,在房屋交付之前,甲方應保證房屋完好無損,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房屋毀損的,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對價予以賠付。
3.2 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協議內容履行自身義務,否則,任何一方違約的,則應向相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3.2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3.3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4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即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管部門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22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轉第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的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證號為:字第地使用權中的號),總面積為國用聯系電話:聯系電話:平方米的土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轉讓地塊1位置詳見紅線圖或宗地圖)。
第二條:轉讓地塊的土地用途為年限為月年,建設年限為日。年月,原土地出讓日至年
第三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也隨之轉讓給乙方(房屋轉讓契約另訂),并向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四條: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甲方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每平方米為元(幣種:寫))。總金額(大元(幣種:)。
第六條: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時,愿意承擔甲方原出讓合同(合同號: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
第七條:本合同自批準之日起壹拾伍天內,甲乙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向縣國土局和稅務部門及財政部門繳納有關稅2號)費,土地使用權交易服務費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后,乙方須嚴格按照原出讓合同中所規定的土地使用規則進行開發利用,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規劃要求,如需改變須經縣國土局和縣規劃部門的批準。
第九條:甲乙雙方須在本合同批準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縣國土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付清全部稅費后,換領《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條: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另一方支付轉讓總額%的違約金,并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金。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如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須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單位蓋章。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國土資源局執一份;
本合同簽訂時間;
本合同簽訂地點;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訂立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
公章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23
甲方:身份證號碼:常住地址:聯系方式:
乙方:身份證號碼:常住地址: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作購買惠安縣黃塘鎮詩口工業基地土地,訂立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一致協商同意購買土地位于惠安縣黃塘鎮詩口工業區;土地面積畝。
二、經雙方協商,甲方出資元,占%股份;乙方出資元,占%股份。
三、申請工業用地項目的立項,報批由甲、乙雙方組成協調小組共同辦理,費用共同承擔。
四、項目用地批復后,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土地開發利用細節。
五、甲、乙雙方根據投資比例對該項目用地享有使用權及所有權,雙方均不得未經另一方同意自行開發,處理該地塊。
六、甲、乙雙方若要出讓各自股份需獲得另一方的同意。
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的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24
一、甲方轉讓位于_____________村民的承包土地給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使用。
二、轉讓地界
三、轉讓期限、金額及支付辦法。
(一)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乙方永久性擁有本土地的使用權及所有權。
(二)轉讓該地的金額:價格___________畝,后面___________畝___________/畝,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辦法:乙方簽合同時一次付清給甲方。
四、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一)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乙方生產所需要的人員必須_____________村聘用60%。
(二)合同簽訂后,五天內要將乙方租用地的界址范圍處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三)若國家及其他單位將該地開發占用,土地的一切賠償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四)若國家及其他單位將該地開發占用,乙方設備的賠償屬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五)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后,如國家對該租用土地以及廠房出售的貨物、產品收取各種稅款,一切由乙方負擔。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生效后雙方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義務。如有一方當事人違約,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賠償。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積極,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請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二)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見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并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后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范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范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_____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并經審計后,項目凈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凈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______點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26
轉讓方:(三人) (簡稱甲方)
受讓方:(二人)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物: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敦煌市轉渠口鎮鹽茶村二組的承包地(面積: 四址界限: )的承包經營權轉讓與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為一次性長期。國家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屆至后如果不進行調整為永久長期,如果進行調整按照調整后的期限順延。
三、轉讓價格: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人民幣。包括甲方承包經營該地塊時對該地塊的改良投入資金。
四、轉讓金的給付方式及給付時間: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乙方一次性以現金方式給付。甲方收到轉讓金時須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及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甲方將所轉讓的土地交付于乙方。
六、用途:乙方轉讓土地后有權自主經營,從事農業、林業、養殖業、修建臨時房屋、圈舍等,乙方不得干涉。
七、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發包方及村民小組處備案登記,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八、特別約定:本合同生效后,由該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都由乙方承擔和享有。涉及村、鎮、企業、國家等對該土地進行征用、征收、拆遷等,所給付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任何關
九、違約責任: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當嚴守恪行。如果違約,違約方給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時還應當賠償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發包方及村民小組登記備案后生效。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發包方壹份,村民小組壹分。
(此頁無正文)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甲方住址: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乙方住址:
發包方代表(簽章)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27
出讓方: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將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的,但經平度市香店街道辦事處同意受讓青島雙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廠房、車間(以圖為準),坐落在平度市香店街道辦事處香店工業園內,劉林杰以北,漳州路以西,面積5.85畝,轉讓給乙方。
二、本宗地上的附著物,包括車間、辦公樓、警衛室等,以附圖為準。
三、廠房及土地的轉讓價格為80萬元,乙方簽訂合于20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付60萬元,余款于20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四、乙方辦理廠房及土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將政府已繳納的土地款152500元同時轉讓給乙方),但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提供便利條件。
五、本合同生效后,以前所有債務與糾紛與乙方無關。
六、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提請青島仲裁委員會按照其規則進行仲裁。
七、本合同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28
轉讓人: (簡稱甲方)
受讓人: (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房屋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在縣城郵電局對面橋北市場旁,西靠105國道,門面(二層,計165平方)房屋土地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愿意以陸拾捌萬元整(¥:680000.00元)的房屋土地購買甲方上述的房屋土地。甲方應證件齊全、保證無他人有爭執。
三、乙方購買甲方的房屋土地將房產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隨房產轉讓,房產土地使用,建筑面積以產權證件登記的為準。乙方付清房款后,房屋土地歸乙方所有。
四、甲方在協同辦理好房屋土地轉戶登記手續后,乙方在取得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時房款一次付清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屋土地交易管理部門辦理轉戶登記手續,辦理登記手續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轉讓房屋土地時,房屋內的固定生活設施一并轉讓給乙方,乙方適當折舊給付費用,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七、日后若乙方要加、改建房屋應與相鄰方洽商進行,甲方應協調好相鄰雙方關系,避免糾紛發生。
八、乙方購得房屋土地后,有使用、管理、處分的權利,甲方無權干涉。房屋土地轉讓后,甲、乙雙方不得另有爭執。
九、本合同是雙方自愿簽訂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部門備存檔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轉讓人: 受讓人:
年 月 日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29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綜合樓和使用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購買的標的:
1、本協議購買的標的為甲方坐落在興義市幸福路中段建設村一組集體綜合樓一棟五層,房屋面積20__余平方米,以房產證標注為準。?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并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于乙方驗收。
三、總價款
綜合樓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480元,總價款(含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為人民幣 元。
四、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在20__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償還尚欠甲方的藥品款柒仟元整(7000.00元)。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需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并保證該房屋上不存在任何抵押及債務;
2、向乙方交付綜合樓及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的各種批準文件、權屬憑證;
3、結清綜合樓的所有債務,并在他人因綜合樓及其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向乙方主張權利時承擔全部責任;
4、收取本協議所約定的購買款。
昆山市土地轉讓合同 篇3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鄉(鎮) 村 組的 畝(具體面積以現場測量為準)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依法占有、使用、收益、處分。
轉讓土地狀況:
地塊名稱及坐落:
四至界限:東至
南至西至
北至具體轉讓包括的承包農戶情況及各自土地、轉讓金清單及簽認詳見附后清單。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總計人民幣 元。(具體轉讓包括的承包農戶土地、轉讓金清單及簽認詳見附后清單)。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1、本協議簽訂后日內乙方支付元作為定金;
2、甲方收到定金后向乙方移交土地并著手辦理農村土地流轉的手續,移交完成及手續辦妥后,乙方按雙方約定分期支付給甲方轉讓金。
3、分期分紅付款辦法:乙方承諾甲方每五年進行一次分紅
第一次250/畝(5年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第二次400/畝(5年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第三次600/畝(5年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第四次800/畝(5年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剩余合同時間按1000/畝計算,每5年分紅一次。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甲方應于 年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各農戶終止與發包方(甲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即與發包方甲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附件清單內農戶直接適用本合同約定,不再另簽合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守約一方賠償經濟損失的同時,合同繼續履行。違約經濟損失的計算方法:
①乙方對土地未作任何投入之前,按照本合同總價款的10倍計算; ②乙方對土地進行任何形式的投入之后,則按照乙方委托評估的投資市場價值的10倍計算。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3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各承包經營農戶在附后清單上簽字捺印后生效,按規定報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多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等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