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個人轉讓合同(通用3篇)
常用個人轉讓合同 篇1
出賣方:(簡稱甲方)
買受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 縣 街 第 幢第 層 號房擁有的.房產(商品套房),建筑面積為151.86平方米。其中套內面積137.64平方米分攤建筑面積14.22平方米(該房屋買賣合同為 號)。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由甲方負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上述房屋產權永遠歸乙方全權所有,任憑乙方支配使用。甲方不得再將該套房轉讓、抵押及處置。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 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其中甲方已辦按揭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1、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房產轉讓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
2、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辦按揭費用及房屋維修基金等合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
3、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己付首付款及甲方己交二個月按揭款,合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 整)。
第三條、農行 萬元人民幣按揭款自 年 月 日起轉由乙方負責償還房貸本息及承擔編號為: )的違約責任,直至還清農行房貸。若乙方中途拖欠拒不償還農行房貸,本合同作廢,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叁萬元,甲方付還乙方向甲方所繳購房房款,甲方不承擔利息。
第四條、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無條件提供有關證件,積極配合乙方辦好房產過戶等手續。
第五條、以上所有款項甲乙雙方當日交割清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按捌萬金額雙倍賠償對方。
第六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在場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在場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在場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常用個人轉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該中心以_____萬元整體轉讓給乙方,分兩次付清,第一次在十日內支付,余款在____月____日前支付。
第二條該協議生效應該中心一切資產,包括庫存貨物均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本協議生效前該中心經營所產生的影響及結果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負任何經濟與法律責任,具體有:
1、該中心的財務收支結算業務;
2、該中心未處理或未結束的所有糾紛;
3、該中心股東之間的相關利益爭議。
第四條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應當負責如下事項:
1、甲方已營銷的該中心的.消費卡存額,可以繼續使用,存額在乙方所付的轉讓金中沖抵。
2、乙方今后的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結果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訴訟解決。
第七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在乙方第一次付款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該中心存檔一份,申請變更登記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股東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常用個人轉讓合同 篇3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規定,經________村的村民小組同意,本著自愿、平等、有償、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承包土地經營權、林地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訂立以下條款。
一、土地轉讓期30年,甲方共出讓土地經營權1.4畝,出讓金250元/年;
付租方式:一年付一次,每年農歷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在承包區域內,如乙方需在耕地上建房,甲方不得干涉,待承包期滿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其恢復;
三、承包期滿后,如果乙方需要再繼續承包,甲方只能要求在土地承包金上按當年土地流轉的市場價格調整而定,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繼續承包。
四、在承包期內,如果乙方因經營不善無法繼續經營,乙方在付清當年承包金后可隨時撤出;
五、假如遇到國家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征用承包區域內的土地,土地征用補償費以及原有未采伐的林木補償費歸甲方所
有,凡是乙方承包后修建的設施及種植的植物補償費都歸乙方所有。
六、承包區域內的任何東西,在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方方可進入采集使用。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