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磚廠轉讓合同(通用3篇)
專業磚廠轉讓合同 篇1
甲方(賣方)身份證號碼:聯系地址:
乙方(買方)身份證號碼:聯系地址:
茲有位于磚廠,甲方將磚石轉賣給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該磚廠包括的基本設施為:32門能正常使用的窯座,450磚機一套,含全套電機,供電變壓器200千伏安一臺,含350米線路,住房四十間,運輸工具全套等,磚廠的使用土地面積為100畝。
二、根據雙方協商該磚廠的總額為200萬元人民幣。
三、甲方確保該磚廠相關的所有證件手續齊全,并將該磚廠相關的所有證件更改到乙方名下。
四、甲方應確保該磚廠所有權明析,無糾紛。
如因磚廠所有權不清而導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及合同履行中發生對乙方生產造成重大損失的過錯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將該磚廠相關的所有證件手續辦理齊全,并將該磚廠相關的所有證件更改到乙方名下后,乙方先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50萬元,乙方在生產期間每月償付給甲方5萬元,至尾款50萬元還清為止。
六、在乙方支付甲方150萬元后,該磚廠的所有權歸乙方,若該磚廠被國家或企業占用,所有賠償歸乙方。
七、在乙方接收磚廠之前,因磚廠所有權問題發生的所有債權和民事糾紛均與乙方無關,甲方及其第三人不得以此為由,對乙方提起仲裁、訴訟等。
八、20__年10月至磚廠過戶到乙方之前,磚廠所發生的債權、債務,人身及財產損害等糾紛均與乙方無關。
由甲方承擔了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可依此協議向甲方追償。
九、20__年10月買賣合同簽訂并生效后,在合同履行中,如因第七、第八條的原因,導致乙方生產被干擾、破壞損失的,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即甲方應對乙.方的財產、人身而遭受的各方面的,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承擔過錯責任。
如因上述原因干擾乙方停產或拖延生產,甲方應賠償乙方每日20__0元的經濟損失。
十、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由公證處公證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專業磚廠轉讓合同 篇2
一、 合同雙方當事人 :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股東:
受讓方(以下簡乙稱):
股東: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擬定以下合同:
二、轉讓公司的基本情況:
本次轉讓為甲方及所有股東將所屬的安徽省太和縣農藥廠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農藥登記證、農藥定點資格證等手續轉讓給乙方。 ,該公司賬面價值 0萬元,評估價值0 元,涉及職工安置 0人,涉及銀行債權0元。該公司所有股東轉讓行為已經同意。乙 方在完成所有變更手續及辦理好農藥生產許可證后付給甲方 的轉讓費。
三、 職工的安置職工的安置職工的安置職工的安置本合同安徽省太和縣農藥廠轉讓時所涉及職工的安置,經甲、乙雙方約定并并經所有新老股東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1、甲方轉讓公司的人員由甲方自行安置,與乙方無關。 2、甲方轉讓公司的人員在外發生的一切違法行為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四、債權、債務處理 1、因甲方轉讓公司遺留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五、公司轉讓及價款支付情況 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雙方約定在乙方在完成所有變更手續及辦理好農藥生產許可證后 銀行賬號 將合同價款付清。
六、稅費負擔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稅費按如下方式處理:
1、在公司轉讓前甲方辦理的所有營業執照、國地稅、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年審及辦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在公司轉讓后所有費用與甲方無關,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在辦理過戶手續時,甲方需積極配合,如因甲方不配合或配合不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需按損失價賠償給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價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公司,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部分金額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且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償付另一方所受損失的差額部分。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了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條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認同的。 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必須簽定變更或解除協議方可生效。
九、 甲、乙雙方在交割完成后,由 負責,于 日之辦理權證變更手續。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二、其他 1、本合同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新老股東各執 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原有股東: 新股東:
簽約地點: 年 月 日
專業磚廠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修理廠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位于息縣工業園趙樹剛汽修廠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二、汽修廠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汽修廠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并且每年定期繳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繳納的水電費費用。
三、轉讓后汽修廠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的設備全部給乙方。
四、乙方接手前該汽修廠所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應于 日之內(即 年 月 日)交付修理廠的使用權。
六、轉讓后如乙方經營為好,甲方不得收回、不得干擾乙方。
七、轉讓的有:開瑞售后和甲方的客源、舉升機、洗車機、電腦開瑞、奇瑞的備件和工具。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