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轉讓經營合同書(通用3篇)
商鋪轉讓經營合同書 篇1
轉讓方(甲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房東(丙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阿凡提民安巷1棟2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144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20__年5月10日止,年租金為57000元人民幣(大寫:五萬七千元),從20__年5月10日起由乙方支付,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
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后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
四、乙方在20__年1月11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含至20__年5月10日的房租,其他費用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索取。)
五、使用期間乙方所出現的任何問題,與甲方無關。
六、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
商鋪轉讓經營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揭陽市榕城區女人街店轉讓事宜達成協議簽訂本轉讓合同。
第一條 乙方轉讓經營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可以更改甲方的經營范圍。
第二條 店面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店面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店面面積_______
2、該店面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給乙方使用。
3、本合同簽訂后當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交接。
4、 甲方負責教會乙方人員奶茶店所有產品的調配方法,教會為止。
5、 乙方如需更改甲方和奶茶品牌所有人簽訂的合同上的被特許人名稱,甲方愿意協助辦理,但是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轉讓金用支付方式
1、 該店轉讓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整)。
2、 轉讓金支付方式:自本同生效后當日內一次性付清轉讓金__________元。交付甲方。
第四條 店面交付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門店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并協商解決
3、 甲方交還乙方的店面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理
4、 在轉讓以后,甲方負責店面房租合同的轉讓到乙方名下事宜。一同協助乙方以后房租到期的后續房租的價格協調,房租由乙方支付。由租房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房租、租房稅、租房押金等)均由乙方支付甲方將不從中獲取利益
第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生效之后乙方將擁有自主經營權利,甲方將不得與無故干預正常的經營。未盡事宜時,甲、乙雙方可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補充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轉讓經營合同書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第一條 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層/廳) ▁▁▁▁▁▁▁▁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為▁▁▁▁▁▁。第二條 租賃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 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四條 保證金保證金屬于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范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為:▁▁▁▁▁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并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系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并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并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并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于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并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十六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