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店鋪轉讓協議書(通用3篇)
租賃店鋪轉讓協議書 篇1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房東(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好友協商,就店面轉讓達成以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與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位于_______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甲方與房東簽訂了租憑合同,合同到期月租為_____人民幣,店面交給乙方使用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厲行租憑合同,每月交納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后由乙方領回甲方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 該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工具,設備{包括}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
第四條 乙方在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元}預付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元},上述費用包括甲方交給乙方,第三條所述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如乙方能正常經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剩余租金由乙方全部歸還給甲方。
第五條 經營期內由乙方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交付轉讓費的30%的違約金,逾期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房東的同意轉讓店鋪,如由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下令撤遷店鋪,甲方退還乙方全部的轉讓費,如果合同簽訂后國家命令撤除店鋪,使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余_______元轉讓費
第八條 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店鋪轉讓協議書 篇2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轉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位于 的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為 人民幣(大寫: 元整),租金為一次性交清,并于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甲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并且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后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出租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大寫: 元整),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租賃店鋪轉讓協議書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出租物業及用途
1 ㎡建筑面積與套內面積均發生差異時,每平方米租金不變,以產權登記的建筑面積為準計算房屋及其他費用。
2、乙方租賃該商鋪僅限用于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不同意續租。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確定,租金為: 80元/平方米/月,租金每季度繳納一次,乙方應于每季
度初日內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逾期超過日未支付的,則乙方需按年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超過1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
第四條 稅費、保險費承擔
房產稅、契稅等所有稅金均由乙方繳納。如乙方需要甲方開具正規財稅發票,費用
第五條 租賃用途
乙方承諾,承租上述場地及其附屬物僅作為辦公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租賃期間內未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變上款約定的用途,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租賃年租金。
第六條 甲方權利和責任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交由乙方實施。
2、協助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教育。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承租范圍內的安全、衛生等工作進行檢查和抽查。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其經營活動,但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2、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及各項稅費。乙方承租期間所發生的水、電、暖氣、通訊、設備、光纜電視收視費、物業管理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合理使用并愛護配套設施,租賃期限內,如水、電、暖氣、門、窗、設備設施出現毀損的,均由乙方自費維修。
4、乙方必須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環衛、市政、工商、稅務、衛生等部門的管理規定。
5、乙方裝修、安裝、改動附屬設施等,應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如裝修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影響,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修改或采取補救措施或者拒絕乙方進行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做好安全、防盜、防火、防搶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7、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乙方承租期內不得將上述承租物轉租任何第三人。
8、乙方不得在租賃場所和利用租賃物從事違法經營、犯罪活動或因任何原因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造成甲方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將追究乙方的全部責任。
9、因乙方對租賃物進行裝修、裝飾而使租賃物增值的,本合同終止時或租賃期滿后,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壞乙方承租期間的任何裝修和裝飾物,將承租物完好無損的移交甲方。
第八條 關于乙方負有保護租賃物責任的約定
為保證租賃物的整體外觀完好、達到合理使用壽命,乙方不得違反下列約定,否則甲方經書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1、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擅自將住宅及附屬用房如儲藏室用于營業、辦加工廠等。
2、乙方不得對房屋的內外承重墻、梁、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不得占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等公用設施及場地,不得在任何部位加建任何房屋、設備、設施及附屬物。
3、乙方不得損壞、拆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第九條 乙方保證合理使用租賃物的約定
為保證小區良好生活秩序,乙方不得違反下列約定,否則甲方經二次書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須積極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制定各項防范制度。辦公區域內無“黃、賭、毒”,無重大刑事案件,無火災和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必須保證承租范圍內整潔衛生,不得在租賃房屋上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宣傳標語。
3、乙方不得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4、消防安全:租賃期間,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甲方的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乙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及相關消防器材,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賃期間,確因維修等事務需在租賃物內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如電焊明火作業),須按規定報消防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限內,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如要求退租的,應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按違約處理,并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賠償。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按約定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變更或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且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經甲方三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
3、乙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出租物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因素致乙方不能繼續承租的。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林芝市巴宜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生效
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