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公司股份轉讓合同書(精選3篇)
裝飾公司股份轉讓合同書 篇1
轉讓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系成都和麗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股東,占公司總股份的 %,甲方自愿將其經營的成都和麗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
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的轉讓 甲方同意將成都和麗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股份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股份。
經甲、乙雙方協商,現甲方將其占成都和麗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二、交割期及變更登記 甲、乙雙確定,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日內為交割期。
在交割期內,乙方依據本協議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全權辦理股份過戶手續,乙方應向工商管理部門申請工商登記變更。
若在交割期限內,乙方未實施變更手續,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三、有關合營盈虧的分擔 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和虧損,甲方不承擔成都和麗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經營前后的所有債權、債務及一切經濟損失。
四、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五、其他事項 經雙方協商,本協議須有第三方見證,簽字后有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方各執一份。
轉讓方:
受讓方:
第三方:
年 月 日
裝飾公司股份轉讓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后,甲方將位于六盤水市鐘山區大灣鎮安樂村的“六盤水源峰煤焦有限公司”的所有股份以人民幣:貳佰萬元(¥2000000.00)的價格轉讓給乙方,為避免以后發生糾紛,甲、乙雙方特簽定如下協議:
一、甲方應負的責任和應盡的義務
1、根據洗煤廠特殊情況,甲方將法人手續先變更給乙方,變更法人身份證放在甲方手中,如果乙方在一個月內未進行洗煤廠計改,就將屬于乙方放棄。法人即將變更過甲方所有。在變更期間產生一切費用都由乙方負責。
2、乙方變更法人進廠后,甲方將生產一切移交給乙方,土地租用到期后,甲方幫助乙方協調辦理土地續約手續。租賃費用全由乙方承擔。
3、股份轉讓前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承擔,股份轉讓后的即日起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
4、在乙方未支付完轉讓費中,乙方所有生產精煤,甲方每噸原煤享受15元/噸利潤,乙方必須要確保每月不能少于5000噸/月產量,如果少于5000噸/月,甲方也按5000噸計算費用。
二、乙方應盡的責任和應盡的義務
1、乙方以總價格人民幣貳佰萬元(¥2000000.00)受讓甲方在鐘山區大灣鎮安樂村“六盤水源峰煤焦有限公司”的股份,付款方式三期進行支付,支付方式如下:
(1)乙方變更法人之前先支付伍萬元整(¥50000.00)給甲方做為定金。
(2)乙方收到甲方洗煤廠計改政府批復即支付人民幣壹佰萬元整(¥1000000.00)。
(3)乙方在次月將余款一次性付清,人民幣壹佰萬元整(¥1000000.00)
(4)乙方如果收到批復后,不計改洗煤廠,而造成洗煤廠被關閉。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并且購買股份款不再退還給乙方。
2、甲方要負責計改批復落實。如因技改批文不落實,責任由甲方承擔。
3、此合同簽訂后,當乙方支付完第一期首付款后,洗煤廠的生產經營由乙方自行合法組織生產、管理,甲方不得干涉。如乙方在生產期間有違規行為造成洗煤廠被相關部門處罰,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不退還乙方已付款。
4、乙方付款逾期一天,須支付逾期利息每天伍仟元整(¥5000.00),如超過15天未支付完當期付款,即視為乙方放棄受讓股份。乙方所支付的金額,甲方概不退還,甲方有權選擇收回或向乙方追付欠款。
三、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事項
1、甲方洗煤廠股份屬乙方所有,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反悔,但在乙方的款項未付清之前,乙方自愿將其名下股份質押給甲方。
2、甲方在收到款項后,必須給乙方出具有效收據。
3、在乙方股份轉讓款未付清之前,乙方不得將股份再轉讓他人,否則視為違約。
4、任意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須承擔10萬元違約金,并承擔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包括雙方因此尋求司法途徑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5、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到六盤水市鐘山區法院訴訟解決。
四、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并進行公證,具務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公司股份轉讓合同書 篇3
轉讓方: (甲方)
住所:
受讓方: (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廣東 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事宜,于 年 月 日在廣州市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廣東 有限公司 %的股份共 元出資額,以 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份。
第二條 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廣東 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份,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份后,其在廣東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份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廣東 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 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并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后,乙方、即成為廣東 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公司規定的股份轉讓有關費用,包括:全部費用,由(雙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廣東 有限公司股東會同意并由各方簽字后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廣東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