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通用32篇)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位于,地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號為字第號,土地面積平方米,轉讓面積為平方米,土地規劃用途為用地,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經土地價格評估,甲方土地使用權價格:元/平方米,評估用途:土地使用權轉讓,評估使用年期年。
甲方使用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總面積為平方米,產權證號為字第號,為結構,經評估房屋價格為元。
甲方土地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宗地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二條:甲方愿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轉讓給乙方,乙方支付人民幣合計元。
第三條:乙方預付合同定金元,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納,甲方將上述房產及土地使用權交接給乙方時,支付元,余款元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后,如乙方中止合同,乙方交納的定金不予退還。若甲方中止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第五條:本合同經鑒證后,作為附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變更土地登記,凡符合補交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條件的,由乙方與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并交納相關稅費后辦理變更土地登記。
第六條:自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批準之日起,該幅劃撥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或甲方簽訂的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權利、義務、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辦理房地產轉讓所需繳納的有關稅費,按照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所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大豐市土地交易服務中心留檔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大豐市簽訂。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人/代理人乙方代表人/代理人
(簽章)(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范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x政府批準的__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x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布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準許_____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__月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銀行________分行,帳號為_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并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后,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乙方在作出轉
讓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后__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并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后___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后___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無償取得地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簽訂續期出讓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占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占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___年內未能招引并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并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
郵x編碼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
郵x編碼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_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XX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批準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的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管理局(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3
第一章 合作雙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雙方為:
廈門 公司(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廈門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第二章 合作項目概況
第二條 合作項目名稱為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該項目地塊面積畝,容積率,總建筑面積、建筑密度、綠地率按控規指標確定。
第三章 成立合作公司
第三條 甲、乙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就該項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項目公司,公司名稱為 ,(以下簡稱合作公司),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合作公司負責該項目的開發、建設及銷售等相關事宜。
第四條 合作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分別以其各自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雙方的出資和投入的方式、收益和利益分配、風險和虧損的分擔、經營管理方式和合作公司的清算均按本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合作公司經營期限為 年。
第六條 根據《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約定,該項目地塊將于 過戶至合作公司名下。
第四章 投資總額、注冊資本和資金籌措
第七條 項目總建設期約五年,投資總額約人民幣 萬元,甲、乙雙方按75:25的出資比例投入。首期投資人民幣 萬元。
第八條 首期投資出資方式:
(一)雙方共同成立合作公司,合作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 萬元。其中:甲方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方式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匯入雙方共同指定的帳號 ,出資比例為75%;乙方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方式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匯入雙方共同指定的帳號 ,出資比例為25%。
(二)首期投資余額部分:甲、乙雙方根據項目資金需求計劃或股東會決議,在規定的期限內,按出資比例,同步足額匯入合作公司帳戶。
第九條 后續投入資金:由合作公司自行籌措,不足部分由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補足。
第十條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合作公司出資的,必須經對方同意;對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第五章 盈虧分配比例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分配或承擔盈利和虧損。
第六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設股東會,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變更公司形式和修改公司章 程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其他決議必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會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
第十三條 合作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由 3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有權提名 2 名董事人選,乙方有權提名 1 名董事人選,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長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擔任,董事長為合作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董事任期每屆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四條 公司設一名監事,監事由甲方提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五條 合作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總經理人選由乙方提名;財務負責人一名,由甲方提名。
第七章 雙方責任
第十六條 合作雙方應當依照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期限履行出資義務。
第十七條 合作公司向金融機構融資,合作雙方有義務提供擔保,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分攤擔保責任。
第十八條 除了本合同其他條款所述責任外,雙方還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1、 甲方責任
(1) 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立項變更、項目更名、規劃許可證變更等與項目開發相關的各種批文的變更(至合作公司名下),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合作公司承擔;
(2) 負責協調與項目用地轉讓方的關系;
(3) 甲方應嚴格履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維護合作公司及乙方的合法權益;
(4)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中的權益和義務由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若甲方以自身名義履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法律后果由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分攤。
2、乙方責任:協助甲方辦理本條第1款所述的相關手續,及時提房產項目合作開發合同書版本提要:合作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分別以其各自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雙方的出資和投入的方式供所需相關文件。
第八章 勞動管理
第十九條 合作公司應設立專門管理部門負責所有職工的錄用、辭退、報酬、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等事項。
第九章 稅務、財務、審計
第二十條 合作公司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繳納各種稅款。
第二十一條 合作公司應按照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建立會計制度,會計年度以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十二條 甲、乙兩方均可聘請獨立的審計機構對合作公司每年度財務進行審計,所需費用由提出審計要求的一方承擔。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如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如期、足額履行首期出資義務,另一方可代為履行出資義務,若另一方代為履行出資義務的,則未履行出資義務方應按未履行部分金額以每日 (待定)向代為履行出資義務方支付資金占用費直至清償;
第二十四條 若一方逾期履行首期出資義務或逾期返還另一方代為履行的首期出資超過九十天,則守約方有權要求根據雙方實際投入資金的比例調整出資比例,違約方應當無條件配合辦理相關變更事宜。
第二十五條 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責任,而使另一方或合作公司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二十六條 雙方均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但出現下列情形合同終止:
1、合同經營期限屆滿;
2、合作項目開發完畢;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可能;
4、雙方協商一致或依據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條 合同終止后雙方應組織人員進行清算,清算后財產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之外,由雙方按實際投資比例分配。一方無正當理由阻擾清算的,另一方可聘請獨立機構進行清算,清算結果對雙方均有效。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八條 由于地震、臺風、火災、水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履行時,應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十五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和不能依約履行的理由及有效證明文件,則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不視為違約。按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義務,或延期履行義務。
第十三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對本合同的補充、修改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十四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首先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章 通知
第三十一條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文件均需以書面方式發送至本合同第一條所述的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任何一方的地址如有變更,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未能送達的責任由其自行承擔。
第三十二條 一切由專人送達的通知、文件均視為當天收到,以郵件的方式送達的通知、文件以寄出日的次日為收到日。
第十六章 文本及生效條件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壹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 后生效。
(本頁無正文,為簽署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4
轉讓人: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
轉讓人和受讓人經平等友好協商,并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人在三亞市鳳凰鎮檳榔村委會官壩二組擁有一塊建設用地(土地性質詳見土地房屋權證),地號為26-01-794,用地面積697.02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積175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土地)。用地范圍的四至為:東至:符開清地界,南至:水溝,西至:符明華地界,北至:李福清地界(詳見土地房屋權證)。
第二條
轉讓人和受讓人一致同意,轉讓人將該土地的使用權以每平米___元的價格,將全部用地的697.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受讓人,總轉讓款合計_____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轉讓人同意在簽訂合同之日將轉讓的該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權證原件一并交付給受讓人。
第四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分___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后15日內,雙方依《土地房屋權證》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該土地的四至范圍。受讓人應嚴格按本合同規定的四至范圍。
第六條
轉讓人和受讓人均清楚轉讓的該土地根據我國當前的法律規定不得轉讓,也無法辦理相應的`權證更名過戶,雙方均自愿簽訂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轉讓人承諾如其反悔,除10倍退還受讓人轉讓款外,并負責賠償受讓人在該土地上的所有建設投資;受讓人承諾如反悔,無權要求轉讓人退還轉讓款,并且在該土地的全部建設投資無償歸轉讓人所有。
第七條
本協議簽訂后,無論受讓人是否對該土地進行投資建設,該土地的全部權益及該土地上全部附著物均歸受讓人所有。
第八條
在下列情況下,轉讓人應當無條件配合協助受讓人辦理
1、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設商業網點、公寓、住宅等建筑物
2、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筑完畢后,受讓人行使對該土地上
3、該土地使用權或所有權可依法更名至受讓人名下時;
4、該土地依法可變更為國有土地時;
5、該土地遇國家或政府征收時,該土地及該土地上的全部建筑
6、受讓人在對該土地及其附著物行使其它權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第九條
甲方保證轉讓該土地使用權已征得該土地使用權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證有權轉讓該土地的使用權。
第十條
本協議如有部分條款無效,但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且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遵照執行。
第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受讓人必須按本協議規定支付轉讓人該土地的轉讓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受讓人應當按應付轉讓款額的萬分之五向轉讓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給付之日止。
2、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向受讓交付該土地及該土地權證的,每逾期一天,轉讓人應當按轉讓款總額的萬分之五向受讓人支付逾期交付違約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日后,受讓人除有權向轉讓人收取違約金外,并有權解除本協議,轉讓人應當立即退還受讓人已支付的全部轉讓款。
3、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第八條規定,配合協助受讓人的,轉讓人除退還全部轉讓款外,還應當賠償受讓人的全部損失(以轉讓人違約所得為準)。
第十三條
見證人不僅對本協議簽訂進行見證,并保證轉讓人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義務。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所簽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轉讓人、受讓人各執壹份,見證人各持壹份。
轉讓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
年___月___日
見證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5
轉讓人:
受讓人:
見證人:
轉讓人和受讓人經平等友好協商,并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人在三亞市鳳凰鎮檳榔村委會官壩二組擁有一塊建設用地(土地性質詳見土地房屋權證),地號為26—01—794,用地面積697.02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積175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土地)。用地范圍的四至為:東至:符開清地界,南至:水溝,西至:符明華地界,北至:李福清地界。
第二條轉讓人和受讓人一致同意,轉讓人將該土地的使用權以每平米元的價格,將全部用地的697.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受讓人,總轉讓款合計_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轉讓人同意在簽訂合同之日將轉讓的該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權證原件一并交付給受讓人。
第四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分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后15日內,雙方依《土地房屋權證》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該土地的四至范圍。受讓人應嚴格按本合同規定的四至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第六條轉讓人和受讓人均清楚轉讓的該土地根據我國當前的法律規定不得轉讓,也無法辦理相應的權證更名過戶,雙方均自愿簽訂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轉讓人承諾如其反悔,除10倍退還受讓人轉讓款外,并負責賠償受讓人在該土地上的所有建設投資;受讓人承諾如反悔,無權要求轉讓人退還轉讓款,并且在該土地的全部建設投資無償歸轉讓人所有。
第七條本協議簽訂后,無論受讓人是否對該土地進行投資建設,該土地的全部權益及該土地上全部附著物均歸受讓人所有。
第八條在下列情況下,轉讓人應當無條件配合協助受讓人辦理或實現該土地及土地附著物各項權益相關手續或權利憑證,且不再向受讓人收取任何費用。
1、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設商業網點、公寓、住宅等建筑物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2、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筑完畢后,受讓人行使對該土地上全部建筑物權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3、該土地使用權或所有權可依法更名至受讓人名下時;
4、該土地依法可變更為國有土地時;
5、該土地遇國家或政府征收時,該土地及該土地上的全部建筑物、構筑物等附著物補償均歸受讓人所有,在取得補償收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和協助時;
6、受讓人在對該土地及其附著物行使其它權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第九條甲方保證轉讓該土地使用權已征得該土地使用權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證有權轉讓該土地的使用權。
第十條本協議如有部分條款無效,但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且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遵照執行。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受讓人必須按本協議規定支付轉讓人該土地的轉讓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受讓人應當按應付轉讓款額的萬分之五向轉讓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給付之日止。
2、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向受讓交付該土地及該土地權證的,每逾期一天,轉讓人應當按轉讓款總額的萬分之五向受讓人支付逾期交付違約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日后,受讓人除有權向轉讓人收取違約金外,并有權解除本協議,轉讓人應當立即退還受讓人已支付的全部轉讓款。
3、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第八條規定,配合協助受讓人的,轉讓人除退還全部轉讓款外,還應當賠償受讓人的全部損失(以轉讓人違約所得為準)。
第十三條見證人不僅對本協議簽訂進行見證,并保證轉讓人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義務。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所簽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轉讓人、受讓人各執壹份,見證人各持壹份。
轉讓人:
受讓人: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簽訂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_________組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_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為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本合同甲方為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并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_________》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于乙方興辦_________。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
二、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文件
1.甲方系經國家批準成立,負責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2.乙方系經_________國政府批準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三、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1.甲方確認并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四、場地位置和面積
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五、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1.本合同第4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六、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1.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2.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并實行多退少補。
3.本合同雙方簽字后,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后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簽字日后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額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
七、場地交接
1.甲方應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2.甲方應于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3.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后,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并向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八、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1.除另有說明外,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2.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口的含義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點;
(2)經專業管線單位確認的本合同第4. 條所定埸地周邊的其他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入點。
3.本合同第4條所定場地為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構筑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___用地。
4.乙方項目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
乙方在受讓地塊內建設施工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準手續,從接口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
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5.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下(包括與接口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
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6.乙方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內進行建設時,不得損壞該場地周邊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類公用基礎設施。乙方建設造成該類設施損壞的,應負責恢復原樣,并承擔全部費用及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7.未經權利人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挖、占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臨時占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須得到政府主管部門或有關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埸地內的邊緣地帶敷設熱網管線,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體實施方案甲方應與乙方協商。
九、其它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總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2.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對依據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權的土地,有權連同建筑物依法自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并不得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上述事實發生時,乙方須將有關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備案。因上述事實的發生而產生的土地使用權后繼者、受讓者,都是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權利和義務的承受人。
3.乙方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內興建的一切建筑和設施,包括改建、擴建等涉及交通、通訊、消防、環保、環衛、綠化等方面的,由乙方報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乙方的上述活動應符合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_________區的有關規劃、_________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及各類管理要求。
4.乙方依據本合同9. 條所定內容轉讓、出租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時,再受讓人投資興辦的項目須符合_________區產業導向和整體規劃等要求。
5.本合同第4條所定場地邊界以外的公共衛生、綠化養護、市政養護等事項由園區管理機構承擔,乙方應按_________區市政市容管理機構公布的有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該管理費應為合理之費用。
6.凡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再轉讓、繼承、出租和抵押及有關建筑物、附著物的產權變更等的所有經濟合同、契約、憑證等必須進行登記的文件,均應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登記。
7.轉讓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金。
十、續期與合同終止
1.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申請續期。
2.乙方申請續期的,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續期的書面申請至遲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年送達甲方;
(2)投資審批部門同意乙方延長經營期限的批準文件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個月送達甲方。
3.乙方提出續期申請后,甲方在轉讓期限屆滿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的租用或使用權轉讓事宜對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
4.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不續期的,乙方應將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完整地交還給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該場地的,乙方應按當時的價格繼續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用。
5.本合同第4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屆時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續期。轉讓期滿后,乙方不續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著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違約責任
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 條規定的時間提供場地的;
(2)乙方對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的使用和處置與“出讓合同”、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 0.3條規定將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交還甲方的;
(4)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的(逾期付款不適用本條款,按照_________條處理)。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上述違約事項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計算,方法如下:
(1)日違約金為_________美元;
(2)違約天數=自違約事實發生之日起至糾正之日止日歷天數;
(3)違約金金額=日違約金×違約天數。
3.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委托具有專業權威的第三方核定。
4.違約金、賠償金至遲應于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償付;違約事實于償付當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續的,違約方應繼續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直至違約行為終止。
5.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6.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 .4條規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外,若出現下述情況,同時應以下列方式承擔責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況發生時,經乙方書面要求,甲方書面同意可給予乙方寬限期,寬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計_________個月,寬限期內,乙方仍應根據本合同第 .4條之規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產生的滯納金。
(2)寬限期內,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
(3)本條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具體辦法為:甲方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扣除合同總額的30%及本合同規定的滯納金、違約金后余額退還;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違約賠償。
7.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 條之規定的期限完成建設工程量的,乙方可至遲在建設期限屆滿之日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建書面申請,且延期不得超過_________年。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遲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為準),自9. 條規定的建設期限屆滿之日起,超出_________個月以內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個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無償收回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地塊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著物。
8.違約事實發生后,守約方有權選擇終止或繼續履行本合同。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無論違約方是否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或和賠償金,違約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前款所稱自然災害僅指嚴重水災、火災、臺風以及地震等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
十三、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其仲裁規則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保密
事先未經本合同對方的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條款,一經查實,披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五、以往協議
本合同的效力超過甲乙雙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或與其相關的事宜所達成的協議,上述協議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十六、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
2.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公證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3.本合同生效后,國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頒布新的法律法規對本合同有追溯力的,雙方應及時修訂本合同,以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4.下列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
(2)場地位置示意圖;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圖;
(4)_________區市政基礎設施使用和保護管理辦法。
(5)“出讓合同”(復印件)。
5.乙方可以自由決定以美元或人民幣支付本合同6. 條所定土地使用權轉讓金,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由乙方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按付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兌美元的賣出與買入價的中間價計算。若付款當日無交易,則以付款前上一個交易日的中間價計算。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其它費用的,與前款同。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釋、理解或不符時,以中文本為準。
7.本合同雙方用電報、電傳和傳真發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自用上述方式發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雙方改變其通訊地址的,應于改變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十七、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證處及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8
轉讓人:
受讓人:
見證人:
轉讓人和受讓人經平等友好協商,并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人在三亞市鳳凰鎮檳榔村委會官壩二組擁有一塊建設用地(土地性質詳見土地房屋權證),地號為26-01-794,用地面積697.02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積175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土地)。用地范圍的四至為:東至:符開清地界,南至:水溝,西至:符明華地界,北至:李福清地界(詳見土地房屋權證)。
第二條 轉讓人和受讓人一致同意,轉讓人將該土地的使用權以每平米 元的價格,將全部用地的697.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受讓人,總轉讓款合計 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轉讓人同意在簽訂合同之日將轉讓的該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權證原件一并交付給受讓人。
第四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分 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后15日內,雙方依《土地房屋權證》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該土地的四至范圍。受讓人應嚴格按本合同規定的四至
第六條 轉讓人和受讓人均清楚轉讓的該土地根據我國當前的法律規定不得轉讓,也無法辦理相應的權證更名過戶,雙方均自愿簽訂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轉讓人承諾如其反悔,除10倍退還受讓人轉讓款外,并負責賠償受讓人在該土地上的所有建設投資;受讓人承諾如反悔,無權要求轉讓人退還轉讓款,并且在該土地的全部建設投資無償歸轉讓人所有。
第七條 本協議簽訂后,無論受讓人是否對該土地進行投資建設,該土地的全部權益及該土地上全部附著物均歸受讓人所有。
第八條 在下列情況下,轉讓人應當無條件配合協助受讓人辦理
1、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設商業網點、公寓、住宅等建筑物
2、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筑完畢后,受讓人行使對該土地上
3、該土地使用權或所有權可依法更名至受讓人名下時;
4、該土地依法可變更為國有土地時;
5、該土地遇國家或政府征收時,該土地及該土地上的全部建筑
6、受讓人在對該土地及其附著物行使其它權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第九條 甲方保證轉讓該土地使用權已征得該土地使用權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證有權轉讓該土地的使用權。
第十條 本協議如有部分條款無效,但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且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遵照執行。
第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受讓人必須按本協議規定支付轉讓人該土地的轉讓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受讓人應當按應付轉讓款額的萬分之五向轉讓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給付之日止。
2、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向受讓交付該土地及該土地權證的,每逾期一天,轉讓人應當按轉讓款總額的萬分之五向受讓人支付逾期交付違約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 日后,受讓人除有權向轉讓人收取違約金外,并有權解除本協議,轉讓人應當立即退還受讓人已支付的全部轉讓款。
3、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第八條規定,配合協助受讓人的,轉讓人除退還全部轉讓款外,還應當賠償受讓人的全部損失(以轉讓人違約所得為準)。
第十三條 見證人不僅對本協議簽訂進行見證,并保證轉讓人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義務。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所簽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轉讓人、受讓人各執壹份,見證人各持壹份。
轉讓人: 受讓人:
年 月 日 年 月
見證人:年 月 日 日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9
轉讓人:
受讓人:
見證人:
轉讓人和受讓人經平等友好協商,并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人在三亞市鳳凰鎮檳榔村委會官壩二組擁有一塊建設用地(土地性質詳見土地房屋權證),地號為26-01-794,用地面積697.02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積175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土地)。用地范圍的四至為:東至:符開清地界,南至:水溝,西至:符明華地界,北至:李福清地界(詳見土地房屋權證)。
第二條 轉讓人和受讓人一致同意,轉讓人將該土地的使用權以每平米 元的價格,將全部用地的697.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受讓人,總轉讓款合計 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轉讓人同意在簽訂合同之日將轉讓的該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權證原件一并交付給受讓人。
第四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分 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后15日內,雙方依《土地房屋權證》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該土地的四至范圍。受讓人應嚴格按本合同規定的四至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第六條 轉讓人和受讓人均清楚轉讓的該土地根據我國當前的法律規定不得轉讓,也無法辦理相應的權證更名過戶,雙方均自愿簽訂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轉讓人承諾如其反悔,除10倍退還受讓人轉讓款外,并負責賠償受讓人在該土地上的所有建設投資;受讓人承諾如反悔,無權要求轉讓人退還轉讓款,并且在該土地的全部建設投資無償歸轉讓人所有。
第七條 本協議簽訂后,無論受讓人是否對該土地進行投資建設,該土地的全部權益及該土地上全部附著物均歸受讓人所有。
第八條 在下列情況下,轉讓人應當無條件配合協助受讓人辦理或實現該土地及土地附著物各項權益相關手續或權利憑證,且不再向受讓人收取任何費用。
1、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設商業網點、公寓、住宅等建筑物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2、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筑完畢后,受讓人行使對該土地上全部建筑物權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3、該土地使用權或所有權可依法更名至受讓人名下時;
4、該土地依法可變更為國有土地時;
5、該土地遇國家或政府征收時,該土地及該土地上的全部建筑物、構筑物等附著物補償均歸受讓人所有,在取得補償收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和協助時;
6、受讓人在對該土地及其附著物行使其它權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第九條 甲方保證轉讓該土地使用權已征得該土地使用權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證有權轉讓該土地的使用權。
第十條 本協議如有部分條款無效,但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且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遵照執行。
第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受讓人必須按本協議規定支付轉讓人該土地的轉讓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受讓人應當按應付轉讓款額的萬分之五向轉讓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給付之日止。
2、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向受讓交付該土地及該土地權證的,每逾期一天,轉讓人應當按轉讓款總額的萬分之五向受讓人支付逾期交付違約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 日后,受讓人除有權向轉讓人收取違約金外,并有權解除本協議,轉讓人應當立即退還受讓人已支付的全部轉讓款。
3、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第八條規定,配合協助受讓人的,轉讓人除退還全部轉讓款外,還應當賠償受讓人的全部損失(以轉讓人違約所得為準)。
第十三條 見證人不僅對本協議簽訂進行見證,并保證轉讓人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義務。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所簽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轉讓人、受讓人各執壹份,見證人各持壹份。
轉讓人: 受讓人:
年 月 日 年 月
見證人:
年 月 日 日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0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_________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
第二條?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_________市政府批準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并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托了設計并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第五條?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準的可建筑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_____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九條?稅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后,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5、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_____、_____,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即小寫_________________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_個月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萬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元罰金,逾期______________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一、附加條款:
1、轉讓過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2、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 定 義
第四條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范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準的__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布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 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 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準許_____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 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_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 乙方同意從__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帳號為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 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并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后,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 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后_____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 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 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并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 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后_____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后_____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 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無償取得地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 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_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簽訂續期出讓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占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占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條 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_____年內未能招引并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并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 通 知
第四十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 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乙 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批準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附件
土地使用條件(成片開發經營項目)(略)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3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一致就乙方為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提供居間服務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委托事項
1、甲方為轉讓土地使用權,委托乙方報告商業機會、提供居間服務。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位于 _________________,面積確定為 _________________。(證號、所有權人、地址、面積詳見附件)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與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止。
三、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其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委托轉讓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復印件等所需資料。
2、保證對擬轉讓的土地用權享有完全的產權及處分權,且該土地使用權未設置任何權利限制,不存在權利糾紛。
3、在轉讓價格不低于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依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四、乙方責任
1、履行居間義務,尋找意向受讓方,盡力協助促成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事宜。
2、如實向甲方報告有關與意向受讓方洽談的事項。
五、委托事項的完成
乙方已為甲方尋找到該土地使用權的意向受讓方(買家)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均視為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報酬:
3、甲方與乙方尋找的其他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若甲方同意以低于本合同約定的最低土地轉讓價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的價格與乙方介紹的土地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則視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項,甲方應支付乙方報酬。
六、居間報酬及支付方法
(一)計費方式
為了報答乙方所提供的商業機會,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關努力,不論甲方以何種價格轉讓土地使用權,均須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人民幣 。
(二)支付方式
1、在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時,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居間報酬的___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
2、在土地使用權完成過戶至受讓人(買家)名下之日起 天內,甲方將余下 %即人民幣 支付完畢。
(三)甲方應將居間報酬以轉帳方式匯入以下指定帳戶: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居間費用的負擔
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乙方協助促成土地轉讓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如乙方在委托期間內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人民幣八、違約責任
1、在轉讓價格不低于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否則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的違約金。
2、甲方應將居間報酬如期如數支付給乙方,如發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應每日按居間報酬總額的 計付逾期滯納金。
3、任何一方有違背此合同其他條款的,守約方有權按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
九、保密約定
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內容及涉及的商業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
十、其他
1、甲方負責與意向受讓人(買家)簽訂及履行土地轉讓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續與稅費,與乙方無關。
2、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4
轉讓人: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本合同甲方為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并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1.總則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_________ 》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 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 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于乙方興辦_________.
1.2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 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
2.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文件
2.1 甲方系經國家批準成立,負責_________ 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2.2 乙方系經_________ 國政府批準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 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 國法人資格。
2.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 )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3.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3.1 甲方確認并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4.場地位置和面積
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 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 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5.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5.1 本合同第4.1 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
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5.2 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6.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6.1 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 美元,_________ 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 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并實行多退少補。
6.2 本合同雙方簽字后,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后_________ 天內,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前支付_________%,計_________ 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簽字日后_________ 日內,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前付清余額_________%,計_________ 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
7.場地交接
7.1 甲方應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 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_________ 日內,將本合同第4.1 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7.2 甲方應于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 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合同第4.1 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后,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并向_________ 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8.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8.1 除另有說明外,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
(1 )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 )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 )道路。
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口的含義如下:
(1 )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點;
(2 )經專業管線單位確認的本合同第4.1 條所定埸地周邊的其他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入點。
8.2 本合同第4.1 條所定場地為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 或構筑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___ 用地。
8.3 乙方項目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
乙方在受讓地塊內建設施工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準手續,從接口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
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8.4 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下(包括與接口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
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8.5 乙方在本合同第4.1 條所定場地內進行建設時,不得損壞該場地周邊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類公用基礎設施。乙方建設造成該類設施損壞的,應負責恢復原樣,并承擔全部費用及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6 未經權利人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挖、占用本合同第4.1 條所定場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臨時占用本合同第4.1 條所定場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須得到政府主管部門或有關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5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貴州省實施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 ,總占地面積為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為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該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詳見所附宗地圖及宗地圖的經濟指標),該地塊的開發狀況已經雙方踏勘認可。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50年,讓渡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甲方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轉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設商住項目,乙方受讓后按照規劃進行建設。
第四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以及乙方自愿承擔該部分土地轉讓雙方發生的所有稅費。
第五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總額為 元人民幣。
第六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 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60日內,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
第七條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款后10日內,甲方依照規定辦理該部分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
第八條乙方同意從簽訂合同之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九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賬號內。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乙方受讓該地塊后,受原土地出讓合同的約束。
第十一條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發生后7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二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0.1%繳納滯納金。
第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簽定后必須在一年內動工修建。
第十四條如甲、乙雙方違反以上任何一條款,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均可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土管部門備案一份。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乙方代表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
受讓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
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______項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______通,即_________通,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包含政府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
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_____項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定之日起日_________內,一閃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___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用于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即不得超過_________平方米。受讓人不得在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第十三條 受讓人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用途,或者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約定的土地利用指標,應事先經規劃主管部門和出讓人同意,并按出讓人重新核定的數額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上的總投資額(包括出讓金、廠房和配套水、電、路等輔助設施建設,設備購置及安裝等費用)不得低于_________萬元/畝(即每平方米不低于_________元)。
受讓人應在項目竣工之日起30日內,持有效的資金投入憑證(包括出讓金繳納憑證、工程款支付憑證、設備購置清單及付款憑證等)向出讓人申請履約檢查。
第十五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后無償移交給_________府: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六條 受讓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動工建設,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建成投產(受不可抗力影響者除外)。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八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出讓金總額全部付清),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___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九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和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
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二十一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和土地使用條件執行。
第二十二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
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三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并按本合同約定投資開發建設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
_________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三)受讓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投入足額資金進行開發建設和建成投產的,應補足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
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六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七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九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三十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
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三十一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
補償。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 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___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
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五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______‰
向受讓人支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六條 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或已經動工開發的土地面積占應動工開發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含出讓金)不足25%,且未經市、縣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
準中止建設連續滿一年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_________%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功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七條 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三十八條 受讓人未能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投入足額資金進行建設,應向出讓人補足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最低投資總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受讓
人按照約定的條件繼續履行義務,受讓人不履行義務的,按違約處理。
第八章 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四十條 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四十一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___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______項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______份。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簽訂。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蓋章):_________ 受讓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注明邊長(米))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掛牌方式以人民幣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萬元)競得甲方委托掛牌轉讓的B202-31地塊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建筑物、附著物)80%的權益(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甲乙雙方確認,交易標的物是指按照份額轉讓的B202-31地塊(包括地上建筑物、附著物)80%的權益。乙方應當根據規劃要求出全資建設整個項目工程,保證甲方享有建成房地產20%的權益
第二條:B202-31宗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概況: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深地合字(94)104
2、土地用途:辦公、公寓用地
3、土地性質:商品房(可進入市場部分)
4、土地位置:福田區新洲路與蓮花路交匯處西南角
5、土地使用年自掛牌轉讓成交之日起50年
6、土地面積:5298.3m2
7、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57586m2,其中辦公面積33936平方、單身公寓11312m2、地下室12338m2(地下室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8、建筑容積率:≤8.6
9、建筑覆蓋率:≤40%
10、房地產證號:0099396
11、深圳市規劃國土局規劃設計要點94-204
1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深規土建許字【1996】2103號
13、產權狀態:已交清協議地價并辦理房地產證(綠本),無抵押、查封,產權清楚。
14、租賃狀況:無
15、債務情況:無
16、瑕疵披露:根據深規土函第HQ031877號該項目已列入問題摟盤范圍,經報批可享受有關問題摟盤政策。
17、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1998年已完成地下室工程,以現狀為準。因該項目停工時間長,如已建基礎工程主體質量不合格,有關的修復費用由甲方負擔;如已建基礎工程主體質量合格,有關的修補、加固費用由乙方負擔。
18、經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審核,本地塊80%土地權益進入市場需補交地價款人民幣柒仟貳佰捌拾柒萬貳仟捌佰柒拾陸元(小寫72872876.00元),由乙方從競得價款中先行扣繳支付國土管理部門。
甲方對本條前述概況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有效負責。
第三條: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元整(小寫萬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1000萬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按照如下第種付款方式:
(1)在《轉讓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轉入乙方指定帳戶
(2)分期支付,即:
首期款:簽訂《轉讓合同》后5天內一次性付清人民82872876.00元(含保證金);
第二期款:簽訂《轉讓合同》后一月內付10000000.00元;
第三期款:主體工程完工后一個月內付14407000.00元;
尾款: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一個月內全部付清。
(3)競得人首期款項必須打進乙方指定的帳戶委托監管,其余款項直接向甲方支付,對此甲方并無異議。前述委托監管(簡稱托管),是乙方為保證甲方與競得人的資金安全而提供的免費服務。具體運作程序如下:競得人將全部或部分成交價款(即托管款項)匯入乙方指定的帳號,并在轉讓雙方規定的時間內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扣除甲方應交納的土地交易服務費、應交的地價款和轉讓稅費后,剩余款項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經本次轉讓,乙方享有B202-31宗地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80%權益,甲方保留20%的權益。
第五條: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交易標的物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樣本)、《成交確認書》(樣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樣本)。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行政主管機關申請并取得轉讓批復后,雙方共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完成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九條:在行政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行政機關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自行政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原件由雙方另行協商保管。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甲乙雙方承接《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深地合字(94)104號)的一切權利與義務;甲、乙方分別按照20%、80%的比例享有和承擔B202-31宗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一)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不能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讓批復及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要求及時交納轉讓方稅費的;
(三)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四)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的過程中,因甲方的原因,經房地產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或在登記過程中交易標的物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五)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在申請轉移登記前將交易標的物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的;
(六)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土地)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第十三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甲、乙方的合作開發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亦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四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甲方與乙方的合作開發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鑒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鑒證方:(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8
轉讓人:
受讓人:
見證人:
轉讓人和受讓人經平等友好協商,并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人在X市X鎮檳榔村委會官壩二組擁有一塊建設用地(土地性質詳見土地房屋權證),地號為26-01-794,用地面積697.02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積175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土地)。用地范圍的四至為:東至:符開清地界,南至:水溝,西至:符地界,北至:李地界(詳見土地房屋權證)。
第二條 轉讓人和受讓人一致同意,轉讓人將該土地的使用權以每平米 元的價格,將全部用地的697.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受讓人,總轉讓款合計 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轉讓人同意在簽訂合同之日將轉讓的該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權證原件一并交付給受讓人。
第四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X日內,分 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后X日內,雙方依《土地房屋權證》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該土地的四至范圍。受讓人應嚴格按本合同規定的四至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第六條 轉讓人和受讓人均清楚轉讓的該土地根據我國當前的法律規定不得轉讓,也無法辦理相應的權證更名過戶,雙方均自愿簽訂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轉讓人承諾如其反悔,除10倍退還受讓人轉讓款外,并負責賠償受讓人在該土地上的所有建設投資;受讓人承諾如反悔,無權要求轉讓人退還轉讓款,并且在該土地的全部建設投資無償歸轉讓人所有。
第七條 本協議簽訂后,無論受讓人是否對該土地進行投資建設,該土地的全部權益及該土地上全部附著物均歸受讓人所有。
第八條 在下列情況下,轉讓人應當無條件配合協助受讓人辦理或實現該土地及土地附著物各項權益相關手續或權利憑證,且不再向受讓人收取任何費用。
1、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設商業網點、公寓、住宅等建筑物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2、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筑完畢后,受讓人行使對該土地上全部建筑物權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3、該土地使用權或所有權可依法更名至受讓人名下時;
4、該土地依法可變更為國有土地時;
5、該土地遇國家或政府征收時,該土地及該土地上的全部建筑物、構筑物等附著物補償均歸受讓人所有,在取得補償收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和協助時;
6、受讓人在對該土地及其附著物行使其它權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第九條 甲方保證轉讓該土地使用權已征得該土地使用權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證有權轉讓該土地的使用權。
第十條 本協議如有部分條款無效,但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且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遵照執行。
第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受讓人必須按本協議規定支付轉讓人該土地的轉讓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受讓人應當按應付轉讓款額的萬分之五向轉讓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給付之日止。
2、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向受讓交付該土地及該土地權證的,每逾期一天,轉讓人應當按轉讓款總額的萬分之五向受讓人支付逾期交付違約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X日后,受讓人除有權向轉讓人收取違約金外,并有權解除本協議,轉讓人應當立即退還受讓人已支付的全部轉讓款。
3、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
第八條規定,配合協助受讓人的,轉讓人除退還全部轉讓款外,還應當賠償受讓人的全部損失(以轉讓人違約所得為準)。
第十三條 見證人不僅對本協議簽訂進行見證,并保證轉讓人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義務。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所簽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轉讓人、受讓人各執壹份,見證人各持壹份。
轉讓人: 受讓人:
X年X月X日X年X月
見證人:年X月X日X日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座落于,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乙方在前付給甲方定金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在時由甲方退還乙方。
第四條
該房屋協議價格為元。
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第五條
1、甲、乙雙方定于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2、雙方定于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4、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后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1、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2、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3、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第九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
1、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2、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第十一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屬文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條
本契約、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甲方:乙方: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2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乙方于?年?月?日在_________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_________方式以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小寫?萬元)競得甲方委托掛牌轉讓的?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委托交易標的物內容: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
2、土地用途:
3、土地性質:
4、土地位置:
5、土地使用年期?年即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6、土地面積:
7、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
8、建筑容積率:
9、建筑覆蓋率:
10、房地產證號:
1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
12、產權狀態:
13、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
14、其他情況見深規土規許字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甲方對本條前述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三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四條?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元整(小寫?萬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萬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另選擇如下第?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托管,該托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后,付給甲方。
第五條?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樣本)、《成交確認書》(樣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樣本)。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
第九條?在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_________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一)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并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二)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三)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三條?甲方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三)甲方其他行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五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向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鑒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鑒證方:_________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
同簽訂地點: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21
轉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鑒于本合同甲方為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并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1.總則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_________市房地產轉讓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于乙方興辦_________。
1.2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
2.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文件
2.1 甲方系經國家批準成立,負責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2.2 乙方系經_________國政府批準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2.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4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3.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3.1 甲方確認并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4.場地位置和面積
4.1 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5.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5.1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5.2 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6.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6.1 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并實行多退少補。
6.2 本合同雙方簽字后,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后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_________);本合同簽字日后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額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_________);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
7.場地交接
7.1 甲方應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7.2 甲方應于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后,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并向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8.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8.1 除另有說明外,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8.2 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口的含義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點;
(2)經專業管線單位確認的本合同第4.1條所定埸地周邊的其他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入點。
8.3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為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構筑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___用地。
8.4 乙方項目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乙方在受讓地塊內建設施工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準手續,從接口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8.5 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下(包括與接口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8.6 乙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進行建設時,不得損壞該場地周邊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類公用基礎設施。乙方建設造成該類設施損壞的,應負責恢復原樣,并承擔全部費用及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7 未經權利人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挖、占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臨時占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須得到政府主管部門或有關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8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的邊緣地帶鋪設熱網管線,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體實施方案甲方應與乙方協商。
9.其它權利和義務
9.1 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總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對依據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權的土地,有權連同建筑物依法自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_________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并不得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上述事實發生時,乙方須將有關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備案。因上述事實的發生而產生的土地使用權后繼者、受讓者,都是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權利和義務的承受人。
9.3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邊界以外的公共衛生、綠化養護、市政養護等事項由園區管理機構承擔,乙方應按_________區市政市容管理機構公布的有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該管理費應為合理之費用。
9.4 凡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再轉讓、繼承、出租和抵押及有關建筑物、附著物的產權變更等的所有經濟合同、契約、憑證等必須進行登記的文件,均應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登記。
9.5 轉讓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金。
9.6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9.7 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9.8 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甲方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讓。
10.續期與合同終止
10.1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申請續期。乙方申請續期的,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續期的書面申請至遲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年送達甲方;
(2)投資審批部門同意乙方延長經營期限的批準文件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個月送達甲方。
10.2 乙方提出續期申請后,甲方在轉讓期限屆滿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租用或使用權轉讓事宜對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
10.3 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不續期的,乙方應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完整地交還給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該場地的,乙方應按當時的價格繼續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用。
10.4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屆時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續期。轉讓期滿后,乙方不續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著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1.違約責任
11.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1條規定的時間提供場地的;
(2)乙方對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使用和處置與“出讓合同”、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0.3條規定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還甲方的;
(4)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的(逾期付款不適用本條款,按照11.
4、11.5條處理)。
11.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上述違約事項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計算,方法如下:
(1)日違約金為_________美元;
(2)違約天數=自違約事實發生之日起至糾正之日止日歷天數;
(3)違約金金額=日違約金____違約天數。
11.3 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委托具有專業權威的第三方核定。
11.4 違約金、賠償金至遲應于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償付;違約事實于償付當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續的,違約方應繼續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直至違約行為終止。
11.5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11.6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11.4條規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外,若出現下述情況,同時應以下列方式承擔責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
(3)款);但本款前述情況發生時,經乙方書面要求,甲方書面同意可給予乙方寬限期,寬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計_________個月,寬限期內,乙方仍應根據本合同第11.4條之規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產生的滯納金。
(2)寬限期內,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
(3)款)。
(3)本條第
(1)、
(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具體辦法為:甲方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扣除合同總額的30%及本合同規定的滯納金、違約金后余額退還;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違約賠償。
11.7 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1條之規定的期限完成建設工程量的,乙方可至遲在建設期限屆滿之日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建書面申請,且延期不得超過_________年。除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遲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為準),自9.1條規定的建設期限屆滿之日起,超出_________個月以內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個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無償收回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地塊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著物。
11.8 違約事實發生后,守約方有權選擇終止或繼續履行本合同。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無論違約方是否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或/和賠償金,違約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12.不可抗力
12.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2.2 前款所稱自然災害僅指嚴重水災、火災、臺風以及地震等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
13.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3.1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3.2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方式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保密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條款,一經查實,披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15.以往協議
本合同的效力超過甲乙雙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或與其相關的事宜所達成的協議,上述協議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
16.2 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公證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16.3 本合同生效后,國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頒布新的法律法規對本合同有追溯力的,雙方應及時修訂本合同,以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16.4 下列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
(2)場地位置示意圖;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圖;
(4)_________區市政基礎設施使用和保護管理辦法。
(5)“出讓合同”(復印件)。
16.5 乙方可以自由決定以美元或人民幣支付
甲方:
乙方:
時間: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2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_________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
第二條 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_________市政府批準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并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托了設計并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 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 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第五條 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 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準的可建筑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項目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 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 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九條 稅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 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后,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后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共2頁,當前第1頁12
5、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2頁,當前第2頁12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23
轉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鑒于本合同甲方為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并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1.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_________市房地產轉讓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于乙方興辦_________。
1.2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
2.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文件
2.1 甲方系經國家批準成立,負責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2.2 乙方系經_________國政府批準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2.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4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3.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3.1 甲方確認并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4.場地位置和面積
4.1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5.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5.1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5.2 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6.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6.1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并實行多退少補。
6.2 本合同雙方簽字后,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后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本合同簽字日后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額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
7.場地交接
7.1甲方應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7.2甲方應于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7.3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后,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并向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8.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8.1 除另有說明外,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8.2 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口的含義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點;
(2)經專業管線單位確認的本合同第4.1條所定埸地周邊的其他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入點。
8.3 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為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構筑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___用地。
8.4乙方項目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乙方在受讓地塊內建設施工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準手續,從接口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8.5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下(包括與接口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8.6乙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進行建設時,不得損壞該場地周邊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類公用基礎設施。乙方建設造成該類設施損壞的,應負責恢復原樣,并承擔全部費用及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7未經權利人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挖、占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臨時占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須得到政府主管部門或有關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8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的邊緣地帶鋪設熱網管線,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體實施方案甲方應與乙方協商。
9.其它權利和義務
9.1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總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對依據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權的土地,有權連同建筑物依法自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_________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并不得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上述事實發生時,乙方須將有關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備案。因上述事實的發生而產生的土地使用權后繼者、受讓者,都是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權利和義務的承受人。
9.3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邊界以外的公共衛生、綠化養護、市政養護等事項由園區管理機構承擔,乙方應按_________區市政市容管理機構公布的有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該管理費應為合理之費用。
9.4凡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再轉讓、繼承、出租和抵押及有關建筑物、附著物的產權變更等的所有經濟合同、契約、憑證等必須進行登記的文件,均應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登記。
9.5 轉讓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金。
9.6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更名過戶過程當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9.7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24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折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__,綠化率不少于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并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后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計人民幣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抵押擔保的范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范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并經審計后,項目凈利潤率超過______%的,超過部分凈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情況下,雙方共同商定,甲方愿將位于____________,有償出讓給乙方。由乙方永久性使用,便于今后共同遵守,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土地四至及面積:東西寬______米,南北長______米,地基面積為______平方。
二、該土地轉讓費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人民幣。乙方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先付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人民幣。基礎完工時付元(大寫:)人民幣。其余款項在一層預字上完時交清元。不再收取任何費用。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證據證明其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該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產生轉讓費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三、乙方在此修建房屋,或轉讓該土地,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不得干涉乙方。
四、合同簽訂后,如若因政府或政策性,對土地進行調控及管理等方面所涉及的政策性問題,都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有權使用該地基靠北的村公路。甲方有義務在本村內協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時的配套設施,如水、電供應等,費用無需甲方支付。
六、甲、乙雙方不得違約,要共同遵守以上條款。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如有違約行為,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不成,可通過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本合同至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2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位于,地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號為字第號,土地面積平方米,轉讓面積為平方米,土地規劃用途為用地,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土地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宗地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二條:甲方愿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轉讓給乙方,乙方支付人民幣合計元。
第三條:乙方預付合同定金元,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納,甲方將上述房產及土地使用權交接給乙方時,支付元,余款元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后,如乙方中止合同,乙方交納的定金不予退還。若甲方中止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第五條:本合同經鑒證后,作為附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變更土地登記,凡符合補交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條件的,由乙方與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并交納相關稅費后辦理變更土地登記。
第六條:自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批準之日起,該幅劃撥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或甲方簽訂的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權利、義務、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辦理房地產轉讓所需繳納的有關稅費,按照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所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大豐市土地交易服務中心留檔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大豐市簽訂。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單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2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合同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非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合同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合同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并承擔轉讓前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
第三條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第四條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上述第一條所述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五條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準的可建筑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轉讓該土地的使用權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六條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轉讓價款____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等原件資料交付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轉讓價款的____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轉讓價款的____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轉讓價款的____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____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合同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合同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七條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合同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更名過戶手續。
第八條稅費的負擔
在本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九條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合同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后,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合同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拖延履行本合同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合同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合同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按本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按本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合同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后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28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掛牌方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競得甲方委托掛牌轉讓的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第二條 委托交易標的物內容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使用年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7.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住宅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管理和職工活動用房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8.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建筑覆蓋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房地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12.產權狀態:甲方已授權交易中心通知產權登記機關臨時凍結并已被核準。
13.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 場地基本平整,按現狀轉讓。
14.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對本條前述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三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四條 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另選擇如下第_________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托管,該托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后,付給甲方。
第五條 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 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______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
第九條 在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1.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2.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并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2.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3.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三條 甲方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的;
2.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3.甲方其他行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五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鑒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29
出讓方(甲方):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房屋使用權等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本項目的土地屬于_______________,甲方通過合法方式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為年。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用途綜合商住。
第二條 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所選房屋房號為博文公寓____棟____層____號房,該房屋的用途為住宅,屬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層高3米。該房屋建筑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與公共房屋分攤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有關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該房屋使用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 計價方式。
該房屋使用權按套出讓,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使用權轉讓單價為(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總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 整(小寫¥________元)。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萬元。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天內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繳納所有剩余款項(除已繳的定金)即人民幣__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_____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出讓方(甲方):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30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于 年 月 日在**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 方式以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萬元)競得甲方委托掛牌轉讓的 地塊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委托交易標的物內容: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
2、土地用途:
3、土地性質:
4、土地位置:
5、土地使用年期 年即自 年月 日起到 年月 日止
6、土地面積:
7、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
8、建筑容積率:
9、建筑覆蓋率:
10、房地產證號:
1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
12、產權狀態:
13、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
14、其他情況見深規土規許字第 號《**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甲方對本條前述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三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四條 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萬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 萬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另選擇如下第 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托管,該托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后,付給甲方。
第五條 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 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樣本)、《成交確認書》(樣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樣本)。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 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
第九條 在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一)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并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二)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三)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三條 甲方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三)甲方其他行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五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鑒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鑒證方:**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3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住址:
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所購買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乙方向甲方購買的商品房為園號樓室。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為實測面積。該商品房為現房。甲方依法獲得并合法擁有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權屬證號為:。
第二條價格與費用
1、該商品房的售價總額為人民幣元,大寫為拾__萬__千__佰__拾__角__分。
2、甲方同意將該商品房原入住費用全部無償轉給乙方。
3、在甲、乙雙方交房前所發生的管理費、水費、電費、燃氣費、供暖費、電視收視費、電話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應承擔交房后所發生的上述費用。
第三條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按期付款:
1、首付款
以該商品房售價總額的%作為首付款,即人民幣元(¥)于20__--年--月--日(雙方立契過戶日)由乙方交付給甲方。
2、余款
以該商品房售價總額的%作為余款,即人民幣元(¥)于__年__月日前由乙方通過銀行按揭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如因銀行放貸拖延,而非甲乙雙方原因所造成則不追究甲乙雙方違約責任。
4、在雙方交接該商品房前,甲方應已收到第二條中所述全部售房款。
第四條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垵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逾期在15日之內,自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期屆滿之日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乙方已付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15日后,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第5。3條款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逾期在15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15日后,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第5.3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按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違約金。
3、在雙方簽署本合同后,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
任何一方有違反合同的行為,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為售價的5%,還應就該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包括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律師費用及訴訟費用)進行賠償。如雙方均有違約行為,應根據雙方各自違約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條交付期限
甲方須在本合同第三條履行完畢后日內,通知乙方收樓,以便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不可抗力,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第六條裝飾、設備標準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裝修、設備標準以現房實際情況為準(清單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七條入住
在簽訂本協議之前,甲方須將物業相關費用全部結清,同時雙方辦理立契過戶、入住等相關手續。
第八條合同解除
在下列情況之一發生之時,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自該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解除。
1、市房地局或貸款銀行未能批準雙方根據本合同之條款上述出售單位;
2、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3、在上述第8。18。2條款規定的情況下,本合同應解除。甲方應在扣除乙方應付而未付的欠款(除房款以外的)和違約金后,在不支付任何利息或補償的情況下(如有)退還乙方已付房款。
4、如乙方應付而未付的欠款和違約金(如有)已超過乙方已付房款總額,則甲方有權進一步要求乙方賠償。
第九條不可抗力
凡因發生地震、臺風、暴雨、大火、戰爭、暴-等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協議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應在十五(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履行或者需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的機構出具交由當地公證機構公證。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部分或全部免除向另一方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關于物業管理的約定
乙方領取該商品房鑰匙后,乙方應遵守---的物業管理規定,并如期繳納各項費用。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簽訂、效力、解釋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項下爭議之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調解決,協商應在一方向另一方發出協商要求的書面通知后立即進行。無論任何原因若爭議在發出書面通知后十五(15)天內仍未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在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根據其有效的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皆有約束力。除仲裁裁決另有裁定外,仲裁費用(包括各方的法律費用)均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條附則
1、若本合同內有任何條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市有關規定條例下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本協議其余條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執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損。
2、本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方便參閱而加入,其不構成本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且其不應對本協議中任何條款的解釋產生任何影響。
3、本合同將成為轉讓出售商品房的充分合同,并取代之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承諾、陳述和協議。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友好協調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被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原件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順義縣房屋土地管理局備案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經營部在本次房屋交易過程中起到監督協調的作用,直至乙方辦理入住為止。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二線城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篇32
一、合同當事人雙方:
甲方(出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二、合同標的:
甲方(出讓人)自愿將 土地有償轉讓給乙方(受讓人)。土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土地界址圖》。
三、合同金額
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 元(小寫 元);
本合同項下轉讓土地面積為 畝。
四、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日以現金支付一次性交清。
五、雙方責任
1、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
2、甲方確認其家人(包括父母親及兄弟姐妹)對本合同項下的轉讓交易無任何異議,必須保證對該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權,且該土地不得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否則,甲方應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該土地轉讓后,乙方對該土地享有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占有、使用、轉租、收益和處分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若需辦理相關法律手續,甲方應當無條件予以協助。
4、甲方必須承認轉讓后的土地世世代代屬于乙方。
5、乙方的繼承人有權享有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權利,甲方和甲方的繼承人應當保證乙方及乙方繼承人的權利不受侵犯。
6、若遇該土地有權屬糾紛,由甲方(出讓人)出面解決,所造成的費用損失,由甲方(出讓人)承擔,乙方(受讓人)不承擔任何費用;
7、若遇到村委會、村民小組干部換界或者國家政策性變化,均不影響本合同履行;
8、甲方(出讓人)必須保證和維護乙方(受讓人)利益。
9、該土地若被國家或村集體征用,所得收益和相關補償概由乙方單獨享有,甲方不得主張任何權利,且甲方必須協助乙方實現上述權利。
六、違約責任:
當事人各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若甲方違約,甲方除了須退還乙方支付的全部土地轉讓金及相關支出外,應當另行賠償乙方投資建房及建造相關設施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和造成的損失,除此之外,還須按違約時土地、地上建筑物和附著物三者市場價總和的10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違約,自愿放棄所支付的相關費用。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在該合同第八條進行協商補充,補充內容同樣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見證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河南省商城縣長竹園鄉 村 組 人簽訂。
甲方:(出讓人)(章):
乙方(受讓人)(章):
見證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