鋪面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精選18篇)
鋪面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 篇1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屋使用權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情況
甲方擬將位于大嶺山中學后門的教師宿舍樓d幢101(即靠近學校后門的那一套)的使用權明確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擬轉讓的房屋作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屋。
該房屋自用使用權面積為93關規定而定.,使用期間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若房屋轉讓給乙方前就已經存在的債權債務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如遇到中途拆遷, 拆遷補償款全部賠償給乙方,與甲方無關。
第二條 房屋轉讓價格和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屋交易總金額為壹拾叁萬元整。乙方已向甲方付定金壹萬元整。合同簽訂后一個星期內乙方向甲方轉入房款壹拾萬元整,轉帳銀行:東莞市商業銀行大嶺山支行,轉入帳號的存折持有人姓名: ,轉入的帳號: 。余款貳萬元整乙方于 20xx年07月31日前支付,付款方式:現金。
第三條 手續辦理
乙方付清全部房款時,甲方應即時將之前的房屋購買證明(大嶺山鎮政府開出的)和收據等相關材料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 房屋使用權交接
雙方同意于 年月日由甲方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權利保證約定
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沒有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全部賠償。
甲方決定中途不賣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屋時,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七日內將所收定金及購房款退還給乙方,另賠償乙方元整的違約金。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決: 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仲裁解決
第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處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雙方各存一份,見證人存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見證人(簽字):
年____月____日
鋪面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 篇2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經甲、乙雙協商,同意就光彩市場(天達公司)營業房、商鋪有限使用權轉讓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己所屬的光彩市場 層 號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轉讓給乙
第二條:營業房使用權轉讓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第三條:本營業房使用權轉讓費用共計 整(小寫: 元 );自年 月 日起,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款 (小寫: 元)
第四條:乙方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公司的物業管理。合同簽定時,乙方向甲方交付水電和公共設施安全保證金 萬元。合同期滿時,乙方如有應予承擔違約責任的行為,或者有拖欠甲方水、電、物業以及造成市場設施損壞應予賠償等行為的,甲方在扣除有關費用后,余額退還給乙方。
第五條: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行承擔所經營項目的工商、稅收等各項費用;并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 元/營業房、鋪/月(按年度一次性交給甲方);乙方承擔市場公用的水、電費(含空調使用費用)按市場實際用量,依照乙方營業房或商鋪建筑面積所占商場總建筑面積的比例,由甲方按照每平方米應分攤的數額按月向乙方收取。乙方營業房或商鋪內部用電或用水采用一戶一表,每月水電費統一由甲方按實際抄表數收取費用。
第六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秩序,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對乙方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有權強制要求乙方消除安全隱患。
2、負責提供空調、公共空間的衛生、安保等服務。
3、負責對營業房和商鋪建筑結構、水、電、空調、電梯及其它附屬設施的檢查和維修。營業房和商鋪的內部裝修及設施的檢查和維修由乙方負責。
4、享有對營業房和商鋪以外場地及墻面管理權和經營使用權。
5、享有對市場屋頂空間及墻面的廣告設置權。
6、對經營和本市場主要業態嚴重不符及有傷風化的項目(如壽衣及相應祭品), 甲方將責令其改變經營品種,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權勸其退場并將營業房或商鋪收回,另行處置。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申領《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以內從事和本市場以服裝、服飾及美容、美甲等為主要業態不嚴重沖突的經營活動,享有營業房及商鋪以內范圍內的經營使用權。
2、服從市場物業的統一安排和管理;遵守市場消防安全、用水用電等各項管理規定,承擔因違法違章造成自己或他人財產損失的一切賠償責任。
3、愛護營業房和商鋪內的各種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修繕改動房屋結構時應經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房屋結構進行任何改動,不得加裝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
4、乙方將營業房或商鋪轉租給第三人,必須經過甲方物業管理部門同意并備案,否則按自動放棄該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甲方將無償收回(具體備案辦法另行制定)。對于按揭貸款購買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的,一次轉租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含兩年),轉租期限超過2年的應當到甲方和按揭銀行辦理相應的按揭貸款變更手續。
第八條:下列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1、乙方在營業房或商鋪內進行非法活動和非法經營,受到政府嚴重處理的。
2、乙方不按照《營業房及商鋪使用權轉讓合同》向甲方交付使用權購買款項或不按照按揭合同向銀行交納貸款資金逾期三個月的。
3、未經甲方同意將營業房或商鋪轉租給第三人的。
4、違反消防條例和違章操作用電造成事故的。
5、欺行霸市,發生打架斗毆被公安機關刑事處理的。
6、不聽勸阻強行從事和本市場主要業態嚴重沖突的經營活動。
7、交房后一個月不開門營業或經營中無特殊原因連續5日不營業者。
8、擅自更改甲方交房的統一裝修,如商鋪吊頂、玻璃大門、門頭形式等及固定設施者。
第九條:合同期滿三個月前,乙方無嚴重違約行為并認可甲方新的招商方案時,享有對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的優先購買權,雙方依市場情況,簽定續租的《營業房及商鋪使用權轉讓合同》,否則甲方可于合同期滿一個月前將該營業房或商鋪另行轉讓,合同期滿時乙方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結束。
第十條:違約責任:違約方按照合同總額的1%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 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政行為造成合同終止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違約 責任,雙方互不再承擔其它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中營業房及商鋪使用權起算日期為甲方交房之日起壹個月為裝修期,本 裝修期已記入使用權轉讓期限內,如交房日期提前或順延,提前或順延天數增
記入使用權轉讓期限內。
第十三條: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無法協商解決的,可報仲裁機關進行仲裁或向管城回族區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辦理工商登記手續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 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鋪面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項目概況、現狀及簽約流程
第一條 項目背景
北冰洋城市廣場是吳家山市場物業管理責任有限公司與東西湖區政府共同聯合開發的東西湖首家集購物、休閑、餐飲、娛樂于一體的大型一站式綜合購物中心。 北冰洋城市場廣位于吳家山東吳大道與四明路交匯處,東臨規劃路,南鄰吳南花園,西接四明路,北靠規劃中的步行街,地理位置優越,人氣興旺,交通便利。項目總占地9千余方,總建面4.3萬方,地下2層,地上9層。是東西湖首家集購物、娛樂、餐飲、休閑一站式綜合購物中心。
第二條 簽約流程
1、甲方唯一營銷場所位于本項目內,乙方需自行前往洽談轉讓事宜。除此以外,甲方未設任何其他營銷地點,開展營銷活動,乙方對此需留意。
2、甲方營銷人員按照法律有關明示義務的規定,向乙方全面介紹項目及擬轉讓標的狀況并詳細解釋本合同條款。
3、乙方與甲方營銷部門就合同項逐條約定明晰后,由乙方在合同上簽章,甲方營銷部門將乙方已簽章的合同送至甲方法律事務部審核,法律事務部在經審核無誤的合同上簽章并退還營銷部門后通知乙方前來領,整個流程應在7日內完成。乙方對此表示理解并予以認可。
第三條 簽約承諾
乙方自愿與甲方簽約,并做出簽約承諾:在合同履行期內,完全了解并承認有關項目、權利、轉讓、合同等一切相關問題的合法性;以簽署本合同的行為,認可甲方已按法律規定完全履行明示義務;承諾服從本項目整體物業、管理公司規定,且經營的品牌類別符合整體規劃方案布局;承諾服從本項目半數以上(“半數”系指經營面積超過項目總經營面積一半)權利人的共同意志;保證不因自己的行為損害甲方、產權方或任意第三方(含本項目共同利益及其他權利人)的合法權利。乙方自愿接受并承諾按照甲方要求與甲方指定的經營管理公司簽訂經營管理合同,并共同維護北冰洋城市廣場整體經營。
第二章 轉讓標的、支付、期限及用途
第四條 本合同轉讓標的為:本項目_ ___層 區 號商鋪的經營使用權。該商鋪建筑面積______平米。(具體商鋪位置見附件一)
第五條 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轉讓標的交付乙方并辦理書面確認手續(見附件二)。
第六條 如遇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分別處理:
1、遭遇不可抗力,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2、由于乙方原因導致不能確認交付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全額支付房款后,次日本合同起算收益。
第七條 轉讓期限:限于我國合同法關于租賃期限的規定,本合同租賃使用權期限為20xx年;從201___年___月____日起開始計算,后續使用權年限與該宗土地的使用年限同步。 第三章 轉讓對價及支付方式
第八條 轉讓對價為:(小寫)¥___ 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_元整;計算標準為:單價¥__ ___元/㎡轉讓標的所依附商鋪的建筑面積_______㎡。
第九條 支付方式:乙方在簽訂本合同當日,一次性支付全部轉讓對價
第四章 乙方權利義務
第十條 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內辦理轉讓標的的確認交付手續;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交付手續,以甲方通知的期限截止日為實際交付日;
乙方在甲方通知期限內出具體申請請求延期交付,且延期理由得到甲方認可的,雙方可就交付事宜另行約定。
第十一條 以嚴格遵守簽約承諾為前提,乙方在轉讓期限內享有以下權利:
1、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有權轉讓剩余年限經營使用權;
2、第三年期限屆滿前,在確認履行本條第1款約定的前提下,有權自行轉讓剩余年限經營使用權;
3、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有權開展上述2種情形以外的其他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的經營行為。
第十二條 合同履行期內,乙方一切依前條約定有權實施、并引起經營使用權變動的行為,受以下條款約束并加以規范。
1、出讓剩余年限經營使用權的,除符合第十一條的約定外,還應與出讓前書面通知甲方,采取甲、乙雙方約定解除本合同以及經營管理合同后在由甲方、受讓方按照本合同簽訂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以及甲方指定的經營管理公司、受讓方按照原經營管理合同內容簽訂經營管理合同的方式辦理;新轉讓合同生效后,乙方對受讓方的履約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2、其他行為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就具體事宜與甲方協商一致并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后,遵照協商結果辦理。
第十三條 轉讓期限屆滿,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續約生效后,乙方無償獲得該轉讓標的后續二十年使用權并享受收益。
第五章 甲方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甲方應保證轉讓標的所依附商鋪的配套設施在交付時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第十六條 除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轉讓標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1、逾期在三十日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最后交付期次日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收價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 逾期超過三十日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按原總房款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退還所收款項;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同規定的最后交付期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已收價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地質災害、亂動、戰爭、疾病流行、突發事件、政府行為及其他不可控制、不可預料的情形)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向對方承擔責任,但在政府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的情況下,甲方按照乙方在不可抗力中的損失比例,在取得的補償范圍內對乙方進行合理補償。
第十八條 在合同履行期內,乙方的行為具有以下列任一情形,經書面催告逾期仍不糾正或造成的損害已無法逆轉的,行為無效并構成乙方違約:
1、違反第十七條的約定,擅自進行的無權或越權行為;
2、雖有權進行,但在具體實施中違反第十八條之約定方式,行為不當的。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及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將合同解除時乙方剩余期限經營使用權的對價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并向乙方追償其他損失:
1、凡依本合同約定,乙方構成違約,經催告于90日內仍不予糾正的;
2、損害公共利益,已觸犯刑事或經制止不予糾正的;
3、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經催告在90日內仍無法履行的;
4、具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依本合同約定已構成違約的事由,經甲方催告后在90日內不予糾正或無法逆轉的。
第二十一條 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退還乙方所交全部經營使用權轉讓款,并以該款項10%補償乙方損失。
第七章 送達及爭議解決
第二十二條 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雙方約定一下地址為郵寄送達地址,無論是否簽收,向該地址寄送的特快專遞收寄憑證即是雙方認可的合法送達憑證,受送達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抗辯該送達憑證的效力。若乙方約定地址發生變更,必須于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未經書面通知,乙方無權以地址變更為由抗辯甲方向約定地址寄件的送達效力,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合同解除不影響本條效力。
甲方地址: ,郵政編碼 .
乙方地址: ,郵政編碼 .
第二十三條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約定指定的通訊方式。乙方通訊方式變更,必須5日內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乙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
乙方聯系方式: ,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后,雙方均應切實履行,若發生糾紛先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需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分、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鋪面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 篇4
甲方:武漢人和新天地公共設施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武漢市友誼南路/多福路/利濟南路/中山大道地下
電話:027-85366666/858999999 傳真:027-59000000 郵政編碼:430000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手機) (住宅) (辦公室) 傳真: 電子郵箱:
甲方是武漢地一大道(以下簡稱地一大道)的投資人,并在平時就地一大道擁有管理、使用和收益的權利;乙方在充分了解并認可地一大道性質和狀況的情況下,擬受讓地一大道商鋪的經營使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益、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地一大道商鋪經營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本協議,以昭信守。
第一章 商鋪的位置、面積、用途
第一條 乙方擬受讓本協議所約定之商鋪的商鋪經營使用權。
第二條 本協議所約定之商鋪(以下簡稱商鋪)位于武漢市友誼南路/多福路/利濟南路/中山大道地下武漢地一大道 區 號。
第三條 商鋪的建筑面積約為 平方米(含公共分攤面積)。
第四條 商鋪的用途僅限于經營品項為 的商品。乙方須自行辦理營業執照及有關的經營許可證。為地一大道整體布局考慮,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經營的商品的品項或種類,亦不得改變商鋪的用途。
第五條 地一大道開業時間預計為 年 月。乙方享有商鋪經營使用權的期限為40年,預計自20xx年 月 日至2049年 月 日止。甲方將就地一大道的實際開業日期進行公告,若地一大道實際開業時間與本協議約定的預計開業時間不符,甲乙雙方同意以地一大道的實際開業時間為準。
第二章 商鋪經營使用權轉讓金額
第六條 轉讓商鋪經營使用權總額 按商鋪建筑面積RMB 元/M2(每平方米人民幣 萬 仟 佰元整),合計金額為人民幣 元
(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上述金額不含管理費。管理費包括空調費、公攤電費、保安、消防、環衛、綠化、排污、公共衛生、公共水、設備維修保養、商場日常服務所支出的各項費用的分攤。商鋪內電費、電話費乙方自行承擔。本合同期內管理費第一年免收,第二年收費標準甲方按市政相關規定做相應調整。
第七條 合同印花稅 合同印花稅由甲、乙雙方按相關規定自行繳納。
第八條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付款方式、時間 商鋪經營使用權轉讓款總額的30%應于簽署本合同之時支付,剩余70%款項,乙方有權選擇做3—5年銀行按揭支付,但應于甲方按照第十條的規定向乙方交付商鋪后30日內,由本人到甲方公司簽訂銀行按揭合同。
第三章 裝 修
第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和甲方公共區間的結構及附屬設備設施。
9.1 如乙方需改變商鋪的內部結構和位置,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未按甲方書面同意的方案,擅自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的,甲方有權予以拆除,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2 如乙方決定裝修,須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取得管理部門書面同意,裝修必須在非經營時間進行(如按照國家及武漢市有關規定乙方裝修需辦理裝修報批手續的,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應在管理部門書面同意之日起十五日內裝修完畢,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需要向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取得書面同意。乙方的裝修應由甲方認可的施工單位進行。因乙方裝修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9.3 乙方應向管理部門提交裝修方案。裝修方案至少應包括設計圖紙、施工效果圖、施工周期、用料說明、施工設備明細、用電、用水申請、施工人數、現場負責人等內容。
9.4 乙方因裝修產生廢棄物,應由乙方負責清掃,妥善處理。如裝修廢料為大宗,可委托進行清理,所發生費用按規定收費標準執行。
9.5 乙方應在就裝修取得管理部門書面同意的同時,向管理部門繳納裝修保證金。乙方進行裝修應當遵守國家、武漢市的有關規定及管理部門有關裝修的管理規定。在乙方裝修完畢之后,由乙方與管理部門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管理部門退還上述裝修保證金。
第四章 商鋪的啟用、經營和管理
第十條 乙方與甲方簽定《商鋪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后,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場地的驗收、移交等手續。按甲方規定時間統一開業經營。
第十一條 乙方不得損壞商場的原有設備,不得經營污染環境的業務。商鋪須符合政府有關部門的消防安全標準,并經消防等有關政府專業部門驗收后方可經營。
第十二條 乙方自合同簽定之日起七日內應到管理部門辦理檔案登記和從業人員登記手續。
12.1 乙方經營所需的從業人員,若按照有關規定,必須向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證件,則應由乙方自行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
12.2 乙方應按照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聘用從業人員,并對所雇請的從業人員進行遵紀守法教育、職業培訓和遵守商場管理規定的教育、管理,并對從業人員的違章行為負有連帶責任。
12.3 乙方及其從業人員應參加管理部門組織的從業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簽發合格證的,方可在商鋪內從業。
12.4 乙方主業、從業人員應按甲方要求佩戴統一制作的胸卡(費用自理),保持儀容儀表整潔。
第十三條 乙方合同期內,必須依法經營,不得進行違法活動,不得在商鋪內安裝或使用超過電表容量的任何用電設備或存儲任何違禁、危險、易燃、易爆物品,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 乙方應按照工商和稅務部門的要求:
14.1 懸掛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
14.2 為每款出售的商品懸掛由物價局監制、甲方統一印刷的價格標簽;
14.3 標簽上注明商品名稱、規格、產地、單價等內容。
第十五條 乙方應守法經營、文明經商、禮貌待客,不得強買強賣,不得在市場內經銷假冒偽劣商品和仿冒商品。
第十六條 在甲方公布的市場淡季期間,乙方需要清理尾貨的,可向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可進行有關促銷活動;除上述情況外,乙方不得在其他期間在商鋪內張貼特價促銷等宣傳物。經甲方批準進行促銷宣傳資料內容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無損于甲方及其他業戶的利益。
第十七條 乙方的營業活動應遵守如下規定:
17.1 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營業時間開門營業,不得遲到、早退。如乙方需在商場清場后延遲離場的,應按規定向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并繳費后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加班;
17.2 在營業時間內,乙方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在商場范圍內從事與正常經營無關的活動;
17.3 未經批準,乙方不得在自營商鋪以外的商場范圍內進行拍照、攝像。
第五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享有對商場進行宣傳和推廣的獨立自主權,對商場享有法定的管理權,并有對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甲方或其代表有權變更商場名稱及更換管理部門,以及有權合理規劃、管理和使用商場公共區間而無須通知乙方。
第十九條 甲方需定期進行商場結構和共用設備檢查和維護,并承擔主體結構自然損壞的維護費用;如因商場維護須乙方臨時搬遷的,乙方應當配合。
第二十條 甲方須對商場進行衛生、管理秩序、防火安全及工商等檢查工作,乙方應當配合。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下列事項的發生,甲方無需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21.1 乙方違法經營,或乙方經營使用的商鋪被司法機關查封、拍賣的;
21.2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與他人產生的一切糾紛;
21.3 乙方故意破壞或過失或非正常使用商鋪、商場設備和設施;
21.4 因任何第三方的不法侵害造成的損失、損害;
21.5 因外部公共事業供應(如供電、供氣、供水、通訊、排污等)中斷; 21.6 因上級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檢測、演習等政府行政行為;
21.7 突發事件發生時甲方為維護商場秩序而采取緊急措施;
21.8 非甲方故意或過失,或甲方無法控制的其它事件。
第六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權在使用期內依約使用商鋪或出租、轉讓他人,進行正當合法的經營活動,并對其經營活動自行承擔法律后果和商業風險。
第二十三條 乙方須以自己名義向工商、稅務部門申請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持證經營。合同期滿,乙方應自行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機關辦理廢業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自行負責商鋪內設備、設施、財務和人員的管理,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法律后果。
第二十五條 使用期內,乙方或其承租戶需要增加或更換經營服裝的品牌,應提前至少5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甲方核準同意后方可經營。
第二十六條 為地一大道管理需要,乙方以任何形式將商鋪經營使用權設定他項權利、進行轉讓或轉借,均應事先獲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七條 乙方將商鋪出租第三人,必須交一份租售合同原件給甲方備案。租賃合同不得超逾本合同的期限。乙方、第三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管理規定。
第二十八條 乙方必須遵守商場的《武漢地一大道商場管理公約》。《管理公約》詳見附件。甲方及其管理部門可依據商場管理的實際需要,修改有關管理規則、裝修規則及其它必要的規章制度。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經營商鋪的權利,甲方有權收回商鋪,代乙方經營并另行出租他人,收取租金彌補甲方損失后,可付給乙方:
29.1 未經甲方同意,開業初乙方無故超過十日仍未開始營業的,開業后連續三日不營業或在合同期內每兩個月累計歇業超過十五日的,但經甲方同意的裝修的情形除外;
29.2 乙方違法經營或利用商鋪進行其它違法犯罪活動;
29.3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擅自變更商鋪的用途;
29.4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十一條的約定;
29.5 乙方拖欠商鋪經營使用權轉讓金額、管理費、水電費、空調費以及相關的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等其中任何一項超過十五日;
29.6 乙方或乙方的從業人員在商場內聚眾或參與鬧事、擾亂市場秩序,經警告后仍不予改正的;
29.7 乙方違反合同的其它規定,甲方書面通知乙方限期改正,乙方在限期內不予改正的。
第八章 合同的變更、終止和期滿
第三十條 合同期內,未經甲乙雙方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本合同有明確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條 合同期內,如乙方提出將鋪位的經營使用權轉讓過戶,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核同意,按有關規定辦理轉讓過戶手續,并交納相應費用。
第三十二條 終止合同時,雙方須共同檢查和交接商鋪,乙方必須付清應付費用。如商場、商鋪結構或設備、設施有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三條 終止合同之日起當日內遷出商鋪,逾期不遷的,每逾期一個星期,乙方按本合同轉讓款每平米標準的兩倍向甲方支付場地占用費,占用時間不足一個星期的按一個星期計。逾期超過十五日的,視為乙方放棄認購商鋪內相關物品的所有權,甲方有權采取任何其認為適當的措施進駐商鋪和處理商鋪內的物品。
第九章 安全防火責任
第三十四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我國有關安全防火的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執行公安消防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并接受監督檢查。
34.1 甲方負責公用設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34.2 甲方負責安全防火工作的宣傳,行使日常管理監督的職能,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4.3 乙方必須全面負責其購買的經營使用權的商鋪和劃定的安全防火責任分擔區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34.4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必須簽定《武漢地一大道安全防火責任書》。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五條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地震、臺風、水災、雷擊等自然現象,動亂、戰爭、疾病流行等社會現象,突發事件、政府行為及其他不可控制、不可預料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一大道作為人民防空工程,戰時由有關部門統一安排使用的情形)。因不可抗力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向對方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終止履行的,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退鋪,所繳納的商鋪經營使用權轉讓款按40年平均計算,由甲方在辦理退鋪手續時扣除乙方應繳費用后,將余額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
第十一章 爭議解決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的締結、生效、解釋、履行及糾紛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章 其 他
第三十七條 乙方的聯系電話、地址有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不及時通知的,甲方按乙方變更前的電話號碼、地址送發的通知,視為已送達
乙方,其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十八條 甲方對乙方的通知,甲方可選擇當面送達、按本合同所述通信地址(或乙方隨后書面通知乙方的通信地址)郵寄送達、或留置送達(即將信函置于該商鋪適當位置后滿七日)等方式之一,均視為有效送達。讓乙方商鋪內營業人員的簽收行為應視為乙方的簽收行為。
第三十九條 在商鋪經營使用權轉讓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費用且與乙方使用該商鋪有關的,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 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定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涂改無效。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其余副本交有關部門備案,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在中國湖北省武漢市簽定。
(以下無正文)
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
甲方(簽章):武漢人和新天地公共設施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經 辦 人: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鋪面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轉讓物業坐落、面積:
甲方將坐落在 商業住宅(建筑面積 平方米)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附平面圖)
二、使用權轉讓期限:
自_ 年 月__日至 年_ 月 日止。
三、使用權轉讓費: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商鋪使用權轉讓費價款為(大寫)寫:¥ 元)。
四、使用權轉租及再轉讓:
乙方對上述房屋僅享有使用權、轉租權,乙方及轉租第三方,應履行協議的全部責任,如承租第三方未承擔部分,由乙方履行。乙方轉租的時間不得超過本協議時間,轉租協議要報甲方備案。
乙方在使用和轉租期間,不允許進行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非法經營或活動,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由乙方及承租第三方全權承擔。
乙方在轉租期間,發生任何與承租第三方的經濟糾紛,由其雙方自行解決,甲方無連帶責任。
五、甲方的責任:
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達到交付使用標準。
六.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合理、合法使用房屋,協議期滿,將完好房屋交還甲方。
乙方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但不得影響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乙方應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及水、電、暖等費用。七、協議的變更、解除: 本協議一經簽定,雙方都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的情形除外)。
八、協議的續簽:
乙方獲得的房屋在使用期限屆滿前90天內,可提出續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擁有房屋使用權的優先承租權,但最終以雙方另行訂立的協議為準。
九、房屋交還:
房屋使用權期限屆滿后,乙方不再繼續購買使用權的,本協議自動終止,則乙方應當在十日內將房屋交還甲方;
十、免責條款:
遇到以下幾種不可抗力情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 自然災害;
2) 政府或有關機構宣布的禁令、法令、緊急狀態、管制、戒嚴或其他勞資糾紛而引 起的公共設施的停止或中斷;
3) 非甲方過錯引起的侵害、盜竊、搶劫及其他刑事案件;
4) 因市政需要,政府或有關機構對與房屋相關的行政區劃、道路名稱、門牌號進行 變更等;
5) 根據法律政策改變、市政規劃等政府行為限制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免責 情形。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鋪面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 篇6
轉讓方(甲方):武漢吳家山市場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受讓方(乙方):
合同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轉讓方和受讓方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基礎上就轉讓吳家山 “北冰洋城市廣場”(以下簡稱本項目)商鋪經營使用權達成如下協議:
甲乙雙方詳細信息
甲方:武漢吳家山市場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_:
注冊地址: 東西湖區吳家山市場路_;
營業執照注冊號:_420xx20xx030364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國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項目概況、現狀及簽約流程
第一條 項目背景
北冰洋城市廣場是吳家山市場物業管理責任有限公司與東西湖區政府共同聯合開發的東西湖首家集購物、休閑、餐飲、娛樂于一體的大型一站式綜合購物中心。 北冰洋城市場廣位于吳家山東吳大道與四明路交匯處,東臨規劃路,南鄰吳南花園,西接四明路,北靠規劃中的步行街,地理位置優越,人氣興旺,交通便利。項目總占地9千余方,總建面4.3萬方,地下2層,地上9層。是東西湖首家集購物、娛樂、餐飲、休閑一站式綜合購物中心。
第二條 簽約流程
1、甲方唯一營銷場所位于本項目內,乙方需自行前往洽談轉讓事宜。除此以外,甲方未設任何其他營銷地點,開展營銷活動,乙方對此需留意。
2、甲方營銷人員按照法律有關明示義務的規定,向乙方全面介紹項目及擬轉讓標的狀況并詳細解釋本合同條款。
3、乙方與甲方營銷部門就合同項逐條約定明晰后,由乙方在合同上簽章,甲方營銷部門將乙方已簽章的合同送至甲方法律事務部審核,法律事務部在經審核無誤的合同上簽章并退還營銷部門后通知乙方前來領,整個流程應在7日內完成。乙方對此表示理解并予以認可。
第三條 簽約承諾
乙方自愿與甲方簽約,并做出簽約承諾:在合同履行期內,完全了解并承認有關項目、權利、轉讓、合同等一切相關問題的合法性;以簽署本合同的行為,認可甲方已按法律規定完全履行明示義務;承諾服從本項目整體物業、管理公司規定,且經營的品牌類別符合整體規劃方案布局;承諾服從本項目半數以上(“半數”系指經營面積超過項目總經營面積一半)權利人的共同意志;保證不因自己的行為損害甲方、產權方或任意第三方(含本項目共同利益及其他權利人)的合法權利。乙方自愿接受并承諾按照甲方要求與甲方指定的經營管理公司簽訂經營管理合同,并共同維護北冰洋城市廣場整體經營。
第二章 轉讓標的、支付、期限及用途
第四條 本合同轉讓標的為:本項目_ ___層 區 號商鋪的經營使用權。該商鋪建筑面積______平米。(具體商鋪位置見附件一)
第五條 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轉讓標的交付乙方并辦理書面確認手續(見附件二)。
第六條 如遇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分別處理:
1、遭遇不可抗力,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2、由于乙方原因導致不能確認交付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全額支付房款后,次日本合同起算收益。
第七條 轉讓期限:限于我國合同法關于租賃期限的規定,本合同租賃使用權期限為20xx年;從201___年___月____日起開始計算,后續使用權年限與該宗土地的使用年限同步。 第三章 轉讓對價及支付方式
第八條 轉讓對價為:(小寫)¥___ 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_元整;計算標準為:單價¥__ ___元/㎡轉讓標的所依附商鋪的建筑面積_______㎡。
第九條 支付方式:乙方在簽訂本合同當日,一次性支付全部轉讓對價
第四章 乙方權利義務
第十條 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內辦理轉讓標的的確認交付手續;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交付手續,以甲方通知的期限截止日為實際交付日;
乙方在甲方通知期限內出具體申請請求延期交付,且延期理由得到甲方認可的,雙方可就交付事宜另行約定。
第十一條 以嚴格遵守簽約承諾為前提,乙方在轉讓期限內享有以下權利:
1、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有權轉讓剩余年限經營使用權;
2、第三年期限屆滿前,在確認履行本條第1款約定的前提下,有權自行轉讓剩余年限經營使用權;
3、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有權開展上述2種情形以外的其他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的經營行為。
第十二條 合同履行期內,乙方一切依前條約定有權實施、并引起經營使用權變動的行為,受以下條款約束并加以規范。
1、出讓剩余年限經營使用權的,除符合第十一條的約定外,還應與出讓前書面通知甲方,采取甲、乙雙方約定解除本合同以及經營管理合同后在由甲方、受讓方按照本合同簽訂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以及甲方指定的經營管理公司、受讓方按照原經營管理合同內容簽訂經營管理合同的方式辦理;新轉讓合同生效后,乙方對受讓方的履約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2、其他行為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就具體事宜與甲方協商一致并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后,遵照協商結果辦理。
第十三條 轉讓期限屆滿,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續約生效后,乙方無償獲得該轉讓標的后續二十年使用權并享受收益。
第五章 甲方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甲方應保證轉讓標的所依附商鋪的配套設施在交付時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第十六條 除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轉讓標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1、逾期在三十日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最后交付期次日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收價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 逾期超過三十日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按原總房款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退還所收款項;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同規定的最后交付期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已收價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地質災害、亂動、戰爭、疾病流行、突發事件、政府行為及其他不可控制、不可預料的情形)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向對方承擔責任,但在政府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的情況下,甲方按照乙方在不可抗力中的損失比例,在取得的補償范圍內對乙方進行合理補償。
第十八條 在合同履行期內,乙方的行為具有以下列任一情形,經書面催告逾期仍不糾正或造成的損害已無法逆轉的,行為無效并構成乙方違約:
1、違反第十七條的約定,擅自進行的無權或越權行為;
2、雖有權進行,但在具體實施中違反第十八條之約定方式,行為不當的。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及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將合同解除時乙方剩余期限經營使用權的對價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并向乙方追償其他損失:
1、凡依本合同約定,乙方構成違約,經催告于90日內仍不予糾正的;
2、損害公共利益,已觸犯刑事或經制止不予糾正的;
3、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經催告在90日內仍無法履行的;
4、具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依本合同約定已構成違約的事由,經甲方催告后在90日內不予糾正或無法逆轉的。
第二十一條 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退還乙方所交全部經營使用權轉讓款,并以該款項10%補償乙方損失。
第七章 送達及爭議解決
第二十二條 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雙方約定一下地址為郵寄送達地址,無論是否簽收,向該地址寄送的特快專遞收寄憑證即是雙方認可的合法送達憑證,受送達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抗辯該送達憑證的效力。若乙方約定地址發生變更,必須于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未經書面通知,乙方無權以地址變更為由抗辯甲方向約定地址寄件的送達效力,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合同解除不影響本條效力。
甲方地址: ,郵政編碼 .
乙方地址: ,郵政編碼 .
第二十三條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約定指定的通訊方式。乙方通訊方式變更,必須5日內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乙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
乙方聯系方式: ,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后,雙方均應切實履行,若發生糾紛先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需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分、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 方:
簽約代表:
日 期:
鋪面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 篇7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經甲、乙雙協商,同意就光彩市場(天達公司)營業房、商鋪有限使用權轉讓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己所屬的光彩市場 層 號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轉讓給乙
第二條:營業房使用權轉讓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第三條:本營業房使用權轉讓費用共計 整(小寫: 元 );
自年 月 日起,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款 (小寫: 元)
第四條:乙方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公司的物業管理。合同簽定時,乙方向甲方交付水電和公共設施安全保證金 萬元。合同期滿時,乙方如有應予承擔違約責任的行為,或者有拖欠甲方水、電、物業以及造成市場設施損壞應予賠償等行為的,甲方在扣除有關費用后,余額退還給乙方。
第五條: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行承擔所經營項目的工商、稅收等各項費用;并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 元/營業房、鋪/月(按年度一次性交給甲方);乙方承擔市場公用的水、電費(含空調使用費用)按市場實際用量,依照乙方營業房或商鋪建筑面積所占商場總建筑面積的比例,由甲方按照每平方米應分攤的數額按月向乙方收取。乙方營業房或商鋪內部用電或用水采用一戶一表,每月水電費統一由甲方按實際抄表數收取費用。
第六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秩序,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對乙方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有權強制要求乙方消除安全隱患。
2、負責提供空調、公共空間的衛生、安保等服務。
3、負責對營業房和商鋪建筑結構、水、電、空調、電梯及其它附屬設施的檢查和維修。營業房和商鋪的內部裝修及設施的檢查和維修由乙方負責。
4、享有對營業房和商鋪以外場地及墻面管理權和經營使用權。
5、享有對市場屋頂空間及墻面的廣告設置權。
6、對經營和本市場主要業態嚴重不符及有傷風化的項目(如壽衣及相應祭品), 甲方將責令其改變經營品種,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權勸其退場并將營業房或商鋪收回,另行處置。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申領《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以內從事和本市場以服裝、服飾及美容、美甲等為主要業態不嚴重沖突的經營活動,享有營業房及商鋪以內范圍內的經營使用權。
2、服從市場物業的統一安排和管理;遵守市場消防安全、用水用電等各項管理規定,承擔因違法違章造成自己或他人財產損失的一切賠償責任。
3、愛護營業房和商鋪內的各種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修繕改動房屋結構時應經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房屋結構進行任何改動,不得加裝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
4、乙方將營業房或商鋪轉租給第三人,必須經過甲方物業管理部門同意并備案否則按自動放棄該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甲方將無償收回(具體備案辦法另行制定)。對于按揭貸款購買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的,一次轉租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含兩年),轉租期限超過2年的應當到甲方和按揭銀行辦理相應的按揭貸款變更手續。
第八條:下列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1、乙方在營業房或商鋪內進行非法活動和非法經營,受到政府嚴重處理的。
2、乙方不按照《營業房及商鋪使用權轉讓合同》向甲方交付使用權購買款項或不按照按揭合同向銀行交納貸款資金逾期三個月的。
3、未經甲方同意將營業房或商鋪轉租給第三人的。
4、違反消防條例和違章操作用電造成事故的。
5、欺行霸市,發生打架斗毆被公安機關刑事處理的。
6、不聽勸阻強行從事和本市場主要業態嚴重沖突的經營活動。
7、交房后一個月不開門營業或經營中無特殊原因連續5日不營業者。
8、擅自更改甲方交房的統一裝修,如商鋪吊頂、玻璃大門、門頭形式等及固定設施者。
第九條:合同期滿三個月前,乙方無嚴重違約行為并認可甲方新的招商方案時,享有對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的優先購買權,雙方依市場情況,簽定續租的《營業房及商鋪使用權轉讓合同》,否則甲方可于合同期滿一個月前將該營業房或商鋪另行轉讓,合同期滿時乙方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結束。
第十條:違約責任:違約方按照合同總額的1%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 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政行為造成合同終止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違約 責任,雙方互不再承擔其它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中營業房及商鋪使用權起算日期為甲方交房之日起壹個月為裝修期,本 裝修期已記入使用權轉讓期限內,如交房日期提前或順延,提前或順延天數增減記入使用權轉讓期限內。
第十三條: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無法協商解決的,可報仲裁機關進行仲裁或向管城回族區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辦理工商登記手續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 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鋪面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 篇8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其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 流轉林地概況(詳見附件一)
1、 流轉林地地類:無立木林地的荒山
2、 流轉方式:有償流轉,只流轉林地的使用權,林地的所有權不流轉。
3、 流轉期限:月日止)
4、 流轉林地座落:
5、 流轉林地林權證號:
6、 流轉林地、地塊、四至、面積:東:南 北。
二、流轉林地的用途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包括種植中草藥等)。
三、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有權依法自主決定以轉讓方式進行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2)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
2、義務
(1)確認前述流轉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流轉后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仍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本合同是甲方經大家商定后確定、而且后代子孫無爭議,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流轉合同。
(3)合同期限內,甲方應確保林地及周邊原有道路有權無償使用和乙方根據林地經營需要新開林道的正常通行(乙方受讓林地范圍內),如有他方干擾應負責給予解決,并承擔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經營過程中治安問題,解決乙方與村民發生的爭議等問題。
(5)尊重并確保乙方自主生產經營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協助乙方道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林業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轉登記、備案,在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和采伐林木手續時,甲方應提供相關證件協助乙方辦理,直至辦理完畢、變更林權費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流轉后,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乙方種植林所有權。
(2)依法享有流轉林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方合作,將承包經營權入股等,從事林業生產。
(3)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
(4)流轉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對造成的損失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5)受讓方人亡故,其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2、義務
(1)維持流轉林地的駕家林用途。
(2)落實農林種植和管護措施。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流轉林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流轉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已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及時足額支付林地流轉一切費用。
(6)流轉期內,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剩余年限。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當在本流轉合同簽訂之日,向縣林權管理機構申請林地轉備案登記,或持原“林權證”共同申請林權變更登記。
2、流轉期限屆滿,甲方林地轉讓同等價格歸乙方繼續受讓,若乙方不再受讓經營本合同項下的林地,則山上的油茶樹等林木,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后,可無償贈給甲方經營。
3、林地流轉期限內,乙方有權享受國家政策優惠或政策項目補助金、補助費。
4、林地流轉期內,若國家或有關部門征用該塊地時,地上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5、流轉前林地上的原有木林有林農自己辦手續采伐,不能延誤乙方的整地時間,流轉前林地上的原有林木采伐時間限定為 。
四、 林地使用轉移
1、 甲方確認其對該林地擁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權屬,并未對該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作任何處置。
2、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必需提交能夠證明其擁有該林地及林木權屬證書的復印件,經乙方確認后作為附件。
3、甲方確保該宗林地權屬流轉中相關方的權利義務以正常履行,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
4、該林得符合林業生產用地規劃。
5、甲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記在乙方名下,并辦妥《林證權》
五、 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
1、流轉價款: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本合同約定林地轉讓價格款按40年每畝 元計算,轉讓面積畝,共計 元(大寫:)。乙方支付每筆款項,甲方均需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作為憑證。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款項;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所轉讓林地及林木權屬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糾紛,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須賠償乙方損失。
2、該宗林地的使用權流轉中相關方的權利義務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須賠償乙方損失(含林權變更事宜)。
3、如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不能進行管理生產,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款項及相關損失(因國家政策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如因他方干擾,造成乙方林地經營受阻,甲方應承擔支付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4、若因道路通行證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擔。
5、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轉讓金的,需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賠償給甲方。
6、甲、乙中任何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存在瑕疪,違約方須全額賠償守約方損失。
7、甲方違約應對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未及時充分賠償,乙方有權從應交甲方的合同對價中留置扣賠相應的金額。
七、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成的提請鎮人民政府裁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相關方、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林權共有人(簽章): 監證單位(蓋章):
(注:自然人簽字的同時,加按手印)
鋪面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 篇9
商標權轉讓方:(甲方)
商標權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對商標權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的商標名稱:
二、商標圖樣(貼商標圖樣,并由轉讓方蓋騎縫章):見附件一
三、商標注冊號:
四、該商標下次應續展的時間:
五、該商標取得注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
六、商標權轉讓方保證是上述商標的注冊所有人。
七、商標權轉讓后,受讓方的權限:
1。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
2。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范圍:
八、商標權轉讓的性質(可在下列項目中作出選擇):
1。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2。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九、商標權轉讓的時間:
在本合同生效后,且辦妥商標轉讓變更注冊手續后,該商標權正式轉歸受讓方。
屬非永久性商標權轉讓的,商標權轉讓的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轉讓方將在本合同期滿之日起收回商標權。
十、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后的變更手續:
由甲方在商標權轉讓合同生效后,辦理變更注冊人的手續,變更注冊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秘密的義務;受讓方在合同期內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轉讓方為轉讓該商標而一同提供的技術秘密與商業秘密。
十二、轉讓方應保證被轉讓的商標為有效商標,并保證沒有第三方擁有該商標所有權。
十三、商標權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
1。轉讓費按轉讓達到權限計算共________萬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轉讓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該商標的注冊有效地域內經營帶有相同或相似商標的商品,也不得從事其他與該商品的產、銷相競爭的活動。
十五、雙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后,違反合同約定,仍在生產的商品上繼續使用本商標,除應停止使用本商標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交付商標轉讓費用,轉讓方有權拒絕交付商標的所有權,并可以通知受讓方解除合同。
十六、其他條款或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七、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雙方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未經商標局核準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責任由雙方自負。
轉讓方:(章)受讓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鋪面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 篇10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商鋪使用權轉讓合同。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協商由甲方將位于榆中縣棲云北路52-29號商鋪所擁有的合法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使用。
2、使用權轉讓期限為6年(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止)、使用權轉讓金額為197000萬(壹拾玖萬柒仟元整)。
3、乙方享有使用權期間擁有該商鋪的一切合法使用權和轉讓權,有權力將商鋪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干預、也不得干預第三方的合法經營,干預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4、乙方享有使用權期間不得改變室內結構,妥善保管和使用室內現有設備,不得損壞。
5、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總額的30%。
6、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_年__月__日
鋪面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 篇11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注冊地址: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注冊地址:
轉讓人和受讓人簽署商標轉讓合同如下:
一、轉讓人同意無償將其在商標局注冊使用于 樹脂復合板等商品上的第 ”商標 商標轉讓給受讓人。
二、轉讓人保證有關上述商標的所有知識產權無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許可他人使用或設定質押。
三、轉讓人保證在本合同生效后,不以任何方式謀求對上述商標或與其相似商標的包括專用權、收益權在內的任何權益。
四、轉讓人在簽署本合同時簽署 商標轉讓申請書,并同時將 商標注冊證正本交受讓人保管。
五、受讓人在簽署本合同時簽署 商標轉讓申請書,按法定程序辦理該商標轉讓手續,并承擔涉及上述商標轉讓的官方費用。
六、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鋪面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因經營上的債務關系,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將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大廈________樓________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共計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使用權抵給甲方所有。現就此達成如下協議:
一、由于該房屋是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_________公司牽頭集資興建,目前房屋的產權證做在___________公司名下。乙方對該房屋擁有永久性使用權,乙方保證該房屋無其它任何明示或隱性的債務。
二、乙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后,將該房屋的使用權讓渡給甲方,并確保甲方能獨立完整地使用。鑒于該房屋的土地因系劃撥土地,無土地使用權證,現該房屋所在的_____大廈被___________公司抵押給了_____________。今后如遇產權登記、使用管理及抵押責任等方面的問題,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公司協商處理,如需乙方配合的,乙方應無條件予以配合。
三、鑒于該房屋產權證做在___________公司名下,本轉讓協議需經_____________公司確認方可有效。
四、該房屋使用權轉讓后,原乙方享有的權利和本協議生效后涉及該房屋應履行的義務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擔。凡本協議生效前因該房屋使用過程中所涉及的任何債務或責任等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該房屋使用權轉讓后,原房屋已出租的,由乙方通知承租戶。出租房屋未到租賃期的房屋租金,自本協議生效后由甲方收取;若乙方已收取了租賃期內全部租金的,乙方將未到租期期間的租金付給甲方。
六、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并符合本協議第三條條件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八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公司、房屋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各執貳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鋪面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 篇13
商標權轉讓方:(甲方)
商標權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對商標權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的商標名稱:
二、商標圖樣:(貼商標圖樣,并由轉讓方蓋騎縫章)
三、商標注冊號: 國別:
四、該商標下次應續展的時間:
五、該商標取得注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
六、商標權轉讓方保證是上述商標的注冊所有人。
在本合同簽訂之前,該商標曾與_×簽訂過非獨占(或獨占)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本商標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原與_×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轉由受讓方為合同當事人,原合同所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由受讓方享有和承擔。所有權轉讓事宜由轉讓方通告_×方。
七、商標權轉讓后,受讓方的權限:
1.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
2.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范圍:
八、商標權轉讓的性質:(可在下列項目中作出選擇)
1.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 ;
2.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 .
九、商標權轉讓的時間: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辦妥商標轉讓變更注冊手續后,該商標權正式轉歸受讓方。
屬非永久性商標權轉讓的,商標權轉讓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轉讓方將在本合同期滿之日起收回商標權。
十、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后的變更手續:
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標權轉讓合同生效后,辦理變更注冊人的手續,變更注冊人所需費用由 方承擔。
十一、商品質量的保證:
商標權轉讓方要求受讓方保證該商標所標示的產品質量不低于轉讓方原有水平,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制造該類商品的技術指導或技術決竅(可另外簽訂技術轉讓合同);還可提供商品說明書、商品包裝法、商品維修法,在必要時還應提供經常購買該商品的客戶名單。
屬非永久性轉讓的,轉讓方可以監督受讓方的生產,并有權檢查受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十二、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秘密的義務;受讓方在合同期內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轉讓方為轉讓該商標而一同提供的技術秘密與商業秘密。
十三、轉讓方應保證被轉讓的商標為有效商標,并保證沒有第三方擁有該商標所有權。
十四、商標權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
1.轉讓費按轉讓的權限計算共 萬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時間:
十五、轉讓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該商標的注冊有效地域內經營帶有相同或相似商標的商品,也不得從事其他與該商品的產、銷相競爭的活動。
十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后,違反合同約定,仍在生產的商品上繼續使用本商標,除應停止使用本商標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交付商標轉讓費的,轉讓方有權拒絕交付商標的所有權,并可以通知受讓方解除合同;
3.其他……
十七、其他條款或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十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未經商標局核準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責任由雙方自負。
轉讓方:(章) 受讓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鋪面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 篇14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合同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轉讓方和受讓方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基礎上就轉讓吳家山 “北冰洋城市廣場”(以下簡稱本項目)商鋪經營使用權達成如下協議:
甲乙雙方詳細信息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項目概況、現狀及簽約流程
第一條 項目背景
北冰洋城市廣場是吳家山市場物業管理責任有限公司與東西湖區政府共同聯合開發的東西湖首家集購物、休閑、餐飲、娛樂于一體的大型一站式綜合購物中心。 北冰洋城市場廣位于吳家山東吳大道與四明路交匯處,東臨規劃路,南鄰吳南花園,西接四明路,北靠規劃中的步行街,地理位置優越,人氣興旺,交通便利。項目總占地9千余方,總建面4.3萬方,地下2層,地上9層。是東西湖首家集購物、娛樂、餐飲、休閑一站式綜合購物中心。
第二條 簽約流程
1、甲方唯一營銷場所位于本項目內,乙方需自行前往洽談轉讓事宜。除此以外,甲方未設任何其他營銷地點,開展營銷活動,乙方對此需留意。
2、甲方營銷人員按照法律有關明示義務的規定,向乙方全面介紹項目及擬轉讓標的狀況并詳細解釋本合同條款。
3、乙方與甲方營銷部門就合同項逐條約定明晰后,由乙方在合同上簽章,甲方營銷部門將乙方已簽章的合同送至甲方法律事務部審核,法律事務部在經審核無誤的合同上簽章并退還營銷部門后通知乙方前來領,整個流程應在7日內完成。乙方對此表示理解并予以認可。
第三條 簽約承諾
乙方自愿與甲方簽約,并做出簽約承諾:在合同履行期內,完全了解并承認有關項目、權利、轉讓、合同等一切相關問題的合法性;以簽署本合同的行為,認可甲方已按法律規定完全履行明示義務;承諾服從本項目整體物業、管理公司規定,且經營的品牌類別符合整體規劃方案布局;承諾服從本項目半數以上(“半數”系指經營面積超過項目總經營面積一半)權利人的共同意志;保證不因自己的行為損害甲方、產權方或任意第三方(含本項目共同利益及其他權利人)的合法權利。乙方自愿接受并承諾按照甲方要求與甲方指定的經營管理公司簽訂經營管理合同,并共同維護北冰洋城市廣場整體經營。
第二章 轉讓標的、支付、期限及用途
第四條 本合同轉讓標的為:本項目_ ___層 區 號商鋪的經營使用權。該商鋪建筑面積______平米。(具體商鋪位置見附件一)
第五條 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轉讓標的交付乙方并辦理書面確認手續(見附件二)。
第六條 如遇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分別處理:
1、遭遇不可抗力,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2、由于乙方原因導致不能確認交付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全額支付房款后,次日本合同起算收益。
第七條 轉讓期限:限于我國合同法關于租賃期限的規定,本合同租賃使用權期限為20xx年;從201___年___月____日起開始計算,后續使用權年限與該宗土地的使用年限同步。 第三章 轉讓對價及支付方式
第八條 轉讓對價為:(小寫)¥___ 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_元整;計算標準為:單價¥__ ___元/㎡轉讓標的所依附商鋪的建筑面積_______㎡。
第九條 支付方式:乙方在簽訂本合同當日,一次性支付全部轉讓對價
第四章 乙方權利義務
第十條 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內辦理轉讓標的的確認交付手續;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交付手續,以甲方通知的期限截止日為實際交付日;乙方在甲方通知期限內出具體申請請求延期交付,且延期理由得到甲方認可的,雙方可就交付事宜另行約定。
第十一條 以嚴格遵守簽約承諾為前提,乙方在轉讓期限內享有以下權利:
1、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有權轉讓剩余年限經營使用權;
2、第三年期限屆滿前,在確認履行本條第1款約定的前提下,有權自行轉讓剩余年限經營使用權;
3、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有權開展上述2種情形以外的其他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的經營行為。
第十二條 合同履行期內,乙方一切依前條約定有權實施、并引起經營使用權變動的行為,受以下條款約束并加以規范。
1、出讓剩余年限經營使用權的,除符合第十一條的約定外,還應與出讓前書面通知甲方,采取甲、乙雙方約定解除本合同以及經營管理合同后在由甲方、受讓方按照本合同簽訂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以及甲方指定的經營管理公司、受讓方按照原經營管理合同內容簽訂經營管理合同的方式辦理;新轉讓合同生效后,乙方對受讓方的履約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2、其他行為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就具體事宜與甲方協商一致并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后,遵照協商結果辦理。
第十三條 轉讓期限屆滿,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續約生效后,乙方無償獲得該轉讓標的后續二十年使用權并享受收益。
第五章 甲方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甲方應保證轉讓標的所依附商鋪的配套設施在交付時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第十六條 除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轉讓標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1、逾期在三十日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最后交付期次日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收價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 逾期超過三十日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按原總房款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退還所收款項;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同規定的最后交付期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已收價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地質災害、亂動、戰爭、疾病流行、突發事件、政府行為及其他不可控制、不可預料的情形)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向對方承擔責任,但在政府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的情況下,甲方按照乙方在不可抗力中的損失比例,在取得的補償范圍內對乙方進行合理補償。
第十八條 在合同履行期內,乙方的行為具有以下列任一情形,經書面催告逾期仍不糾正或造成的損害已無法逆轉的,行為無效并構成乙方違約:
1、違反第十七條的約定,擅自進行的無權或越權行為;
2、雖有權進行,但在具體實施中違反第十八條之約定方式,行為不當的。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及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將合同解除時乙方剩余期限經營使用權的對價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并向乙方追償其他損失:
1、凡依本合同約定,乙方構成違約,經催告于90日內仍不予糾正的;
2、損害公共利益,已觸犯刑事或經制止不予糾正的;
3、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經催告在90日內仍無法履行的;
4、具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依本合同約定已構成違約的事由,經甲方催告后在90日內不予糾正或無法逆轉的。
第二十一條 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退還乙方所交全部經營使用權轉讓款,并以該款項10%補償乙方損失。
第七章 送達及爭議解決
第二十二條 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雙方約定一下地址為郵寄送達地址,無論是否簽收,向該地址寄送的特快專遞收寄憑證即是雙方認可的合法送達憑證,受送達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抗辯該送達憑證的效力。若乙方約定地址發生變更,必須于變更后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未經書面通知,乙方無權以地址變更為由抗辯甲方向約定地址寄件的送達效力,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合同解除不影響本條效力。
甲方地址: ,郵政編碼 .
乙方地址: ,郵政編碼 .
第二十三條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約定指定的通訊方式。乙方通訊方式變更,必須5日內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乙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
乙方聯系方式: ,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后,雙方均應切實履行,若發生糾紛先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需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分、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鋪面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 篇1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自愿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海口市,土地面積為×平方米(折×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土地使用權座落及現狀》。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商住用地,屬開發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成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賣的土地作價470萬入股認繳注冊資本,占70%股權;乙方以貨幣出200萬一次性出資注冊資本,占30%股權。
2、甲方所出讓的土地保證在合作公司營業執照下發后,一個月內辦理完成土地過戶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2。0,綠化率不少于30%,建筑密度不小于25%,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3、土地的轉讓價為××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670萬元。
4、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5%,計人民幣33。5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合作公司營業執照手續和完成貨幣入資。第二期,轉讓土地在國土局登記受理辦理過戶于合作公司名下時,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乙方再行支付地價款的30%,計人民幣200萬元。第三期,辦結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地價款的55%,計人民幣368。5萬元,余下10%的尾款待土地辦理完規劃許可證后十天內付清。
5、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甲方應先行辦理合作公司購買轉讓土地的出讓協議,以確*戶等工作的實施進度與本協議相吻合。
6、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開發指標、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畝土地的第三方轉讓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67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20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別承擔合作公司注冊的相關費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年月日
鋪面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 篇16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屋使用權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情況
甲方擬將位于大嶺山中學后門的教師宿舍樓d幢101(即靠近學校后門的那一套)的使用權明確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擬轉讓的房屋作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屋。
該房屋自用使用權面積為93關規定而定.,使用期間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若房屋轉讓給乙方前就已經存在的債權債務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如遇到中途拆遷, 拆遷補償款全部賠償給乙方,與甲方無關。
第二條 房屋轉讓價格和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屋交易總金額為壹拾叁萬元整。乙方已向甲方付定金壹萬元整。合同簽訂后一個星期內乙方向甲方轉入房款壹拾萬元整,轉帳銀行:東莞市商業銀行大嶺山支行,轉入帳號的存折持有人姓名: ,轉入的帳號: 。余款貳萬元整乙方于 20xx年07月31日前支付,付款方式:現金。
第三條 手續辦理
乙方付清全部房款時,甲方應即時將之前的房屋購買證明(大嶺山鎮政府開出的)和收據等相關材料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 房屋使用權交接
雙方同意于 年月日由甲方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權利保證約定
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沒有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全部賠償。
甲方決定中途不賣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屋時,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七日內將所收定金及購房款退還給乙方,另賠償乙方元整的違約金。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決: 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仲裁解決
第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處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雙方各存一份,見證人存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見證人(簽字):
年____月____日
鋪面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 篇17
轉讓方(甲方): 承讓方(乙方):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為了明確轉讓方與承讓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有關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特定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2條本合同僅轉讓林地使用權,林地所有權不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有關設施均不在林地使用權出租范圍內。
第3條承讓方對在承讓林地使用權年限內培養的林木享有所有權,承讓方有權在林地上套種其他的作物,其合法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章 承讓林地的范圍和年限
第4條承讓林地位于 ,地塊編號為 。其位置與四至界限見附件:林地地理位置圖與林地規劃設計圖。
第5條轉讓林地總面積 畝,《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號為 ,并以該復印件為附件。
第6條林地使用權轉讓年限為 年,自辦理完該林地的山林權屬變更登記之日起計算。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續簽《林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優先權,雙方可另訂合同順預延貳拾年。
第三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7條甲方應當將林地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在 年 月 日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同時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林地。
第8條甲方所轉讓的林地應當是甲方與林地所有權原擁有者簽訂的林地使用權轉讓一級合同中,經原林地所有權人同意,準許由甲方統一轉讓的林地。甲方保證原林地使用權人對所轉讓的零擁有合法的所有權,具備政府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林地四至界限清楚,沒有林地權糾紛。如發生糾紛或變故,由甲方負責處理解決,所需費用以及照成的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甲方與林地使用權原擁有者簽訂的一級合同原件應交一份給乙方,作為本合同聯合附件存檔。
第9條在合同存續期間內,甲方在義務協助乙方制止他人擅自進入林地放火,采礦,挖土,放牧等有損林木的行為,對開荒毀林、偷盜林木等事件要及時排除;如因上述事件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向有關單位、個人追索賠償。
第10條在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由甲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林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領取林地使用權證。辦理登記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1條甲方承讓的林地內如果有墳地,乙方進行造林施工時,墳地周圍5米內不種樹。合同簽訂后,如乙方需開挖新墳,須征得當地林業站、村委會、公司三方同意,不得私自毀林開坆。
第12條甲方錢包乙方在經營林地期間道路順暢,如出現路權問題或交通阻礙,甲方有責任及時妥善調解處理。
第四章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13條合同簽訂并由甲方辦理好一切相關手續后,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納林地使用權轉讓金,年林地轉讓金為每畝年 元,( 元)人民幣。在林地使用權轉讓年限中,轉讓金維持不變。
第14條林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辦法為:
1、合同簽訂后,按規劃面積每畝預付定金 元,甲方轉讓的林地為無林荒地, 年 月份在裁植工序完成后按實際栽植面積扣還定金后一次性付清當年轉讓金,以后在每年十二月底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轉讓金。簽訂合同當年不計轉讓金,轉讓金計算從種植當年起。如至 年 月底乙方未進行造林,甲方不再歸還乙方定金,同時有權將乙方規劃的林地轉讓給第三方,甲方除將定金歸還乙方外另加罰雙倍定金給乙方。
2、甲方轉讓的林地為有林地需要砍伐清理的,由甲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并按本合同第7條規定時間前采伐晚班交付林地給乙方;也可以另行協議將林木作價賣給乙方,由乙方自行采伐清理。
第15條 乙方將在使用林地時只能用于營造工業原料林,為提高土地綜合利用率和綜合經濟效益,亦準許進行林單間套種或立體開發,亦準許修建一些和營林項目相配套的臨時性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
第16條 本合同規定的林地使用權期滿后,乙方應當及時歸還承讓的林地。林地上附屬的生產基礎設施和生活服務設施雙方協商后可由甲方作價處理。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17條 本合同規定的林地使用權屆滿時,如乙方需繼續使用該林地,須在期滿前180天內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簽訂續期合同、并向省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如使用權年限屆滿終止時,雙方無意續簽合同,乙方應歸還青山,保證租用林地內的采伐跡地全部更新造林,更新費用以該轉讓地最后一個輪伐期的育林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雙方各承擔50%。交還林地時由乙方向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林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18條 如何一方由不可抗力造成延誤,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施以減少因這一事件造成的損失。
第19條 遭不可抗的一方,應在72小時之內,將事件以信件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20天,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20條 因國家建設需要,已轉讓林地被征用,甲方有義務和責任協助乙方辦理該林地各項補償手續,以盡快取得征用補償金,其中屬乙方投入的林地上固定設施補償及林地補償和青苗補償歸乙方所有;屬于土地補償費及安置補償費鬼甲方所有,并同時辦理該林地的解除或變更手續。
第21條 “不可抗力”指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后后果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災、雷電、凍害、洪水、臺風、爆炸、戰爭。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22條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當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從另一方收到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通知應在20天內糾正該違約行為。如20天后,違約沒有糾正,則違約方另一方負責賠償違約引起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第23條 如果甲方是違約不能按期交付林地給乙方使用或中途變故造成乙方施工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由此產生的損失。
第24條 如果乙方完成造林后不能按時支付轉讓金,從滯納之日起,每月應加繳納所欠轉讓金的0.1%的滯納金。
第25條 在頒發林地使用權證后,突發不可抗力事件,乙方在2年內能在該林地內安排營林項目,經雙方協商,可相應推延本合同規定的期限。雙方協商不一致的,甲方有權收回該林地使用權。
第八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26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27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章 附則
第28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生效。不受機構撤銷并和人事變動影響。
第29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第30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按照《廣東省外商投資造林管理辦法》第五條的有關規定,按照面積向相應級別的人民政府報批。
第31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約定后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出讓林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復印件2份或林地權屬證明2份。
2、甲方關于轉讓林地使用權的村民代表大會決議2份。
3、所轉讓林地規劃設計圖2份。
甲方(簽字蓋章): 縣 鎮 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縣 林業站(簽字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縣 人民政府(簽字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縣 縣林業局(簽字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鋪面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本 篇18
轉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所有權: ((以下簡稱丙方)
鑒證方: (以下簡稱丁方〕
乙方根據企業興辦發展的需要,甲、丙、丁方為支持乙方企業發展,將甲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權、使用權、丙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權的集體土地林業用地永久轉讓給乙方,經共同協商,現就有關轉讓事宜在雙方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 轉讓地點及面積:詳見附表。 村
1、林權證編號: 的所屬山地,面積為 畝,實測為 畝;
2、林權證編號: 的所屬山地,面積為 畝,實測為 畝;
以上合計 畝,界址以土地林權證界址為準,(按國家測繪標準實地測量面積為準)。如實際測量面積比林權證上面積小,則甲方退差價給乙方;如實際測量面積比林權證上面積大,則乙方補差價給甲方。合同簽訂以后,林地面積按合同所定,不得更改。
二、 轉讓時間:長期。
三、 轉讓價格:
該宗地面積 畝,每畝 元,轉讓金額合計為 元。鑒于該土地已轉讓出去,資金已分配給農戶無法收回,考慮到原受讓方已付出資金5萬元,經協商,現受讓方 公司同意另外付5萬元用于處置此矛盾,相應為保障現受讓方利益,轉讓時間為長期。
四、 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支付轉讓金額的10%,界址挖清無異議時再支付30%,待甲方將林權證流轉給乙方之日再將余款付清。甲、丙、丁方應將所有轉讓山主戶名列成花名冊,包含山地面積、金額、林權證編號、戶主住址及聯系電話等,付款時所有轉讓山主必須簽字或蓋章(按印),并將所轉讓山主身份證復印件與付款花名冊一同交給乙方。
五、甲、丙、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應符合下列條件:
①擁有林地之合法、完整、確定之使用權,并未對該土地使用權作任何處分,包 括未將該土地出租、抵押,界址清楚;權屬清晰,沒有任何土地糾紛。
②非為已確定為生態公益林。
2、甲、丙、丁方不得尋求任何理由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并有義務阻止無關人員擅自進入林地燒荒、放牧、采礦、挖土等任何有損乙方權益的行為.
3、甲、丙、丁方應配合所屬鄉(鎮)人民政府及林業站,積極協調對林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做好護林防火、防盜伐、防盜竊、山林糾紛和林區治安等工一作,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4、甲、丙、丁方協助乙方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5、甲、丙、丁方將轉讓林地范圍內外的必經道路提供給乙方長期無償使用,確保乙方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交通便利。乙方需要新開或拓寬運輸道路時,所開的路或所拓寬的運輸道路在甲、丙、丁方轄區范圍內的,甲、丙、丁方應負責做好疏導工作,保證該路開通或拓寬。在開路或擴路過程中,涉及到甲方轄區內水田、旱地等土地的,甲、丙、丁方為乙方長期無償提供土地。
6、甲、丙、丁方協助辦妥轉讓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及邊界確認工作。
7、在合同經甲、乙、丙、丁各方統一簽字后,由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林地變更登記手續,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
8、甲方和丙、丁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與當地農民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關系,解決乙方與當地農民的矛盾和其他糾紛,爭取上級優惠政策,支持乙方把企業做大做強。
9、甲方和丙、丁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協助乙方獲得各項稅費減免優惠。
六、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受讓山地后,享有充分自主權,有權對土地進行各種項目的開發利用,包括養殖、種植、科研、實驗、現代農業休閑、旅游設施等一切開發利用,甲、丙、丁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否則造成損失由損失造成方加倍賠償。甲方在合同簽定之日起30天內自行處理轉讓土地內地上附著物(含森林和林水等),逾期視為甲方放棄,地上附著物的所有權、使用權等一切權益均無償歸乙方所有。甲方和丙、丁方允許乙方在受讓土地上進行開發建設,包含工作辦公房、職工住房、水池、水塔、休閑型建筑物等。
2、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轉讓土地方及當地農民就業,但就業人員必須服從企業安排,遵守企業規章制度。
3、乙方可不需經甲、丙、丁方任何一方同意將土地經營權轉讓、租賃或部分轉、租賃,或與第三方合作經營等。
4、乙方可根據企業發展規劃對土地進行改造或整理,如修建休閑山莊、筑壩、挖池塘、坡地種植物或莊稼等各種活動.
5、在甲方對本林地的使用權、所有權到期后,甲方和丙、丁方均同意將本轉讓土地的使用權及森林和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全部歸乙方享有,且甲方和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若遇土地政策允許,甲、丙、丁方均同意將本轉讓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歸乙方享有,并辦好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流轉,且甲、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6、合同簽訂滿60天后,轉讓地內的林木、地上附著物、設施設備、水池、建筑物及其他一切財物均歸乙方所有。
七、相關事宜
1、甲方所受讓范圍內的外地插花山,乙方已與甲、丙方一次性轉讓成功并支付了該外地插花山的轉讓金給甲方,如發生爭議、矛盾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補償解決該插花山,如甲方處理不當,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甲、丙、丁方允許并保障乙方能自由、無償使用原有道路。
2、若因國家政策性變動需建基礎設施而征購乙方已受讓范圍內的土地時按以下約定處理:
(1)林地上固定設施的補償及林木補償和青苗補償費、土地補償等一切財物均歸乙方所有。
(2)甲方和丙、丁方應協助乙方與征地單位解決轉讓金及補償等問題。
(3)甲方和丙、丁方應協助乙方做好被征用的受讓土地內苗木、設施設備、建筑物、土地等一切財物的賠償工作。
(4)在乙方未與征地單位協商好征用的受讓土地內的經濟作物、地上附著物、土地、固定設施、設備、建筑物等一切財物的賠償工作前,甲方和丙、丁方均不得與征用土地的單位簽訂征地協議,否則視為違約、無效。
(5)如果被國家征用林地面積較大而嚴重影響乙方規模效益,甲方和丙、丁方需在其管轄范圍再轉讓林地給乙方。
八、其他
1、本協議自共同簽章(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相關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