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農收費自查報告(精選3篇)
涉農收費自查報告 篇1
根據《滕州市減輕農民負擔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全市涉農亂收費亂攤派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滕減負組字〔20xx〕1號)文件要求,我校認真開展了一次徹底的涉農亂收費亂攤派自查自糾工作,現報告如下:
一、提高認識,成立機構,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我校認真學習了上級的通知精神后,充分認識到任何教育亂收費行為,都有損于教育的形象,有損于教師的形象,有損于黨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我校專門成立了涉農亂收費亂攤派自查領導小組,召開了專題會議。傳達了相關精神,布署了自查自糾工作。
二、涉農自查情況。
我校通過自查,沒有發現巧立名目,超標準、超范圍收費,沒有違反規定強行向服務對象搞集資捐助、攤派費用等問題。沒有利用工作之便搭車收費和捆綁服務的問題。學校沒有違反國家教育收費政策,沒有違背自愿原則強行向學生統一訂購教輔資料、校服等,不存在向學生收取國家已明令禁止收取的'費用,如商業保險費、午休管理費、試卷費、補課費、飲水費、學雜費等問題。不存在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收費行為。
今后,我們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精神,加強學習和宣傳,創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認真加以鞏固,加強對學校廣大教職工的思想教育,加強領導,認真檢查,嚴格落實責任制,樹立教育新形象,為學生、家長、社會做實事,使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涉農收費自查報告 篇2
為加強對涉農收費及農民負擔的監督檢查,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深入貫徹落實區農牧局、監察局、物價局聯合下發的[20xx]192號文件精神。我鄉于20xx年9月10成立了以分管領導為組長,黨政、財政、經管工作人員為組員的涉農收費專項檢查組。結合我鄉實際,通過在鄉、村、社三級大會上學習文件精神,分別赴鄉屬盈科水利水管所長安水管站、甘州區電力局長安供電所、甘州區教育局長安中心學校、鄉屬長安中學、7所小學、甘州區廣電網絡公司長安營業部、長安畜牧獸醫站、長安計生站等14個涉農收費單位進行了摸底調查,填寫涉農收費摸底表登記表。并分別在13個村通過走訪村干部、社長、農戶,核查分攤表冊、入戶懇談、查看收費票據等形式了解20xx及20xx年涉農收費實際情況。現將我鄉涉農收費摸底調查及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我鄉地處城郊,轄13個行政村,98個合作社,5663戶,人口20017人,耕地面積29571畝,20xx年全鄉農民人均純收入7020元。
二、涉農收費專項治理情況
1、供電收費。
鄉電管站分別開展的收費項目有照明電費、動力電費、供電線路維修費用共計三大項,7小類。長安供電所20xx年在照明電費、工商業動力電費、農業生產電費(飼料加工、電磨、鍘草機等)、農業灌溉電費(人畜飲水、井灌農田)、非居民電費(鄉政府)、動力戶入戶費(新架設動力電農戶及村社),都嚴格執行省物價委、發改委文件規定標準,20xx年按照上級文件要求執行階梯電價。20xx年共收取照明電費1560000元;動力電費2000105元;全鄉87眼機井農業灌溉電費2500000元;動力電用戶入戶費10500元。
2、水利收費。
河灌水費執行市政府文件規定標準按照0、1元/立方收取,基本水費執行區政府文件規定按照4元/畝收取,水利資源費執行區政府文件規定標準按照6元/畝收取。20xx年
河灌耕地面積13546畝,共收取基本水費27092元;井灌耕地面積15025畝,共收取基本水費60100元。
3、學雜費。
中心學校執行區教育局文件規定標準,長安中學按照每人每學期收取作業本費18元,各小學生每人每學期收取作業本費15元。
4、畜牧費用。
畜牧站日常的牲畜就醫診治,獸醫醫藥費、凍精配種費用都按照市物價局文件規定標準采取有償服務,并按實際收取費用。
5、收視費。
廣播站按照市物價局文件規定,每戶每年收取收視費120元。20xx年度共計收視費226800元。
6、社會扶養費。
計生辦公室按照省計劃生育與人口管理條例規定標準分別收取計劃外一胎、二胎、三胎的社會扶養費。
三、“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執行情況
20xx年,我鄉公益事業項目建設相關的7個村,嚴格按“一事一議”程序操作。20xx涉及道路建設的村有2個,文化廣場建設的村有4個,人飲工程建設的村有1個。其中八一村道路硬化4.5公里,籌資總額10.2萬元。河滿村道路硬化4.5公里,籌資9.2萬元。二閘村人飲工程建設,籌資7.3萬元。萬家墩村小區硬化綠化,籌資9.5萬元。上四閘村文化廣場建設,籌資5.4萬元。上頭閘文化廣場建設,籌資4.6萬元。以上道路項目建設、人飲工程建設、文化廣場建設,群眾自籌資金收取。籌資籌勞嚴格按照《甘肅省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建設項目按照規定程序通過村社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分攤籌資籌勞數額,無強迫農民以資代勞、也無超村籌資籌勞現象發生。鄉上對硬化道路公開招標,進一步增加了公益事業建設的民主公開。執行了村民“一事一議”的相關規定,通過“一事一議”和“五議兩公開”的有機結合把村民自治、民主管理落到了實處。
四、鄉村報刊訂閱情況
20xx年度村級訂閱黨報黨刊費用25686元,鄉鎮訂閱黨報黨刊費用39428元。
五、涉農收費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1、在農業生產及農民生活中,水利、電力、畜牧、廣電、計生、教育等各涉農收費單位都能嚴格按物價部門核準的項目、標準進行收費,無亂收費現象。
2、少數村社干部對黨的減負政策學習不夠,認識浮淺,工作方法簡單,致使農民減負方面部分群眾有怨氣和不滿情緒。今后要以會代訓的方式,加強對村干部的減負政策培訓,讓群眾進一步了解減負政策,強化對支農惠農政策落實的監督。
3、各級收費部門亮證收費。收費過程中要向村委會出示有關涉農收費文件,讓村社以及群眾明白交費。
4、鄉黨委政府要每半年組織一次對鄉屬涉農收費部門實行定期監督檢查,檢查鄉屬涉農收費是否按標準收取,有無搭車收費或違規收費等現象。
5、上級部門及時傳遞新的減負信息到鄉鎮一級,以便更好地落實減負減負政策。
涉農收費自查報告 篇3
為進一步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切實減輕農民負擔,防止農民負擔反彈,根據縣委和鎮政府涉農辦公室的要求,我所全面開展涉農收費政策落實情況自查自糾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將自查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1、20xx年以來,我所對農民利用集體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規定收取土地證書工本費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行政事業性費用。在辦理建房手續時,不存在強制或變相強制建房農民接受咨詢、代辦等服務并收取費用的行為,不存在變換形式、變換名目或以“稅”等名義向建房農民收取費用的做法,也不存在其他亂收費亂罰款現象。全年共收取農民建房驗收發證工本費4戶共20.00元(其收費依據是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鄂價費字[1992]130號),為符合建房手續的農民辦理建房手續148宗,沒有收取任何費用。
2、通過自查,未發現其他亂收稅、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加重農民負擔的行為。
二、經驗做法
1、召開會議部署自查工作。年初工作會上把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納入全年工作重點,專門研究部署涉農收費政策落實情況自查自糾工作,并再次重申所長親自抓,要求所內人員認真對待、嚴抓落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自查自糾工作,嚴禁出現敷衍塞責、推諉拖延等不負責任行為,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2、成立自查自糾工作領導小組。為確保自查自糾工作扎實有效推進,我所成立了由所長黃宗銘任組長,副所長雷福斌為副組長,全所人員為成員的.“官渡口國土資源所涉農收費情況自查自糾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稅靈芝具體負責自查自糾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工作。
3、全面自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為確保自查工作不留死角,我所對58個村(居)委會20xx年以來的收費情況全面開展了自查自糾工作,同時我所涉農收費根據自查工作進展情況和本部門實際,重點對24個村(居)委會開展了抽查工作,利用下鄉辦事或直接訪問農戶97戶。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有個別工作人員身上減負工作的高壓意識已經明顯松懈。農村稅費改革實施以來,特別是黨和國家一系列強農惠農政策的落實,農民負擔已經得到切實減輕。特別是我們國土部門,對于符合建房條件的農戶僅收5元工本費,沒有其他收費項目。為此,一些工作人員開始出現麻痹松懈思想,認為我們國土部門對農民的減負工作已經達到了極限,只要保持就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不再那么重要。
四、下一步工作重點
1、進一步強化減負工作重要性的宣傳。
減輕農民負擔是黨在農村的一項基本政策,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各項減負政策的宣傳力度,引導每個人深刻認識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澄清和消除各種模糊認識,牢固樹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強化日常監管,狠抓政策落實,切實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各項工作。
2、進一步規范對農民建房收費的行為。
農民依法利用本集體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規定標準收取土地證書共本費外,嚴禁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否則視為亂收費行為。農民違反法律、政策規定建房,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進行處罰,并開具財政正式罰沒收據,否則視為亂罰款行為。同時加大對農民建房收費的監督檢查力度,一經發現有亂收費、亂罰款行為的,嚴肅追究收費人責任人員的黨紀、政紀、經濟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