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銷售工作自查報告范文(精選3篇)
最新銷售工作自查報告范文 篇1
根據青能源紀字(20xx)7號文件要求,為進一步確保“三重一大”各項制度決策落實,銷售公司認真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十八大以來,銷售公司積極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集團公司的要求完善銷售公司“三重一大”實施辦法,嚴格按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
(二)銷售公司在決策時嚴格執行制度和“三重一大”的各項要求,決策均召開總經理辦公會或黨政聯席會,民主集中,透明公開,議事決策都嚴格按照程序進行。
(三)20xx年以來銷售公司年度生產經營方針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重大決策都經集體討論決定。20xx年度以來任免科級管理人員6人,公司重大項目安排均通過集團公司審批通過后執行,大額資金通過OA分管領導、董事長、總經理審批。
(四)各項決策都是在考慮市場情況、銷售公司實際、集團公司的大局基礎上充分發揚民主決策。
(五)會議決定的各項工作均有相關會議記錄或會議紀要。
(六)銷售公司投標工作均是在集體決策情況下實行的同時有關的集體決策均有紀檢組組長參加會議。
銷售公司各項決策都是建立在民主決策的基礎上,自查中未發現不執行集團公司規章制度的情況。
最新銷售工作自查報告范文 篇2
一、銷售誤導有可能涉及到的領域:
培訓教材、產品說明書、建議書、宣傳單張、海報、媒體公布、網站、手機信息、郵件等
二、銷售誤導有可能產生在以下途徑:
1、媒體公布方面:通過媒體公布或宣傳分紅保險的經營成果或分紅水平;
2、現場方面:銀行代理網點、營銷職場、管理職場、產說會/創說會/培訓現場;
3、材料方面:產品說明書、建議書、培訓教材、宣傳材料、職場海報和墻報等方面;
4、形式方面:利用產說會、創說會、新聞發布會等形式進行不實宣傳,對產品夸大保險責任、紅利、收益率等,利用產說會制造“現場投保熱”的假象。
三、銷售誤導包括以下內容:
比例性指標描述分紅情況。
包括數據比較、分紅情況對比等。公布信息不得出現“第一”、“名列前茅”、“最高”等比較性詞語。
“與銀行聯合推出”、“銀行理財新業務”等;介紹保險產品時使用:“存”、“利息”、“存款自由,取款自由”、“活期月復利高息儲蓄”、“本金”、“利息是銀行定期利息的1.5倍多”等詞語和字句,套用銀行儲蓄概念并與銀行儲蓄作不當比較。“6金”、“免稅”和“活期儲蓄附帶保險”、“月存”、“高息”、“馬上停售”等。
四、其他
1、招聘廣告:在廣告中夸大個人代理人待遇,以投資理財顧問、投資顧問、醫療保險調查員等名義招聘個人代理人;
2、未經公司許可和審批,利用公司的名義自行進行網上招聘,利用手機短信群發招聘,在招聘或信息中提及其他保險公司任何信息;
3、未經上崗培訓或培訓考試不合格人員,銷售新型險種;
4、產品說明書自行設計、印制任何宣傳材料。
5、除了紙面上的材料和電腦中的教材,講師在產說會、培訓班的授課過程中任何誤導性的內容和字眼。
最新銷售工作自查報告范文 篇3
為切實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優惠政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搞宣傳、重實效、抓落實”為中心,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全面開展,現將落實情況匯報如下:
1、鼓勵小微型企業吸納就業
中小微型企業在新增崗位中當年招用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每招用1名高校畢業生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新增就業補貼,同時可給予相應勞動合同期限的社會保險補貼。
在政策的支持下,地址、印刷兩家企業新吸納45名高校畢業生,并繳納了社會保險,人社局正在為企業辦理相應補貼手續。
2、鼓勵高校畢業生自助創業
高校畢業生在畢業2年內自主創業,初次領取營業執照并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可給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助。對創業者初次創辦的小微型企業,創辦3年內租用經營場地和店鋪,可按照每年20__—3000元的標準給予不超過3年的場地租金補貼。
在政策的扶持下,已幫助等9名高校畢業生實現創業。
3、開發公益性崗位
人社局積極聯系企事業單位,開發保潔、保綠、協理員等崗位。鄉鎮勞動保障站新吸納了40名高校畢業生,并為他們繳納了工傷、醫療、養老三險。
4、積極宣傳,轉變高校畢業生擇業觀念
積極開展“宣傳月”活動,定期組織專員下鄉宣傳,利用廣播、電臺、村宣傳欄等媒介,充分宣傳企業用工、技能培訓、創業補貼等優惠政策,同時,改變高校畢業生擇業觀念,為高校畢業生提供更寬闊的就業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