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貼補貼發放情況自查報告(精選6篇)
津貼補貼發放情況自查報告 篇1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明確責任。
自文件下發后,我中心成立由院長任組長的關于“吃空餉”問題相關津貼補貼發放情況工作自查領導小組,及時開展自查工作。
二、基本情況
1、“吃空餉”問題
經過認真核實,我中心不存在在編不在崗、偽造人員編制、虛報人數套取撥款等“吃空餉”情形的情況發生。
2、帶薪年休假及相關津貼補貼發放情況
結合本中心實際,20xx年根據各科室具體工作情況休假情況,對全中心干部職工(抽調在外人員除外)帶薪休假時間做了具體安排,嚴格履行休假手續,確保帶薪休假制度落到實處。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截止20xx年12月底,我單位正式職工25人,應休假天數為325天,已休滿假人數24人。我中心按照相關規定正常發放津貼補貼,無自行新設津貼補貼項目,無自行提高其他津貼補貼標準和擴大實施范圍情況,無自行擴大有關經費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發放津貼補貼、獎金,發放有價證券、實物或報銷相關費用等情況。
三、下一步打算
1、根據相關政策和文件精神,針對編制、人事紀律和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長效管理辦法。設置意見箱和舉報電話,廣泛接收社會各界的監督,及時發現問題,杜絕“吃空餉”現象發生。
2、鞏固現有帶薪年休假和規范津貼補貼工作成果,確保年休假和津貼補貼規范長效有序,確保規范工作繼續順利向前。
津貼補貼發放情況自查報告 篇2
按照縣人社局相關文件要求,為貫徹落實《省委第七巡視組巡視XX市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方案》精神,加強工資基金管理,切實做好亂發津貼補貼問題專項整改工作,我局已對工資基金管理、津貼補貼發放進行了自查,現將自查工作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主體責任
為扎實做好此次工資基金管理和亂發津貼補貼問題專項整改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的自查整改工作小組,并明確由辦公室和財務室負責本次工資基金管理自查整改的各項工作。
二、自查情況
按照通知要求,我局落實工作措施,對照清理內容組織力量開展內部檢查。經查,我局工資全部由財政統發統管,每月工資申請須經財政層層審核,不存在違規管理工資基金的問題;其次,除國家及縣級政策允許發放的津補貼外,我局不存在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的問題。
津貼補貼發放情況自查報告 篇3
一、領導重視,嚴密組織
管委會領導高度重視,專門成立觀音湖管委會規范公務員津補貼專項自查工作專班,指定專人具體辦理并負責反饋。為扎實抓好這項工作,還制訂了具體工作方案,明確自查自糾工作的指導思想、責任和要求,確保自查自糾工作落到實處。
二、嚴格執行,規范到位
按照文件的要求,認真對照規范工作總體要求,對我單位規范津貼補貼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從自查情況看,我單位自從實施規范津貼補貼以來,沒有違反規范津貼補貼各項規定,做到應歸并的項目一律歸并,應取消停發的一律取消停止發放,應執行的政策規定嚴格遵照執行。具體執行情況如下:
(一)按規定要求設置津貼補貼項目和標準
規范津貼補貼實施后,我單位機關已取消所有原來發放的津貼、補貼和福利性項目,包括過節費、年終獎金、水電補貼、電話補貼等,
嚴格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設置津貼補貼項目,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標準和范圍,按職級發放,其中,正科級3人、副科級3人、科員8人、普通工1人。經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設津貼補貼項目,提高津貼補貼標準的情況。
(二)按規定方法核算津貼補貼
嚴格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的通知》(財庫[20xx]48號)的規定設立專門賬薄,對發放給職工的工資、地方(部門)津貼補貼及其他個人收入進行會計核算,并在部門決算中單獨反映。
(三)按規定形式發放津貼補貼
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津貼補貼,不發放現金,并依法代扣代繳職工應繳的個人所得稅、醫療保險費等費用。
三、提高認識,確保長效
管委會以此次自查自糾為契機,強調要正確領會省、市、區關于嚴肅紀律確保精神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上級的決策部署上來,嚴格執行方案和實施辦法,嚴肅財經紀律,鞏固第一步規范津貼補貼工作成果,把第一步規范工作和進一步規范工作結合起來,建章立制規范管理,逐步形成我單位規范津貼補貼工作長效機制,確保將規范工作順利向前推進,取得實效。
津貼補貼發放情況自查報告 篇4
一、領導重視,組織嚴密。
市科協領導高度重視此次自查工作,及時召開會議,于10月24日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原文學習了《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全體干群對津貼補貼的范圍、違規主體、違規情形、紀律責任及處分幅度等內容有了全面的了解和認識。為確保清查工作不走過場,市科協特成立了規范津貼補貼清查工作專班,具體負責清查自糾整改工作。
二、嚴格執行,規范到位。
20xx年,市科協在規范津貼補貼實施過程中,嚴格執行了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項目設置,嚴格執行了國家統一的標準和范圍。
1、無繼續發放已經明令取消的津貼補貼現象;無巧立名目向職工普遍發放各類獎金、實物情況;無變相在工會會費、福利費中發放津貼補貼現象。
2、市科協無“小金庫”、行政性收費、其它罰沒收入等,不存在利用“小金庫”、行政性收費等發放津貼補貼的情況。
3、對屬于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和改革性補貼,市科協都嚴格按照批復的相應職級津貼補貼標準執行,通過財政平臺,以銀行工資卡的形式發放。并依法代扣代繳了職工個人部分的醫保金、失業險、工傷險、生育險、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稅等。
4、無違規發放加班費、值班費和未休年休假補貼等現象;沒有超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現象。
5、市科協嚴格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有關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規定設立會計科目,無在其他科目核算發放津貼補貼的現象。
津貼補貼發放情況自查報告 篇5
一、高度重視,周密安排
蒲縹鎮領導對此次規范津貼補貼工作高度重視,成立了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紀委書記為副組長,紀檢專干、組織員、人事助理、出納、會計為成員的機關規范津補貼實施情況專項自查工作領導小組,制訂了具體工作方案,還指定專人具體辦理并負責反饋。明確了責任要求,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二、依法依規,嚴格執行
根據中央、省、市、區文件精神,蒲縹鎮認真對照規范工作總體要求,于20xx年8月25日至8月28日對規范津
貼補貼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在自檢自查工作中,沒有違反規范津貼補貼各項規定,并做到了應歸并的項目一律歸并,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執行。具體執行情況如下:
(一)津貼補貼項目和標準情況。自20xx年以來蒲縹鎮就取消了所有原來發放的津貼、補貼和福利性項目,包括過節費、年終獎金、水電補貼、電話補貼等。
(二)取消違規發放的津貼補貼情況。蒲縹鎮不存在違規設立“小金庫”的行為;沒有通過攤派向企業集中收入、違反規定利用政府非稅收入等發放的津補貼;嚴格按照規定和標準發放改革性補貼,20xx年全年蒲縹鎮機關改革性補貼共發放44400元。
(三)津貼補貼項目歸并及各職級標準執行情況。蒲縹鎮20xx年機關在職人員為37人,其津補貼統一歸并設立為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全年共發放231960元;退休人員為19人,其津補貼統一歸并設立為退休人員補貼,全年共發放241020元。除此之外,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所發放的津補貼都嚴格執行相應職級津貼補貼標準。
(四)規范后的津貼補貼資金來源、發放辦法及會計核算情況。蒲縹鎮機關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的津補貼通過財政全額撥款所得,資金渠道合法合規。并嚴格按照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人事廳《關于20xx年省級預算單位公務員津貼補貼規范后相關資金支付問題的通知》(云財庫34號)的規定,發放津貼補貼都是按規定程序實行工資以銀行卡方式發放到職工個人,其中的依法代扣項目為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和醫療保險金三項。
(五)津補貼會計核算情況。嚴格按照云南省財政廳《關于轉發財政部印發的的通知》的通知(云財庫[20xx]15號)和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人事廳《關于20xx年省級預算單位公務員津貼補貼規范后相關資金支付問題的通知》(云財庫34號)的規定設立津貼補貼會計項目,對發放給職工的工資、地方(部門)津貼補貼進行會計核算,未在其他科目核算發放津貼補貼。
三、提高認識,確保長效
蒲縹鎮在規范津貼補貼實施工作上,始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規范津貼補貼的各項政策,杜絕了利用公用經費、“小金庫”資金、非稅收入資金、下級上繳資金和項目資金發放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現象,取消了以各種名目濫發獎勵性補貼、通訊補貼和節日補貼。
通過此次規范津貼補貼自檢自查工作,蒲縹鎮進一步深刻領會了中央、省、市、區關于嚴肅紀律確保機關工資制度改革順利進行的精神和要求。為了和上級思想行動相一致,進一步嚴格執行機關工資改革方案和實施辦法,嚴肅財經紀律,鞏固現有規范津貼補貼工作成果,確保津貼補貼規范長效有序,蒲縹鎮將逐步建立健全長效規范管理津貼補貼工作機制,為規范津貼補貼工作創造條件,確保規范工作繼續順利向前。
津貼補貼發放情況自查報告 篇6
根據縣紀委〔20xx〕53號文件精神,關于開展學習貫徹《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解釋》和《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和開展自查自糾的要求,縣文廣新局黨委對本系統學習貫徹執行《解釋》和《規定》情況進行了認真落實,并安排進行專項自查自糾,據自查,至目前為止,我系統沒有出現違規違紀問題。現將貫徹學習《解釋》和《規定》和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如下:
一、高度重視,精心部署。
縣文廣新局黨委高度重視,召開黨委會專題會議研究,精心部署,明確責任,落實專人抓落實,確保學習貫徹執行《解釋》和《規定》得到落實,確保按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學習,提高認識。
通過局黨委理論中心組專題學習、并于9月2日召開了全系統干部職工會議,組織全系統干部職工認真學習《解釋》和《規定》,使廣大干部職工了解掌握了主要內容和基本精神,切實增強了貫徹執行《解釋》和《規定》的自覺性。提高了干部職工守紀意識、廉政意識、大局意識,全局干部職工牢記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個嚴禁”、縣委“二十條規定”,增強拒腐防變能力。
三、完善制度,規范管理。
積極開展廉政風險防范機制建設,認真開財經管理專項治理等,提高干部職工廉潔自律意識。
1.完善制度。
對照貫徹執行《解釋》和《規定》及上級黨委的要求,結全本系統行業特性,對機關效能建設制度進一步完善,重點完善了《財務管理制度》、《車輛管理制度》、《公務接待管理制度》、《會議制度》規范化。
2.規范管理。
一是規范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及時清理本單位與發放津貼有關的規定,做到令行禁止,嚴格執行《龍游縣行政事業單位“三公”經費管理辦法》和《關于做好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嚴禁以任何形式、借口違規發放津貼補貼。
二是加強資金管理、固定資產管理。每年組織一次內部審計,杜絕“小金庫”;并按要求公示“三公”經費使用情況,接受黨員干部職工監督。
三是規范公務接待。實行公務接待審批、登記制度,遵循“熱情、節儉”的原則,嚴格執行“禁酒”令。避免公務接待中講排場,比闊氣,大吃大喝,揮霍浪費。四是實行公務用車出車登記,車輛維修報批、登記,車輛定點停放,公車管理得到進一步規范,未發現公車私用、私駕公車等情況;
四、加強監督,切實履職。
下一步要以加強監督,切實履職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局黨委、局紀檢組要加強督察,切實提高干部職工自覺遵守《解釋》和《規定》,廉潔從政。切實加強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力,營造干凈干事、規范干事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