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工作自查報告
二、對策及建議
(一)準確定位,發揮好黨委政府的參謀助手作用
這些年來,反腐倡廉工作始終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更應堅持和運用好這一體制和機制。因此紀委作為黨委開展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專門機關,定位好“組織協調”的位置是確保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得以順利開展的前提。這就要求一要強化鄉鎮黨委的領導,鄉鎮紀委要服從鄉鎮黨委的領導,堅決執行黨委的各項決定,緊緊圍繞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加強監督檢查,確保黨的各項決議決定得到貫徹落實;要從全局的高度去謀劃和開展工作,努力協助黨委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立足于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整體部署,積極當好參謀和助手,正確分析形勢,對全局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向黨委提出建議,為黨委決策提供依據。二要正確處理好與政府的關系,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是政府工作的職責所在,是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許多反腐敗制度的制定、監督措施的落實等具體工作必須依靠政府各部門抓落實。鄉鎮紀委更應該主動接受政府的管理,配合政府工作的全面開展,從而取得政府對紀檢監察工作的支持,一方面能及時健全管理制度,做到管理規范、有序,確保政府權力得到正確運行;另一方面能得到政府在資金上的保障。三要認真承擔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工作任務,不推諉。要按照懲防體系《工作規劃》的要求,切實履行教育、監督、保護、懲處四項職能。紀委要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首要工作任務,全面擔負起直接抓落實的責任。要積極履行職責,敢抓敢管,保證黨委政府各項工作決策、部署以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的順利實施。同時要善于調查研究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及時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解決辦法加以實施,確保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任務得到全面落實。
(二)找準目標,服從服務于發展第一要務
反腐倡廉必須緊緊圍繞發展這個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自覺服從和服務于第一要務,這是黨的xx大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提出的根本要求,黨的xx屆四中全會對此提出了進一步的要求。鄉鎮紀委在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強化組織協調中,更應緊緊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一目標,將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寓于農村各項改革和經濟建設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加以落實。鄉鎮紀委要圍繞進一步優化農村經濟發展環境加強組織協調,堅決杜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要圍繞進一步優化農村基層政務環境加強組織協調,從而進一步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全面落實黨務、政務、村務及組務公開,促進基層黨員干部真心為農民群眾服務;要圍繞進一步優化人文環境加強組織協調,大力推進廉政文化進農村,要協同相關部門堅決打擊各種腐朽、落后思想,倡導新風正氣。要通過新農村建設“四在農家”和縣委“六個一”活動的全面開展,努力為農村經濟社會協調持續發展創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
(三)創新措施,確保組織協調到位
一是建立健全紀委同其它相關職能部門的聯系會議制度。鄉鎮紀委聯系會議應由紀委牽頭,組織、宣傳、財政、綜治、扶貧、民政、農業、水利、林業、畜牧、教育、衛生、工商、稅務、國土等單位共同組成。要明確各成員單位所應肩負的職責,定期不定期地召開會議,及時研究解決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要將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任務納入各成員單位的整體工作之中,納入責任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要針對農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研究提出具體措施,制定解決的可行辦法,明確各單位的任務,切實加以解決。
二是充分調動各部門履行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的積極性。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面廣量大,許多工作都涉及相關職能部門和村,而各部門和村的地位與職能決定了他們發揮作用的局限性。紀委必須承擔起組織協調的職責,充分發揮職能優勢,調動各部門和村的積極性,形成反腐敗整體合力。紀委要進一步加強與其他部門特別是掌管審批權、管理資金的部門的聯系,一方面要了解權力運行和資金監管使用的情況,另一方面幫助各部門和村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注重源頭治腐的積極作用,從而督促各部門及村制定有效措施,規范權力的正常運行,保證群眾的利益不受損害。要立足于宏觀的聯系和協調,不能干預部門的業務,更不能代行職能部門的職責。要正確處理紀委組織協調與各有關部門正確履行職責的關系,既要通過組織協調充分發揮各部門的作用,體現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原則,又要根據各部門的工作特點和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落實相關責任,做到既不失職,也不越權,應由部門負責的工作,就放手讓部門干,紀委只協助黨委政府抓好監督檢查工作。惟此,才能既發揮紀委的組織協調作用,又能發揮各職能部門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使部門切實負起責任,形成反腐倡廉的整體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