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局職員個人自查匯報材料
(二)專業技術人員力量薄弱,知識更新緩慢,不能適應林果農對適用新技術的迫切需要;部分技術人員缺乏吃苦精神,不能深入基層為林果農服務,專業技術人員沒有充分發揮自身作用。
(三)林業執法力量還很薄弱,主要體現在沒有專門的機構,人員不足,有些林業案件和信訪問題不能及時得到解決。部分基層執法人員素質不高,責任心不強,對林業發展的新政策、新規定掌握得不深不透,在實際執法過程中存在偏誤。
(四)林業“三率”低的問題在部分縣(市)區還沒有得到很好地解決,探索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造林機制工作滯后,造林管護和后續發展等問題還沒有很好解決,制約了我省林業工作的快速發展。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已著手制定全局的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按照查改并舉的要求,制定了整改措施如下:
一、強化學習教育活動,夯實為人民服務的基礎。在全省林業系統深入開展“三個代表”學習綱要教育活動,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組織做好學習、宣講、研討、考試等工作。積極組織開展“艱苦奮斗、廉潔自律”學習教育活動,進一步弘揚刻苦學習、開拓創新、求真務實、艱苦奮斗、無私奉獻的林業行業精神。學習教育活動要保證時間、地點、人員、效果四落實,做到不走過場、不走形式。
二、認真開展經常性的繼續教育培訓和崗位練兵活動,強化林業干部職工的業務素質。針對大部分林業干部職工知識更新緩慢的實際,制定和落實好職工繼續教育培訓計劃。通過講座、考試、案例分析、現身說法等形式提高林業干部職工的技術技能和政策運用能力,減少或避免在實際工作中造成偏誤。
三、扎實推行和落實承諾和踐諾責任制。省局已制定了承諾踐諾責任制管理辦法,要求各市、縣(區)林業部門要針對自己分解承擔的踐諾內容進一步具體化,操作性更強,并將各項工作任務明確責任,落實到人頭,制定出具體的考核獎懲標準,切實解決好干不干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問題。
四、積極開展“文明窗口創建”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內容:一是對林業站、森防站、木材檢查站和森林公安派出所等林業基層單位實行規范化管理。二是加強對執法人員和重點林業工程管理人員的政策法規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三是加強森林資源保護工作,嚴厲打擊濫砍濫伐、濫捕濫獵等違法犯罪行為。四是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五、積極探索造林管護機制,促進全省林業資源的合理增長。一是積極探索和完善各級領導任期綠化目標責任制,強化對造林和林木管護的督查力度,把責任定實、盯死,每年對造林“三率”進行聯查、通報,落實好《造林質量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度》;二是積極探索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造林機制,在全省積極推廣“一預四包”和訂單林業、股份制造林、大戶承包造林、公司化造林等模式,用利益驅動機制調動社會造林護林的積極性;三是積極開展林業資源評估和林地流轉方式等方面的調研活動,形成有利于民營林業發展的政策等環境,保證誰造誰有,誰造誰管,誰造誰收益,實現土地使用權、樹木所有權和收益權的三統一,形成依法治林的良好環境;四是加大對各類林業政策的宣傳力度,積極推進鄉、村對林業政策的公開工作,讓人民群眾吃下定心丸,解除后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