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司法行政工作的自我總結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民間糾紛和社會矛盾日益增多,并且越顯多元化、多樣化和復雜化,對社會穩定形成嚴重的威脅,僅僅依靠司法調解和人民法院訴訟渠道加以解決,已難以承受,不斷探索新形勢下解決社會矛盾的新辦法和新措施,不斷探索用改革的思路和發展的辦法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是我們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層人民調解工作面臨的新的課題。
為此,我們積極設計載體,建立健全多樣化、多層次的社會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借助綜治工作中心這一工作平臺,有效整合綜治、司法、法庭、警署、勞動保障等部門資源力量,圍繞當前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熱點、難點問題,采取多種手段,大力開展對重點單位、重點對象和重點人群的排查調處,及時將民間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激化之前,構筑維護社會穩定的長效機制。圍繞構建和諧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大局,堅持每月定期開展和敏感時期加強排摸工作,努力把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環節,切實增強預見性和前瞻性。對新農村建設中容易引發的矛盾糾紛,提前介入,定期排查,認真分析,積極有效地做好預防和調處工作。
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既充分運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銜接的工作模式,更是暢通民主渠道,完善民意表達機制;既防止矛盾激化,又做到把群眾的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努力把握好維護群眾利益與維護社會穩定的結合點,做到既有效地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又有效地維護社會穩定。綜治工作中心運行兩年來,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一些久拖不決的案件得到了妥善解決。今年1—12月份,全鎮共排查出各類民事糾紛50起,除7起上交到鎮里,由鎮調委會配合調解成功外,其余43起全部由各社區(村)、企事業單位自行調解成功,共達成書面協議6起,形成調解卷宗5起。**村王某是我鎮的老上訪戶,自鄰居造房子以來,因間隔和走路等原因,多次爭吵,還越級上訪過多次,今年6月份,兩家矛盾不斷升級,還有相互毆打之勢。得知此事后,中心工作人員深入走訪群眾,實地調查取證,考慮到此事件矛盾隱患較為惡劣,牽涉職能部門較多,若處理不慎,可能導致嚴重后果,因此,我們立即啟動綜治工作中心重大矛盾聯調工作機制,鎮黨委書記作出工作指示,要求各部門提前介入,及早分析,防止矛盾激化,中心主任召集綜治、司法、信訪、土管、城建、法庭、社區各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按職責分工聯合調處。最終通過聯合調解和走法律渠道,終于使兩家多年的宿怨煙消云散。
綜治工作中心的聯調機制不但能有效調處疑難性民間糾紛,在群體性矛盾糾紛中也發揮了積極作用。我鎮原**村楊梅山事件作為一起歷史遺留矛盾自從XX年以來一直未得到有效處置。每到楊梅成熟季節,就會發生村民聚眾搶摘楊梅事件,原因是村民認為原楊梅山承包合同未經村民代表大會通過擅自發包,村干部暗箱操作,程序不合法。鎮黨委政府雖年年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商討處理對策,但因為負責調處的部門單一,收效甚微。今年5月份以來,為防止部分群眾上山哄搶采摘楊梅和群毆事件的再次發生,鎮黨委政府多次召開矛盾調處聯席會議,形成統一意見,由分管政法的副書記負總責,分管農業副鎮長積極配合,抽調綜治工作中心人員,組成矛盾處理專門工作小組,著力處置此事件。通過多次到潮面村走訪,傾聽群眾呼聲,向村里負責過楊梅承包工作的老干部了解情況,掌握事件起因,并分析矛盾隱患、矛盾焦點,界定矛盾性質,最終形成書面處置原則和意見,終止原承包合同,公開招標,重新發包,妥善處置了此起事件,維護了一方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