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思想作風整頓自我總結
二是認識上存在偏差。從部隊轉業到法院工作以來,對法院辦公室工作的基本內容已比較熟悉,思想上逐漸產生了厭倦情緒,認為辦公室工作無非就是寫寫簡報、搞搞材料,外加做一些服務保障工作。少做了對大局不會產生什么影響,多做了也成就不了什么大事業。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不求過得硬,但求過得去,缺乏積極進取的精神,滿足于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對如何開拓性地開展工作研究不夠,有時甚至流露出馬馬虎虎,得過且過的思想,工作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對自己所從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體會不深,總感到從事文字工作太辛苦,從而導致有推、拖、等的思想,降低了自己的工作標準和要求。事實上,在新形勢下,法院辦公室工作涉及面廣,作為其一名工作人員,要學習的知識很多,如何為法院領導當好參謀助手,提供決策的依據,是很值得深入探討和研究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