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自查報告(精選4篇)
行政許可自查報告 篇1
開展畜牧獸醫行政執法,依法行政是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和法規授權的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的重要職責,為認真抓好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工作,貫徹落實好執法責任制,提高行政執法質量,切實保護群眾切身利益,維護畜牧業生產正常秩序和社會穩定。根據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文件(關于開展執法檢查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臨人常辦[20__]25號精神,我局精心組織,認真開展了對我縣畜牧獸醫行政執法情況的自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行政許可執法自查情況
(一)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情況。《行政許可法》頒布實施后,我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設定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獸藥經營許可、動物診療許可、動物防疫合格證、生鮮乳收購許可共5項,這五項均是依法設立的行政許可項目。我局執法依法授予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實施,2011年以來,全局共受理行政許可案件15件,全部案件按期辦結,沒有不予受理和不予許可情況。在行政處罰方面,我局積極響應上級要求,最大限度下放權力,提高行政效能,在執法過程中,一般行政處罰案件主要由縣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我局負責監督,沒有委托其他組織負責實施。
(二)公示情況。按照要求,我局制定了公示牌、動物防疫監督公示欄。公示牌內容包括
1、公示檢疫申報依據、檢疫范圍、檢疫對象、程序和時限以及監督電話;
2、申報點職責;
3、強制免疫病種一覽表;
4、村級防疫員的崗位職責。動物防疫監督公示欄,根據《動物防疫法》和《動物檢疫管理辦法》公示了免疫、檢疫方面罰款的具體條款,另外我局還公示了動物防疫合格證流程圖、動物衛生監督流程圖、獸藥監督管理流程圖動物、動物產品檢疫流程圖、國內異地引進種用動物及其胚胎、精液、種蛋檢疫流程圖和行政執法依據、動物檢疫收費標準。
(三)收費情況。我局所有收費項目都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省政府文件冀價涉費字(1993)63號文、畜牧法規定收取,所收取的各種收費皆全部上繳財政。
(四)行政執法案卷自查情況。按照要求,我們重點對行政許可案卷進行了自查。在自查中嚴把“四關”:一是把好行政許可權限自查關,確保做到主體合法。主要對2011年的行政許可卷宗制作標準進行了自查自糾,對行政許可設定依據進行了自查與梳理。二是把好行政許可受理自查關,確保做到規范統一。主要對統一行政許可制度的執行情況與行政許可受理情況進行了自查自糾。三是把好行政許可審核自查關,確保做到依法許可。四是把好行政許可發證自查關,確保做到服務到位。主要對行政許可宣傳、咨詢、講解、發證前對行政許可相對人的系統培訓、人情化服務開展情況進行了自查自糾。自查結果:全部案件的實施主體合法,行政許可項目合法,適用依據合法,程序合法。
(五)案卷檔案情況。在案卷檔案管理方面,我們嚴格執行案卷管理制度,實行一案一卷,有目錄,卷內材料齊全,做到書寫規范,字跡清楚,裝訂整齊,案卷歸檔及時。
二、行政執法的主要做法。
(一)加強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執法人員素質。為切實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我們始終把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法律培訓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有組織、有計劃、分層次地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行業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的培訓。一是嚴格執法資格認證,規范執法行為。去年,我局繼續狠抓了執法人員的資格認證。全縣畜牧獸醫執法人員必須取得行政執法證件,然后再參加畜牧業法律法規和專業技能培訓,并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二是加強培訓,提高執法素質。20__年我局舉辦了2期培訓班,重點學習了新修訂的《動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行政許可法》和《行政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全部執法人員參加市動物衛生監督所組織的3次集中學習,主要學習農業部頒發的《動物檢疫管理辦法》和相關規程。通過不斷加強學習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的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二)規范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質量。一是建立健全了執法制度。對執法工作,從立案、調查取證、做出處理決定、執行等各個環節,都制定了一整套規章制度,并嚴格遵照執行。二是加強了對執法人員的管理。對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嚴格按法律規定審定,凡不具備資格的一律禁止上崗執法,對有執法資格的,一律持證掛牌上崗、亮證執法。對行政處罰,從立案、調查取證到審核處理各個環節都嚴格依法辦事。三是創新執法方式。以建立管理規范、運轉有序、公開透明、高效廉潔的工作機制為目標,以強化服務意識、改進工作作風、改善服務態度、提高工作質量為重點,全面落實政務公開,加大執法透明度,做到行政執法有告知,事前事后有監督,通過公開、透明的程序和方式,將執法依據、范圍、責任、程序及處罰辦法、行政事業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制度公開,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做到依法行政,避免“不作為”或“亂作為”等事件的發生。四是規范執法文書。指導各站規范使用,規范了執法文書制作和執法檔案管理,對執法文書及時整理歸檔。
三、存在問題
一是執法難度較大。主要表現在行政執法手段少、執法對象面大情況復雜、執法對象法制意思淡薄和文化知識差、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全適應時代發展面臨的新問題和新情況等方面;
二是執法設備缺乏。雖然今年的執法裝備得到進一步增強,但是在執法過程中,取證的照相、攝像、錄音等設備較少,影響了辦案效率。
三是執法成本較高。執法辦案的成本遠遠超出預算,導致預算工作經費嚴重不足。
四是執法隊伍的思想、作風、工作技能與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 五是畜牧獸醫法律法規宣傳普及不夠,廣大動物飼養從業人員守法意識差。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后,我局繼續認真貫徹落實《動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爭取在動物防疫、檢疫、監督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同時,我們根據《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程序和行為,著力提高本部門辦理行政處罰案件的質量和水平,要嚴格按照行政許可(處罰)案卷評查標準,堅持高質量、嚴要求,開展經常性的案卷檢查活動,缺什么補什么,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力爭把行政處罰案卷管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推進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工作全面發展。
行政許可自查報告 篇2
一、基本情況
市地震局成立于1998年,是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的行政主體單位。根據威政發〔20xx〕40號《市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納入市行政審批中心的部門和相關辦理事項的通告》內容,我局實施行政許可事項共3項,一是一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批,二是重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核,三是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保護措施。自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月30日,我局執法案卷均為受理一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批事項和重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核事項,未產生行政處罰和行政復議。
二、分項自查說明
(一)基礎標準部分
1.主體合法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第五條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行政區域的防震減災工作。《省防震減災條例》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監督管理工作。20xx年,市人民政府《關于重新公布納入市行政審批中心的部門和相關辦理事項的通告》中,就市地震局的許可資格和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定并向社會公布。我局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實施了行政許可事項。
2.項目合法性。我局實施的3項行政許可事項屬依法設定的項目,并已經市政府批準和向社會公布。
3.適用依據合法性。在我局3項許可事項中,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法律依據主要有:一是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第三十五條: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應當達到抗震設防要求。二是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省防震減災條例》第二十七條: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農村村民住宅和鄉村公共設施抗震設防管理,推廣適合不同地區的抗震設計,建設抗震示范工程,引導支持建造符合抗震設防要求的住宅和設施。三是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的《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第四條:下列建設項目,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一)重大建設項目;(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項目;(三)位于地震動參數區劃分界線兩側各4公里區域內的建設項目;(四)有重大價值或者有重大影響的其他建設項目。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保護措施的法律依據主要有:一是自20__年9月1日起施行的《地震監測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應當遵循國家有關測震、電磁、形變、流體等地震觀測環境保護的標準,避免對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造成危害。對在地震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項目,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核發選址意見書時,應當事先征求同級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的意見;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在10日內反饋意見。第三十三條:建設國家重點工程,確實無法避免對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造成破壞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的要求,增建抗干擾設施或者新建地震監測設施后,方可進行建設。二是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的《省地震監測設施與地震觀測環境保護條例》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監測設施與地震觀測環境的保護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第十六條:在地震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應當事先征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提交下列材料(材料明細此略)。
4.程序合法。我局嚴格按照受理、審查、決定、送達的法定程序實施行政許可,依法解答申請人提出的相關問題,對申報材料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認真進行核查,并按法律要求和時限要求做出行政許可決定。我局行政許可事項無需送達的法律文書,無收費事項,無適用特別規定的事項,無依法應當經下級行政機關審查后決定的事項。
(二)文書規范標準部分
自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月30日,我局共辦理行政許可事項89例。每例許可文書都嚴格按照規范進行許可受理、許可審查和許可決定,并按規范進行案卷歸檔管理。
1.受理、審查決定。具體工作中,申請人攜帶申報所需材料,填寫《建設項目抗震設防要求審核登記表》,到我局行政審批窗口提出申請。我局根據建設項目內容和提供的資料情況,依法下達建設項目抗震設防審核意見的正式書面文件,并將《建設項目抗震設防要求審核意見書》作為文件附件一并下達給申請人,申請許可事項名稱、申請人姓名、單位、申請事項、核審情況、審核依據、審核時間、許可決定等在審核意見文書中明確說明。目前我局辦理的許可項目都為即收即辦,申請人需提供的材料事先都已告知,基本無核查筆錄、陳述申辯筆錄、特別程序告知書、聽證通知書、聽證筆錄和延期通知書等案卷文書。對于申請人提出的許可項目,我局在審批中心窗口現場辦結,不需專門送達。
2.案卷歸檔說明。我局對行政審批事項案卷嚴格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實行一案一卷、一卷一號,使用統一規范和卷宗說明;卷內文字清晰,材料完整,排列有序,裝訂整齊。卷內目錄和備考表制作填寫規范;頁碼明晰。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將嚴格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認真執行市政府相關規定,依法加強行政許可和案卷管理,努力發現并改進不足,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行政許可自查報告 篇3
《行政許可法》是規范政府行為的一部重要法律。深刻理解、準確實施《行政許可法》,對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加快本鎮經濟建設步伐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根據X府辦43號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鎮在近段時間認真開展了《行政許可法》貫徹實施情況的自查工作,現將主要情況匯報告如下:
一、突出抓好《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宣傳及培訓工作。
《行政許可法》頒布后,我鎮及時把《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宣傳工作納入“四五”普法規劃,采取多種形式開展了學習宣傳活動。一是認真組織全鎮干部、職工學習。5月,我鎮舉辦了全鎮干部《行政許可法》培訓班,邀請市委黨校的教師作主題報告,參加培訓班的人員達80多人次。二是各辦公室、各單位結合工作職能,每月堅持學習1-2次。采取專題學習、組織討論等形式,對《行政許可法》進行再學習,使工作人員全面掌握《行政許可法》的基本內容,領會其精神實質。三是在7月1日《行政許可法》施行日,我鎮采用拉橫額、出專欄、張貼標語、放廣播等形式,在全鎮掀起《行政許可法》的宣傳高潮。
二、認真抓好行政許可項目和行政許可規定的清理工作。
我鎮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認真清理有關行政許可項目和規定,對與《行政許可法》規定不一致的制度和做法,及時予以修改或廢止。在清理工作中,做到與清理許可項目相結合,與清理行政許可主體相結合,與行政許可收費的清理相結合。
三、抓好機制創新工作。
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我鎮研究制定推進行政管理創新的工作方案。一是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對不該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政府不該管的事交給企業、行業組織。二是對應當由政府管理同時又不宜實施的行政許可的事項,取消行政許可后,加強監管的措施和方法,規范行政許可行為,強化對行政許可的監管,把事前行政許可與事后監管有機統一起來,確保把政府該管的管住、管好。三是在貫徹《行政許可法》工作中,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完善政務公開制度,繼續完善便民的行政管理方式,進一步強化政府的服務職能。同時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對群眾投訴反映的問題,依照有關處理權限及時回復群眾。
四、存在問題和應對措施。
《行政許可法》的實施后,鎮政府工作人員還應加強學習,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
行政許可自查報告 篇4
按照政務服務局《關于報送開展行政許可監督檢查工作自查情況的通知》,民政局對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情況進行了認真的自查,自查情況如下:
一、行政許可設定情況
目前,我局行政許可事項共5項,分別是:社會團體的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基金會的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審批;養老機構設立、變更、注銷許可等。所有的行政許可事項均有法律依據,因此不存在違法違規設立許可事項、增設許可條件、增加許可環節、指定咨詢機構搞變相審批、自行設置前提條件等行為,對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沒有實施審批。
二、行政許可相應制度的建立情況
一是建立行政許可公開制度。
對民政開展的行政許可事項的許可條件、辦理期限、受理部門、聯系電話等事項進行公開,對行政許可事項的申請材料、辦理程序、辦理時限、申請示范文本在網上辦事大廳進行公示,便于當事人了解、咨詢及辦理。
二是理順行政許可辦理流程。
針對辦理行政許可的實際情況,專門對許可事項受理、審查、決定、送達等相關程序做出具體規定,明確了行政許可辦理股室、分管領導的職責和辦理期限,有效避免了因職責交叉,期限不明造成的推諉和效率低下。
三是規范行政許可文書。
為保證行政許可辦理質量,制定了規范的行政許可格式文書,要求工作人員和承辦行政許可事項的業務人員規范使用行政許可格式文書,確保行政許可的規范運作。
四是便民制度。
按照提高服務效能的便民、高效、優質的辦理原則,將所有行政許可事項、法律法規依據、辦理流程、行政許可文書等材料,集中放置在行政許可受理場所,便于當事人了解,查詢。同時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全面落實《公開承諾制》、《首問負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等制度。
三、加強對行政許可的監督檢查
為規范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從源頭上遏制行政過錯現象,明確規定工作人員辦理行政許可事項職能職責,若辦理行政許可工作人員和有關責任人員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給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并引起國家賠償的,對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承辦人員作出相應的處理。到目前為止,未發現行政許可辦理人員在行政許可中有違法違紀行為,同時做到了審批與監管兩不誤、兩促進。
四、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打算
對行政許可實施情況自查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行政許可辦理人員不足,審批與管理還不是十分的協調。二是行政許可網上辦理系統不穩定,還需進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們將按照上級的要求和部署,繼續深入改進工作作風,提高管理效能,完善網上辦理系統,認真組織行政許可各環節的落實和運作,全面規范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批。同時將加強實施行政許可過程的監督檢查,督促受理和辦理工作人員嚴格依法辦理行政許可事項,促進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