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需求調研報告范文(通用3篇)
老年人需求調研報告范文 篇1
一、調查對象
居住在本社區的空巢家庭老年人。
二、調研目的
調查了解空巢家庭老年人生活狀況及存在的問題,總結幫扶空巢家庭老年人的經驗做法,研究探討對策辦法,加強城鎮空巢家庭艱巨老年人的幫扶工作,給上級黨委研究老齡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三、調研方法
對轄區空巢家庭老年人進行了問卷和入戶調查。
四、調查成就
(1)空巢老人中女性多于男性,70歲以上的占多數。本次調查對象24人,男性9人,占被調查對象的37.5%,女性15人,占被調查對象的62.5%;60-69歲7人,占被調查對象的29.2%,70歲以上17人,占被調查對象的70.8%,其中80歲以上的6人,占被調查對象的25%。
(2)大部分是有工作單位的,生活來源靠退休金的占多數。在被調查的空巢老人中,有工作單位的20人,占83.3%,無工作單位的4人,占16.7%;以領取退休金為生活來源的20人,占83.3%,靠社會救助的2人,占8.3%,靠其它生活來源的2人,占8.3%。無一人靠子女資助。
(3)小學及腫恣文化程度占絕大多數。在被調查中,文盲1人,僅占4.2%,小學11人,占45.8%,初中6人,占25%,高中5人,占20.8%,大專1人,占4.2%。
(4)身體狀況及生活能力。在被調查的24位老人中,身體健康的有15人,占62.5%,一般的5人,占20.8%,兩項合計20人,占83.3%,身體差的4人,占16.7%;生活能自理的19人,占79.2%,身體不好的5人,占20.8%,其中有兩位的眼睛殘疾,視力相當低,生活難自理;
(5)子女狀況及導致老人空巢的原因:子女狀況不好的5人,占20.8%,一般的7人,占29.2%,精良的10人,占41.7%。無子女的2人,占8.3%。在有子女的空巢老人中,子女住在別處的17人,占70.8%,其它的5人,占20.8%。
可見,“空巢”老人家庭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子女學習工作繁忙無暇顧及老人或子女長期在外地。
(6)空巢老人的愿望:
1、日常生活的幫助:在被問及空巢老人中,79.2%的老人認為無急需解決的問題,有20.8%的老人,急需解決生活、就醫等各種問題。
2、出于生活習慣、飲食習慣等方面的考慮,在被及的空巢老人中有80%的不愿與兒女同住,82%的表示愿意到敬老院過集體生活。
五、調查反映的主要問題
空巢老人缺乏照料是本次調查反映出的主要問題。這種照料應該來自兩方面。一是家庭成員照料,二是組織照料。調查中,有17人的子女不在身邊,加上有5人的子女因其它原因沒有與老人住在一起,在有子女的老人中,幾乎都沒有得到本人子女的照料;另一方面,由于組織機構、設施、人員等因素,導致關照服務的社會化程度低。組織照料還做得不夠。如何通過軌制化的安排,建立有效的服務機制,不只是空巢老人的熱切期盼,也是許多老齡工作者和城鎮基層工作者深入思考、積極探索的問題。
六、對策建議
空巢老人家庭的出現,是社會進步的表現,是人們價值觀改變的成就,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規律,這個特殊群體的生活狀況及其帶來的社會問題讓人憂心,亟待我們通過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對策建議。
(一)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建立保障機制。首先應建立健全城鎮居民ZUI低生活保障軌制。其次,建立健全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在調查中,有6位空巢老人的生活、身體特別不好,他們沒有生活來源,只靠低保維持生活,且身體不好,視力差,他們非常期望政府、社會組織的關懷,所以,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建立保障機制可以適度緩解了老年人生活和就醫壓力。
(二)處理好居家養老及社會養老的關系。面臨人口老齡化的挑戰,養老方式是現在急需探索和解決的問題。由于我國特有的經濟發展狀況及幾千年文化習俗的影響,目前我們應該推崇以居家養老為主,社會養老為輔的養老方式。要加強“孝道”文化宣傳,提高民眾家庭養老意識。要大力倡導敬老養老之風,弘揚傳統美德,贊譽敬老養老先進,譴責不盡孝道行為,讓“家家有老人,人人都要老”理念深入人心,使子女應承擔的贍養和照料老人的義務落到實處。制訂優惠政策,鼓勵子女與老人同住,如建房時首先要考慮安排好老人的住房,給照料老年父母的子女每年增添休假期等。在社會養老方面,除了政府加強主導作用,建立健全保障機制和加大硬件設施建設的力度外,還要做一些有益的探索,比如構建空巢老人關愛服務體系。一是建立空巢老人數據庫。將社區60歲以上空巢老人建立信息齊全、資料齊備、一人一檔的數據庫。二是建筑空巢老人關愛服務網絡。通過組建空巢老人關愛服務隊、展開“空巢老人關愛結對”活動,互助服務活動、抓好日常生活服務工作等,矯捷展開關愛服務工作。三是完善幫困救助體系。整合各種幫困資源,為生活艱巨的空巢老人提供人力、物力和財力等方面的幫助,堅持做到“重大節日面上幫、特困對象重點幫、突發事件及時幫”。四是健全應急預案機制。建立健全空巢老人結對關愛管理制度、上門察看制度、電話慰問制度、突發事件應急制度等,以保盡早發現和及時處理老年人的特殊困難,避免意外情況發生。
(三)加強基層組織建設,豐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在街道、社區各級黨政領導支持下,調整充實社區老年組織機構,采取就地、小型、分散的原則,組織老年人展開娛樂、健身、讀報、看電視、上老年電大、短途旅游等內容的各項活動,特別要鼓勵、引導“空巢老人”走出家門,參加室內外各種活動。充分發揮老年活動中心的作用。改變過去單一搓麻將現象,設置電視、聊天、健身、棋牌等多種活動項目,組織老年人學習政治時事,開展各種趣味性的文化娛樂活動,吸引“空巢老人”融入其中,參與社會活動,消除孤獨寂寞感。
(四)加強家庭監護,確保“空巢老人”安全。“空巢老人”家庭的出現,常使老人處于無人照顧,突發疾病搶救不及時,生命受到威逼狀況,這是“空巢老人”面臨的安全問題。社區要分工專人負責“空巢老人”家庭管理,調查摸清轄區內“空巢老人”家庭的基本情況,并建立家庭檔案。組織社會閑散人員、下崗失業人員定點、定人為“空巢老人”提供買菜煮飯、購物、打掃衛生等低償家政服務;組織志愿者、身體健康的低齡老人等成立愛心互助隊伍,采取結對幫扶辦法,對高齡、體弱動作不便且經濟拮據的“空巢老人”提供無償服務,解決“空巢老人”的生活照料問題。
老年人需求調研報告范文 篇2
一、老年體協工作開展現狀及主要經驗和做法
(一)健全組織機構,配強工作人員
俄體辦事處老年體協是因農村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和廣大老年人的需要組建的,首先辦事處把健全組織機構放在了首要位置來抓。一是組建了辦事處老年體協,辦事處老年體協成立伊始,就注重挑選那些在機關干部中有工作經驗、有一定文化體育特長、又愿意為老年人服務的老干部和中青年干部擔任協會的主席、常務主席和秘書長等職務,并把那些德高望重、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退休老教師、老干部吸納到組織中來,讓他們發揮余熱;二是辦事處老年體協根據農村老年人文化體育活動的實際情況,組建了6個文化體育小組,即:老年人棋牌小組、老年人門球小組、老年人拳操小組、老年人書法繪畫小組、老年人文藝活動小組和老年人秧歌活動小組,6個小組在辦事處老年體協的領導下組織開展老年人文化體育活動;三是組建了10個老年體協分會,每個村組建1個,使辦事處老年體協工作得到了延伸。另外,老年體協還非常注意新生力量的補充,每間隔一段時期就對協會的各個組織進行調整,把那些年齡偏大、多病、不能勝任工作的老年人予以更換式調整,并且把那些剛剛跨入老年人行列的“年輕老人”及時吸納到組織機構中來,使老年體協工作運行機制日趨走向成熟。
(二)健全規章制度,強化規范管理
俄體辦事處老年體協成立以來,始終把建立健全體協的各項規章制度作為夯實工作基礎的一件大事來抓。一是制定了老年體協章程。明確了體協的工作范圍、組織管理、工作職責等事項。二是建立了工作例會和學習制度。每年召開兩次體協會員會議,每個季度集中進行一次學習。三是建立了走訪慰問制度。每年重陽節、春節期間都配合辦事處黨工委深入老干部、老黨員、老教師、老軍人和軍烈屬家中慰問,對特困老人進行救助;四是老年體協工作達到“四有五個一”標準,“四有”即:由組織機構、有場地設施、有活動資金、有活動項目,“五個一”即:一個老年體協辦公室、一個老年活動室、一個門球場、一個晨練點、一支骨干隊伍;五是建立了老年體協工作基礎資料。實現工作活動有計劃、有簡報、有記錄、有總結材料;協會章程、組織機構、工作制度和工作職責張貼上墻,從而使老年體協工作走上了規范戶、制度化軌道。
(三)落實活動場所、建立老年人“根據地”
為了使老年人活動有去處,辦事處黨工委非常支持老年體協工作,積極籌措12萬元資金修建了230平方米的老年人文化體育活動中心,添置了電視機、功放機、dvd機、音響、圖書、報紙、中國象棋、國際象棋、麻將、紙牌、臺球、乒乓球、羽毛球等老年人娛樂設施,投入資金4000元修建了老年人門球場,購置了門球比賽器材和比賽服裝,設置了老年人晨練點,“老年人文化體育活動中心”每天都能吸引眾多老年人來此看書、看報、參加文體娛樂活動,現已成為名副其實的老年人活動之家。
二、老年體協的作用
俄體辦事處老年體協作為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工作開展的如何直接影響其自身存在的價值。為此,俄體老年體協成立以來,積極創造條件,按照“常規活動天天有、特色創新活動年年有”的工作方針,較好地發揮了老年人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作用。一是在勤勞致富奔小康上發揮作用。面對農村經濟和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出現的新形勢,老年體協廣泛發動老黨員、老干部、老教師為辦事處經濟發展獻計獻策,而且根據很大一部分老年人有勞動能力的實際,積極發動他們老有所為,為新農村建設發揮余熱,做出新的貢獻; 二是在維護社會穩定上發揮作用。老年協會充分利用平均每一個大家庭有一個老年人,每個老年人可以教育三代人的優勢,經常組織老年人配合相關部門對違法違紀村民進行教育感化工作,熱心參與民事糾紛的調解,充當各類工作信息員,從而有力地促進了良好“鄉風村貌”的形成;三是在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上發揮作用。老年體協經常配合司法、共青團、婦聯部門進行家庭贍養糾紛調處、尊老愛幼典型評選和精神文明創建等 活動,全力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弘揚尊老、愛老、敬老的風尚;四是在關心教育下一代上發揮作用。老年體協利用老年人德高望重、閱歷豐富等優勢,對一些劣跡青年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教育他們改邪歸正,引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三、老年體協工作開展存在的問題
1、局部地區和部門存在重經濟發展,輕文化體育建設現象。
2、由于城鄉差別,農村老年人參與文化體育活動的意識還不是很強。
3、缺少建設資金投入,農村文化體育活動場所匱乏,部分老年人想要進行文化體育活動無處可去。
4、由于體制原因,財權上移,基層無更多的活動經費用于老年體協活動的開展,老年體協工作開展受到很大制約。
5、基層從事老年體育工作的人員變動頻繁,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6、參與老年文化體育工作的部門少,只靠老年體育一個部門形不成合力。
四、老年體協建設和工作開展的建議
1、建議加大老年文化體育工作宣傳力度,增強老年人參與文化體育活動的意識。
2、建議加大資金投入力度,使基層老年人文化體育活動基礎設施建設得到加強。
3、加大活動經費投入,多部門參與,形成合力,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老年人文化體育活動。
4、建議設立老年體協專職工作人員,人員保持相對不變,使老年體協工作開展保持連續性。
5、加大工作人員培訓力度,提高工作人員業務水平,使老年體協工作開展有質有量。
老年人需求調研報告范文 篇3
一、引言
當前中國正在經歷深刻的社會轉型,城鎮化加速、勞動力遷移流動頻繁、家庭養老功能弱化,給喪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帶來影響。從變化趨勢看,中國喪偶老年人的獨居比例持續上升,與已婚子女同住比例逐步降低。1990年、20__年和20__年普查數據顯示,65歲及以上城市喪偶老年人獨居比例分別為18.3%、24.7%和37.6%;農村這一比例也分別達到18.2%、17.4%和28.9%;20__年第四次中國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調查數據顯示,中國65歲及以上年齡喪偶老年人獨居比例已達41.7%。作為決定老年人生活照料和精神關懷的重要因素,喪偶老年人居住方式的研究對于其養老有著重要意義。
二、文獻綜述
從文化影響論看,家庭社會學者認為儒家傳統文化對中國及其他幾個亞洲國家的親子同住安排具有重要影響。在儒家文化體系之中,子女將孝敬父母視為義不容辭的責任,子女不孝不僅會受到強烈的道德譴責,還會受到國家法律的嚴厲懲罰。已婚子女與父母共居從情感和實際行動上體現了對父母恩情的回報,也被視為“養兒防老”愿望的最終實現。當前,傳統孝道已經發生變化。針對華北農村代際關系變遷調查的研究發現,傳統代際交換關系的維系力量和存在的基礎已經完全改變,農村傳統孝道已經衰弱。父權制雖然沒有徹底讓位,但已漸漸被淡化;子女對父母的孝順敬重已經喪失優先地位,取而代之的是對于新的夫妻關系與年輕人文化的倚重。因此,傳統倫理衰弱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親子分居。與此同時,老年人自身的偏好也在發生變化。城市老年人更傾向于獨立居住或入住養老機構,20__年第四次中國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抽樣調查數據中,約1/3的農村老年人表示不愿意和子女長期在一起生活。即使是失能老年人,也有超過1/4的失能老年人青睞獨居或僅與配偶居住。從現實需求論看,很多研究表明,父母的生活照料需求,例如患病或身體功能受限以及喪偶等因素與親子同住具有正向相關關系。對于老年人來說,親子同住可以獲得日常照料,生病或出現緊急情況時更容易獲得幫助。也有學者認為已婚子女與父母同住主要是為了滿足子女的需求。簡而言之,親子同住可視為長期代際交換的一部分,老年父母與子女相互滿足對方的需求。從家庭資源論看,經濟狀況改善使得老年人更有可能獨居,父母擁有的資源越多,獨居的可能性越大。也有學者從子女角度解釋老年人的獨居問題,認為子女數量減少或遷移導致的親屬資源缺乏是老年人獨居比例上升的主要原因。此外,學者指出住房對代際同住有影響,住房短缺是導致大家庭得以維系的一個原因。后續的一些研究則認為住房對代際同住具有雙向影響,它既可能促使子女婚后與老年人同住,亦可能使之分離。子女因住房短缺對父母形成依賴,是導致成年子女與父母同住的重要原因。若親代有多套住房,其已婚子女更有可能和有條件獨立生活,自己獨住概率因此上升。
三、數據
本文使用20__年由全國老齡辦組織的第四次中國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抽樣調查數據(以下簡稱“第四次調查”)。該調查是中國迄今為止開展的最大規模的老年人口調查,調查范圍首次覆蓋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港澳臺地區除外)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樣本覆蓋466個縣(市、區)、1864個鄉鎮(街道)及7456個社區(村居)。調查對象為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地區除外)60周歲及以上的中國公民。抽樣方法采用分層抽樣、多階段抽樣、pps抽樣等方法,所得樣本近似自加權,樣本具有全國代表性。樣本規模為22.368萬份,抽樣比為1‰,調查實際回收樣本22.27萬份,有效樣本為22.017萬份,樣本有效率達到98.8%。本文的分析樣本是56411位年齡在60歲及以上的喪偶老年人。
四、結論與政策建議
通過對數據和變量進行專業分析,得出結論與政策建議
(一)結論
本文從宏觀(社會變遷)和微觀(父母—子女)層次探討了同住或分居的形成機制,從而為判斷喪偶老年人居住安排的變遷軌跡提供依據。通過對已有研究成果的梳理,筆者認為當代喪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主要受親子需求、家庭資源和個人偏好的影響。以此為出發點,提出三個研究假設,并使用20__年第四次中國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抽樣調查數據進行了相關的實證分析,得出結果如下。
(1)與子女、孫子女同住仍是當前中國喪偶老年人的主要居住方式。分城鄉、分性別看,超過半數喪偶老年人與子女、孫子女同住,但是獨居比例已經高達41.7%。
(2)喪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受到親子之間需求的影響。親代和子代之間的需求越小,親子間獨立居住的可能性越大。在本研究中表現為老年親代自理能力越強、經濟狀況越好,則獨居的可能性越大。
(3)喪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還受到家庭資源的約束,擁有住房、住房適老性高,則獨居可能性更大。
(4)兒子數量對喪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有顯著影響,多個兒子意味著喪偶老年人更有可能獨居。女兒數量對喪偶老年人居住安排的影響僅在農村地區顯著。有別于兒子,擁有多個女兒的喪偶老年人獨居可能性更小。
(5)從年齡維度看,喪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呈現倒u形軌跡,獨居的可能性隨年齡而增加,并在85歲左右達到頂峰,隨后趨于下降,意味著重返子女家庭或入住養老機構。
(6)在生命后期,客觀條件允許的前提下,擁有自主權的喪偶老年人傾向于獨居以避免同住帶來的家庭沖突,自主權力越大,喪偶老年人獨居的可能性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