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貨電梯安全協議(通用3篇)
出租人貨電梯安全協議 篇1
出租單位:
施工總承包單位:
安拆單位:
一、 出租單位職責:
1. 出租人貨電梯,使用,購置,租賃的人貨電梯必須具有制造許可,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應有備案編號,使用說明書。
2. 自人貨電梯使用之日起,應當建立人貨電梯安全技術檔案,定期保養記錄,維修和技術改造記錄,運行故障和生產安全事故記錄,累計運轉記錄等運行資料。
二、 施工總承包單位:
1. 全面貫徹實施建筑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認真履行監管職責;
2. 督促施工單位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做好危險源監控和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 指導施工總承包單位做好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協助施工總承包單位開展文明工地創建工作;
4. 協調解決建筑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研究制定適合本地區實際的安全生產治理措施;
5. 積極推廣總結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努力提高安全生產工作水平;
6. 積極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培訓、考核認證工作,大力宣傳安全知識;
7. 查處施工現場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及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8. 積極協助開展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及處理工作;
9. 在安裝施工中,施工總承包單位須按照國家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監督程序,實行三驗收一總評,未實行的,不予返還安全生產保證金;
10. 工程開工前,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明確責任;
三、 安拆單位職責:
1. 認真貫徹執行建筑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各項規章制度,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結合所安拆的人貨電梯制定有效的人貨電梯安拆方案,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組織設計和安全施工措施;
2. 進入工地安拆人貨電梯時,安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安全操作,閱讀使用說明書,非本廠的標準節、附著、地腳螺栓不予安裝;
3. 組織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計劃,及時分解、并落實相應責任人,對現場環境,安拆,運輸及電源等應事先與施工總承包單位取得聯系,不得私自亂接。安拆期間安裝單位應設置專職安監員;
4. 積極組織開展施工作業人員的崗前培訓、班前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5.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日查和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糾正違章行為,針對可能產生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安裝時周圍應設圍欄式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6. 落實人員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檔案,總結經驗教訓;
7. 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并積極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8. 安裝單位若在安裝施工時,發生重傷事故的,應主動逐級上報,不許瞞報;
9.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自安裝工程完成之日起終止。
四、 其它約定:
本協議一式肆份,出租單位、安裝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各執一份,安監站備案一份。
出租單位:(公章) 安裝單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施工總承包單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出租人貨電梯安全協議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本場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甲、乙雙方租賃協議,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安全協議:
一、甲方應提供產權證等能證明其建筑物合法性的書面證明材料。
二、乙方應提供在該場所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法人身份證、有關許可證等有效的證件。甲方應查驗相關證照、并復印留存。
三、甲方出租的場所,經甲、乙雙方確認,符合乙方生產經營的安全生產條件。如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應由甲方確認后乙方進行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后,乙方可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四、根據消防法相關規定,乙方不得有以下違法行為:
1、更改及破壞租賃房屋原有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
2、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4、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5、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6、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7、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五、乙方為自己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管理的主體,要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自覺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做好安全生產管理 工作。
1、依法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 規章制度,明確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根據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救援。
2、保證安全生產所需的必要投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
3、依法做好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安排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從事國家規定應持證上崗的工作;
4、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并張貼在醒目部位;
5、要做好定期和日常安全檢查,防止傷亡事故、火災事故及其他事故的發生;
6、要做好安全用電、防汛防臺、防中毒、防盜竊等工作,保持用電設施的完好,嚴禁亂拉亂接電線。根據要求,配備和維持好滅火器材,確保消防安全通道暢通。
7、嚴禁“三合一”,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局面審核同意,禁止在承租的廠房、場所等房屋內居住人員;
8、凡涉及安全許可的,應在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許可后,方可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9、凡涉及特種設備的,應取得相應的檢驗檢測合格證書后,方可投入生產經營;
10、加強勞動管理,依法做好從業人員的工作保險;
11、廠房、場所的裝修和設備安裝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消防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壞建筑結構。改變房屋原用途的,要及時 辦妥相關手續。凡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審查驗收后方可使用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12、如發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出租方及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并及時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同時要保護好現場。
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轉租廠房、場所等房屋;
14、接受甲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管理和協調。
六、乙方如有 以下情況,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廠房、場所的租賃協議,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包括扣留安全生產風險金);
1、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違法生產、經營;
2、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
3、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
4、安全隱患嚴重又不認真及時整改。
5、擅自轉租或轉借出租廠房、場所;
6、發生傷亡事故不及時報告或不及時組織搶救。
七、甲方有責任對本現場的安全生產予以綜合管理。甲方應建立出租場所安全綜合管理制度,并設有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 人員加強對出租場所的安全管理。甲方在日常安全綜合管理過程中,發現乙方在安全生產存在隱患的,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并向政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報告。
八、其他條款
1、乙方將 元作為安全生產風險金,交甲方保管,安全生產風險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對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的,甲方有權從此安全生產風險金內扣除,用作本場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安全生產風險金每年結算一次,不足部分由乙方不足。安全生產風險金的剩余部門,待租賃協議終止時,結余部分甲方應返回給乙方。
2、在乙方承租場所發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傷害的,均由乙方負責。
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 ___月 ___日 ____年 ___月____ 日
出租人貨電梯安全協議 篇3
簽訂單位:
工程項目部
工程項目部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為了保證柳樹溝水電站工程建設項目施工順利進行,我們作為柳樹溝水電站工程建設的施工隊伍,有責任保證員工在施工中的人身安全不受傷害;有責任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有責任保證文明施工。按照《安全生產法》和柳樹溝水電站業主及監理單位要求,我們就雙方在施工安全互保管理一事,明確各自的責任和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基本要求
1、協議雙方都必須在《 溝水電站安全文明施工規劃》、《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工程建設安全設施·標志·標識標準化圖冊》、《 溝水電站施工安全監督監理工作規程》等文件要求下展開安全工作,以利于柳樹溝水電站安全設施標準化、統一化。
2、協議雙方應加強對自己職工的安全教育,熟悉現場安全標志的警示作用,保證不違規作業,不破壞對方安全設施。
3、協議雙方必須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及各種規章制度,并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最大程度減少各種違章作業行為發生。
4、協議雙方要積極配合業主、監理及管理方等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并對查出的問題及時妥善處理。
5、協議雙方應指定專人建立溝通渠道,在施工過程中應多協商溝通,專責人員休假或調整前,應提前告之對方,并保證通信通暢。
二、爆破施工
1、爆破施工方(以下簡稱爆破方)在爆破作業前4小時由質安科長或專職安全員以書面形式填寫“爆破作業通知單”通知另一方質安科長或專職安全員,注明爆破時間、部位,征得其同意并簽字確認。爆破通知單應抄送監理部。
2、爆破方在爆破前半小時必須派專人到對方施工區域進行巡查和警戒,由專職安全員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確定施工人員和機械設備撤離到安全地段后,方可進行起爆。
3、被通知方質安科長或專職安全員必須在爆破前1小時及時組織本方施工范圍的人員和設備撤離,并由專職安全員到現場確認。
4、爆破方在超出通知的爆破時間仍未進行爆破,暫停放炮,先告知對方情況,在征得對方和監理同意后再進行起爆。
5、爆破完成后,爆破方的專職安全管理員必須到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確定爆破施工區域確無隱患后,再通知對方進場并解除警戒。
6、被通知方在接到爆破方解除警報后,派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到現場檢查并確認無誤后,才允許施工人員和設備進入現場施工。
三、上下垂直交叉作業
1、現場發生上下垂直交叉作業時,上方作業單位必須及時與下方作業單位取得聯系,告之上方施工作業項目及可能給下方作業單位帶來的安全隱患。
2、上方作業單位必須按規范要求設置安全防護設施,施工人員必須具備相應安全知識,并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規定。
3、上、下方施工單位都必須指定專人進行安全監護,時刻注意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發現險情,現場負責人應立即將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并及時向現場或上級安全管理人員或部門報告。
4、下方施工單位對上方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未采取防護措施構成的威脅有建議權和督促整改權,并視其危險程度有權要求其停工,并及時上報業主和監理。
5、上方單位因施工需要向下倒碴或吊運物資時,必須提前通知下方施工單位,并有專職的安全監管人員進行監護,因倒碴或吊運物資造成施工道路堵塞,爆破方或物資吊運必須及時對道路進行清理,保證道路暢通。
四、人員管理
1、進入(穿行)對方施工作業場區時,必須佩戴符合國電圖冊要求的安全帽,并視對方作業面環境需要,佩戴與其相應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否則,對方有權拒絕進入其施工場地。
2、進入對方施工作業場區時,隨身攜帶的工具、材料等物品不應給對方安全文明施工構成威脅,否則,應采取相應安全措施,在不能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不得進入對方施工作業面。
3、在穿行過程中不得有違反安全要求的行為發生,避免給對方勞動紀律造成不好的影響。
4、施工方應為穿行方提供便利,不得無故阻撓。
五、車輛管理
1、協議雙方必須加強對車輛的檢修維護,保證剎車、照明大燈、轉向燈、防撞鋼梁等安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并在車身粘貼反光條、內部編號,以利于安全行駛和準確識別。
2、協議雙方聘用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須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安全行駛。
3、在施工場區行駛時,除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外,還要按場區道路路標行駛,嚴禁超速和超載。
4、進入對方施工場區時,應減速行駛,左右觀望,不得損壞對方安全或施工設施,也不得給對方人員安全構成威脅。
5、由于借道穿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借道方承擔。
6、施工方應對過往車輛提供通行便利,盡可能滿足其機械行駛要求,對違規車輛有權提出建議并要求整改。
六、其它事項
1、本協議中未明確事宜,協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并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視為本協議的延伸,經業主、監理簽字后,具有同等效力,不能解決的問題可通過監理和業主加以協調,協調未果后可依法申請法律仲裁。
2、雙方有一方違反協議規定,另一方有權向監理、業主舉報,經查實后,由監理、業主按《柳樹溝水電站安全文明施工規劃》中的具體標準實施處罰。
3、業主、監理應對本協議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控制,對違反本協議的施工單位,業主、監理部有權視其違約程度處1000元以上的處罰。
4、上述條款必須嚴格執行,并落實到位,任何一方如未按上述條款實施導致發生了安全事故,必須及時上報事故,并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6、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雙方各執一份,業主、監理各一份。
協議簽訂單位
公司:
負責人或安全科長簽字:
局:
安全負責人或安全科長簽字:
見證單位
監理部:
業主安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