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用于員工住宿合同(精選3篇)
房屋出租用于員工住宿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甲方將自有的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過商討達成本協議,并形成以下條款,以茲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共同信守。
第一條標的物的概況
1、甲方承諾,甲方出租的房屋系甲方合法所有,并不會被第三人追索;
2、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坐落在__,均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賃用途
乙方租賃該房屋的用途為員工住宿或生活。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得進行違法活動。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月,即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租賃期屆滿前個月,乙方提出經甲方同意,甲乙雙方續簽本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的權力。
第四條交付及交付標準
甲方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標的物內不屬于應當交付給乙方使用的物件全部清理完畢,清理完畢后,立即將標的物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及交付
1、租金:元/月,期滿以后續租,以實際租用的月數付租金__元/月;
2、甲乙雙方在簽定本合同書后7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__元。
第六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中生活用水由甲方打井抽取,若機器發生故障,由乙方負責維修;電費按照供電局標準,乙方使用的分表度數計算,甲方提供電費發票給乙方。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的合理使用造成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租賃物的變更及設臵他項權利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1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后,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舊出租方的權利和承擔舊出租方的義務,舊出租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甲方不得因房產所有權的轉移變更有關租賃條款或損害乙方的利益,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權力,并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與甲方重新簽定新的合同書;
3、租賃期間,甲方房屋已經抵押,但是不得影響乙方的租住,如果因為甲方的產權問題影響了乙方的使用,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租賃物的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第九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收取租金的權利;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和干涉乙方的正當生產經營;
3、甲方保證無第三人對該租賃物主張權利的義務;
4、協調周邊的關系,保證乙方正常使用;
5、乙方若需安裝天然氣和寬帶等事宜,甲方負責協助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所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對租賃標的的附屬設施應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租金;
2、乙方須合理使用、維護該房屋。
3、乙方不得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第十條添附
1、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按照其使用的方式對租賃標的進行添附;
2、乙方添附的部分在租賃期歸乙方享有所有權;
3、甲方交付乙方租賃標的時應當制作交付清單,清單外的物件均為乙方添附。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并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2、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個月的租金做為賠償;
5、乙方在租息期間所發生的安全和法律糾紛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約定,任何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均視為違約;
6、本合同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除賠償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損失外,另須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項下租金總額的30%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終止、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導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政府規劃拆遷,拆遷補償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可將乙方添附或添臵的搬走,或經與甲方協商一致將乙方添附或添臵的設備、設施折價給甲方。
3、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提前收回房屋,甲方賠償乙方購買設備實施及添附物的全部費用支出。
4、甲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不得拆除標的。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辦法
1、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2、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耐心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壹份、乙方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時生效。
甲方:
乙方代表:
日期:
房屋出租用于員工住宿合同 篇2
出租方
身份證地址號碼:
承租方
身份證地址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路弄號室;
房型規格;
居住面積平方米;
2、室內附屬設施: 電器: 電話,沐浴,空調,冰箱,彩電,洗衣機,微波爐,吊扇,音響,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后,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第一次付款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并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后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防中毒等安全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并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說明:
出租方:
承租方:
簽約日期:年月日
房屋出租用于員工住宿合同 篇3
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 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提前2日內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
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 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人民幣(大寫)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 , ,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重慶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十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相當于押金數額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居住地址 : 居住地址: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