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使用出租合同(通用3篇)
商鋪使用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鋪面積
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鋪面積約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用途:商鋪使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期__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續租:本合同約定租賃期滿后,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繼續承租本合同項下房屋,續約期內的租金,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市場價格商量確定,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續約期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均適用本合同相應規定。
第四條: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納期限:
1、租賃金額:每年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上交款。甲乙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房租要提前一個月交。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到期不交視同違約,違約金壹拾萬元整。
第五條:房屋的附屬設施及費用的承擔
1、承租區域內設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業管理者支付水、電費、房產、土地使用稅及其他產生的直接費用。收費標準按北京相關標準的執行。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他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
3、租賃期間,由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內外部設施損毀,包括房內外防水、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出租方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在使用期間的裝修及修繕有承租方自行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固定的設施及房屋構架。
2、承租方裝修過程中需改變房屋原貌或改變主要結構時得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及有關部門領導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單位要有資質的單位,并向有關部門備案,施工期間和施工后出現任何事情與甲方無關。如未經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權提前結束合同,并賠償損失。造成后果由雙方商量或移交法律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或逾期違約金。
2、監督乙方正確使用房屋、并保證房屋內外各類設施在乙方進場時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及責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為時:擅自將房屋整修轉租、轉讓或轉借;利用承租房進行違規及違章經營和非法活動時,損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時;拖欠租金的行為。甲方有權提前結束合同,并提出賠償。乙方租賃期間內可以部分面積招租或招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5、與乙方另簽訂消防安全協議書,監督乙方安全使用房屋,針對發現乙方的安全有權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辦理工商、稅務等手續時,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房屋的相關證明文件。
7、在乙方沒有違反使用水、電時,甲方應保證商鋪正常用水用電。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賃房屋開展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確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經乙方裝修房屋出現并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按照交納房屋租金及其他費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構造,不在租賃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
5、甲乙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對方原因造成雙方無法正常經營,所帶來的一切損失由責任方承擔。并負責損失的`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和合同結束的賠償措施
1、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損失或無法使用房屋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合同結束。
2、若甲乙雙方在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單方違約、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并有壹拾萬元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其他爭議,雙方應友好商量解決,商量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商量,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至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鋪使用出租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一?租賃標的物:魚池一處約5畝水面,四周有圍墻,內有房屋11間,亭子2座,及園內道路和場地。位于南村民組。見附件一:標的物清單。
二?于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將合同標的物交與乙方租賃使用,租期三年,自20_________年7月?日至20_________年7月?日止。
三?合同價款:每年壹萬叁仟陸佰元整,需于次年6月30日前交清上一年度的租賃費。
四?合同期間為租賃經營所發生的水、電、稅費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責任由乙方承擔;
合同期間發生的租賃前或租賃經營行為以外的稅、費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第三人為租賃標的物權屬或合同效力與乙方糾紛所產生的處理費用或損失由甲方承擔并負責解決;
第三人為不屬于租賃標的物權屬或合同效力原因的其他租賃經營行為與乙方糾紛所產生的處理費用或損失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解決。
六?乙方的租賃經營活動不得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為正常經營所產生的相鄰關系和與相關部門的工作關系由乙方自行處理并承擔費用;為租賃標的物權屬或合同效力所產生的相鄰糾紛和與相關部門的交涉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七?乙方對租賃標的物有管理和使用權,但不得自行處分;將全部合同義務轉與第三人前需經甲方同意;對租賃標的物作添加或改造前需經甲方書面認可。
租賃標的物中固定資產的修繕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八?重大違約情形:
甲方?1.不及時履行應盡的糾紛或問題的處理義務;2.不及時履行修繕義務致乙方的經營活動受到障礙或損失;3.不及時交接租賃標的物或答復乙方的請求。
乙方?1.不及時交清租賃費;2.破壞性使用租賃標的物或違法經營;3.對租賃標的物擅自添加改造或轉讓第三人。
九?主要違約責任:
1.解除合同;2.支付價款、支付墊付的價款或費用、賠償損失,具體的損失數額按票據、費用清單或收據、鑒定書確定;3.?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按當年欠繳租賃費或甲方按當年已接收租賃費的50%計算。
十?合同清算:
1.本合同訂立之日魚池內已存的魚類按雙方共同認可的價格計算,由乙方于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付款;2.乙方對租賃標的物的任何添加改造均需事前以書面列清項目費用或價值的形式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由甲方按照月均2%的折舊率向甲方付款,否則由乙方自行處置;3.合同終止或解除時魚池內的存魚由甲方按照雙方認可的價格向乙方付款;4不可抗力情形下的財產或可得利益損失由各方自行承擔。
十一?合同終止時的60日之前,雙方如均無明確的意思表示,則合同效力順延三年;解除合同需提前60日通知對方。
十二?任何對本合同的補充或修改均需共同以書面形式認可;未盡事宜依據法律認定或處理。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簽約日期:
商鋪使用出租合同 篇3
合同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
甲方:
乙方:
住址:身份證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租賃乙方場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地概況
租賃場地座落于唐山市唐山外環北環路園林綠化處對面,面積約10畝,屬硬化場地。
二、租賃場地的權利擔保
乙方保證,就上述出租場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權或處置權。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2.場地倉儲經營期間所需的水電費,由甲方承擔。
3.場地倉儲經營所需的鏟車等機械設施由甲方自行解決。
4.甲方就承租場地享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
5.本合同終止或租賃期屆滿、雙方不續簽合同的,甲方應將承租場地及乙方免費提供的配套設施設備以當時的現狀移交予乙方。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免費向甲方提供承租場地進行倉儲經營所需的配套設施設備,包括180噸地磅一個、潛水泵、辦公房二間及水電照明設施;本合同簽訂后2日內,乙方應向甲方移交出租場地及免費提供的配套設施設備。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經營管理。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第三方就場地、設施設備主張任何權利、要求或妨礙甲方的經營管理,乙方應積極配合予以解決。
4.在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出租場地的合法權屬證書(原件)供甲方核實。
四、租金的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承租場地的租金23萬元(不含稅)/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租金。
乙方未能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出具承租場地的合法權屬證書的,甲方有權不支付乙方租金。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如有違約行為的,應賠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六、租賃期間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七、本合同下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