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家屬樓出租合同(通用3篇)
縣城家屬樓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特訂立本房屋租賃合同,以便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將座落于下縣巷一號家屬樓202室一樓租賃給乙方,建筑面積2,租賃期限為一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至。
二、租賃期間費用的結算辦法:該房屋年租金6000.00元(不含稅金),乙方應向甲方一次交清壹年房租和保證金20__.00元,共計8000.00元。
三、乙方應以合同按期交清租賃費,如有拖欠費用者,甲方可按銀行貸款利息計收滯納金,并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擔。
四、租賃期間,房屋如發生地基沉陷,墻體開裂,由甲方負責維修,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而導致的毀損,本合同則自行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五、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再次轉租或合租,如乙方將房屋私自轉讓給第三方,甲方有權收回此房,一切損失概不負責。
六、租賃期間,乙方承擔采暖費,電費,水費等。
七、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近期搬出所有物件,恢復室內原狀,否則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期滿后,如果甲方的房屋繼續租賃,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優先權。
九、爭議:如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做出裁決。
十、注意事項:
1、乙方不得自行改變房屋的平面結構,移門、改窗、打洞,確保該建筑結構不損壞。
2、乙方在承租期間,應當守法經營、保證安全,維護環境。
服從甲方和社會有關方面的管理。
否則,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自負。
十一、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合同時,應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本合同所列條款,任何一方若有違犯,即視為違約行為,對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或賠償損失。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必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并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權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二、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證部門:
年月日
縣城家屬樓出租合同 篇2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本市區(縣)路弄(新村)號室(部位)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筑面積共平方米。
1-3、該房屋的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由雙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租賃用途
2-1、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權證編號:),其用途為。
2-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2-3、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租賃的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
自一九年月日起至一九年月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金及支付的方式
4-1、該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人民幣元,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元。
(大寫:萬仟佰拾元角整)。
4-2、該房屋租金年內不變。
自第年起,租金每年遞增%。
4-3、乙方必須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租金。
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支付滯納金。
4-4、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煤氣及等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
5-2、上述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除房屋內已有裝修和設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按規定應向有關部門(包括該房屋物業管理機構)辦理申報手續的,須辦妥有關手續后,方可進行。
租賃期滿,根據原書面約定,要求恢復原狀的,乙方必須恢復原狀;乙方拆除添置的設備時,不得損壞房屋結構,經驗收認可,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6-3、該房屋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的外,均由甲方負責。
6-4、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
因乙方阻撓房屋所有人進行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轉租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的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但同一間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鋪位轉租給他人,或同時轉租給二個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7-3、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經本合同甲方簽署同意,并按有關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后,方可生效。
7-4、乙方轉租該房屋,甲方可從轉租租金中獲得收益,具體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訂書面協議商定。
變更和解除本合同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該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或煤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動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它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乙方違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4)拖久租金累計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允許收回該房屋的其他情況。
9-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煤氣及等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支付滯納金。
逾期達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9-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預付租金不退;若預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9-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
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違約金。
甲方違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逾期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
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因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3、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甲方未按規定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的,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其他的條款
11-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賃合同按規定經上海市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的15天內,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按本市有關規定,向上海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11-2、本合同經登記、取得《房屋租賃證》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天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終止登記手續。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出租方:
承租方:
縣城家屬樓出租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