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租房合同書樣本(通用3篇)
個人租房合同書樣本 篇1
出租方(甲方):,男 女,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承租方(乙方):,男 女,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出租方(甲方):,男/女,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男/女,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區x號樓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計x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xx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xx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內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xx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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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男/女,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男/女,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區x號樓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計x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xx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個人租房合同書樣本 篇2
甲方(房主):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南寧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_____ 樓 _____號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生活住房使用。
二、租期,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為止。
三、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每月。
四、押金
1、交付租金同時,乙方應另押金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小寫:_________ 元人民幣)。
2、租房日期完租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五、乙方租用后應注意以下事項(義務):
1、 乙方應遵紀守法,合法經營,并自行辦理相關手續、承擔相關責任。
2、 乙方應注意居住和經營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拖、亂接電線;對于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
3、 乙方對租用房沒有處理權,也不能改變其用途,否則屬于違約。電、水、電視、及其它設施由乙方使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按時、足額繳。
4、 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設施。
六、甲方責任及義務: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給別人,如有違約應給于乙方相應的賠償。
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況下,甲方不得隨意停水、停電,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
3、甲方應該保證出租的房屋安全、設備完好。在使用中出現問題時應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
七、有關退租條例
1、 協議期內,乙方履行本協議所有條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 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時,必須與甲方協商一致,另要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八、補充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協議壹式_____份,每份壹張貳頁,甲乙各方各執壹份。
甲方于_____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____年_____月到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屆時甲方將收回自用。
個人租房合同書樣本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沖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鑒(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經辦人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鑒(公)證機關
電掛: 電掛: (章)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