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安全租房協議(通用3篇)
個人安全租房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條:本合同所指標的為 ,其中 房間向乙方出租。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 房間的完全獨立使用權,以及公共區域的共同使用權。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數,必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三條:該房屋按 出租給乙方,租期為 至 。租金為每月 ,押金 元( 押金會在合租關系正常中止時退還,租期不滿 年 ,乙方要退租房屋,押金一概不予退還)。支付形式為:乙方每次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個月租金 ,共計 元,每次提前一個星期支付。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第四條:共同使用區域為小客廳、廚房、衛生間及這些區域里面的相關設施。如有損壞上述設施的,維修費由損壞方承擔,屬于自然損耗的,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合租期間, 由甲方承擔, 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雙方應本著“節約、愛惜”的原則,不得浪費水、電等,應共同維護設施的安全。燃氣費按人數平攤。
第六條:合租期間,本著和平、友好相處的原則,雙方應共同維護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不得隨意的干擾對方的私人空間,對方的合理建議,應積極采納。
第七條:朋友來訪,應盡量保持安靜,以不干擾對方學習、生活為宜。
第八條:雙方因生活需要,添置設施發生的費用,依據具體情況協商而定。
第九條:乙方需退房的話,需提前三十天告知甲方。租住不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第十條:甲方和乙方的約定:乙方根據甲方要求,需要乙方退房時,至租期滿,結束此合租協議,至此本合協議自動失效,甲方不負違約責任,甲方因事需要乙方退房,應提前告知乙方。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詳單附件:
電器:
家具: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個人安全租房協議 篇2
甲方(房 主):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個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留檔使用(必需真實有效)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 (簡稱本房產),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雙方約定本房產的租賃期為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共計 個月。
二、本房屋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租金每半年結算,分兩次付清。
三、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第一次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第二次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四、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寬帶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中水費 元每噸,生活用水 元每人每月,電費 元每度,寬帶費 元每月,以上費用每月 號收取一次。
附:電表底數 度,水表底數 噸。
五、房屋出租保證金
1、首次交付租金時,乙方應另付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退租時甲乙雙方無任何異議,甲方將保證金退還給乙方。
六、乙方租用本房產后應注意以下事項:
甲方不分擔乙方在租房期內對其自身造成的損失和對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經濟糾紛。
1、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不做違法亂紀的活動,若有違反法律,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拉、亂接電線;對于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如乙方措施不當造成損失,其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甲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給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處理,由乙方全額賠償對方,并按違約處理。
3、屋內用具不得損壞、丟失,否則,照價賠償。
4. 現金等貴重物品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5. 乙方不得把社會閑散人員帶入房內,對自身安全負責。
七、乙方對租用房沒有處理權,不能擅自與人合租、轉租或借給他人,也不能改變其用途,否則屬于違約。如有此類情況發生,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收回房屋。
八、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天內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續租協議還未簽訂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不再簽約續租。
九、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時,必須與甲方協商一致,保證金可視情況給予退還。乙方承租到期應完好歸還房屋和所有鑰匙及有關物品,如果所租房內的所用設備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或者甲方在保證金內扣除相應賠償金額。
十、合同的解除
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本房產。
(1)擅自將房屋轉讓,對外投資入股或與他人調換;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3)乙方未按約定期限支付租金超過一個月。
若甲方依上述第1、2、3項約定而解除合同,將同時罰沒保證金作為最少賠償金,并有權追述乙方法律責任。
十一、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安全租房協議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簡稱防治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我公司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您,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在勞動合同期間,您的工作崗位發生變更并且變更的崗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時,公司將重新告知并請您簽署。
您所在區域的崗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如防護不當,該職業危害因素可能對您的身體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害。在本崗位,公司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職業危害因素采取了職業病防護措施,并對您發放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
根據防治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我公司將對您進行上崗前和在崗期間的職業安全衛生培訓,指導您正確使用相關的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
根據防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我公司應當安排您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您。您有義務按照公司的要求參加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根據防治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一旦您患上職業病,本公司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
根據防治法的規定,您有義務履行以下規定:自覺遵守用人單位制定的本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和制度;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積極參加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定期參加職業病健康體檢;發現職業病危害隱患事故應當及時報告用人單位;樹立自我保護意識,積極配合用人單位,避免職業病的發生;離職時,應該按照公司的規定在一個月內參加離職時的職業健康體檢,接觸粉塵作業人員離職后按照GBZ188-20__《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要求進行醫學隨訪。
若因您有先天性疾患隱瞞不報或不恰當履行前款規定的義務導致本人或者他人損害并進而導致公司承擔任何支付和補償責任的,公司將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按該費用的50%追究您的個人責任。
用人單位蓋章 本人簽字(確認收到并同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