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粵牌轎車出租協議書(精選3篇)
個人粵牌轎車出租協議書 篇1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將私家車_____一臺(車牌號粵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租賃給乙方使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車輛租賃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需滿足條件:
乙方租賃甲方車輛時,本市人須持廣州市戶口簿、身份證、駕駛證及押金。外地人須有廣州市人擔保和擔保人戶口簿、身份證、擔保人簽字及押金。單位租車需持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體證、企業代碼證、租車證明。
二、擔保人義務:
乙方租賃甲方車輛,需擔保人為其做擔保的,擔保人對所租車輛、租金、及承租人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承擔連帶擔保責任,至本合同期滿之日止。乙方如有違約或出現事故逃逸且不配合甲方處理,則合同自動作廢,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不退回已收租金及押金,同時追究擔保人相應經濟責任。
三、承租人的義務:
1、駕駛本車的駕駛員需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駕駛證,駕駛證上準駕車類別和租用車輛相符。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帶實習駕駛員,不得將車轉讓其它人駕駛,如發現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同時押金不予以退還。如乙方需換駕駛員,必須經甲方同意后將新駕馭員的有效身份證件及駕駛證復印件交給甲方。
2、乙方歸還車輛時要保持車輛整潔、設備證件齊全完好,無刮碰和損壞現象,否則,視情節收取車損費(相應維修費在押金中扣除)。協議期內,乙方應每3個月將車輛的使用狀況與甲方進行溝通(車輛拍照發給甲方),以便甲方及時了解車輛使用情況。
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由乙方負擔車輛所有維修費用。乙方應定期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做常規檢查,車輛每3個月或行駛滿7000公里,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的4店更換發動機油、三濾,齒輪油每滿10000公里更換。如發現問題,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將由乙方負責。
4、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交通部門并同時告知甲方,由甲方指定4店修理,,乙方不得私自修理。一但車輛有故障,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車輛事故,甲方原則上不參加交通事故的處理,但可協助處理。
5、乙方承租期間無論是乙方本人駕駛或乙方雇人駕駛,或者他人駕駛乘座,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甲方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所有法律責任(包括民事、刑事責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車期內,發生交通事故時,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證件,由乙方負責處理整個事故案件,由此發生的法律責任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在乙方處理整個事故后,除保險公司理賠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評估費、拖車費、停車費、事故處理費、保險公司不認可賠償的費用等)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從乙方風險抵押金(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補足),扣除后乙方再次充實滿甲方收取的風險抵押金額。
6、乙方人在租車期內,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自己去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到車輛能正常行駛。
7、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車輛上的零件和設備,違者將追究其責任,按所拆零件價的2倍予以賠償。本協議期滿,乙方須將性能完好的車輛、車輛證件及附屬設備,交還甲方,發生遺失或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補證及維修賠償費。
8、租期內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乙方在租車期間因交通違章、刑事案件等各種違法違紀罰款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車期內利用本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刑事責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9、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隨時收回所租車輛,無需通過對方并終止本合同。同時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除按約定收取租金外并加收合同總租金的2倍金額作為違約金。
(一)乙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二)乙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轉借、出售、抵押、質押。
(三)乙方利用其他方式或手段損害甲方車輛合法權益的行為。
(四)未經甲方書面許可拖欠應繳租金一周時間以上。
四、租賃期限、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1、乙方租用車輛需預交付租金和押金,乙方同意不將押金視同租金,同意并遵守本協議的付款方式,并按合同簽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在合同終止前付清一切費用。如若延期付款,甲方按拖欠費用總額每天加收3%的滯納金直至甲方收到租金為止。
2、車輛租期為2年,如果乙方提前終止合同,乙方須賠償甲方不低于總租費的30%的違約金。合同期滿如乙方想續租,需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否則甲方有權到期按約收車。
3、租金約定每年20________0元人民幣,兩年總費用4萬元人民幣。風險抵押金(押金)為2萬元人民幣,在協議生效之日與第一年租金同時支付。租期到期1周內扣除所有乙方應該支付的款項后退還給乙方(如不足,甲方有權向乙方和擔保人追討)。
4、租金按年支付,乙方的第一年租金在協議簽訂之日全額支付給甲方后,甲方交車給乙方簽收。第二年租金在協議滿一年起3日內,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如一周內未收到乙方租金,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沒收車輛押金。
五、保險:
1、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事故,保險公司賠償后,乙方須承擔保險公司賠償以外的所有費用,并加收車輛損失30%的折舊費。
2、全車丟失時,保險公司賠償后,乙方另外須賠償全車價格(按5萬元計算)30%的費用。丟失車后至保險公司賠償前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
3、索賠時,乙方須向保險公司如實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及相關資料。
4、雙方約定,協議有效期內,車輛的交強險由甲方承擔,車船使用費和年費由承租人按時繳納。承租人必須在人保、太保、平安保險三家保險公司按車輛價值不低于6萬元的金額購買全險。同時為保證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必須按100萬元的保險總額為本車輛購買第三者車險。商業保險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六、本協議算法簽字蓋手印后即生效,交車簽字后雙方各保留一份存檔同具法律效應。乙方交車日期以本合同乙方交車簽字日期為準,無交車簽字視為乙方一直在租用該車。合同生效之時即視為乙方承租人收到汽車,乙方承租人不再給甲方開據汽車收到條。
七、附:車輛交接檢驗對照表(由交付承租人打“√”、“__”)
甲方簽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駕駛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
乙方擔保人簽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粵牌轎車出租協議書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締結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租賃物業及用途
1.1 甲方將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
1.2 該商鋪建筑面積合計為 ㎡,該面積為計算租金面積,若該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3 乙方確認甲方已告知該商鋪情況,且在本合同簽署時已對該商鋪狀況進行詳細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約定條件按現狀承租商鋪。
1.4 該商鋪為商業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經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變更經營項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該商鋪租賃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交付
3.1 雙方簽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約定支付保證金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順延交付時間,但租賃期限不順延。
3.2 該商鋪交付使用時,雙方應依該商鋪及相關配套設施的清單(附件3)進行交接,并對其核對后簽字確認。
3.3 乙方應于約定的該商鋪交付日到甲方處辦理交接手續,逾期前來辦理的視為該商鋪已交付乙方。
第四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
4.1 甲方給予乙方 個月的裝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實際交付與視為交付)起算,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應交納管理費及使用該物業而產生的水、電等費用。免租期滿次日開始計付租金(下稱計租日)
4.2 租金按照該商鋪的建筑面積計算,具體如下:
4.2.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單價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大 寫) 元整 ( ¥: 元)
4.2.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單價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大 寫) 元整 ( ¥: 元)
4.3 租金按月份(指公歷月)計算,乙方須于每月 日前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將當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帳戶:
甲方開戶銀行:
戶 名:
帳 號:
4.4 甲方收款帳號若有變更,甲方將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并由甲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
4.5 以上租金不含稅,甲方收到乙方款項后向乙方開具收據。
4.6 乙方于簽署本合同時預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為約定計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的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4.7 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物業管理費以該物業的建筑面積進行計算,單價為 元/月/平方米(不含稅),合計為(大寫) 元整;管理費自 年 月 日起開始計收,乙方于每月 日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下月管理費。
4.8 乙方使用該商鋪所產生的水電費、水、電、網絡報裝及用電增容,政府稅收規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等費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應于每月 日前將上月發生的費用交給物業管理公司,非甲方代收的,按有關收費單位要求時間交付,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違約條款處理。
第五條 租賃保證金
5.1 保證金,雙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須以轉賬或現金的形式支付兩個月租金總額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給甲方作為租賃保證金。
5.2 在合同終止時,若乙方未發生違約責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約定各項費用及按合同約定歸還該商鋪后,保證金在三十日內無息返還乙方。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
第六條 物業管理
6.1 乙方接受該商鋪所屬之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并按規定或約定交納費用與履行其他義務。
6.2 該商鋪原有設施設備(含與其他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管護由乙方負責,乙方應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然后劃分責任進行維修維護與保養。
6.3 乙方裝修及自行安裝的設施設備的管護與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6.4 該商鋪的安全防火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裝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對該商鋪進行裝潢裝飾、修葺改造、及安裝必要設施設備等(以下統稱裝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7.2 乙方及乙方聘請之裝修人員應服從物業公司管理。
7.3 乙方裝修,需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并經甲方同意,同時取得政府有關部門許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7.4 乙方對裝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續任何事宜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同意乙方裝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對該裝修方案產生的任何糾紛、損害及損失等負責或承擔責任,因乙方裝修產生的糾紛或責任由乙方獨立承擔。
7.5 乙方的裝修作業不得影響該商鋪整體建筑的框架結構,不得影響其安全性。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所引致的一切損失,并由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7.6 裝修作業應盡量封閉作業,裝修過程中不得產生較大的噪聲,粉塵、刺激性氣味,不得在該商鋪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裝修材料及作業產生的廢棄物等。裝修期間不能干擾或影響鄰近物業的使用。
7.7 乙方裝修、改造及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等,不得影響其他相關聯物業的使用,或功能,否則回復原狀,并承擔相應責任。
7.8 乙方裝修作業需進行環保、衛生、消防等驗收的,應自行負責該等工作,并取得許可或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條 轉租、分租或出借
8.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分租或出借該商鋪的全部或部分。
8.2 經甲方書面同意的轉租,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交納租金),乙方對轉租承租人行為負責。
第九條 保險
9.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負責購買以該商鋪為保險標的,甲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并保證保險金額不低于人民幣 元(¥ )
9.2 在租賃期內,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辦理對該商鋪進行裝修或添置的設施設備等財產的保險并承擔相應保費。
9.3 保險從本合同生效日開始至本合同終止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中斷保險。
第十條 牌匾標識及廣告
10.1 乙方安裝于該商鋪外部的牌匾與標識及的尺寸與規格等需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并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的要求安裝至指定位置。
10.2 乙方需在指定的牌匾標識外宣安置廣告牌或宣傳標志的需自行與物業管理公司申請及協商。安裝廣告牌如需在政府管理部門報批的,所有手續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開業
11.1 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開業。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1000元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12.1 甲方權利義務
12.1.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賃租金及相關費用。
12.1.2 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甲方可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視察。
12.1.3 甲方須提供有關部門核準的水、電設施。
12.1.4 甲方保證乙方在承租期間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該商鋪。
12.1.5 若乙方在經營中需要甲方提供該商鋪的資料和辦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協助。
12.2 乙方權利義務
12.2.1 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商鋪,依法經營;不得在該商鋪內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或從事違法活動。
12.2.2 乙方經營應自行取得與之相適應的各種行政許可及批準(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及環保合格證)
12.2.3 乙方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勞動糾紛及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
12.2.4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遭受損壞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必須及時予以維修,因延誤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亦由乙方負責賠償。
12.2.5 乙方對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檢查和維修應給予協助,因維修原因須臨時搬遷的,要與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維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 合同終止與續期
13.1 本合同終止日,乙方應搬離該商鋪可移動的物品,裝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鋪設的管線、固定或鑲嵌于墻體地面的設施物件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離(包括因甲方行使留置權乙方無法搬離的情形),應每日按月租金10%標準向甲方支付占用費,逾期超過10日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賠償或補償。
13.2 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滿后續租,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13.3 本合同終止,乙方應于終止日前結清租金水電費等各種費用,乙方搬離前有拖欠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或有未盡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于該商鋪內的任何物品。
13.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違約解除本合同條款,承擔提前解除合同的責任。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4.1 乙方逾期交納租金、水電氣等能源費用及本合同約定的其它費用,每日按逾期總額的1%,向甲方給付滯納金,逾期超過5日甲方另可停止該商鋪的水電供應和控制該商鋪的物品,逾期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乙方租賃保證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滯納金(滯納金計算至實際給付日)
14.2 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甲方違約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雙倍返還乙方租賃保證金,乙方的裝修損失甲方按使用時間折價補償。
14.3 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乙方違約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賃保證金抵做違約金,甲方不予返還,乙方裝修等無償歸甲方所有。
14.4 乙方違約,經甲方要求改正后,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內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條第10.3款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送達
15.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通知以及甲方與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送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送交、郵寄、傳真、電子郵件、公告及登報(東莞日報)等,簡單的非重要通知可以電話方式進行。送達文件時,送達方要求受送達人簽收的,受送達人應簽收回執。
15.2 本合同落款處所載地址及聯系方式為雙方約定的送達地址及聯系方式,如有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否則視為未變更。該商鋪所在地址亦為乙方接收甲方送達文件地址。
第十六條 管轄法院
16.1 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該商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七條 其它
17.1 本合同條款劃分為方便書寫、閱讀與理解所設,并非完全獨立,條款間相輔相成,作為整體予以適用與解釋。
17.2 本合同一式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雙方各執 兩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附件
18.1 本合同之附件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一并執行。
附件1:甲方主體資格文件
附件2:乙方主體資格文件
附件3:交付標準及設施設備清單
甲方:
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地址:
E-mail: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傳真:
地址:
E-mail:
年 月 日簽署于
個人粵牌轎車出租協議書 篇3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坐落在的房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房產性質為,證號,甲方保證出租該房的合法性。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租金元月。租房保證金元,在本合同到期時,房屋無損壞且各項費用結清后三日內甲方將租房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四條租金支付方式:乙方每支付一次,首期租金與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時支付,以后每期租金乙方應于到期前一個月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屋建筑結構完好,設施均能正常使用,并負責該房屋的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
第六條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房屋交付乙方,乙方承諾房屋用于,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該房屋用途。
第七條租賃期內,乙方負責承擔該房屋相關水、電、煤氣、電話、有限電視、寬帶業務、衛生、物業管理等費用。
第八條租賃期內,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或增加附屬設施,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且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結構。租賃期滿后,房屋內由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乙方自行拆除帶走,并將房屋恢復原樣。
第九條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乙方不得私自轉租、分租該房屋,如確屬必要,可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第十條租賃期滿后,乙方如需續租,應在房屋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將續租意向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繼續出租房屋,則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考慮乙方的續租要求。
第十一條租賃期內,一方要求提前解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并征得對方同意。未經對方同意,擅自單方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并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居間人的甲方傭金元,乙方傭金元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支付,具體支付方式為。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致本合同終止的,違約方應在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居間人支付全部傭金,屆時守約方已支付的傭金將予以退還。
第十三條本合同簽訂后,居間人責任自行終止。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的糾紛,居間人有協助解決的義務。
第十四條本合同約定條款,三方應共同遵守。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第十五條甲方承諾出租此房已征得共有權人同意。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出租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本合同簽訂時水表讀數度,電表讀數度,煤氣表讀數度;
1.屋內附屬設施:;
2.其他:。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居間人留存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聯系電話:
乙方:聯系電話:
居間人:經辦人:聯系電話: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