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所房屋出租協議(精選3篇)
房管所房屋出租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房管所(以下簡稱出租方)
管理的房屋(房屋情況見本合同附件一)租給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使用,雙方協商同意訂立條款如下:
1、本租約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權的憑證。甲乙雙方均有遵守國家有關房屋法律、政策、法令的義務。
2、房屋租金數額,由出租方根據本市現行租金標準核定。因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其租額得予調整。每月租金,承租方應于當月_________日前交清。
3、甲方根據本市公房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設備,保障使用安全和正常使用。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以致房屋倒塌使承租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出租方負責賠償。
4、出租方鑒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承租方應按期遷出。
5、承租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因照管不周或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時,承租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6、承租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設備。如確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出租方的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后方可動工,否則,承租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7、承租方退租房屋時,應于_________日前通知出租方并辦清以下手續:
(1)交清租金、暖氣費和應交納的賠償費;
(2)按租約交清負責保管的房屋及裝修設備;
(3)撤銷租約。
8、承租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出租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轉租、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2)未經出租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3)無故拖延租金三個月以上的。
9、租賃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0、本租約自立約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管所房屋出租協議 篇2
_________房管所管理的房屋租給_________使用,雙方協商同意訂立條款如下:
1.本租約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權的憑證。甲乙雙方均有遵守國家有關房屋法律、政策、法令的義務。
2.房屋租金數額,由出租方根據本市現行租金標準核定。因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其租額得予調整。每月租金,承租方應于當月_________日前交清。
3.甲方根據本市公房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設備,保障使用安全和正常使用。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以致房屋倒塌使承租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出租方負責賠償。
4.出租方鑒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承租方應按期遷出。
5.承租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因照管不周或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時,承租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6.承租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設備。如確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出租方的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后方可動工,否則,承租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7.承租方退租房屋時,應于_________日前通知出租方并辦清以下手續:
交清租金、暖氣費和應交納的賠償費;
按租約交清負責保管的房屋及裝修設備;
撤銷租約。
8.承租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出租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把承租的房屋轉租、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未經出租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無故拖延租金三個月以上的。
9.租賃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0.本租約自立約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出租方: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管所房屋出租協議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房屋坐落:
二、 房屋租期為_年,從_年月日至__年月日。
乙方租賃房屋作為居住使用。租賃期滿,甲方有權利收回出租的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
乙方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日一個月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在交清全年租金的同時,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如果乙方不再租房,須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三、 為保證本合同的執行,乙方須向甲方一次交付押金壹仟元整。
四、 本合同的租金按年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先付后用。
乙方須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玖仟陸佰元整,租金交付日為__年月日前。
五、 在租用期間所發生的水費、電費、物業費、取暖費、天然氣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六、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存續期間均無權單方終止履行合同,如有異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2、 乙方在居住期間應維護好房屋結構、設備、物品和門窗的完整。如有損壞,需在合同期滿日之前恢復原貌,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設備、物品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
3、 乙方在租房期間,應保持屋內整潔,不得使用煤作燃料;應注意各方面的安全,如有不安全隱患或由此引發任何后果均由乙方一方承擔。
4、 乙方在租住期間不得把此房屋轉借、轉租給他人使用,不得改變租賃用途或利用此房屋進行違法犯罪等性質的活動,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和損壞房屋。
如有上述情況發生,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的執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5、 租賃的'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和改建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此而終止合同時,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6、 雙方電話號碼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
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 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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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