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通用房屋租賃合同樣本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定期檢查、修繕,乙方應予積極協助,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5.其它
第十條房屋押金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月房租的金額或根據室內設施自行約定)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后,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3、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續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在交驗房屋時退還乙方押金。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個月的租元(相當于一個。
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1)床桌子張、(2)柜子(3)空調個、(4)熱水器(5)。個、(6)其它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表現為:
(2)電表現為:
(3)煤氣表現為:
第十七條度;度;度。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