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展覽場地租賃合同(精選3篇)
藝術品展覽場地租賃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充分溝通,在公平、誠實、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_”締結成為合作伙伴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至,特簽訂如下協議,以昭信守:
一、合作模式
1、乙方以甲方工作人員的身份進行藝術品的銷售,甲方付給乙方每月薪酬為元。
2、甲方提供展覽場地,乙方須自帶藝術品進行展示展銷。
3、藝術品銷售所得按如下進行利潤分配:屬甲方藝術品的,甲方按公司制度支付乙方銷售提成(甲方銷售提成須剔除銷售成本后計算,提成計算公式為:藝術品成交價×80%×銷售提成額20%),屬乙方自帶藝術品的,甲乙雙方按5:5進行分配。
4、藝術品(含乙方自帶)銷售收入統一歸入甲方帳戶,計算銷售成本后方可進行利潤分配。
二、合作期限
1、甲乙雙方的合作期限為,雙方一致認可自本協議簽
字之日起生效,即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本協議結束之日協議自動失效。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授予乙方為為此類合作唯一合作方,在雙方合作期限內,不再與第三方進行類似的合作。
2、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藝術品展示場地,有權要求乙方定期更換展示的藝術品。
3、甲方有義務定期舉辦各類行業客戶的藝術品鑒賞活動。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出席各類活動,每月不低于15天在展館里工作。
5、如果乙方連續三個月無銷售業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6、甲方在舉辦各類活動時或通過其他渠道,銷售甲方自有藝術品的,與乙方無關,不計算乙方的銷售業績。
7、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展覽的藝術品進行登記入庫,如乙方在合作期內銷售非入庫藝術品的,甲方有權立刻終止本協議,并有權向乙方追繳銷售利潤分成。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無償使用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自帶藝術品展覽與銷售。
2、在甲方許可的前提下,乙方有權自行組織各類藝術交流活動促進銷售業績。
3、乙方有義務以甲方工作人員的身份,進行與銷售相關的一切對外聯系與工作。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時支付每月薪酬。
5、乙方有義務完善展館的銷售體系,并就藝術品銷售進行必要的培訓及營銷鏈的建立。
6、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舉辦各類活動,積極促進藝術品的銷售。
四、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終止本協議、或將對方的技術、商業秘密對外提供或泄露,則視為根本違約。
違約金經雙方協商確認為:貳萬元人民幣。
2、特殊情況下的違約條款:
A、乙方在合作期內銷售非入庫藝術品的,視為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有權立刻終止本協議,并有權向乙方追繳銷售利潤分成及協議違約金。
B、乙方連續三個月無銷售業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雙方不構成違約,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五、其他
1、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于此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得構成或被視為該方對這些權利或其它權利的放棄或喪失。
2、如果此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或規定被認為非法或不可執行,
則除這些條款和規定以外的其他條款的效力和可執行性不得因此而受到影響。
3、雙方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僅得以經雙方簽字生效后的書面補充進行,否則此協議不得更改。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
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年_月_日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日期:__年_月_日
藝術品展覽場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場地進行陶瓷藝術品展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資料
公司名稱:
招商聯系人:
聯系地址:
二、 乙方資料
姓名: 聯系電話:
身份證編號 身份證住址
三、 租賃場地、租賃期限及租金繳納
1、雙方約定展銷活動占用場地地址為:環市東路475號之三東都廣東廣場C 區場地,展銷產品為陶瓷藝術品,展位50m*2m;
2、租賃期限:20__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3、租金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
4、按照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則,乙方應在租賃起始日前交納租金。
四、 甲方責任
1、按時提供雙方約定的租賃場地給乙方;
2、負責同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協調租賃場地的正常使用。
五、 乙方責任
1、自行保管展銷物品的安全,甲方不承擔任何展銷物品丟失、損毀、盜竊等賠償責任;
2、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管理,在規定承租場地內經營,做好經營場地的環境衛生,及時將就餐等生活及經營垃圾丟進指定垃圾箱內;
3、乙方必須遵守誠實守信原則,對所售產品質量負責,不得在租賃場地內經營假冒偽劣、易燃易爆等產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
4、自覺維護商業街整體形象。不準出現在租賃場地搭建帳篷、設灶做飯等行為;
5、乙方經營中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財產損失,應付完全法律責任。
六、 雙方約定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且甲方收到場地租金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約定條款;
3、違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雙倍租金的違約金;
4、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現場管理,自覺維護商業街的公共秩序,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租賃場地使用權。
七、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本協議自租賃期限終止之日起自動解除。
九、甲乙雙方在執行協議過程中出現糾紛可協商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可向仲裁機關提出仲裁,也可向甲方所在行政區域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藝術品展覽場地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及廠房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物
乙方承租甲方合法擁有的位于 (地址) ,X廠房及場地,面積共計 平米,其中輕鋼結構庫房 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每年上交款支付制,租金標準為每年 元人民幣,租金的支付時間為每年 月 日前。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定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用水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廠房及相關配套供水地下管道設施,保障乙方正常生產、生活用水,按國家標準按月收取乙方水費。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6、對乙方在場地廠房范圍內進行的建筑、裝修進行審查和監督。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亮證照經營。
3、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約定期限一次性支付每年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場地及廠房內的各項設施,因正常生產需要在租賃物內進行的固定資產建設或對原有廠房結構的改動報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造成損壞的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廠房的自然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
6、應按照法律法規及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7、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所需動力電設施,乙方自行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計量電表,接入甲方電表下,乙方每月初向甲方繳納上月電費,電價按當月電網公司對該公變核定的單價進行結算。
10、乙方需安裝獨立水表,按國家規定價格單獨計費,每月初向甲方繳納上月水費,水價按當月供水部門收取的單價進行結算。
11、乙方生活性污水排放管道需接通到廠部大排污管中;生產性污水乙方送排污廠處理,費用自理,不得任意排放造成水源污染。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一年租金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 30 日未支付租金的。
8、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60 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三個月租金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遇國家征占用地,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廠房或生產生活用水、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3%的違約金。
第八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續租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 6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
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條 租賃物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15日內將租賃物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乙方在場地上投資建設的不動產,在合同終止后15天內自行拆除清理,否則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時間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三條 其他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蓋章) :
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日期: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