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租賃住房合同(通用3篇)
合法租賃住房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簽名/蓋章
乙方:______簽名/蓋章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_開發區環城西路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居住使用。
二、租期六個月,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為止,必須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月租金為人民幣捌佰元整大寫:。
四、保證金
1、交付租金同時,乙方應另付保證金人民幣貳仟元整。
2、本合同作為本期月租金和保證金收據,請妥善保管。
五、乙方租用后應注意以下事項:
1、乙方應遵紀守法,合法居住,并自行辦理相關手續、承擔相關責任。乙方應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拖、亂接電線對于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如乙方措施不當造成的所有損失,其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甲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給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處理,由乙方全額賠償對方,并按違約處理。
2、乙方對租用房沒有處理權,不能擅自與人合租、轉租或借給他人,也不能改變其用途,否則屬于違約。如有此類情況發生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3、電、水、液化氣和寬帶等設施由乙方使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按時、足額繳納,如有失誤,造成麻煩,乙方自行解決,確需甲方出面協助解決時,乙方應支付甲方必要費用。以上繳費收據請乙方自行保存,以備查對。附:電表底數______水表底數_______以上數據由乙方自行核對,自行填寫。
4、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設施使用中如有損壞或管道堵塞,應予修復、疏通,費用自理。
5、甲方不分擔乙方在租房期內對其自身造成的損失和對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經濟、經營和法律責任及損失。
六、其他條款
1、合同期內,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條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時,必須與甲方協商一致,另要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3、合同期內,乙方如果出現以下任何情況:退租、轉讓及由于乙方違約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況下,乙方都必須按合同繳清所有應付款項。
4、乙方承租到期應完好歸還租房合同和所有鑰匙及有關物品,如果所租房內的所用設備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或者甲方在保證金內扣除相應賠償金額。
5、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續租合同還未簽訂的情況下,甲方將收回房屋。
七、設施、設備清單
序號名稱單位數量備注
134寸長虹彩電套1含2個遙控器
2玻璃電視柜個
3玻璃茶幾個
4桔紅色皮沙發套
5餐桌套1含6把木椅子
6飲水機臺
7大床張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法租賃住房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地址:
委托代理機構:
地址:
聯系電話: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承租方家庭成員情況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系: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系: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的法定關系:
為保證公共租賃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則基礎上,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本市 區 路 村 棟 號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建筑面積為米,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標準(房屋具體設施見附件).
第二條 該房屋是甲方通過 渠道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該房屋僅限乙方居住或與其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乙方無權擅自處分該房屋.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該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該房屋現時租金標準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人民幣 元,月租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合同期內租金標準隨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政策變動做適時調整,物業管理費用和日常收取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本體維修基金)等由 承擔.
第五條 簽訂合同時,乙方須交納押金和完好保證金,押金(按
簽訂合同時的三個月租金標準繳納)為人民幣 元,房屋完好保證金為人民幣.合同終止后,乙方如果不存在違約事項,甲方應將乙方所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原款予以返還.
第六條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按月收取,乙方須在每月日前將該房屋的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托收銀行,每月劃款時間為 日至 日.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銀行不能正常劃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3‰收取滯納金.乙方欠租超過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并可采取措施追繳拖欠租金和滯納金.乙方如錯過當月的租金劃款時間,可直接到雙方約定的交款地址補交租金和滯納金,也可將欠交的租金和滯納金存入托收銀行.
第七條 合同簽訂后不足半個月退租的,租金按半個月收取;滿半個月不足一個月退租的,租金按一個月收取;滿一個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實際租住天數計算.
第八條 甲方確保交付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并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的規定.
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維修責任,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在使用該房屋過程中,因非乙方過錯,該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及時進行維修或委托乙方代為維修,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的規定或雙方的約定,認真履行各自承擔的安全消防義務.乙方承諾不在該房屋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變供電線路,不違規安裝電器設備等.甲方確保該房屋消防安全設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安全標準,并督促物業服務單位做好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 為保證公共租賃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有效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檢查住房使用情況及核對住戶的有關資料,乙方必須予以配合;對甲方實施的室內及相鄰區域的維修工作,乙方應積極配合.
第十二條 甲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雙方約定,享有以下權利:
(一)對乙方入住,退出等情況進行登記管理,并按本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二)對該房屋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及時將情況錄入檔案;
(三)對乙方的戶籍,家庭人口,收入,資產,住房等變動情況進行核查;
(四)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 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雙方約定,享有以下權利:
(一)依法享有租賃合同存續期間對該房屋的正常使用權;
(二)依照法定程序,對甲方的日常監督管理行為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發生不可抗力,合同無法履行的,自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二)政府征用,收購,收回或拆除該房屋的,自相關政府做出行政決定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三)租賃合同期滿前三個月,乙方未提出續租申請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終止;
(四)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自雙方達成協議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嚴重違規,違約行為之一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書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收回出租房屋.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納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不予退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造成的損失.有轉租轉借行為的,還應向甲方返還轉租轉借期間的不當得利.對有關情況,甲方可向乙方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相關政府部門及社會通報,并將有關情況計入乙方不良誠信紀錄:
(一)隱瞞事實,以虛假材料騙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擅自轉租,轉借該,轉讓該房屋承租權的;
(三)因購置個人房產或家庭收入增長等事實的發生,乙方不再符
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卻不主動辦理退房手續的;
(四)強占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退出的;
(五)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三個月的;
(六)未征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的;
(七)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嚴重損壞的;
(八)連續六個月內不入住的;
(九)經計劃生育管理部門查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十)利用該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居住期間的行為有害公共秩序與安全,警告多次仍然不改正的;
(十一)其他嚴重違規,違約行為.
第十六條 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在5日內騰空該房屋,并通知甲方共同驗房.甲方應在收到預約驗房通知后的3日內,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共同驗房.甲方經檢查發現住房及設施有損壞或丟失,其維修費用從乙方的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齊.
乙方應在驗房結束后的5日內,結清有關費用和辦理銷戶手續,攜租賃合同,水電燃氣結清單,銷戶單,押金和保證金收據,本人身份證,退房交驗單等到雙方約定的地點辦理退房手續;
第十七條 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按約定退房,或拒不退回該房屋的,甲方將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市場指導租金標準計收其逾期期間的租金,并載入其個人誠信不良記錄.乙方強占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退出的,乙方在超期居住期間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性住房.甲方有權采取停水,斷電等方式,或法律規定的其它措施收回該房屋.
第十八條 合同期滿后如需續租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甲方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續約承租人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核查,自核查完成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續約或不予續約的決定.不予續約決定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承租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并辦理相應的后續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以家庭為單位提出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的,乙方和家庭成員就共同租賃行為承擔連帶責任.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出現違約情形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除可通過行政行為依法處理的外,應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法租賃住房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家庭成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________區____________的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
第二條該房屋僅限乙方居住或與其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乙方無權擅自處分該房屋。
第三條房屋租賃期限自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備案之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四條租金每6個月支付一次,乙方應于每6個月結束前向甲方交納下6個月租金。乙方逾期交納租金的,甲方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交租金總額2%的滯納金。
房屋租金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元。本合同期內如遇政府調整租金,仍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執行。
房屋租金總計為________元,每月為________元。該合同簽訂之日,由乙方代為甲方支付給出租房屋產權人或產權單位6個月的租金;其余租金每隔6個月結束前繼續由乙方代為甲方支付給房屋產權人或產權單位一次。乙方租賃房屋屬于保障部門租賃社會個人房源配租的,且由乙方代為甲方按市場租金支付給房屋產權人或產權單位租金的,保障對象應享受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優惠,在本合同簽訂后每隔6個月由區級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返還給保障對象。
第五條租賃期間,該房屋的供暖費、物業費由房屋產權人承擔;水、電、煤氣和有線電視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乙方拖欠租金和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等費用,甲方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從其工資收入或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優惠中直接劃扣。
第七條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須按照簽訂合同時____個月租金標準向房屋產權人繳納押金,為________元。
第八條簽訂本合同前,乙方應與房屋產權人共同對房屋及其附屬設備進行核驗,并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點交保管清單》。乙方應當愛護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改變居住用途,不得轉租、轉借,不得擅自裝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擴建。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應原樣修復或賠償損失。
第九條房屋產權人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為原則,對房屋實施維修養護,乙方應對房屋維修養護工作給予支持和配合。租賃期間,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出現損壞而影響正常使用時,乙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壞擴大,并立即通知房屋產權人維修。房屋產權人接到通知后應及時上門查看并落實維修。
第十條房屋產權人確保該房屋消防安全設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安全標準,并督促物業服務單位做好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乙方承諾不在該房屋內或公共區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變供水、供暖管、供電線路,不違規安裝電器設備等。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均應積極配合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或其委托人對住房使用情況及住戶有關資料的檢查。
第十二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時,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
2.因就業、房產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逾期不退出的;
3.將房屋轉讓、轉租、出借、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或者用于違法活動的;
4.擅自裝修或者改變房屋結構的;
5.累計3個月以上未交納租金的;
6.無正當理由,連續3個月以上未居住的;
7.違反房屋使用規定且情節嚴重的其它行為。
第十三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在7日內騰空該房屋,并通知甲方或房屋產權人驗房驗收及辦理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費用等交接事項。驗收時發現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有損壞或丟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四條乙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有關約定,且不騰退房屋的,甲方或房屋產權人有權單方收回出租用房。乙方在房內的物品,甲方或房屋產權人可在公證機關的現場監督下,進行清點、騰空,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在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如需續租,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按有關規定辦理續租手續,并書面告知甲方。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如遇國家或地方政府法規政策調整,本合同與之有抵觸的部分,以調整后的法規政策為準。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1.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乙方在租賃合同期內,因經濟條件改善、收入水平提高而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享受條件的,或購買、受贈、繼承其他住房的,應在三個月內退出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3.租賃期間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賃住房時,可提前向甲方申請終止本合同,雙方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相關費用的結算。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協議履行期限內,如一方違約的,除正常結算外,另外需按三個月租金數額計算違約金補償另一方。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備案意見
合同訂立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房屋附屬設施設備點交保管清單
甲方確認簽字:__________乙方確認簽字: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