攪拌罐車租賃合同(通用3篇)
攪拌罐車租賃合同 篇1
租賃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租賃乙方水泥罐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臨時租賃乙方一臺載重量為50噸的散裝水泥罐車一臺,車號為吉J18001。
二、水泥罐車的工作內容為:從甲方臨時庫房轉運袋裝貨物到甲方混凝土拌站并泵送至散裝貨物儲存罐內。
三、水泥罐車租賃單價為人民幣3000.00元/天,在租賃期間內甲方負責乙方的車用燃油。
四、乙方應確保租賃車輛的機況良好,若因乙方本身車輛機況問題致使甲方租賃時間延長的,甲方不承擔延長時間的任何費用。
五、乙方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應將設備停在甲方施工現場,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車輛駕駛員食宿由甲方負責。
六、乙方車輛在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運輸途中應注意行車安全和施工安全,由乙方司機操作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七、乙方進入甲方施工現場需經過居民居住區,必須降低行車速度,以免造成揚塵過大影響居民生活環境。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成都鐵路運輸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20_年6月26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兩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
攪拌罐車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地點:廣西柳州市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將一輛油罐車(型號為SLA5Z、發動機號為050*815、底盤號為5A*8)租賃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租賃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12月19日。
第二條:油罐車用途
出租方對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車只限于機場內儲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運輸業務。
第三條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寫)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個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為20xx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為20xx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為20xx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為20xx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憑出租方開具的發票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日期以匯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帳戶支付租金。
4、開戶名:楊艷,開戶行:農行柳州支行柳石路第三分理處,
帳號:9559980858888888888888)。
第四條 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
1、交付時間:20xx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點:廣西梧州機場。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負責送到。
4、驗收:租賃物到達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后進行驗收(含工具、配件)。由雙方在工具、配件清單上簽字認可。
第五條 油罐車的維修保養
1、油罐車往返途中的維修、通行及人工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2、承租方每周需發動該車15分鐘。
3、在租賃期間,油罐車的日常維修、保養,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 承租方責任:
1、不按協議約定支付租賃費,按延期天數以每天應付租賃費額的1%累加償付給出租方違約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車輛損壞或發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3、承租方不得將油罐車轉租給第三方。
二、出租方責任:
1、因出租方油罐車的資質(油罐車應屬于出租方本人)、罐體本身的質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響承租方的航油儲存、飛行任務等由出租方負責。
2、出租方的油罐車在交付的路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負責。
3、出租方的油罐車總容量不能低于44.5立方米,若低于44.5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關損失由出租方負責。
第七條 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嚴格遵守,若對本協議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租賃期滿,雙方有意續訂的,可在租賃期滿前30日續訂租賃合同。
第九條 租賃期滿油罐車的返還時間為20xx年12月20日,交接地點為梧州機場,返回路途及產生的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第十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 承租方:-------- 法定代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日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日
攪拌罐車租賃合同 篇3
甲方(承租方):中鐵一局太中銀鐵路工程指揮部第一項目部
乙方(出租方):
根據《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機械名稱及規格型號:
乙方向甲方提供自卸農用車1輛,型號:時代金剛618,用于甲方承建的太中銀鐵路橫山隧道施工。
二、租賃期限:
乙方車輛進場后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暫定2個月,即20_年9月11日到20_年11月10日。
三、設備施工內容、地點:甲方承擔橫山隧道工程,由甲方統一安排。
四、租賃費用及結算:1、租金10000元/月(壹萬元/月),燃油由甲方提供并承擔費用,車輛其它一切費用(維修、保養、證件費、配件等)均由乙方承擔。
2、結算:每月底依據甲方工區簽認的設備使用統計表,經工區隊長簽字交計合部審核,對本月辦理計價事項,各部門依據合同約定核扣相關費用、領導審批、財務結算。
五、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人員必須遵紀守法。堅守工作崗位,積極主動與甲方搞好配合。服從現場領工員調配指揮。
2、乙方必須持證上崗,遵守行車安全法規和項目部的規章制度,因操作不當、機械故障、私自工區內出車或開到工區以外區域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3、乙方要加強車輛維修與保養工作,即設備月完好天數按27天考核,否則每缺勤1天按1000元/天.臺核扣租賃費用。
4、乙方配備司機2名,24小時待命,并負責設備的保養、維修工作并自行采購配件,乙方車輛的一切證件及費用由乙方負責。司機吃、住由甲方承擔。
5、設備在工作中若出現問題需修理時,必須立即通知甲方現場領工員及乙方現場負責人并及時處理,不得隨意停機。
六、 其它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盡量本著誠實守信、有利于合同履行為目的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申請寶雞仲裁委員會仲裁。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3、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終止合同,一方確因客觀原因需要提前終止合同時,須提前15天通知對方。
4、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5、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份數:本合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