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攤位租賃合同(精選25篇)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為了共同發展,繁榮市場,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原則,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場地的位置及用途
甲方將位于丹陽市丹北鎮后巷夜市一條街的攤位(具體位置____________長______,寬_____),租賃給乙方經營 ,乙方經營期間更換經營品類,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租賃費交納
1、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內乙方共需向甲方繳納場地租賃費為___元/年,支付方式:先付后用。
3、本協議履行期滿,雙方如有意延長租賃期限,應在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重新簽訂新書面租賃協議,同等條件下,以承租方優先為原則。
第三條: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必須向甲方交納保證金500 元。如遇乙方出現投訴而乙方不及時處理,則由甲方代為處理,費用從該保證金中扣除。協議期間,如該保證金減少,則由乙方及時補足保證金。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時向乙方提供協議約定的經營場地,保證乙方經營活動的開展。負責夜市公共部分照明用電和用水。
2、在租賃期內向乙方有償提供租賃經營場地以外的輔助設施及服務。
3、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時間開業,或者乙方在租賃期內無故撤場,甲方有權沒收500元保證金。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嚴格遵守稅收、工商等規定,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工作人員在工作場合、工作時間內必須配合管理。
3、租賃期間,使用該攤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不按時交納,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協議,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不得超范圍經營,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整體企業形象(商品展示、營業秩序等)。乙方必須文明經商、公平競爭,不得使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
5、乙方不得將經營場地轉租他人,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場地。
6、在租賃期內,若遇甲方經營所需市場進行規劃、調整,乙方必須服從。
7、乙方租賃場地必須承擔安全責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電器。租賃期間因操作不當等引起的火災等事故,其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負。
8、乙方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保證甲方所提供設備、設施完好無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繕或賠償。
9、甲方租給乙方的夜市攤位甲方不承擔風險責任,乙方在使用夜市攤位時所產生的衛生、治安、現場秩序等相關管理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10、在租賃期間,對租賃的夜市攤位的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在承租的場地內搞永久性建筑。
第六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在租賃期間如乙方要求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并且辦好所有退場手續方可退場。
2、在租賃期間,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決定解除協議,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1)不按時交納場地租賃費的;
(2)違反工商、物價、稅務、治安、衛生、消防、技監等法律法規,經警告后不糾正的;
(3)因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被新聞媒體曝光影響甲方聲譽的;
(4)不妥善使用、維護公共設施,或造成甲方嚴重財產損失的;
(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品經營出現質量問題或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經甲方警告,仍不糾正的;
(6)與顧客吵架或打架,或者有其他嚴重侮辱顧客行為影響甲方聲譽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簽約雙方應本著誠信合作、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態度簽訂此協議。本協議簽訂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若有違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本協議的約定處理,并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第九條:不可抗力
在租賃期內,如因城市建設(以政府職能部門的批文為準)需占用該場地,乙方應自行拆除其在該場地內自建的項目及相關設施。如發生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免責條款。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 市場內 攤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貳年。即自年日至月日止。租憑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后期限屆滿前 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為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第三條 租金、租金的繳納期限
1、第一年租金為捌萬貳仟元整,第二年起每年遞增,交納時間為上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
2、合同簽訂后,乙方在月日前一次性繳付第一年的攤位租金,
第四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約定
1、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但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規定范圍內的玩具類產品;
2、乙方需服從市場管理部門的管理,依法按期繳納各項稅費、水電費、物業費、衛生費等一切經營相關費用;
3、乙方為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并遵守市場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衛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范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偽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占用通道;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7、甲方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并報有關執法部門;
8、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甲方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乙方必需無條件配合。
9、甲方需做好攤位各項證件的年審手續,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經營,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當年租金%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并按攤位當年租金 %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義烏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方式進行解決。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簽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為了共同發展,繁榮市場,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場地的位置及用途
甲方將位計平方米的攤位,租賃給乙方經營,乙方經營期間更換經營品類,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租賃費交納
1、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夜市營業時間:每日18:00(冬季:17:30)到凌晨1:00;
3、租賃期內乙方共需向甲方繳納場地租賃費為元/月,支付方式:先付后用。一季度一交,每季度結束前____日付清下季度的租金。
4、本協議履行期滿,雙方如有意延長租賃期限,應在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重新簽訂新書面租賃協議,同等條件下,以承租方優先為原則。
第三條: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必須向甲方交納保證金500元。如遇乙方出現投訴而乙方不及時處理,則由甲方代為處理,費用從該保證金中扣除。協議期間,如該保證金減少,則由乙方及時補足保證金。如乙方退場后無物品器具損壞,則由甲方如數退還保證金。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本協議第二條之規定向乙方收取場地租賃費。
2、甲方對乙方員工實行統一管理,對于違紀情況的,甲方有權對乙方員工實施處罰。
3、甲方應廣泛搜集乙方的建議和要求,根據國家政策法規制定各項管理制度并依照這些制度對乙方的經營活動統一管理監督。
4、在租賃期內向乙方有償提供租賃經營場地以外的輔助設施及服務,并負責夜市次日物業清潔工作。
5、按時向乙方提供協議約定的經營場地,保證乙方經營活動的開展。負責夜市公共部分照明用電和用水。
6、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時間開業,或者乙方在租賃期內無故撤場,甲方有權沒收500元保證金。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核準經營范圍內獨立從事合法經營活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嚴格遵守稅收、工商等規定,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工作人員在工作場合、工作時間內必須配合管理。乙方有權根據自身營業需要招聘或辭退營業人員,乙方不得聘用因違反甲方管理制度而被辭退的人員。
3、乙方必須按本協議第二條及時交納場地租賃費、電費等,如不按時交納,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協議,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不得超范圍經營,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整體企業形象(商品展示、營業秩序等)。乙方必須文明經商、公平競爭,不得使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
5、乙方不得將經營場地轉租他人,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場地。
6、在租賃期內,若遇甲方經營所需市場進行規劃、調整,乙方必須服從。
7、乙方租賃場地必須承擔安全責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電器。租賃期間因操作不當等引起的火災等事故,其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負。
8、乙方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保證甲方所提供設備、設施完好無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繕或賠償。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在租賃期間如乙方要求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并且辦好所有退場手續方可退場。
2、在租賃期間,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決定解除協議,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1)不按時交納場地租賃費的;
(2)違反工商、物價、稅務、治安、衛生、消防、技監等法律法規,經書面警告后仍不糾正的;
(3)因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被新聞媒體曝光影響甲方聲譽的;
(4)違反甲方各項管理制度,造成嚴重后果的;
(5)不妥善使用、維護公共設施,或造成甲方嚴重財產損失的;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品經營出現質量問題或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經甲方警告,仍不糾正的;
(7)與顧客吵架或打架,或者有其他嚴重侮辱顧客行為影響甲方聲譽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簽約雙方應本著誠信合作、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態度簽訂此協議。本協議簽訂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若有違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本協議的約定處理,并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第九條:不可抗力
租賃期內,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免責條款。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其他
1、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凡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
甲方將自己位于宜城市自忠路168號美巢商業廣場商住樓農貿市場一樓C100號攤位租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賃結算:
在本合同簽訂后,每年租金必須一次性全部付清,年租金: 元。
三、甲方承諾條款:
1、甲方提供給乙方租賃使用攤位,規范、整潔。
2、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將該出租攤位產權轉讓給第三者后,不影響效力。乙方依據本合同享受的權利對第三方仍有約束力,到承租期屆滿。
3、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不得收回攤位。
4、乙方承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權。
四、乙方承諾條款:
1、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并服從攤位所在地物業管理。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法律責任、安全事故及民事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自己承擔并及時繳納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
2、乙方承租期屆滿時,應按期將攤位騰退甲方。否則按期占用時間,照本合同租金結算雙倍賠償甲方。
3、乙方每年11月1日按期足額交納下一年度租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
五、違約責任:
雙方若違反本合同義務,除承擔相應條款責任外,另承擔伍仟元違約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使用權的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的事宜,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內容
1.甲方將位于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攤位使用面積為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從事經營,乙方增減經營范圍需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辦理經營需要的執照及經營批文;
3.攤位需要的水、電、天然氣、供暖及消防等設施由方負責安裝,攤位分戶電表、水管、天然氣及供暖測量表費用由方承擔。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可以不包含,自行約定)。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攤位,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于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
1.攤位租金為每月元(小寫:),合計每年元(小寫:);
2.本合同簽訂后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個月的租金和押金,押金為個月租金,租金每個月支付一次,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5日前支付;
3.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由方承擔;
4.租賃期間,使用該攤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沒有要求甲方貼補費用則乙方只需交納正常用量費用,水、電、氣、暖計價標準按政府部門定價執行。乙方直接或甲方收取(選擇其一)統一繳納;
5.政府各單位、鄉政府和村委會收取的城市管理費、消防安全管理費、教育附加等管理費由方承擔,政府部門收取的衛生費用由方承擔(繳納方式是分開或者統一)。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利用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進行監督,并報有關執法部門;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攤位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攤位附屬設施損壞的,乙方承擔維修費;乙方另需增設附屬設施或在超市門口及周圍設立廣告牌的,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雙方從實際情況出發,共同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攤位擁有合法使用權并按照約定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乙方為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并遵守超市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拖欠不付滿個月,甲方有權每日收取欠款的8‰滯納金,并有權終止租賃合同,造成的損失直接從押金里面扣除。
5.租賃期間,若甲方提前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個月租金和乙方搬遷費用;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個月租金且押金不退還。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終止條款外,任何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皆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7.乙方應愛護甲方超市內公用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環境衛生,文明經商、禮貌服務,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8.若租賃期內遇有政府強制拆遷的,甲方同意退還乙方未使用完期限的租金及押金,雙方同意以爭取雙方利益最大化為原則共同應對拆遷事宜;
9.租賃期滿后,甲方如繼續出租攤位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如期滿后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
第五條納稅問題(選擇其一)
1.乙方營業產生的各種稅費由乙方直接繳納,按照收取部門征收標準計算;
2.乙方營業產生的各種稅費由甲方代為繳納,按照收取部門征收標準計算。
第六條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接到函件方在10日內書面答復對方,10日內沒有答復的視同同意,最后達成補充協議。
第七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若因一方造成火災或其他經濟損失的,責任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第八條因拆遷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因一方原因使對方或超市無法正常營業,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相關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向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6
出租人(甲方):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租賃朝陽市種子市場攤位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攤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條:乙方承租甲方______號攤位,面積______平方米,門、窗、鎖、隔斷、防護欄、水、電、墻面等設施完好無損,用途以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交付甲方__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違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否則合同期滿后退回。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甲方應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第六條:甲方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第七條: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甲方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并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攤位)的管理及維修保養;水、電、氣、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并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條:乙方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亮證照經營。
第十條: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不允許隨意改動墻、隔斷、門、窗、水、電、暖氣等設施,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在攤位租用期間,不允許轉租、轉讓;不允許超范圍經營及制售假劣種子、農藥、化肥等違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項目,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不允許欺行霸市,隨意哄抬或降低物價,擾亂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
第十二條: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攤位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三、合同解除約定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并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如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還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不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攤位,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規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十四條:除本合同第十三條之規定,甲、乙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 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不能按時交付攤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每天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十六條: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還合同期內的攤位租賃費及其它費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時應該及時將攤位騰出,否則應該每天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十七條: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證金。
五、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_____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二十條:本合同履行期內種子市場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方制訂的種子市場的治安、衛生、營業時間等各項規章制度,也視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與本合同約定相違背或與國家法律、法規等強制性規定相抵觸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
乙方(簽字):_____
日期: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貫徹落實市區領導提出的“妥善安置下崗職工多渠道增加再就業崗位”的指示精神甲方決定將本市場其中的1200平米大廳及市場內房屋以優惠的價格,低廉的租金承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議:
1.乙方自愿承租甲方攤位_____個或房屋_____間,面積_____平米,租金每年_____元,攤位租賃費每年_____元。租金預交五年,一次交清。
2.租賃期間,水費每月_____元、電費每度_____元、清潔費每月_____元、大廳冬季取暖費三個月_____元。乙方按要求定期向甲方交納;預期遲交各項費用按_____%收取滯納金。
3.工商、稅務自理。
4.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規定,做好防火、防盜防人身事故工作。
5.市場內不準隨意接電、改電,如需接改電源必須經甲方同意后由甲方專業人員實施。嚴禁使用電爐燒水煮飯。
6.保持本攤位衛生整潔,做到商品擺放有序,垃圾隨時清理,保持防火通道暢通。
7.本著熱情、誠懇、周到的宗旨與顧客搞好買賣關系,避免與顧客發生沖突,遇事協商解決。
8.甲方給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及方便條件并落實安保措施,甲方歡迎乙方提出各項合理化建議。
9.乙方應嚴格執行以上各項條款,如乙方違約經協商不果時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
10.如果發生不可預料的地震、洪水等天災,甲方無責賠付發生各項損失。(備注: 如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應從解除合同之日算起至合同約定租期截止之日為止,按租金的120%退還租金給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11.如本協議未想到或未預見到的事情發生時,由甲、乙雙方本著和平共利的原則協商解決。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 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蓋章)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產品經營場所。
2、甲方負責在經營期間的水電暢通。
3、甲方負責當天經營結束后的垃圾清理工作(不包括乙方攤位衛生)。
4、甲方提供給乙方所經營產品顧客的餐位和部分相關器具。
二、乙方責任
1、乙方經營人員和輔助服務人員(以下簡稱“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甲方店內規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并按時上下班。
2、乙方應對其人員加強勞動安全教育,避免事故發生。
3、乙方人員應自覺維護經營秩序,不得與客人發生爭執;撿到丟失物品要交給飯店處理。
4、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在經營期間的公關招待活動,簽單按照50%結算。
三、攤位租賃費用
雙方約定的乙方經營項目及品種為:________________,場地經營租賃費元,協議保證金元。租賃費和保證金繳納完畢后乙方享受該租賃權益。
四、項目經營期限:
雙方約定,在2020__年度內,該項目的租賃期間為甲方的實際經營期間。
五、乙方聘任人員與甲方的關系
承租期間,乙方可自主招聘所需的輔助人員,該輔助人員不是甲方的員工,與甲方沒有勞動關系,不享受甲方的任何福利待遇。
六、損失補償承諾
乙方承諾,其在經營期間的行為、服務如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損害的,均對甲方進行全額補償。
七、協議解除、終止
協議履行期間,雙方不得無故解除協議。
年度經營期間屆滿,協議自動終止。
八、本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廣告攤位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廣告攤位基本情況說明
本廣告攤位地址位于:_____ ,
本廣告攤位大小:_____ ,
第二條:廣告攤位用途
本廣告攤位只允許乙方用于產品的宣傳,不得任意改變其用途,也不得因乙方從事廣告宣傳活動造成區域內環境破壞。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條:租金
該廣告攤位租金每月為________ ,大寫:_____ 。租賃期間如遇市場變化,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任意調整租金標準。在此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發生征收與本合同攤位有關的位置。未履行的廣告費用需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元,租金按______個月結算,由乙方在投入使用前 天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將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攤位使用權退還給甲方。如乙方需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5天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在接到申請之日起10天內向乙方正式提出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七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則按月須向對方繳納月租金___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八條:提前終止合同
如遇甲方因管理需要須提前終止合同時,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得隨意終止合租賃給其它商戶。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_____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 餐飲區攤位,用途以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日起至_年__月__日止,共計_天;
第三條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次性)支付制,租金標準為 元__;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___月日計:年月計: 。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____%計___ 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2、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4、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并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系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5、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并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并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10、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并保證食品的安全、衛生。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50%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1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1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7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場地租金的50%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并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七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已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就小區房屋(場地)臨時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
1、租賃標的:
2、
3、場地用途:
二、 租賃費用
1、租金標準: 元/月。㎡: 進場保證金/戶。
2、支付方式:以現金支付。
三、租賃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提供給乙方房屋或場地進行使用。
五、乙方租賃期間,水、電等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財物由乙方自行保管。
六、租賃期內造成房屋(場地)破壞或損毀,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
七、乙方只能在協議約定的用途和范圍內使用所租賃房屋(場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或擴大使用范圍,不得擅自在租賃區域以外設置宣傳廣告。
八、乙方不得將所租賃房屋(場地)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九、乙方對房屋、場地內外部進行裝修,事先應征得甲方同意,且不能危及房屋結構安全。
十、乙方在期滿后具有優先續租的權利:如不續租,在結算清相關費用后,甲方無息退還所交押金。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上述第三條之約定,乙方有權拒絕繳納租金。
2、乙方違反上述五至八條之約定,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全部押金。
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協商的原則解決。
十二、本協議壹式貳份,甲已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_____________市場內________樓________廳______攤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期限為_____年。即自二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憑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后期限屆滿前____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為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第三條租金、租金的繳納期限和優惠辦法
1、租金每月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交納時間___________。
2、合同簽訂后,乙方在二00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繳付一年的攤位租金,甲方按該攤位年租金給予一次性優惠____%,實際繳付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制定管理制度及經營公約等,并檢查、督促乙方執行;
2、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并報有關執法部門;
3、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甲方須提前___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須于____天內謄清攤位。甲方盡量給乙方重新安排攤位,乙方愿接受安排的,租金視調整后攤位實際狀況重新予以核定。乙方不愿接受安排的,則由甲方退還乙方從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攤位租金。租金退還計算方式為:按乙方所繳付的實際租金除以合同規定的承租天數,乘以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天數。
(二)甲方義務:
1、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
2、提供經營必備的后勤保障設施,如通風設備、照明燈光等,并逐步改善經營條件。
3、對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
4、維護市場內經營秩序,搞好環境衛生,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第五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
2、服從管理,依法按期繳納各項稅費;
3、乙方為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并遵守市場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衛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范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偽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租金____%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并按攤位租金____%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為充實 景區的服務內容,促進旅游景區的全面發展,逐步形成景觀觀賞、餐飲、購物、休閑、娛樂等全方位旅游服務體系,最大限度地滿足旅客的旅游需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 景區部分攤位(以下簡稱“攤位”)租賃經營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攤位位置及經營內容
1、乙方承租甲方景區西門口、東門口攤位各一個,共計兩個攤位,前述攤位有甲乙雙方共同認定,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隨意變換攤位位置。
2、乙方在前述攤位經營內容僅限于數碼快照、沖洗、照相器材的銷售,乙方不得利用該攤位從事其他經營活動。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雙方約定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乙方有意續租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標準為每年 元。
2、支付方式為:乙方應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下年度的租金。
第四條 保證金
1、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交納 元人民幣的履約保證金,作為履行協議、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保證。協議履行完畢且乙方無違約或其他賠償責任,甲方退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利息。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需交納違約金或罰款而乙方拒不交納的,甲方有權在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并視情況對乙方實施停業整頓或解除協議。扣除的履約保證金不再退還。
2、協議履行期間履約保證金應保持在 元,不足時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內補足。
第五條 攤位的改造
協議期內乙方按甲方的統一規劃進行攤位改造,其改造方案需經甲方審批同意,改造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景區有關消防、衛生、安全用電、營業時間、公共安全、經營秩序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協議。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攤位及相關配套設施,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當具備合法的經營證照。
3、應按本協議約定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場區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將攤位轉租、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攤位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第八條 協議的解除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約定用途使用攤位,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承租的攤位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4)、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被消費者投訴,經有關部門查證屬實的。
(6)、將承租的攤位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
(7)、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停業達 日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3、租賃期滿本協議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本協議終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提供出租攤位,應按租金標準雙倍減收相應租金,逾期三十日,乙方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并要求甲方按年租金的雙倍賠償乙方。
2、乙方未按時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0.3%的違約金。
3、乙方因本協議第八條第2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協議提前解除的,甲方所收租金不予返還,乙方還應按當年租金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所收租金不予返還,乙方還應按當年租金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政府規劃、拆遷需要收回攤位所在土地的,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由此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前述兩款而終止本協議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第十一條 攤位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本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后三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攤位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2、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協議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協議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3、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威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成都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租賃商鋪的位置、面積
商鋪位置:本合同租賃商鋪位于成都市天長路號“-”商業廣場區樓號商鋪。
租賃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商鋪經營范圍及要求
經營范圍:承租方租賃商鋪的經營范圍僅限于經營.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超范圍經營屬違約行為。
經營要求:商鋪的經營人只限于本合同書的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轉租或以聯營、承包等其它形式變相轉租屬違約責任。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租賃商鋪的租金、物業代管費及遞增標準
租金標準:商鋪的單位租金標準為:¥元/平方米/月,月租金總額為:¥元
物業代管費標準:商鋪的單位物業代管費標準為:¥元/平方米/月,月物業代管費總額為:¥元
租金及物業代管費遞增標準:商鋪的租金和物業代管費在免租期滿后開始正式計算,由正式計算之日的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及物業代管費按_%的增幅遞增。
租金及物業代管費繳納時間:商鋪租金和物業代管費按季結算,由承租方在每季的前日內將本季度租金及物業代管費交付給出租方或出租方的授權委托人,付款方式:轉帳或現金。免租期: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在合同期內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本合同終止,則乙方不再享有此免租期。
第五條:履約保證金
本合同書簽定之日,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支付三個月租金和物業代管費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承租方所繳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完畢后,若承租方未有違約行為,則由出租方全額退還。
如在合同期內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本合同終止,乙方所繳納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其他收費標準及期限
商鋪交付使用后,由于裝修、經營活動產生的水、電、氣、通訊等費用及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并由承租方自行向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收費標準及期限:
管理費¥元/平方米/月,總計元/月辦理商鋪交接時,承租方需預交個月管理費。水、電、氣費:計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計算。
水、電、氣費履約保證金及裝修違約金:按照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水、電、氣費及管理費交納期限:每月日至日。
第七條:商鋪交接時間
交房時間:出租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商鋪交付承租方裝修和使用,承租方需書面簽收。
第八條:裝修約定
承租方保證在簽定本合同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進場裝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裝修完畢并開始營業。
為保證“_南熙里”商業街的風格統一,承租方無條件接受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裝修管制。承租方對商鋪內部進行裝修前,須提前與出租方協商。若承租方違反上述兩款裝修約定,屬違約行為,出租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租賃期滿后,承租方裝修不得拆除,且出租方不予補償。甲方必須在年月前將水、電到位。
第九條:違約責任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收回商鋪:
1、承租人拖欠商鋪租金及物業代管費達三十天及以上的;
2、承租人拖欠水、電、氣、管理費達三十天及以上的;
3、承租方逾期開業達三十天及以上的的。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單方面終止合同,并收回商鋪,且承租方應按本合同租金總額的%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出租方因此而遭受的其他實際損失
1、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讓、轉借商鋪或擅自歇業的;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擅自超范圍經營的;
3、承租方擅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承租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5、承租方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或其它原因終止,承租方逾期不搬遷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發出《限期搬遷通知書》。在送達承租方簽收后或出租方向本合同所載明承租方之通訊地址郵寄《限期搬遷通知書》兩周后,出租方可在公證處的現場公證下對商鋪內的財物進行清理并搬遷,異地封存。出租方因此所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和物業代管費的,屬違約行為,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違約金¥元/日。
承租方逾期交付水、電、氣、管理費,屬違約行為,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違約金¥元/日。
根據本合同第八條約定的開始營業日期,承租方逾期開業屬違約行為,應按日租金的雙倍按天向出租方給予賠償。
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商鋪供承租人使用的,應償付承租方違約金元/日。出租方無任何理由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出租方按本合同租金總額的%承擔違約責任,并且賠償承租方因此而遭受的其他實際損失。
第十條:其他
承租方在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辦理相關入駐手續。在承租方領取鑰匙后,商鋪正式由出租方移交至承租方使用,直至雙方期滿或合同終止。
在租賃期內,如出租方出售承租方所租賃的商鋪,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有優先購買權。
在租賃期內,如出租方出售承租方所租賃的商鋪,出租方應協助承租方且承租方應配合出租方辦理換簽手續,即終止本合同,由承租方與商鋪新的所有權人在本合同基礎上重新簽署租賃合同。
租賃期內,商鋪的維修由承租方自行進行并承擔相關費用,但承租方應承擔因維修而造成商鋪原有墻體結構、管線設施被破壞的責任。
租賃期未滿,若因承租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終止,承租方不得拆走裝修物及其附屬物。
承租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質量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因此引起的糾紛,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出租方因此受到損失,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承租方須書面授權商鋪日常工作人員作為文件簽收人以便于雙方各種來往文書的簽收。
承租方若有意在合同期滿后繼續租賃,須在合同期滿前天書面向出租方提出申請。
本合同未盡條款,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并以達成的書面補充合同為準。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出租方、承租方雙方各執二份,出租方授權委托人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委托代表: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 (層/廳) 號場地,面積 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庫房 平方米,庫房位置為 。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 ;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第四條 保證金保證金屬于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 %計 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范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為: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并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系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并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并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并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于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廣告攤位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廣告攤位基本情況說明:
本廣告攤位地址位于:,
本廣告攤位大小:,
第二條:廣告攤位用途
本廣告攤位只允許乙方用于產品的宣傳,不得任意改變其用途,也不得因乙方從事廣告宣傳活動造成區域內環境破壞。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租金
該廣告攤位租金每月為¥,大寫:。租賃期間如遇市場變化,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任意調整租金標準。在此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發生征收與本合同攤位有關的位置。未履行的廣告費用需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租金按個月結算,由乙方在投入使用前天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將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攤位使用權退還給甲方。如乙方需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5天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在接到申請之日起10天內向乙方正式提出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七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則按月須向對方繳納月租金20%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八條:提前終止合同
如遇甲方因管理需要須提前終止合同時,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得隨意終止合租賃給其它商戶。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電話:電話: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____市場內________樓________廳______攤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 c期限為_____年。即自二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憑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后期限屆滿前____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為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第三條 租金、租金的繳納期限和優惠辦法
1、租金每月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交納時間___________。
2、合同簽訂后,乙方在二00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繳付一年的攤位租金, 甲方按該攤位年租金給予一次性優惠____%,實際繳付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制定管理制度及經營公約等,并檢查、督促乙方執行;
2、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并報有關執法部門;
3、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甲方須提前___ 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須于____天內謄清攤位。甲方盡量給乙方重新安排攤位,乙方愿接受安排的,租金視調整后攤位實際狀況重新予以核定。乙方不愿接受安排的,則由甲方退還乙方從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攤位租金。租金退還計算方式為:按乙方所繳付的實際租金除以合同規定的承租天數,乘以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天數。
(二)甲方義務:
1、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
2、提供經營必備的后勤保障設施,如通風設備、照明燈光等,并逐步改善經營條件。
3、對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
4、維護市場內經營秩序,搞好環境衛生,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
2、服從管理,依法按期繳納各項稅費;
3、乙方為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并遵守市場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衛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范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偽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租金____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并按攤位租金____ %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時間: 時間:
武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18
武漢攤位租賃合同書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____市場內________樓 _廳______ ___攤
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_____年。即自二00 年 月 日至二00 年 月
日止。租憑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后期限屆滿前 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為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第三條 租金、租金的繳納期限和優惠辦法
1、租金每月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交納時間___________。
2、合同簽訂后,乙方在二00___年 月 日前一次性繳付一年的攤位租金, 甲方按該攤位年租金給予一次性優惠____%,實際繳付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制定管理制度及經營公約等,并檢查、督促乙方執行;
2、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并報有關執法部門;
3、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甲方須提前___ 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須于____天內謄清攤位。甲方盡量給乙方重新安排攤位,乙方愿接受安排的,租金視調整后攤位實際狀況重新予以核定。乙方不愿接受安排的,則由甲方退還乙方從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攤位租金。租金退還計算方式為:按乙方所繳付的實際租金除以合同規定的承租天數,乘以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天數。
(二)甲方義務:
1、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
2、提供經營必備的后勤保障設施,如通風設備、照明燈光等,并逐步改善經營條件。
3、對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
4、維護市場內經營秩序,搞好環境衛生,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
2、服從管理,依法按期繳納各項稅費;
3、乙方為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并遵守市場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衛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范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偽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租金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并按攤位租金 %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 種方式解決:1、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民法典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時間: 時間: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19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經營品類:
為了共同發展,繁榮市場,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原則,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場地的位置及用途
甲方將位于丹陽市丹北鎮后巷夜市一條街的攤位(具體位置____________長______,寬_____),租賃給乙方經營 ,乙方經營期間更換經營品類,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租賃費交納
1、租賃期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租賃期內乙方共需向甲方繳納場地租賃費為___元/年,支付方式:先付后用。
3、本協議履行期滿,雙方如有意延長租賃期限,應在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重新簽訂新書面租賃協議,同等條件下,以承租方優先為原則。
第三條: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必須向甲方交納保證金500 元。如遇乙方出現投訴而乙方不及時處理,則由甲方代為處理,費用從該保證金中扣除。協議期間,如該保證金減少,則由乙方及時補足保證金。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時向乙方提供協議約定的經營場地,保證乙方經營活動的開展。負責夜市公共部分照明用電和用水。
2、在租賃期內向乙方有償提供租賃經營場地以外的輔助設施及服務。
3、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時間開業,或者乙方在租賃期內無故撤場,甲方有權沒收500元保證金。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嚴格遵守稅收、工商等規定,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工作人員在工作場合、工作時間內必須配合管理。
3、租賃期間,使用該攤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不按時交納,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協議,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不得超范圍經營,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整體企業形象(商品展示、營業秩序等)。乙方必須文明經商、公平競爭,不得使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
5、乙方不得將經營場地轉租他人,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場地。
6、在租賃期內,若遇甲方經營所需市場進行規劃、調整,乙方必須服從。
7、乙方租賃場地必須承擔安全責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電器。租賃期間因操作不當等引起的火災等事故,其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負。
8、乙方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保證甲方所提供設備、設施完好無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繕或賠償。
9、甲方租給乙方的夜市攤位甲方不承擔風險責任,乙方在使用夜市攤位時所產生的衛生、治安、現場秩序等相關管理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10、在租賃期間,對租賃的夜市攤位的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在承租的場地內搞永久性建筑。
第六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在租賃期間如乙方要求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并且辦好所有退場手續方可退場。
2、在租賃期間,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決定解除協議,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1)不按時交納場地租賃費的;
(2)違反工商、物價、稅務、治安、衛生、消防、技監等法律法規,經警告后不糾正的;
(3)因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被新聞媒體曝光影響甲方聲譽的;
(4)不妥善使用、維護公共設施,或造成甲方嚴重財產損失的;
(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品經營出現質量問題或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經甲方警告,仍不糾正的;
(6)與顧客吵架或打架,或者有其他嚴重侮辱顧客行為影響甲方聲譽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簽約雙方應本著誠信合作、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態度簽訂此協議。本協議簽訂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若有違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本協議的約定處理,并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在租賃期內,如因城市建設(以政府職能部門的批文為準)需占用該場地,乙方應自行拆除其在該場地內自建的項目及相關設施。如發生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免責條款。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20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成都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租賃商鋪的位置、面積
商鋪位置:本合同租賃商鋪(以下簡稱“商鋪”)位于成都市天長路號“-”商業廣場區樓號商鋪。
租賃面積(以建筑面積計算)平方米(以產權監理處出具的測量報告為準)
第二條:租賃商鋪經營范圍及要求
經營范圍:承租方租賃商鋪的經營范圍僅限于經營.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超范圍經營屬違約行為。(詳見本合同第九條)
經營要求:商鋪的經營人只限于本合同書的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轉租或以聯營、承包等其它形式變相轉租屬違約責任。(詳見本合同第九條)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年(月),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租賃商鋪的租金、物業代管費及遞增標準
租金標準:商鋪的單位租金標準為:¥元/平方米/月,月租金總額為:¥元(大寫:人民幣萬千百拾元整)
物業代管費標準:商鋪的單位物業代管費標準為:¥元/平方米/月,月物業代管費總額為:¥元(大寫:人民幣萬千百拾元整)
租金及物業代管費遞增標準:商鋪的租金和物業代管費在免租期滿后開始正式計算,由正式計算之日的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及物業代管費按_%的增幅遞增。
租金及物業代管費繳納時間:商鋪租金和物業代管費按季結算,由承租方在每季的前日內將本季度租金及物業代管費交付給出租方或出租方的授權委托人(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付款方式:轉帳或現金。免租期: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在合同期內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本合同終止,則乙方不再享有此免租期。
第五條:履約保證金
本合同書簽定之日,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支付三個月租金和物業代管費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承租方所繳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完畢后,若承租方未有違約行為,則由出租方全額退還。
如在合同期內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本合同終止,乙方所繳納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其他收費標準及期限
商鋪交付使用后,由于裝修、經營活動產生的水、電、氣、通訊等費用及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并由承租方自行向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收費標準及期限:
管理費(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元/平方米/月,總計元/月(大寫:人民幣萬千百拾元整)辦理商鋪交接時,承租方需預交個月管理費。水、電、氣費:計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計算。
水、電、氣費履約保證金及裝修違約金:按照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水、電、氣費及管理費交納期限:每月日至日。
第七條:商鋪交接時間
交房時間:出租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商鋪交付承租方裝修和使用,承租方需書面簽收。
第八條:裝修約定
承租方保證在簽定本合同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進場裝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裝修完畢并開始營業。
為保證“x南熙里”商業街的風格統一,承租方無條件接受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裝修管制。承租方對商鋪內部進行裝修前,須提前與出租方協商。若承租方違反上述兩款裝修約定,屬違約行為,出租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違約責任(詳見本合同第九條)
租賃期滿后,承租方裝修不得拆除,且出租方不予補償。甲方必須在年月前將水、電到位。
第九條:違約責任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收回商鋪:
1、承租人拖欠商鋪租金及物業代管費達三十天及以上的;
2、承租人拖欠水、電、氣、管理費達三十天及以上的;
3、承租方逾期開業達三十天及以上的的。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單方面終止合同,并收回商鋪,且承租方應按本合同租金總額的%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出租方因此而遭受的其他實際損失(包括律師訴訟代理費)
1、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讓、轉借商鋪或擅自歇業的;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擅自超范圍經營的;
3、承租方擅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承租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5、承租方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或其它原因終止,承租方逾期不搬遷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發出《限期搬遷通知書》。在送達承租方(或授權文件簽收人)簽收后或出租方向本合同所載明承租方之通訊地址郵寄《限期搬遷通知書》兩周后,出租方可在公證處的現場公證下對商鋪內的財物進行清理并搬遷,異地封存。出租方因此所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和物業代管費的,屬違約行為,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違約金¥元/日。
承租方逾期交付水、電、氣、管理費,屬違約行為,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違約金¥元/日。
根據本合同第八條約定的開始營業日期,承租方逾期開業屬違約行為,應按日租金(每月按天計算折合)的雙倍按天向出租方給予賠償。
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商鋪供承租人使用的,應償付承租方違約金元/日。出租方無任何理由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出租方按本合同租金總額的%承擔違約責任,并且賠償承租方因此而遭受的其他實際損失。
第十條:其他
承租方在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辦理相關入駐手續。在承租方領取鑰匙后,商鋪正式由出租方移交至承租方使用,直至雙方期滿或合同終止。
在租賃期內,如出租方出售承租方所租賃的商鋪,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有優先購買權。
在租賃期內,如出租方出售承租方所租賃的商鋪,出租方應協助承租方且承租方應配合出租方辦理換簽手續,即終止本合同,由承租方與商鋪新的所有權人在本合同基礎上重新簽署租賃合同。
租賃期內,商鋪的維修由承租方自行進行并承擔相關費用,但承租方應承擔因維修而造成商鋪原有墻體結構、管線設施被破壞的責任。
租賃期未滿,若因承租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終止,承租方不得拆走裝修物及其附屬物。
承租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質量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因此引起的糾紛,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出租方因此受到損失,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承租方須書面授權商鋪日常工作人員作為文件簽收人以便于雙方各種來往文書的簽收。
承租方若有意在合同期滿后繼續租賃,須在合同期滿前天書面向出租方提出申請。
本合同未盡條款,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并以達成的書面補充合同為準。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出租方、承租方雙方各執二份,出租方授權委托人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簽章)(簽章或簽字)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委托代表: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21
本合同在_________ 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簽訂。合同雙方為:_________ (以下稱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為承租人)。
1 、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于_________ 的店房_________ 間,房號為_________ ,電話號碼為_________ ,租期為_________ 年,月租金_________ 元(_________ 幣)。
2 、在以上第1 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 條款所有規定并在7 天內通知承租方后開始生效。
3 、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 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為租金。
5 、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 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 、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 、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為止。
8 、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并向_________ 局繳納電話費。
9 、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 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附件:shophouse unit lease contractthis agreement is made at _________, on the _________day of_________, between _________, hereinafter called the “lessor” and mr./mrs/miss _________ , hereinafter called the“lessee”。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agree as follows:
1.the lessor agrees to lease and the lessee agrees to take on lease unit(s ) of shophouses, room nos _________ , situated at _________road, tambon _________ , district of _________, province of _________, with telephone number _________, for a period of _________ years at a monthly rental of _________ baht.
2.the lease period aforementioned in clause 1 shall be effective as of the date the lessor completes all details as in clause 3 , and notifies the lessee in writing within 7 days thereof.
3.the lessor agrees to complete repair of the shophous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llowing details:_________.
4.on this contract signing date , the lessor has received a deposit as rent security amounting to_________baht. should the lessee be overdue on rent payment for any month , the lessee agrees for the lessor to immediately deduct the amount due from the said deposit as rent payment.
5.the lessee agrees to pay rent to the lessor by or before the_________th day of every month. should the lessee be in default of rent payment within the said period, the lessee agrees that this contract then becomes extinct without any notification.
6.payment of all building and land taxes shall be borne solely by the lessee.
7.should the shophouse be legally condemned before expiration of the contract , the parties agree that the contract becomes extinct and shall not claim any damages from each other. provided that the lessee still resides in the building for which the lessee shall pay rent to the lessor until the lessee moves out of the building and completes handover of the building to the lessor.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22
出租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攤位從事農產品貿易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板集農貿市場_________號攤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于農副產品交易。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免租期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4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實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簽合同_________日內乙方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后再交租金_________元,然后依次交納。
第五條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保險
1.甲方負責投保的范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及有關必須險種。
2.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各項稅費。
4.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第2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2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管理等費用的。
5.違反保證金合同的有關約定的。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30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并按照1000元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并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十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3%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并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并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后方能進行。
第十三條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10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板集行政村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______授權代表人(簽):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2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通過租賃形式取得商貿城房屋的使用權,乙方租賃該處房屋的市場攤位,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共同繁榮西寧義烏商貿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則,就西寧義烏商貿城市場攤位租賃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 的第_____層_____號(按原鋪位編號)市場攤位出租給乙方。
二、乙方承租市場攤位的用途為商品經營銷售,經營類別是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承租市場攤位經營面積為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月租金_____元,壹年租金總額_______元(大寫: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包括水、電、暖相關費用。
四、乙方租賃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乙方租金交納方式為按年交納,須于每年的___月__日前交清租金_____元。
六、乙方須按時交納國家規定的各種費用,經營的商品必須符合
《商貿城經營商品劃行業分類表》(20xx年10月28日起執行)中規定的經營類制。遵守商貿城關于市場攤位的有關規章制度,維護市場統一格局,做好防火、防盜、防水工作,杜絕火災隱患,確保安全。
七、為提高商城整體形象與客源的競爭力,商貿城對商城實行整體裝修,在裝修期間乙方要全力配合,在裝修過程中乙方不能正常營業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商貿城對市場攤位進行統一維護,并提供經營所需的公用設施和其他約定的自用設施,乙方不得擅自對現有裝修及設施進行拆改、擴建或增添,確需拆改、擴建或增添時,必須向義烏商貿城提出書面申請,義烏商貿城書面許可后,乙方嚴格按許可的內容和范圍變更現有裝修設施,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合同期滿后,乙方可以對增添變更的裝修及設施予以拆除,但必須恢復原狀。
九、凡在義烏商貿城經營的商戶,不得在商場附近其他商場經營與本商場同類的項目,違反約定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無故停業,對售出商品應開具信譽卡,嚴格做到質量“三包”。
十一、乙方不得私自轉讓、轉租攤位,更不允許擅自轉讓等行為發生,若確需轉讓、轉租時,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報義烏商貿城市場部,由市場部根據新來租戶的申請要求,結合商場運行情況決定,同意后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方可辦理轉讓、轉租手續。
十二、乙方已辦理攤位轉租手續的,應向甲方交納每月 元的攤位管理費用。
十三、乙方須于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交書面續租申請,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租權。
十四、違約責任
(1)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非甲方原因未能給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市場攤位(按甲方統一編號)或乙方經營所需公用設施和約定設施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原因未能給乙方提供上述約定的,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25﹪的違約金,乙方也可單方解除合同。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按約定的用途和劃分的經營類別經營商品的,乙方應立即糾正,并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25﹪的違約金,對拒不糾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時交納租金的,除及時繳納欠付租金外,尚應支付欠付租金額每日5﹪的滯納金,對拒不繳納租金超過15天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變更甲方設施或超出許可經營范圍的,乙方應立即糾正,并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25﹪的違約金,對拒不糾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5)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停業的,應立即糾正,并根據停業天數每日向甲方繳納100元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私自轉讓、轉租市場攤位的,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25﹪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辦理轉租沒有及時向甲方交納100元轉租管理費的,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10﹪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解除合同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30﹪的違約金(不可抗力及法定事由除外)。
(9)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租期屆滿無意續租,逾期拒不騰空攤位的,除賠償甲方每日攤位損失費500元外,尚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30﹪的違約金。
十五、爭議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或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2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 市場內 攤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貳年。即自年日至月日止。租憑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后期限屆滿前 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為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第三條 租金、租金的繳納期限
1、第一年租金為捌萬貳仟元整,第二年起每年遞增,交納時間為上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
2、合同簽訂后,乙方在月日前一次性繳付第一年的攤位租金,
第四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約定
1、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但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規定范圍內的玩具類產品;
2、乙方需服從市場管理部門的管理,依法按期繳納各項稅費、水電費、物業費、衛生費等一切經營相關費用;
3、乙方為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衛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范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偽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占用通道;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7、甲方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并報有關執法部門;
8、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甲方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乙方必需無條件配合。
9、甲方需做好攤位各項證件的年審手續,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經營,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當年租金%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并按攤位當年租金 %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義烏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方式進行解決。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簽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夜市攤位租賃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規范商場經營行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雙方及租賃物業位置及用途
1、甲方為本合同租賃物業之所有人,乙方為一獨立,合法的經營人。本合同之租賃物業為商場內分隔的商鋪攤位(以下簡稱租賃攤位).
2、甲方將位于本商場內層號共平方米的商鋪攤位及附屬經營設施租賃給乙方使用。(其中使用面積含公攤面積20%)。
3、乙方約定經營品種為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改變經營項目及經營品牌,乙方必須具有經營該產品的合法資質,授權書及相關證照。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日至年月年月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的交納期限.方式
1、商鋪攤位租金每平方米每月/月。合同項下租金及總額為拾萬仟拾元/年(¥:/年)。
2、商鋪攤位租金繳納方式
(1)商鋪攤位租金三個月按季度支付,在每一支付季度前十日交清。
(2)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所使用的電費。暖氣費。空調費等費用。由甲方每月按租賃面積向乙方收取。乙方應在每月的30日前按甲方通知將當期應交水費,電費。管理費 元/平方米及 員工工資等費用交給甲方。
第四條:保證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加納現金形式的保證金元整(保證金不計息),以保證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義務、維護甲方聲譽、嚴格遵守《__精品家具城管理條例》、積極承擔經營者的義務。如違反上述義務有下列行為所產生的罰金、費用等有甲方直接從保證金中扣除。
(1)、因乙方經營的產品或服務致使消費者主張賠償金及相關費用的;
(2)、因乙方的經營行為而發生人身、財產損害,權利人主張賠償金及相關費用的;
(3)、因乙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及違反本商場約定而被主管部門處罰或應承擔罰金的。
2、甲方根據第2款扣除保障金后,乙方必須在五日內將保障金補至原數額。
3、合同終止后滿一年,未發生因乙方經營而產生的糾紛問題,待乙方與權利人妥善解決后根據結果再行處理。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利定制所有承租人必須遵守的真個商場相應的規章制度,并根據商場運作狀況時調整租賃商鋪攤位的租金。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監督、檢查、有權配合有關部門對乙方進行管理。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及《___品牌家具城管理條例》的行為做出批評教育、停業整頓、罰款、留置貨物直至解除合同的處理。
2、甲方在下列情況下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租賃攤位并不承但任何責任,不退還乙方所交保證金與乙方已經繳納的租金及各項費用。
(1)、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進行違法活動,經書面警告仍不糾正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延遲、拒交商鋪攤位租金、電費等各項費用,逾期10天以上的。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辦理手續私自出租、分租、轉讓、轉借、互相交換或以任何形式變相為前述行為的。
(4)、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1個月無正當理由不開業的;乙方擅自停業持續3日以上15日以下的(乙方擅自停業15日以上按《___品牌家具城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5)、乙方違反工商、稅務、物價、治安、衛生、計生、質量監督、計量等法律、法規及行政管理法規、受到有關部門處罰的。
(6)、乙方冒用、借用甲方名稱,或有其他使甲方聲譽、利益受到較大損失的行為。
(7)、乙方對租賃物業造成較大損失的。
(8)、乙方違反《___品牌家具城管理條例》,造成嚴重后果的。
3、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公共設施的維護、保養,公共面積部分的商場治保、安全防火以及衛生保潔工作。
4、甲方在公共部位設置集中用水處,乙方不得自行接用水管道至攤位處,違者必須自行拆除,經甲方通知不拆除的,甲方有權派人拆除并由乙方承擔費用。甲方負責排接用電線路至乙方攤位處,在乙方租賃區域內,乙方可自行排接用電線路,費用自理,安裝時必須符合國家電路安裝規范。
5、甲方尊敬乙方的經營權利,負責維護商場正常的營業秩序,保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6、在事先通知乙方情況下,甲方對商場內一切公共設施,均有權安排工作人員進行乙方營業間進行檢查、維護和改建。(緊急情況下,甲方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7、在乙方未交清租賃商鋪租金、廣告費、賠償款等相關款項時,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備、貨物、產品行使留置權。
第六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除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情形外,雙方均不得中途終止本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租金三個月的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解釋權歸___品牌家具城所有。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任何一方可向晉城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補充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