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開發區工業用房租賃協議(精選3篇)
經濟開發區工業用房租賃協議 篇1
出租方:
法定住所地:
承租方:
法定住所地: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本著自愿、平等、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租賃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和面積:
甲方愿意將自有產權座落于臨海經濟開發區的面積為平方米工業用房租賃給乙方。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從__年月日至__年月日。
第三條房屋用途:
乙方承租房屋的用途是作為經營場地使用;作為辦公場地使用。
第四條定價原則:
遵循當期的市場價格協商確定。
第五條租金計算及支付:
乙方同意按合同約定的租金數額、時間以轉帳支票或經甲方同意的其他支付方式,向甲方繳納租金。年租金元,租金一年付一次。
第六條裝修事宜:
承租期間,在不影響房屋現有整體結構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自主裝修。
第七條房屋維修:
在租賃期間,乙方有義務對出租房屋定期認真檢修,以保證安全及正常使用。若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甲方供水、供電設備毀壞,乙方應負責維修并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賠償。
第八條租賃登記和稅費:
甲方應負責辦理有關房屋出租證、許可手續,并繳納有關稅費。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出房屋給乙方使用的,每日應按年租金的萬分之三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補交外,每日應按年租金的萬分之三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簽署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立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濟開發區工業用房租賃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廣東省旅游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貴州省旅游局
黔粵兩省旅游資源十分豐富,旅游市場具有較強的互補性,旅游合作潛力巨大。兩省同屬“9+2”泛珠三角經濟合作區域范圍,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旅游企業之間業已形成多渠道、多領域和多種形式的良好合作關系。為進一步加快兩省旅游業發展,落實“9+2”區域合作框架協議,聯合打造泛珠三角旅游精品,按照“自愿、平等、公正、雙贏”的原則,簽訂此協議。
一、甲、乙雙方積極參與推動“9+2”泛珠三角旅游合作。在共同落實“9+2”框架協議方面互通信息、協調立場、經驗共享;在泛珠三角區域旅游多邊合作方面,互相創造條件、互相支持和幫助。
二、甲乙雙方積極推動兩地旅游資源開發,實現優勢互補、客源互濟。雙方通過多種渠道將本地區有開發潛力的旅游資源向旅游開發、投資商進行廣泛宣傳,支持和引導本地企業到對方考察旅游資源,為對方企業在本地的旅游開發及經營活動提供全面的咨詢、服務和幫助。雙方以互為目的地的形式開展旅游宣傳促銷活動,為對方旅游行政部門及旅游企業在本地的促銷推介活動提供幫助。雙方聯合開發跨省精品旅游線路,共同開拓國內外客源市場,共同打造發揮本省資源優勢的旅游品牌。
三、甲乙雙方按照互利、雙贏的原則,為兩省旅游業發展中的薄弱環節的改善提供幫助。乙方的喀斯特山地生態旅游產品和民族文化、特色文化旅游產品可以作為甲方旅游產品體系建設的組成部分;甲方對乙方在提高接待能力和管理水平方面組織有關企業進行專項招商,按互惠互利的原則支持本地企業在乙方投資興業,謀求資源開發和市場需求的協調發展。
四、雙方確定把旅游扶貧和旅游就業作為本地旅游業推進“三個文明”進步的重點,為對方在旅游扶貧和旅游就業方面提供培訓和經驗共享,組織本地旅游行政部門和旅游企業實施對口幫扶,并在生態旅游、鄉村旅游、農業及工業旅游等專項旅游產品建設、市場開發方面給予支持和幫助。
五、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和指導旅游企業開展廣泛合作,逐步消除旅游壁壘,推進兩省無障礙旅游合作。雙方支持對方旅游企業在本地開展旅游經營活動,并提供必要幫助,在政策允許范圍內享受本地旅游企業同等待遇,共同維護旅游企業和游客的合法權益。雙方組織、引導本地旅游企業與對方企業在市場開發和利益分配方面通過協商,形成合理、協調的跨省企業合作機制,鼓勵企業間形成互惠互利、形式多樣的聯合作,放寬對方企業在本地的準入標準,為對方企業的經營活動創造條件。
六、雙方積極組織本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旅游企業和媒體參加對方的大型旅游宣傳、促銷、招商活動,雙方通過協商,在國內外聯手組織大型促銷活動。
七、雙方積極推動旅游產業信息化工程,謀求共建旅游信息平臺,實現旅游信息共享。
八、進一步加強雙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的聯系,兩省旅游局高層定期會晤,互通情況。在“黃金周”等旅游高峰期相互提供交通、接待設施及景區容量監控的信息,雙方對旅游交通、旅游安全和重大旅游投訴等問題采取協調一致的合作立場,共同處理應急事件。雙方在旅游發展規劃、市場開發計劃、旅游政策等旅游業發展重大決策方面及時通氣,形成互相學習、借鑒和合理互動的合作機制。以上協議的實施由雙方提出具體實施方案后協調辦理,未盡事宜雙方商議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經濟開發區工業用房租賃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為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鎢和稀土礦資源,確保全省鎢和稀土礦開采總量嚴格控制在年度配額指標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湖南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根據國土資源部和省廳要求,及時書面通知乙方20xx年度65%鎢精礦和稀土氧化物指標________噸。
第二條 甲方依法保障乙方開采鎢和稀土礦資源的合法權益,加強與工商、稅務、安監等部門的合作,為乙方提供良好的鎢礦生產、經營環境。
第三條 乙方必須在國家和省下達的配額指標內進行生產。不得超配額指標開采,不得將開采配額指標進行轉讓。
第四條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礦產品銷售憑證制度,不得銷售無銷售憑證的鎢和稀土礦產品,不得將產品銷售給無鎢和稀土礦生產經營資質的企業,不得收購非法開采的鎢和稀土礦產品。
第五條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鎢和稀土礦生產、銷售臺帳月、季報制度,并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鎢和稀土礦生產、銷售情況如實報送當地市、縣國土資源局。
第六條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經批準的礦區范圍、期限、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等進行開采,不斷提高技術水平,充分和合理利用資源。不得以承包等形式擅自將采礦權轉讓給他人。
第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超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生產。每超過1噸(不足1噸,按1噸計算),交甲方違約金10萬元;
(二)將鎢和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轉讓給他人。甲方有權責令限期改正,每轉讓1噸(不足1噸,按1噸計算),交甲方違約金1萬元;
(三)將鎢礦產品銷售給無鎢和稀土礦生產經營資質的企業。甲方有權責令限期改正,每銷售1噸(不足1噸,按1噸計算),交甲方違約金1萬元;
(四)收購非法開采的鎢礦產品。甲方有權責令限期改正,每收購1噸(不足1噸,按1噸計算),交甲方違約金1萬元;
(五)不報送生產、銷售資料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或者報送資料弄虛作假的,甲方有權責令限期改正,影響國土資源部門信息通報工作的,交甲方違約金5萬元。
第八條 甲乙雙方違反法律規定,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