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精選29篇)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經濟管理合同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地址、結構、間數、面積、房屋質量及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繳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時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 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于沖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其他約定: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解除。
1、 在租賃期間,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租賃合同對新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 出租方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優先權。
3、 承租人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房屋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應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4、 承租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①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③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 個月的。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標準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 元。
2、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房屋的,負責賠償違約金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務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即使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
4、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1、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自然災害等)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因防范不善,造成財務丟失毀壞的,出租方不承擔責任。若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房屋毀壞的,房屋修繕費用由承租方支付。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只能在向仲裁委員會申
請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訴良好總解決方式中選擇約定其中的一種解決方式)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慢 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 份,送 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
聯系電話:
1、甲方將租予乙方使用。月租金____元。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期______個月,押金______元。付租方法: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_______個月的租金_____元。余款需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2、在租用期內甲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使用房屋,不得私自增加房價。
3、在租用期內,乙方不得破壞屋內設施,不得私自對室內結構進行改造,不得轉租、轉借、轉讓他人租用,或另做它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如乙方利用所租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含搞傳銷),則甲方有權收回住房使用權。
4、在租用期內,乙方負責:水費、電費、有線電視、物業費等費用。
5、由于乙方使用太陽能熱水器不當,給甲方或第3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6、由于乙方過錯,給甲方或第3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由乙方負責承擔損失。
7、在租期到期后,甲乙雙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欲續租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乙方需提前20日續交下期房租,到期不交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8、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提請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9、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雙方需嚴格遵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護照)號:
電 話:
通訊地址: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護照)號:
電話:
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租賃合同法》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合同內容如下:
1:出租物業
地點:
面積:
2:租金
2.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 _____仟 _____佰 _____元整。
2.2: 租金每______個月付一次。具體付款日期: 前支付,以甲方收到為準。
2.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滯納金,欠交租金超過_____天,視同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由乙方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2.4:乙方如提前解約,已多付的房租不予退回。
2.5:租金以人民幣現金形式支付,甲方出具收取憑證。
3: 押金
3.1:簽約時,承租人須支付房房屋押金,即人民幣_____元整。該押金不得沖抵房租。
3.2:在合同到期或解約后, 甲方在乙方不拖欠任何費用和保持室內設施完好的情況下即返還押金。
4:租期
4.1:乙方租用該房期限為_____個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超過該租期,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4.2:在租賃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中途擅自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一個月的.房租作為違約金。
4.3: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須提前_____天給予甲方書面通知,取得甲方的同意,并簽訂續租合同。甲方亦須在_____天前通知乙方是否變動租金。
4.4: 因洪水、地震、或政府拆遷、征用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雙方不得不中止合同,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按實際天數計算房租。
4.5: 在租賃期間,甲方的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乙方有權繼續主張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甲方及第三方不能損害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租賃條件
5.1: 乙方不得將該房屋用作公司或代表處的注冊地址。
5.2: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屋內進行違反中國法律及政府對出租房屋用途有關規定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在書面通知乙方后收回房屋。
5.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出租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抵押或與他人調劑交換使用,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沒收押金。乙方及第三方必須無條件退還出租房,且由乙方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5.4:乙方應按時支付因租用該出租房屋而產生的有關費用,包括: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存車費、電話費和有線電視收視費、物業管理費、治安管理費、稅金等費用。如經甲方催促,乙方仍欠交費用,超過七天,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由乙方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一(注:本合同所有粗體為選擇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況: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號/幢__________室/部位(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出租實測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房屋類型為:______________。出租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__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它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系。簽定本合同前甲方告之該房屋 已/未 設定抵押。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適用范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潢、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的附件中加以列明,并以此用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批準前,不得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屆滿前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甲方同意后重新簽定租賃臺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美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
4-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為______個月為一期,先支付后使用。乙方應在每_____個月的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3%支付違約金。
五、保證金和其它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簽定本租賃協議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該房屋_____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美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后向乙方開具憑證。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于抵扣臺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的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信費,____________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物業管理及其它有關費用由____________方承擔。
5-3乙方負責支付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貴任
6-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的影響。
6-4除本合同附件約定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申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維護由乙方負責。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__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天(人民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期間的使用費。
7-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8-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后____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的;
(四)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的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______________日
九.違約責任
9-1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3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并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9-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9-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內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壹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于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9-5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了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9-6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房、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于支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其它條款
10-1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后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1 5日書面征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同意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10-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3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0-4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可通過中介方協商解決,中介方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申請有關部門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10-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自雙方簽約后即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紀機構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經紀機構代表簽字:
住址: 住址: 工號:
電話: 電話: 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紙地點: 簽紙地點: 簽紙地點: 簽紙地點:
附件:(可粘貼續頁)
水電煤見抄數: 水: 電: 煤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5
版房屋租賃合同格式 房屋租賃合同補充協議 出租人: (下文簡稱甲方) 承租人: (下文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已于________年月____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協議》,現因有必要就相關合同條款做出細化說明,經過友好協商,茲訂立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本補充協議專門為《房屋租賃協議》
第四條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如果甲方認為有必要恢復合同訂立之前的房屋原狀做出細化說明。
第二條:因乙方裝修時留下的地面磚、墻面磚、水池及其他等等凡屬于不可拆卸物(即強行拆卸可能會造成房屋結構性損害)的,經甲乙雙方公平商議,可以原地保留,不拆除。
第三條:凡是屬于乙方裝修后新增的、可拆卸且不會損害房屋安全性及穩定性的裝飾品、電器、設備及其他物件,乙方可自行拆卸帶走。乙方不想拆卸的,經協商甲方同意,可原地保留不予拆卸。
第四條:甲方兩間房屋原每間卷閘門后均安裝有鋁合金玻璃門,后因方便乙方裝修需要均已拆卸移走。本房屋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保留每間房屋裝修后新設臵的玻璃門不得拆卸帶走,以抵作對甲方原有鋁合金玻璃門的補償。
第五條: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具備合同法律效力,違約者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出租人 (簽字或蓋章處) 承租人 (簽字或蓋章處)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范文二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下文簡稱甲方) 承租人: (下文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及其則分則租賃合同相關條款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共同制定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甲方現有位于多寶鎮關廟街與省道交匯十字路口以南、廣播電視塔以西、原電動工具廠以東的臨街門面房 間,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房屋租賃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月____日起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房屋年租金收取標準及付款方式
1、雙方議定,第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房屋年租金為1500元間,以后年租金收取標準按照隨行就市原則,即本合同租賃范圍內的`每間房屋年租金收取標準,原則上應該與北面同排其他房主收取的每間房屋年租金收取標準相同(不含本排房屋北邊
第一家),不另加價,也不降價。
2、房屋年租金收取采取先付款、后使用方式,具體為:乙方應在下一租賃年度開始前一個月內,先與甲方議定下一租賃年度的房屋租金并足額交清后,乙方下________年度方可使用甲方房屋;甲方收款后,應親筆寫下收款條據交給乙方作為付款憑證。乙方如有資金困難,經與甲方協商達成一致可酌情延期支付房屋年租金,但最遲不得超過下一租賃年度開始后一個月(____日歷天),乙方如違約拖延支付,甲方可依法單方面宣布解除本合同,并對因此造成的乙方所有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在甲方解除合同后,應在三天內無條件搬出甲方房屋。
第四條:乙方承租后,如因生產經營需要改動房屋結構形式(乙方對房屋結構的改動不得破壞房屋安全性和穩定性),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乙方在承租使用期間造成甲方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如果甲方認為有必要恢復合同訂立之前的房屋原狀,乙方應無條件恢復,所需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五條:房屋所有權變動對本合同的處理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可依法出賣、轉讓房屋所有權,但該出賣、轉讓房屋所有權的行為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甲方在出賣、轉讓房屋所有權之前,應事先通報乙方。
2、免責條款。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遇到法律、政策的變化,自然災害、災難或者意外事件的發生造成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或雙方人員、財產損失,例如遭遇政府部門強行拆除、占用、收購甲方房屋等等;發生地震、洪水等等;發生戰爭、動亂、不可預知的突發事件等等,以上屬于不可抗逆的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均不算違約,相互不對對方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經甲方同意,可將房屋承租權轉讓給
第三人,房屋租賃合同變更協議需甲、乙雙方及
第三人(即房屋承租權受讓人)共同在場合議制定,合同變更協議一經簽訂,則
第三人獲得乙方相應合同權利與義務,甲方與乙方之間的權利與義務自動終止。
第七條:乙方不得利用所承租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宣布解除本合同,并對因此造成的乙方所有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房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依法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九條: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產生的水電費及其他稅費一切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條款之規定執行,也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具備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當事人或者合法委托代理人簽字生效,合同生效后,違約者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處) 承租人 (簽字或蓋章處) 合同簽訂日期: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的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租賃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將其位于農七師137團北一路以北15號底商住宅樓以西137團綜合樓(石悅大酒店)出租給乙方使用,出租房屋面積經甲、乙雙方確認共平方米。該房屋屬甲方所有的宅基地房屋,甲方承諾該房屋沒有任何產權瑕疵。具體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用途
1、本合同租賃期限共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5月15日起至__________年5月15日止。房屋為現狀交付,乙方承租該房屋為無償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不能挪作他用。
第三條時間
第四條押金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
租賃期內,乙方使用本合同所涉房屋所產生的`水、電費用、電話費用、有限電視費用、網絡費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出借該房屋;甲方出售該房屋的,甲方應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甲方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第七條其他事項
1、租賃期內,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租賃期內的一切消防安全責任、治安案件責任、違紀違法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簽訂合同時,甲方向乙方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乙方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 證件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石家莊市 ,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二)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三)甲方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等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 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人,最多不超過 人。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本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每月 元,按季(年)支付租金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
(二)押金: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 個月的租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所產生的下列費用,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視收視費(4)供暖費(5)煤氣費(6)物業管理費(7)衛生費(8)上網費(9)室內設施維修費(10)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石家莊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進行維修。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以外,乙方不得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累計達七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100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品或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 (四)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5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30 日通知對方,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合同保證金額的100%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全額保證金。 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 每逾期一日, 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2倍支付滯納金。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2倍的滯納金。
(六) 。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省縣鄉(鎮)街小區______號房,出租房屋面積共______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共_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______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經雙方協商該房屋每______月租金為____________元;租金總額為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4.經雙方協商乙方負責交納租賃期間因居住及營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乙方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恢復原狀,有權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6.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須在______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8.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______個______月以上。
9.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______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
10.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驗收時雙方須共同參與,并簽字確認。
11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滯納金。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12.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________月以上的。。
(5)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支付甲方滯納金。
(6)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滯納金。
(8)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______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其中,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4.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
一、租賃標的
甲方將坐落在______B棟___室m2和閣樓___m2,共計___m2房屋(建筑面積)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年月 日止,租賃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續租。如不續租,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出租方。
三、租金與租金的繳納期限及方式
1、年月日,年租金元整。
2、月年月日,年租金 元整。
3、年日,年租金 元整。
4、以上年租金分每半年(8月14日,2月14日)先交租金后經營元/半年),乙方若中途退出,租金不退。(上述租金不含稅,其稅由乙方交納。)
四、合同生效期:乙方在一次性交納半年租金后,即自行生效,如乙方未交清應繳租賃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五、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2、甲方為乙方的經營活動提供必要的方便。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從事非法經營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2)乙方嚴重違反社區規章制度。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包或轉借的:
(3)乙方不能按規定時間上交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國家政策允許范圍內有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一切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必須亮證經營,承擔經營中的一切民事責任,并按規定交納應交費用。
3、乙方為了經營需要可適當裝修,但裝修前必須將裝修方案報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乙方可撤走裝飾物,但必須恢復原樣交給甲方。
4、乙方在租賃期限內要保證甲方固定資產安全完整。
七、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而終止合同,違約方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其金額為當年租金的50%
八、其它的約定事項
若遇國家、地方政府重大改革變化,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一經簽字,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地址:電話:
承租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地址:電話:
一、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綏化市北林區東直北三東路315號房東屋,出租給乙方作居住使用。
二、租期從20xx年7月日起至20xx年7月日止(即1年)
三、該房屋每年租金為人民幣壹仟元整。
四、租賃期間房屋的電話費、水電費、衛生費等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
五、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乙方接住后要保持房屋完好無損,出現事故(火災、水災)等后果,由乙方全部負責。從即日起室內的`一切電器、門鎖及其它設備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更換。
六、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結清費用后退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經簽字或蓋章后即時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人:承租人:
簽名(蓋章)簽名(蓋章)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__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月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份;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單位備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發文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發布日期:20xx-7-30
執行日期:20xx-7-30
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為正確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城鎮房屋,是指城市、鎮規劃區內的房屋。
鄉、村莊規劃區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參照本解釋處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當事人依照國家福利政策租賃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產生的糾紛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第二條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第三條 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第四條 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當事人請求賠償因合同無效受到的損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本司法解釋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第六條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占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 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租賃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二)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三)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定情況的。
第九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第十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第十一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十二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擴建,但雙方對擴建費用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二)未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雙方按照過錯分擔。
第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第十七條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償。
第十八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出租人請求負有騰房義務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騰房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九條 承租人租賃房屋用于以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合伙方式從事經營活動,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經營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請求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 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請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應當在拍賣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四)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并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第二十五條 本解釋施行前已經終審,本解釋施行后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法釋[20xx]11號,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為正確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城鎮房屋,是指城市、鎮規劃區內的房屋。
鄉、村莊規劃區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參照本解釋處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當事人依照國家福利政策租賃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產生的.糾紛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第二條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第三條 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第四條 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當事人請求賠償因合同無效受到的損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本司法解釋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第六條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占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 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租賃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二)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三)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定情況的。
第九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第十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第十一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十二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擴建,但雙方對擴建費用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二)未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雙方按照過錯分擔。
第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第十七條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償。
第十八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出租人請求負有騰房義務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騰房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九條 承租人租賃房屋用于以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合伙方式從事經營活動,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經營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請求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 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請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應當在拍賣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四)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并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第二十五條 本解釋施行前已經終審,本解釋施行后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怎么處理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合同必須嚴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但是,當事人可依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而享有解除權,以便從合同的束縛中解脫出來。
在房屋租賃合同關系中,除當事人約定外,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權:
1.承租人的解除權。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為,對于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對于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于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系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為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權。包括:(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雙方均有的解除權。不定期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實踐中,因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而發生的糾紛也比較多。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注意:
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則只能根據法律的規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否則,將構成違約。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條件而當然發生,而應以有解除權的一方行使為必要。這里需要區分合同的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約定的條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權,其效力的發生以實際行使解除權為必要;后者則因約定(不可能是法定)條件成就,而當然發生合同消滅的效力。行使解除權,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應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礙以訴訟的方式來行使,因為起訴本身可以視為一種通知。
3.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當事人只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即使發出解除通知,也不能產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構成違約。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怎么處理?
原告(反訴被告)薛,男,19xx年X月29日出生,漢族,住廣州市路X號地下。
委托代理人王思魯,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盧愿光,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反訴原告)李,男,19xx年X月16日出生,漢族,住廣州市天河區銀河橋X號之一。
委托代理人王,廣東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反訴被告)薛與被告(反訴原告)李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xx年3月20日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張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反訴被告)薛委托代理人王思魯、盧愿光,被告李委托代理人王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反訴被告)薛訴稱,我與被告于20xx年10月22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我與被告在合同中約定:被告租給我位于廣州市白云區心誼路51-53號首層,建筑面積65平方米(前廳、樓梯間),首層建筑面積(后座)95平方米及二層1100平方米建筑面積;我租賃該房屋經營小童羊食府;租賃期6年,從20xx年10月18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押金相當于2個月租金的數額,租金為45960元/月;我在合同簽訂時即向被告交付押金91920元;被告應協助我辦理臨時商業用途并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20xx年1月18日,我與被告在原租賃合同的基礎上簽訂了《補充協議》,約定:在原合同不變的前提下,我新增租首層(后座)建筑面積94平方米;我新增租94平方米,月租金68元/平方米,總計租金為每月6392元,協議押金為12784元。我與被告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被告已十分清楚我租用該物業的目的是經營小童羊食府,被告已經承諾協助我辦理臨時商業用途并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被告作為該物業的產權人,為租賃物業辦理臨時商業用途是被告的義務,而不僅僅是協助義務,如僅是協助義務,被告不必負責費用,雙方也不必多此一舉在該條款上摁手印。后我要求被告為該物業辦理商業用途時,被告卻意圖以“協助”的字樣逃避義務。《房屋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簽訂后,我積極履行合同義務,分別于20xx年10月22日、20xx年2月5日向被告支付了租賃押金91920元、12784元,押金共計104704元,并支付了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的房屋租金。我為小童羊食府的經營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包括物業裝修(該裝修損失非經過折舊后的評估價值為1157271元),辦理了消防許可證、臨時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多次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因被告此前拒不協助我辦理租賃物業臨時商業用途等相關手續,導致上述經營場所無法辦理營業執照。我為催促被告履行協助辦理臨時商業用途的義務,多次與被告商談,而被告每次要求我交租后卻出爾反爾,不協助辦理臨時商業用途。為此,我委托律師于20xx年8月26日、20xx年9月12日、20xx年9月23日多次發《律師函》給被告,明確要求被告協助我辦理租賃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適用于專屬管轄嗎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將房屋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租金,并在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那么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適用于專屬管轄嗎?出現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應該怎么辦?請閱讀下文了解。
網友提問:
請問律師,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適用于專屬管轄嗎?
律師解答: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不適用于專屬管轄。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雖與不動產發生牽連,但因訴爭法律關系發生的依據是當事人間存在的合同,其性質仍屬于債權債務糾紛,并非不動產物權糾紛,不應適用專屬管轄,而應適用合同糾紛的特別地域管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此,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房屋租賃糾紛如何確定管轄問題的批復》中已作明確規定:“凡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發生的房屋修繕、租金、騰退等糾紛,一般應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個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更符合“兩便”原則的,也可由被告戶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轄。”既然該類糾紛仍屬于合同糾紛的范疇,根據我國民訴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當事人當然也就可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即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怎么處理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出租人和承租人訂立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就租賃的房屋、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后,合同視為成立。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效力,根據有關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規的規定,為對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審查:
1.審查合同的主體是否適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等。
2.審查租賃的標的物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規沒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應是可以出租的。建設部1995年以第42號令發布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權屬有爭議的;
(五)屬于違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認為房屋租賃的權源只能是所有權。而無論是法理分析,還是具體考察國外關于租賃的立法及審判實踐,都會得出房屋租賃的權源來自合法占有的結論。房屋租賃的權源問題也恰是長期困擾審判人員的根本問題。也正是這個問題使得許多房屋糾紛案件難以作出合乎邏輯和合乎實際情況的判決。比如按揭房出租,因沒有完全取得產權,是否就認為出租行為無效呢?還如大量存在的“二房東”現象,是否“二房東”與他人簽訂的租賃合同都無效呢?顯然,這些出租行為認為無效,極不利于經濟的發展,也會導致房屋資源的閑置和浪費。這與社會主義立法的目的和法律應適應事物發展規律的原則是相左的。從物權的角度來分析,所有權人出讓占有權是很常見的,合法占有權人在所有權人允許的范圍內享受收益權,理應恰當,否則光“占有”有何經濟價值呢?房屋的合法占有人出租房屋正是這種情況。物權的另一種形式,即他物權人實際上就是物的實際占有者,同時其又享有所有權人的諸如出租等的許多權利。如國有企業的承包經營權,難道說國有企業因為沒有對財產的所有權就不能把財產拿來出租嗎?顯然這是否定的,大量的企業出租商鋪,出租廠房,比比皆是,如果都認定為是非法的,那么立法者在自我否定。另外從合同的角度來分析,租賃合同反映的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關系(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條)”。出租人作為合同的一方,并非以所有權人為限,因為租賃關系體現的是占有的轉移:一方讓渡其占有獲得租金利益,另一方則通過支付租金取得占有以使用收益。單就租賃的法律關系而言,各方均不與標的物的所有權發生直接必然的聯系,具有房屋所有權的出租人與通過其他方式合法獲得占有權的出租人之間并無不同,只是他們占有權的取得方式不同而已。沒有一國的立法和我國當前立法一樣將出租人直接表述為所有權人。從理論上講,合法占有即獲得標的物的出租權。至于轉租須經原出租人同意,只是租賃合同的特殊要求,且原出租人并不能被認為就是所有權人。綜上所述,把所有權作為房屋租賃的權源是不恰當的,而應以合法占有權作為權源。如此一來,許多棘手的案件也就迎刃而解了。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中存在的另一個問題是對權屬受到諸如“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等形式限制的房屋,在一定條件下的租賃是否允許。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的情形一般是因為權屬有爭議訴之法院,法院依申請人申請采取了訴訟保全,或者房屋涉及到違法違紀被查封,或者是房屋本身有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情況被查封。后兩種情況被查封,因為關系到房屋本身問題,肯定是不能進行租賃的。但前一種情況在一定條件下,應允許房屋租賃。從理論上說,《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是建立在房屋租賃權源來自于所有權的基礎之上,所以所有權不清晰當然認為不能租賃。依合法占有權源理論,即使權屬有爭議,在法院沒有最后裁決之前,合法占有人仍應有權出租的。如果一方堅持不能讓合法占有方出租,則應提供擔保,以保證法院裁決房屋歸屬合法占有方后,合法占有方的合理租金損失可以收回。如果法院裁決房屋歸非合法占有方所有,則房屋在訴訟期間取的租金歸還給最終所有者。如果同時存在“二房東”的情況,則依照所有權人與“二房東”的約定分配租金。從審判實際中看,法院查封有權屬糾紛的房屋后,在法院的監督和辦理一定手續情況下,采取“活查封”手段,使房屋不置于閑置,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這樣做最終還是有利于房屋所有權人的,也利于充分發揮現有社會財富資源的最大作用。不過需強調的是,這種情況下的租賃一定要辦理一定的擔保手續,并在法院的監督下進行。
3.審查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1994年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都規定了租賃各方應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義務。《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還規定登記備案后有關機關頒發的《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簡言之,非經登記備案,未取得《房屋租賃證》的租賃合同是無效的。分析作此立法的目的,應是規范房屋租賃市場和確保國家稅收之策。有人認為,房屋租賃登記制度沒有存在的必要了,經濟的發展和交易日益頻繁,一切交易手續應越簡便越好,登記制度會制約交易的進行。此論回避了房屋的特殊性,房屋作為不動產有其自身的特征,與一般流通物不同,房屋交易應有權屬登記備案,房屋租賃作為房屋所有權中占有權及使用權出讓,當然也應予以登記備案。還有人認為,現行《合同法》在規范租賃合同內容及出租人義務時,并未出現關于提供出租權證書以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的規定。鑒于低位階法律所負荷的價值不得與高位階法律所負荷的價值相抵觸,以及新法吸收舊法的原則,房屋租賃可以不進行登記備案。這種說法似乎有道理,但分析一下也站不住腳。《合同法》關于租賃的規定僅是范指而已,包括房屋,也包括其他財產的租賃。但房屋的租賃,作為一種特殊財產有特別法規來規定,并不違背法理。特殊法效力大于一般法效力,因而合同法與房屋租賃專門法規同時調整房屋租賃法律關系時,優先適用房屋租賃專門法規。實際上,合同法無對租賃要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的規定,并沒有否定有要求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的必要性,也不存立法價值的抵觸問題。所以,筆者認為,沒有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租賃合同是無效的。
4.審查房屋租賃
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在審判實踐中許多房屋租賃合同約定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按每日3%計,因其滯納金過高,導致滯納金的約定無效。有人認為:只要出租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規所禁止出租的情形,承租人應當參考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租金等款項的違約金。此外,還要審查房屋出租是否用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若是,則在出租人明知情況下,租賃合同無效。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13
本文文章是我協助顧問單位處理的一起客戶到消保委投訴的事情,客戶主要從事公寓租賃。以下是我寫的對上海市XX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回復:
應貴委要求,xx有限公司特就陳X、C向貴委反映的關于公寓租賃需要解除合約產生的糾紛一事回復如下:
一、主體有誤
貴委寄與我司的《消費爭議調查調解通知書》(投訴編號:)主體有誤,與陳X、楊Y簽訂租賃合同的主體是我司XX有限公司,而非YY有限公司,特此說明。
二、基本事實
20__年4月8日,我司與陳X(以下簡稱“租客”)簽訂3C20房間的《社區租賃合同》、《租賃定金合同》等系列合同,約定房租1600元/月,家電200元/月,物業費160元/月,網費100元/月,押金分為履約保證金和資產保證金共計3200元。
20__年4月14日,租客辦理入住手續。4月16日晚,租客反映房間味道大、沒有網絡、沒有空調等問題;4月17日,門店運營店長就租客反映的問題和其深入溝通時,租客提出退租;4月18日,公司負責人進一步與租客溝通,并為租客提出兩條解決方案:j租客辦理退房手續,公司退還租客首付款5260中的首月房租2060(入住幾天的房租減免)以及資產保證金1600,依據合同扣除1600元履約保證金;k退還租客所有錢款,租客換房至其他房間簽署新的合同并且享有半個月免租期。當天,溝通情況非常良好,租客對我們的處理方案也很滿意,表示對兩個方案會斟酌選擇其中之一。4月21日,租客陳X與楊Y來門店,并且現場表示接受公司提出的第一個方案,門店工作人員協助其辦理了退租手續并且租客簽字確認。
三、我司回復意見
就租客反映房間味道大、沒有網絡、沒有空調等問題,特作如下回復:
(一)網絡問題:租客入住后網絡是可以滿足正常使用的,并且公司已向其表示待工程結束后網絡信號將會進一步提高。
(二)空調問題:租客入住后的確未配備空調,但4月17日時(入住3天后)我們已向租客表示空調將于三天內安裝調試完畢。后租客退租時,我們也未向租客收取入住期間的房租。
(三)房間味道:我司與租客建立租賃關系之前,租客曾對房屋進行實地考察,若房間味道確實較大影響居住,租客不可能看房后當天簽約。可見,租賃關系的形成是建立在雙方合意的基礎上。
(四)過敏情況:一方面,據租客楊Y描述,租客陳X屬于易過敏體質,曾經由于親吻引起過敏反應并且長達半月,其亦表示租客陳X過敏事宜是由不確定原因引起。因此,租客陳X過敏多半是由于其特殊體質,而非我司公寓房間問題,這點可從同住人楊Y身體狀況良好探知。另一方面,我司公寓的設計是適宜大眾居住的,在租客陳X由于其特殊體質過敏的情況下,我司不可能對此承擔責任。
(五)扣除履約保證金:盡管租客入住時并未向公寓管理人告知其特殊體質的情況,在租客反映問題后,我司仍積極處理,多方面體諒租客,為其提供了兩種解決方案。后租客經過考慮決定退租,我司亦按約定將相應錢款退與租客。因此,我司的處理完全符合合同約定和行業慣例。
四、承諾與保證
我司一直以來致力于為客戶提供優質的租房環境,不斷提升自身服務質量,經營過程中也是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誠信守法經營,出現問題決不回避推諉。雖然此事并非由于我司原因引起,但對于本次事件,我司會以積極的態度認真解決,加強與客戶的溝通,爭取更好地服務客戶。為此,我司特此回復,請求貴委依法處理。
另隨本次情況說明附上出租房間3C20的照片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14
房地產房屋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____區________路(街)________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________元。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金按月 (季)結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______日內交付給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屋承租給乙方使用時,其該建筑物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僅作為____________用房使用。
五、房地產租賃期內,甲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地產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的定期檢查并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______個月通知乙方。
六、房地產租賃期內,乙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設備時,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乙方將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將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房地產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地產,應提前 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七、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地產租賃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上述房地產在租賃期內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審查批準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份,送房地產交易管理所(處)。
十四、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出租方將坐落在武漢市____區____路____號的房產,建筑面積平方米,出租給承租方作辦公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共____月,出租方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一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方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方應當酌情延長半個月的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繳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為:____元/月;共計金額為____。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方的義務。出租方應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方維修房屋時,承租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方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方協商合修,屆時承租方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方出賣房屋,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方需要與第三方互換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出租方應當支付承租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上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方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出租方負責賠償承租方因延期造成的經濟損失。
2.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務受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
4.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5.違約金按一個月租金的1%計算。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_區(縣)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號_____室(部位)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筑面積共_____平方米。
1-3、該房屋的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由雙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2.租賃用途
2-1、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權證編號:__________),其用途為__________.
2-2、乙方向甲方,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_______使用。
2-3、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3.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入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____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4.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整)
4-2、該房屋租金____年內不變。自第____年起,租金每____年遞增____%.
4-3、乙方必須在每月____日前支付當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____%支付滯納金。
4-4、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5.其他費用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煤氣及等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上述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
6.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除房屋內已有裝修和設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應向有關部門(包括該房屋物業管理機構)辦理申報手續的,須辦妥有關手續后,方可進行。租賃期滿,根據原書面約定,要求恢復原狀的,乙方必須恢復原狀;乙方拆除添置的設備時,不得損壞房屋結構,經驗收認可,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6-3、該房屋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的外,均由甲方負責。
6-4、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撓房屋所有人進行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的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鋪位轉租給他人,或同時轉租給二個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7-3、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經本合同甲方簽署同意,并按有關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后,方可生效。
7-4、乙方轉租該房屋,甲方可從轉租租金中獲得收益,具體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訂書面協議商定。
8.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該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或煤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____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____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動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它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9.乙方的違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4)拖久租金累計____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允許收回該房屋的其他情況。
9-2、在租憑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煤氣及等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____%支付滯納金。逾期達____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9-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預付租金不退;若預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9-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倍的違約金。
10.甲方的違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____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因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3、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甲方未按規定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的,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賃合同按規定經北京市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的15天內,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按本市有關規定,向北京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11-2、本合同經登記、取得《房屋租賃證》后,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甲方應負責代表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天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終止登記手續。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但補充條款應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租賃管理規定。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經辦人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絕(公)證意見
絕(公)證機關(章)
簽約地點: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簽約時間:年月日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號的房屋______棟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類型______,結構等級______,完損等級______,主要裝修設備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使用。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三、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四、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工料費由______方承擔;所有權屬______方。
五、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七、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八、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18
房屋租賃合同協議個人版一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代理人(簽字):
承租方(簽字,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 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 3、 該房屋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期限、用途
1、 該房屋租賃期共月月日止,合同租賃期滿后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租賃權,雙方約定在下一個租賃期內,根據市場行情租金漲跌幅度的10%范圍內協商決定。租賃期滿后,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將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使用,不得作為其他用途。
3、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并搬離其所屬物品。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其他費用
1、該房屋年租金人民幣 )。
2、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方式為:租金每季度付一次,第二次付款,即新季度月初10號之前支付。以上費用首次付款共計元(大寫: ),合同簽訂時乙方以現金交付甲方代理人。第二次起付款匯入以下賬戶:
四、保證金
乙方于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保證金 元,大寫
( ),甲方向乙方提供保證金收據,合同期滿,若乙方
無違約行為,甲方應在合同到期當日將保證金無息退給乙方。
五、房屋維護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結構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房屋租賃合同協議個人版房屋租賃合同協議個人版。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
2、該房屋所屬設施的'日常維護由乙方負責,各種意外引起后果自負。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
工。租賃期滿后,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全部。
五、違約的處理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租累計15天以上的。
2、因甲方房屋權屬問題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按合同年租金20%的額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在租賃期內,甲方因非乙方違約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甲方應退還剩余租金,同時按合同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房屋租賃合同協議個人版文章房屋租賃合同協議個人版
六、免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變更或終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遷公告規定時間需要拆除房屋的。
5、因上述原由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代理人(簽字)乙方代理人(簽字)______ 甲方代理人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代理人身份證號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賃合同協議個人版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一、租房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為____元,繳租為____支付一次,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____元),以后應提前___天支付。
三、約定事項
1、乙方正式入住時,應及時的更換房門鎖,若發生因門鎖問題的意外與甲方無關。因用火不慎或使用不當引起的火災、電、氣災害等非自然類的災害所造成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無權轉租、轉借、轉賣該房屋,及屋內家具家電,不得擅自改動房屋結構,愛護屋內設施,如有人為原因造成破損丟失應維修完好,否則照價賠償。并做好防火,防盜,防漏水,和陽臺擺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3、乙方必須按時繳納房租,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房屋租賃合同協議個人版合同范本。協議終止。
4、乙方應遵守居住區內各項規章制度,按時繳納水、電、氣、光纖、電話、物業管理等費用
乙方交保證金________元給甲方,乙方退房時交清水,電,氣,光纖和物業管理等費用及屋內設施家具、家電無損壞,下水管道,廁所無堵漏。甲方如數退還保證金。
5、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如遇拆遷,乙方無條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滿天數退還。
6、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噸氣;____立方電;___度
甲方簽章(出租方):電話;
乙方簽章(承租方):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19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住址: 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明細如下:
第一條、租賃房屋
1.甲方將位于 樓房以 整房年租 形式出租給乙方使用。
2. (二)房屋權屬情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它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人(購房人)姓名:________,房產證號:__________。
3.該房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和用途
1.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雙方應就租賃期滿后是否續租或解除租賃關系,應該在租賃期滿前 2 個月通知對方。
3.該處房屋僅作乙方家庭住宿 使用,如果乙方要改變使用用途,需征
得甲方同意。
第三條、租金、保證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該房屋年租金人民幣 整(小寫: 元),按 支付,其中房屋保證金 元,首次支付應包括房屋保證金和半年的房租,共計 元,后半年的房租應該在所繳租金期滿前7日向甲方支付。
2.租賃期間因乙方使用該房屋而產生的物管、水、電、氣、閉路、網絡、電話、垃圾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3.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導致租賃房屋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房屋安全管理
1.在租賃期內,除房屋結構包括墻、頂等大修項目由甲方負責外(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如房屋門、窗、水、電等附屬設施及乙方裝修裝飾部分等均由乙方負責維修,并由乙方自行承擔修繕費用。
2.乙方負責該房屋的安全管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盜竊、火災等事故自行承擔損失,如對甲方的房屋及設備造成損害的,應對甲方進行賠償。
3.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屋內設備。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備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
4.租賃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該房屋部分和全部轉租、轉借給第三人使用,不得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與第三人合營合作,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和終止本合同而不對乙方進行任何賠償。
5.乙方必須保持房子的干凈整齊,愛護房屋相關設施和生活電器等。如果發現設備不好用,應及時與甲方溝通,盡快維修以保障正常生活使用。
第五條、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屋權屬明晰,同時保證乙方租賃期間內對該房屋的使用權,若因產權糾紛或債務原因影響乙方對該房屋的使用,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行為。
3.租賃期屆滿時,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的優先續租權。
4.合同終止后(含合同租賃期滿或被解除等)7日內,乙方應將該房屋騰空并恢復原狀交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托他人騰空并收回該房屋,且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如甲方擅自終止合同,應向乙方支付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擅自終止合同,甲方收到的`當期租金不予退還。
3.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納相關費用(含租金、保證金等),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為:相關費用× %×逾期天數。乙方未按規定時間、金額繳納相關費用超過 5天的,除收取乙方滯納金外,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房屋若遇拆遷或政府規劃調整,需要收回房屋的,甲方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一個月后搬出,甲方將已交的租金剩余部分退還給乙方。甲方不向乙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5.房屋及其設備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且雙方債權債務結清完畢之日失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20
個人中式風格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根據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 市 的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作使用。
二、租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 個月)。
三、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每 個月向甲方繳納租金 萬 仟 佰 拾 元整,并于每 個月的 日前交清,甲方須開具(收據或發票)給乙方。
四、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 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和 元整的室內財物押金,上述保證金和押金合同期滿后退還乙方。
五、租賃期間房屋的房產稅、營業稅及附加稅、個人所得稅、土地使用費、出租管理費由 方負責交納;電話費、保安費、水電費、衛生費、電梯費、房屋管理費由 方負責交納。
六、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滯約金拖欠租金達 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有權拒絕退還履約保證金。
七、甲方應承擔房屋工程質量及維修的責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設施、室內財物毀壞,應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八、租賃期間,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同時退還兩倍的履約保證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同時不得要求退還履約保證金。
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結清費用后退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起拆人民法院處理。
十一、本合同經簽字或蓋章后即時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紀方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日期: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21
甲方(出租方)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房地點:甲方同意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租給乙方,并保證該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僅為居家住宅使用;不得進行任何違法活動,否則后果自負。
三、租期: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將房屋歸回甲方。
四、租金:每月_______元人民幣,租房保證金______元人民幣。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__個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證金在簽定本合同時支付,以后租金按規定的付款期限提前___天將下期房款支付給甲方。若逾期10天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在房屋保證金中扣除硬件租金。
乙方自行承擔在租賃期所產生的水、電、氣、網絡、物業管理等其它房屋使用費用。
六、租房保證金:存放于甲方作為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主要用于對合同終止時,甲方對乙方在租賃期內發生的基本費用:包括房租、房內物品損壞、短缺等扣除清算后一次性不計利息退回乙方。
七、其它約定: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該房的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2、本合同終止時,需對甲方提供的設施進行清點、檢查移交,如有損壞、短缺應照值或酌情賠償;
3、乙方如因使用不當損壞房屋及設施的,應負責修復原狀或予以經濟賠償。若水、電、煤氣等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的人身傷亡和意外事故,與房東無關,后果自負。(乙方搬家臨走前必須把衛生搞好,否則扣除衛生清理費300元)
八、違約處理: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應按一個月租金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證金;如乙方中途退房,須按一個月房租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證金,否則,沒收剩余房租金及保證金。如乙方租賃期已超過,乙方既不續簽本合同也不退房,甲方對該房有權作出處理,后果由乙方自負。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作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如因洪水、地震、火災、拆遷和法律法規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協議不能全面履行,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金按實際租賃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簽約時間:年月日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2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租賃房屋
1.甲方將坐落于 房屋及 2臺空調、1臺32寸液晶電視機、機頂盒、熱水器、燃氣灶、冰箱、洗衣機、飲水機 、移動光貓、無線路由器 等電器設備及 1個玻璃餐桌、4把餐椅、2張床(含2個新床頭柜和2個舊床頭柜)及組合家具等 物品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期限和用途
1.租賃期限: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前1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租賃期滿后是否續租通知對方。
3.該處房屋僅作住宅使用,如果乙方要改變使用用途,需征得甲方同意。
三、租金、保證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月租金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按 支付,當期租金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乙方在上次所繳租金期滿前15日向甲方支付下期租金。
2.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作為租賃保證金,租賃期滿時乙方如不再續租,且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時,甲方將該保證金全部無息退還給乙方。
3.租賃期間因乙方使用該房屋而產生的水、電、天然氣等費用由乙方支付,租期起始日水表讀數: ,電表讀數: ,煤氣表讀數: 。物管費 /年、有線電視費 /年、網絡費 /年在雙方合同簽訂時由 支付。
四、房屋安全管理
1.在租賃期內,除房屋結構包括墻、頂等大修項目由甲方負責外(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如房屋門、窗、水、電等附屬設施及乙方裝修裝飾部分等均由乙方負責維修,并由乙方自行承擔修繕費用。
2.乙方負責該房屋的安全管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盜竊、火災等事故自行承擔損失。
3.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屋內設備。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備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
4.乙方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飾的,在租賃期滿或因其他原因終止后可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補償。
5.租賃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該房屋部分和全部轉租、轉借給第三人使用,不得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與第三人合營合作,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和終止本合同而不對乙方進行任何賠償。
五、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屋權屬明晰,同時保證乙方租賃期間內對該房屋的使用權,若因產權糾紛或債務原因影響乙方對該房屋的使用,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行為。
3.租賃期屆滿時,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的優先續租權。
4.租賃合同終止日前 ,乙方應將該房屋騰空并恢復原狀交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托他人騰空并收回該房屋,且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六、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如甲方擅自終止合同,應向乙方支付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擅自終止合同,甲方收到的當期租金和保證金不予退還。
3、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交納相關費用(含租金、保證金等),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為:相關費用1%逾期天數。乙方未按規定時間、金額繳納相關費用超過15天的,除收取乙方滯納金外,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且保證金不予退還。
4、房屋若遇拆遷或政府規劃調整,需要收回房屋的,甲方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應在甲方通知30天內搬出,甲方將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全部無息退還給乙方,并將乙方已交的租金剩余部分退還給乙方。甲方不向乙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5、房屋及其設備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且雙方債權債務結清完畢之日失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23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大連市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_廳____衛,平房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代理權限
乙方的具體代理權限為:(□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并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年__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_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為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后,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于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甲方所有/□歸乙方所有/□______)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________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始按(□月/□季/□半年/□年)通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傭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______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為____________,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傭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________)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責任: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轉委托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后,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以上的;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由乙方送達______銀行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24
編號: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身份證明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元。
租金總額為元。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后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25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朝陽居小區十號樓西單元三樓東戶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
二、本房屋每年租金為人民幣4,500元,每半年初交2,250元。
三、乙方承租期間,水、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四、甲方提供屋內配套用品:廚房洗菜盆,衛生間座便器,洗臉池,水、電、氣全通,屋內地磚完好。
五、乙方入住前須向甲方交付1,000元房屋及設施安全保證金。承租期滿,房屋及設施完好,按時交房,甲方全額退還保證金1,000元。
六、房屋租賃期從20__年農歷正月十六日至20__年農歷正月十五日。到期如續租,甲乙雙方需提前一個月協商,租金另行商定。
七、租賃期間乙方如果提前退房,所交保證金不退。
八、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在保證金中扣除)
九、乙方不得在該房內存放政府規定違禁物品、易燃易爆危險品,不能進行違法活動,應自覺接受小區管理,規范使用水、電、氣。否則,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租賃期內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十一、合同到期,乙方應按時交房,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開啟房間門鎖收回房屋,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十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26
出租方:
承租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經濟管理合同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地址、結構、間數、面積、房屋質量及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繳納期限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時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 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于沖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其他約定: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解除。
1、 在租賃期間,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租賃合同對新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 出租方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優先權。
3、 承租人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房屋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應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4、 承租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①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③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 個月的。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標準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 元。
2、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房屋的,負責賠償違約金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務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即使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
4、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自然災害等)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因防范不善,造成財務丟失毀壞的`,出租方不承擔責任。若因承租方管理不善造成房屋毀壞的,房屋修繕費用由承租方支付。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只能在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訴良好總解決方式中選擇約定其中的一種解決方式)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慢 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 份,送 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27
一、 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或備案流程圖
當事人提出申請 — 管理所收文 —管理所核準 —登記或不予登記
二、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或備案雙方須提供如下資料
(一)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單位的:
1、《房地產證》或證明其產權的其他有效證件;
2、改變房屋原使用功能的房屋出租,須提供國土部門同意改變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清地價款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個人的:產權證明(房地產證、購房合同、按揭合同等)(驗原件留復印件)或街道辦、居委關于產權的書面證明。
(二)房地產租賃合同書(使用房屋租賃管理機關提供的統一格式合同書)。
(三)出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單位的:
1、政府批文或《營業執照》(驗原件留復印件);
2、以被委托人名義簽訂合同的',委托人須在授權委托書上表述清楚,境外當事人的委托書應當經過公證或認證;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身份證(驗原件留復印件)、委托書原件。
個人的:
1、身份證(驗原件留復印件);
2、委托他人代管或辦理的,須提供房屋所有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3、共有房屋須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境外共有人須出具經過公證或認證的證明書。
(四)承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單位的:
1、政府批文或《營業執照》(驗原件留復印件);
2、境外企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護照(驗原件留復印件);
個人的: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境外人士須提供護照或居留證件(驗原件留復印件);
2、房屋用途為住宅的,須填寫《暫住人員信息登記表》,提供20~49周歲女性計劃生育證明;3、委托他人代辦承租手續的,須出具授權委托書。
(五)已作為資產抵押的房屋出租須提交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書面證明原件。
三、房地產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其它事項
(一)轉租合同的登記(備案)
辦理轉租合同登記(備案)的當事人需提交下列資料:
1、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律資格證明;
2、房屋所有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
3、已登記(備案)的原房地產租賃合同。
(二)登記(備案)租賃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雙方在履行合同發生變更時,需按合同登記(備案)的要求出具資料,到房屋租賃管理所重新進行合同登記(備案)。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28
甲方: ____
乙方: ____
一、乙方租用甲方在峰峰礦區濱河路國泰花苑的辦公樓一層(租用面積為____平方米),進行物業管理。
二、租金租期:經甲乙雙方協商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租給乙方使用,租期為____年,每年租金為____元,租金為預付上交,協議簽字后預付每年全年租金。在租用期間甲方對乙方租金款五年不變。
三、房屋設施使用保護要求
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要求乙方做到:
(1 )房屋建筑主體不得隨意拆建和改建;
(2)對房屋門窗內裝修格局要保護好,正常使用及時維修完善;
(3)對房屋內設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損壞后及時維修和更換,但不能丟失,丟失的由乙方按樣賠償。
四、租用責任:乙方在租用期間對甲方的所有財產負全部責任,第一是保護,第二是不能發生火災,如出現一切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價格雙方協商,請法律仲裁部門鑒定。甲方對自己的財產有權隨時檢查,并對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預乙方的經營權。第三,乙方租用期間對經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自負,如:水、暖、電等等。第四,乙方在租用期間屬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后自己帶走。
五、上述條約雙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具有法律保護權。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禁止轉借房屋租賃合同 篇2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貴陽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甲方所出租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貴陽市
區 ;建筑面積 平方米:居室: 室 廳所在樓層層數/總層數:;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 ,證書編號: ,房屋所有權人□姓名、□購房人: 。
第二條 該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各案
(一)租賃用途:□居住、□商業、□其它
(二)甲、乙雙方應按照《貴陽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要求,辦理租賃登記各案。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該房屋租賃期自止。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
移交房門鑰匙及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該房屋及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對該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續程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每月租金為:大寫每月(¥/月),支付方式:按□月/□季/□半年/□年支付。付款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簽約當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約定的房租和押金。乙方需提前日向甲方支付下次房租。
(二)押金:人民幣大寫¥);押金不能充抵房租;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外,剩余部分甲方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8)衛生費(10)上網費(11)停車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本合同中未 列明確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各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貴陽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定。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各設施因自然屬性老化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乙方轉租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l、遲延交付房屋達日的`;2、交付該房屋嚴重不符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4、(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一個月房租做為違約金并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2、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該房屋主體結構的:3、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屋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4、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5、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本合同(及附件)共頁,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理人:證件號碼: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