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空地合同租賃(通用3篇)
大型空地合同租賃 篇1
出租人: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____》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_________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于_________。庫房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庫房位置為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1.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2.免租期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甲方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租賃場地的使用權。
第三條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實行_________支付制,以_________為租金支付方式;每期支付_________個月的租金,本協議生效后乙方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先付_________元的租金,自第_________個月開始支付第_________期租金,以此類推。
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稅務機關認可的正式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
第五條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保險
1.甲方負責投保的范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___,受益人為_________,保費由_________方負擔。
2.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為:_________,受益人為_________,保費由_________方負擔。
第七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活動。
5.其他。
第八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租賃期間因場地使用產生的所有稅費。
4.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場地的用途。
9.其他。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_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逾期______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_________等費用的。
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其他。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未按照約定交付場地,經乙方書面催告后_________天內仍未交付的。
干涉乙方的正常活動,嚴重影響乙方致使乙方無法正常活動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后辦理解除租賃手續,并按照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并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十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
4.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場地,每日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
5.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作為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
6.如果因乙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應在合同無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作為對甲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否則,甲方有權暫時扣留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甲方不予以補償。
7.乙方逾期支付應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_________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場地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8.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場地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場地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并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2.乙方對租賃場地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場地,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場地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場地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并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場地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后方能進行。
第十三條租賃場地的交還
1.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_________日內將己方物品搬出租賃場地,乙方逾期_________日拒不搬出己方物品的視為乙方放棄對該物的所有權,甲方有權任意處置滯留于租賃場地的乙方物品。
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對租賃場地進行改造增加的添附物可與甲方協商作價處理。如雙方無法達成合議則由乙方在交還租賃場地前自行拆除添附物,甲方不予補償,因拆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四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本合同的補充合同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租賃期限內場地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2.在租賃期限內因場地本身問題造成乙方或者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侵權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_________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市場登記證號碼:_________市場登記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大型空地合同租賃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商品房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該商品房位于拉薩市 路,編號 ,使用面積 平方米,計租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商品房用途
該商品房用途為: 合法、合規從事經營活動 ,經營范圍:。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不得破壞商品房主體結構。對商品房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應事先書面得到甲方許可。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商品房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期限超過20_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品房。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商品房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商品房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 元/月(大寫: )租金總計: 元(大寫: 元)。該商品房租金 不變,自第年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每月20日前繳納下月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自行到銀行交款,并在20日前向甲方提供的交款回執。
(四)單位名稱:西藏電力有限公司綜合服務中心
(一)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交付該商品房時,乙方向甲方支付商品房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 元(大寫: 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商品房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如數無息返還乙方。
第六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商品房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租賃商品房經營所發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衛生費及各項稅費。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商品房租賃應由甲方承擔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商品房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商品房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商品房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商品房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算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乙方應恢復原樣,或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或乙方放棄收回的歸甲方無償所有。
(四)返還后對于該商品房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八條 商品房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商品房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于該商品房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轉租
(一)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對商品房進行轉讓。
(二)乙方私自轉讓商品房的,甲方有權收回商品房,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商品房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商品房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3、其他: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商品房達
2、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商品房的。
4、交付的商品房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商品房: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商品房結構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該商品房轉租、轉借的。
6、利用該商品房從事違法活動的。
7、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險品的。
8、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9、其他:
第十一條 安全責任
(一)在租賃期間,乙方自行負責該商品房區域內的安全保衛、防火防盜等工作。(二)乙方不得違反當地政府治安綜治管理有關規定,或從事違法活動或經營,否則,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三)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商品房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金額退還乙方并按月租金的50%支付違約金。
(六)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乙方擅自對該商品房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50%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商品房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商品房的,應按日租金兩倍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十)其他: 。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拉薩市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空地合同租賃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_____年零___月,出租方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
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1、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份;合同副本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