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精選29篇)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1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一、未經整體驗收合格的____鎮房屋,當事人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無效 《建筑法》第61條
第二款規定,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断婪ā返10條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除本法
第十一條另有規定的外,建設單位應當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 《消防法》第11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審核的結果負責!
(1)出租未經整體驗收合格的____鎮房屋,違反《建筑法》第61條、《消防法》第10條的強制性規定,但是不論是合同法還是《解釋》均未將此種情形規定為合同無效情形!
(2)根據《解釋》第8條第
(三)項規定,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定情況的,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虼,未經整體驗收合格的房屋,不應當認定房屋租賃合同無效;但是,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的,承租人有解除權!
二、違反建設工程規劃的____鎮房屋,當事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無效 《解釋》第2條規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____鎮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1)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____鎮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2)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____鎮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3)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____鎮房屋,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應當認定房屋租賃合同有效!
三、違反建設工程規劃的農村房屋,當事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無效 農村房屋是指鄉、村規劃區內的房屋! 督忉尅返1條
第二款規定,鄉、村莊規劃區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參照本解釋處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法律、法規對農村居民住宅設計、建設、驗收方面的規定,至今適用的仍然是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國務院第116號令發布的《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農村居民房屋的設計、施工、驗收均缺少具體和嚴格的標準。因此,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農村房屋租賃合同,不因此無效!
四、臨時建筑物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解釋》第3條規定,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因此,臨時建筑物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效力,分為以下情形:
(1)臨時合法建筑物房屋租賃合同依法有效。
(2)超過使用期限的臨時合法建筑物房屋(轉化為無法建筑物)租賃合同,超過使用期限部分無效。
(3)臨時非法建筑物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4)臨時非法建筑物房屋租賃合同和超過使用期限的臨時合法建筑物房屋租賃期限,在一審辯論終結前取得批準的有效! 藴拾娣课葑赓U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是怎樣的下面b小編為大家準備了房屋租賃合同范文做參考!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本市▁▁▁區(縣)▁▁▁▁▁。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廚,建筑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范圍是:▁▁▁▁▁▁▁▁▁▁▁▁▁▁▁,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租賃期限
(一)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季□半年□年),總計:▁▁▁▁元(大寫:▁▁▁▁▁▁元)。
(二)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___元(大寫:▁▁▁▁▁▁▁▁▁▁▁▁▁▁▁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后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于
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____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
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
第十四條
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
第十四條
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
第十六條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并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托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范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后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鲎夥(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力義務關系。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路________小區____樓____單元____層____號,面積________平米____室____廳出租給乙方。
二、租賃期限共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賃價格:月租金/年租金大寫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第一次從簽約之日起一次付清。
五、雙方責任:甲方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券債務概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相關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乙方在租賃之前甲方有責任提供房屋有效合法證件以保合法。
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擅自改動房屋結構及原有設施。對室內設施及室內配置的物品應正確使用,因人為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及時維修或賠償。租賃期間乙方造成的意外事件、事故、水、火災等,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轉讓、轉租,否則按違約處理并追究責任。租賃期間的水、電、暖氣、煤氣費、有線費等由乙方支付。
六、為保證甲方可動產及物品安全,乙方向甲方交押金大寫:_________元。合同期滿無欠款,房屋無損壞,甲方將押金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附件,補村規定都具有同等效力。
八、雙方補村事項。
九、房屋移交時電表數:____________,煤氣表數:________,水表數: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承租方: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中介公司簽字蓋章: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3
《合同法》第218條規定,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合同法》第219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一、承租人有正當使用出租房屋的義務,即應當按照約定方法或者出租房屋性質使用出租房屋:
(一)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出租房屋;
1、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的使用方法;
2、雙方補充協議約定的使用方法;
3、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使用方法。
(二)對出租房屋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三)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質使用。
二、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質使用出租房屋,應當承擔哪些責任?
《合同法》第219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解釋》第7條規定,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219條的規定處理。
因此,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質使用出租房屋,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
(1)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出租房屋的性質使用出租房屋,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出租人該項合同解除權以出租房屋受損為條件。
(2)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有權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的。
、俪凶馊艘话氵`反出租房屋合理使用義務的行為,只有“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才有合同解除權。
②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的行為:A.只有變動的是建筑主體結構及承重結構的行為,才屬于違反合同主要義務的行為;B.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有合同解除權。
、鄢凶馊松米詳U建行為一律屬于違反合同主要義務行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有合同解除權。
三、承租人對出租房屋有哪些保管義務?
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出租房屋,因保管不善造成出租房屋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承租人已盡妥善保管義務,承租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4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層。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居住。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金按結算,由乙方于每月第三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1(月)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關于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計達2個月;
3、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條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有關房屋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50%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10%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1頁,一式1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乙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
茲有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經自愿友好協商達成租賃合同如下:
第一條:租賃標的物及用途
1、甲方將位于
2、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先承租權。
第三條:租金及其支付
1、租金乙方每月
2、租金乙方每個月自簽定合同之日起,按月交付給甲方。
3、乙方所支付的租金所涉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提供租金發票,如乙方需要發票,開票的稅款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水電費的計算
算水、電費的使用量。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內乙方必須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租賃期內乙方所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2、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城管、技術監督、消防及其他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和管理,所涉這些部門的稅、金、費,由乙方繳納,與甲方無關,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要做好安全經營工作,注意防水、防火,該場所不得食宿,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實際損失)。
4、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房屋轉租,不得進行非法活動。
5、乙方在房屋租賃期間,因經營需要進行裝璜的,不得改變現有的房屋結構,如必須改變房屋結構的必須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租賃期滿和解除合同后,乙方在租賃期間已裝璜成形的部分應保留原狀無償留給甲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的,甲方承擔違約金計人民幣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除應補繳外,還應支付違約金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3、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房屋轉租的,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同時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4、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改變房屋現有結構的,除應及時恢復原狀外,還應支付違約金10000元,同時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5、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房屋,如乙方改變房屋用途需得到甲方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10000元,同時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七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免責條款(敬請注意)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6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國家《合同法》和《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租賃合同如下:
一、甲方出租給乙方房屋情況表:
房屋坐落
所有權人
房產證號
結構及層數
建筑面積
使用面積
房屋用途
抵押權人意見
房內設施
二、該房出租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租金為每月 元,在每月 日前交付。
三、甲方依法出租自有房屋,有收取房租的權利,有依法交納稅費、及時養護、維修房屋、保障租戶的使用安全的義務。
四、乙方租用甲方的.房屋,應每月依期繳交租金,不得拖欠。逾期繳交,由甲方按月租額的 %向乙方加收違約金。乙方同意預付保證金 幣 元給甲方。
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對房屋擴建、改建,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改變約定用途;乙方不得利用租住房屋從事違法違紀、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活動。
六、租賃期間,甲方要求提前終止租賃合同收回房屋自用時,需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如期搬出,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可在本合同第十條商定補償條款。
七、租賃期間,乙方要求提前終止租賃合同退回房屋給甲方時,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雙方可在本合同第十條中商定補償條款。乙方如續租甲方房屋,須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
八、甲方如出售出租的房屋,在同等價格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但在甲方通知后半個月內乙方不作購買表示的,應認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河源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房管部門各存一份。
十二、本合同必須經當地房管部門登記備案。
甲方簽名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7
房屋租賃合同法的規定:
一、《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4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享有所有權的房屋和國家授權管理和經營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問題:該條只規定房屋所有權人的出租權,其他人對房屋有無出租權?非房屋所權人出租房屋后,承租人的權利如何保證?
解答:根據《合同法》第51條,“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币虼,非房屋所有人對房屋進行出租并不導致租賃合同無效,只是效力待定而已!逗贤ā返228條還規定:“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可以看出,出租人是否為租賃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權人,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二、第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權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權屬有爭議的;
5、屬于違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7、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問題:該法采取禁止性方式,規定了禁止出租的房屋類型,以以上房屋出租的合同效力如何?
解答:《合同法》第52條第5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該法是建設部發布的行政規章。合同是否有效,應當以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為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進一步明確:《合同法》實施以后,人民法院確認合同無效,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為依據,不得以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為依據。因此,以上述房屋為標的的房屋租賃合同并非無效。
三、第7條,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的房屋所在地城市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
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租賃雙方協商議定租金和其他租賃條款。
問題:可否租用住宅用房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解答:“住改商”給生活帶來便利,但也帶來噪聲、氣味等環境污染!段餀喾ā窙]有完全禁止“住改商”,而是將選擇權交給了有利害關系的業主。第77條規定:“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但是,怎樣確定是否有利害關系,有利害關系全體業主的范圍如何定,如何算征得了業主同意等問題在《物權法》中并沒有規定。加上客觀現實情況,這就很容易產生一系列矛盾。期待以后的司法解釋加以明確。
四、第11條,租賃期限內,房屋出租人轉讓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受讓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規定。
出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繼承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共同居住兩年以上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租
問題:轉讓房屋所有權的范圍?家庭成員的范圍?
解答:1、《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20xx年8月15日建設部修正,第3條,本規定所稱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前款所稱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列行為:
(1)以房地產作價入股、與他人成立企業法人,房地產權屬發生變更的;
(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資金,合資、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而使房地產權屬發生變更的;
(3)因企業被收購、兼并或合并,房地產權屬隨之轉移的;
(4)以房地產抵債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在法律上具有權利義務關系的家庭成員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孫子女和外孫子女。而且包括法律擬制的家庭成員。
《合同法》第234條,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合同法沒有限定可以繼續承租的為家庭成員,與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亦可承租,并且也沒有“共同居住兩年以上”的限定條件。
五、第13條,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簽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第14條,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后30日內,持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文件到直轄市、市、縣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第15條,申請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書面租賃合同;
(二)房屋所有權證書;
(三)當事人的合法證件;
(四)城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區、縣)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使用面積)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1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年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稅、費按法律規定交納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有權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及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乙方有權決定。租賃期滿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乙方可以根據需要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3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 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經營的。
(2) 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2)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的
(3) 拖欠房租累計12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1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 10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交付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30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3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3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 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2) 拖欠房租累計 12個月以上
2、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3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 依法向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2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哈爾濱個人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9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丁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鑒于:
一、甲、乙雙方20xx年1月10日簽訂《租賃合同》(合同編號:20xx字第0110),約定甲方將其依法所有的成都市溫江區萬春鎮新油職工療養培訓中心(以下簡稱“租賃物”)租給乙方,乙方無償將租賃物給丙方使用。
二、 年 月 日,丙方與 銀行簽訂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約定丙方向 銀行貸款 萬元(以下簡稱“該筆貸款”),由丁方為該筆貸款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三、經各方協商決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為丁方,乙方基于《租賃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概由丁方承接。
四、甲方同意,丁方成為承租人后,可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方,第三方由丁方選定。
為此,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四方友好、自愿、平等協商,就《租賃合同》中承租方變更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變更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自丁方為丙方代償該筆貸款之日(下稱“交割日”)起,《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為丁方,乙方基于《租賃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概由丁方承接。
二、附屬設施、裝修和配套設施、設備的歸屬
(一)甲、乙、丙三方同意自交割日起,租賃物內的附屬設施、裝修和配套設施、設備均歸丁方所有,所有權自交割日起轉移。
(二)附屬設施、裝修和配套設施、設備詳單見附件。
三、租賃物用途及租金支付
(一)《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為丁方后,甲方同意丁方可將租賃物轉租給任意第三方,第三方由丁方選定,甲、乙、丙三方應無條件配合丁方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方!
(二)《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為丁方后,租賃物的用途不限于餐飲住宿,丁方有權用于其他用途。
(三)《租賃合同》項下承租方依法變更為丁方后,甲方仍按《租賃合同》(合同編號:20xx字第0110)約定的金額(即48萬元/年,大寫:人民幣肆拾捌萬/年)向丁方收取租金,租金收取的具體方式、時間,屆時由甲、丁方協商確定。
(四)租賃時間:自交割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五)乙方和丙方應無條件配合丁方,在交割日后 日內向丁方交付與租賃物及其相關的資料和實物,并于交割日后 日內搬出租賃物。
(六)甲方應保證租賃物質量合格,甲方的所有權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抵押,不存在第三人向甲方和丁方主張權利的情形。
(七)若乙方在交割日前已支付當年租金的,視為丁方已向甲方支付當年租金,甲方不得再向丁方收取當年租金。
五、違約責任
(一)若一方違反本合同中的約定,由此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丙方未能及時搬出租賃物,每逾期一日,應按 元/天的標準向丁方支付違約金,由此給丁方造成損失的,丙方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協議各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各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的,向丁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合同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成立,自丁方為丙方代償該筆貸款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丁各 份,公證處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約定與《租賃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租賃合同》約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月日: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10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千 百 拾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按 支付租金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不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第八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煤氣費;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費;
2.物業管理費;
第九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押金(協商擬定)。
第十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后,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3、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10天 告知甲方,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二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一)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床鋪兩個、電視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表現為: 度;(2)電表現為: 度;(3)煤氣表現為: 度。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1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將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在良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_________使用。
二、房屋面積
出租房屋的登記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為期_____________年,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將房屋騰空并交付乙方使用。
四、租金
1.數額:雙方商定租金為每月_________元整(含管理費)。乙方以_________形式支付給甲方。
2.租金按月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每月的_________日以前繳納,先付后住(若乙方以匯款形式支付租金,則以匯出日為支付日,匯費由匯出方承擔);甲方收到租金后予書面簽收。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七天,則每天以月租金的0.3%支付滯納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天,則視為乙方自動退租,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五、押金
1.為確保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乙方同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給甲方押金_________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后予以書面簽收。
2.除協議另有約定外,甲方應于租賃關系消除且乙方遷空、點清并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后的當天將押金全額無息退還乙方。
3.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而產生的違約金、損壞賠償金和其它相關費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日內補足。 4.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在租賃期內正常租用該物業,甲方應立即全額無息退還押金予乙方,且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六、甲方義務
1.甲方須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詳見附件)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設施如因質量原因、自然損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受到損壞,甲方有修繕并承擔相關費用的責任。如甲方未在兩周內修復該損壞物,以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設施,乙方有權終止該合約,并要求退還押金。
3.甲方應確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權利,如租賃期內該房屋發生所有權全部或部分轉移、設定他項物權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事件,甲方應保證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第三者能繼續遵守本協議所有條款,反之如乙方權益因此遭受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4.甲方應為本協議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因未辦理相關登記手續致該協議無效或損害乙方租賃權利,應由甲方負責賠償,且甲方應承擔該協議相關的所有稅費。
七、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協議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押金。
2.乙方經甲方同意,可在房屋內添置設備。租賃期滿后,乙方將添置的設備搬走,并保證不影響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租的房屋轉租或分租,并愛護使用該房屋如因乙方過失或過錯致使房屋及設施受損,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應承擔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費、收視費、一切因實際使用而產生的費用,并按單如期繳納。
八、協議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1.乙方在租賃期滿后如需續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由雙方另行協商續租事宜。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2.租賃期滿后,乙方應在日內將房屋交還甲方;任何滯留物,如未取得甲方諒解,均視為放棄,任憑甲方處置,乙方決無異議。
3.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任意終止,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九、違約及處理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不履行本協議規定條款,導致本協議中途終止,則視為該方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 ________元整,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無過錯方之損失,則違約方還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賠償金。
2.若雙方在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事情時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任意終止,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十、其他
1.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甲、乙雙方如有特殊約定,可在本款另行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12
甲方(租賃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等價有償原則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給乙方,計建筑面積約為________平方米。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______________之用。
二、該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賃期滿后乙方若需續租,須在租房合同期滿前________個月通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須重新確定租金和簽訂租賃租房合同。
三、該房屋每月租金_________元整________人民幣,先付后住,實付租金以甲方的收條為準。
四、為保證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簽訂本租房合同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押金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幣(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費用結清后本押金退還乙方。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則押金不予返還;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則應將押金全額返還并賠償乙方________個月的租金費用作為因租房造成的損失。租賃期內,無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得私自隨意加減租金和更改終止合同租賃期。
五、對甲方室內家具、家電應注意愛護,如有損壞,應由乙方負責維修,甲方不承擔維修費用。租賃期滿后交還給甲方房屋中的`所有家具、電器應完整并可以正常使用。
六、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等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入住時,有責任協同甲方認定相關數據并辦理有關的居住手續。
七、租賃期間,乙方不得發生下列行為:轉租本房屋或用其作擔保、將租賃場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轉借給第三者或讓第三者使用、未經甲方同意在租賃場所內與第三者共同使用。
八、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與乙方有關人員的故意或過失行為而對甲方、其他住戶或者第三者造成損害時,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租賃期間,房屋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壞,本合約則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房產發生重大損失或傾倒危險而甲方又不修繕,乙方可終止合約,甲方應退還按金或乙方在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代甲方修繕,并以修繕費用抵銷租金。
十、租賃期間乙方須遵守物業的管理制度,須妥善使用租賃場所及公用部分。不應在本建筑物內發生下列行為:
(1)將危險物品帶入樓內或實施其他有害于大樓安全的行為。
(2)給甲方或其他住戶帶來損害的行為,以及對整個建筑物造成損害的一切行為。
(3)違反社會治安、國家安全和違法行為。
(4)室內不得使用明火做飯。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應保證甲方屋內家具和電器完整、不得缺失。在甲方回收房屋時進行驗收,若發現家具或電器缺失,乙方應按照物品原購置價予以賠償。
十二、乙方如發生以下行為之一,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房屋。甲方有權另行出租,對房內物品不承擔任何責任。
(1)租金及其他債務超過________個月以上未付。
(2)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的。
(3)給其他住戶生活造成嚴重妨礙,住戶反映強烈的。
(4)觸犯法律、法規、被拘留或成為刑事訴訟(公訴)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等情況發生的。
(5)有明顯失信或欺詐行為的事實的。
十三、補充條款
合約到期,承租方如不續約,應允許甲方提前________個月帶人看房。承租方租賃期結束應保持該房整潔。
十四、房內設施清單如下:空調________部、洗衣機________臺、電熱水器________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入住時水電表讀數:____________。電____________度。水____________方。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1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___號樓_____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計__________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__________天內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個人租房合同范本簡潔版自行成交個人租房合同范本簡潔版自行成交。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1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屋(場地)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場地)位置和面積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業用房位于__________,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
1.2具體的租賃區域詳見附件:房屋(場地)平面圖。
第二條:租賃房屋(場地)的用途
所租房屋(場地)的用途為文化娛樂,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及免租金期限
3.1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2免租金期限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條:租金和定金
4.1租金的確定適用逐年遞增的辦法確定。
其中,第1—2年為人民幣_______元/平方米/天,月租金總額為_______元,三個月租金總額為_______元,年租金總額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第_______年,每天每平方米_______元,第11—20年按經營情況租金另定。
上述一個月按30天,一年按360天計算。
上述租金中不含水、電、空調、供暖、垃圾處理等費用。
4.2乙方于簽署合同后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_______個月的租金作為定金。
如果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定金不予退還;如果甲方單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
4.3免租期結束后,定金同時作為履約保證金。
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或商場的有關制度在乙方經營期間違反本合同所約定義務時給予乙方相應處罰。
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履約保證金不足時,乙方應在10日內補齊。
履約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后予以返還。
4.4每_______個月為一個租金支付周期,除第一期租金按本條4.5執行外,以后每期的租金應提前30天向甲方支付,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為乙方開具正式發票。
4.5第一期租金的交納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免租期屆滿前3日內支付。
第五條:續租優先權及轉租
5.1合同期限屆滿后乙方需要續租的,乙方應在期滿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否則,期限屆滿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5.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讓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房屋(場地)。
第六條:其他費用
6.1乙方正常經營所發生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自行負責繳納。
6.2乙方裝修和改建以及專用和專有設備的安裝、調試、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3甲方負責安裝水、電、天然氣表,但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水電費的標準按北京市的規定價格執行,空調費按實際使用電表數字計算。
6.4垃圾清運費由乙方自負。
6.5甲方協助乙方申請有線電視、通信、寬帶的開通,有關開戶和使用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6應由房屋(場地)產權方交納的有關房屋(場地)本身的費用與土地使用費用、能源費等,以及房屋(場地)主體結構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工程改造引起的房屋(場地)主體結構變化產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以上約定由乙方承擔的各種稅費,除由乙方直接根據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繳納外,甲方根據有關規定憑單據、發票按各規定的期限向乙方結算。
第七條:所租房屋(場地)的交付
7.1乙方應在簽訂合同時與甲方工程部門協商裝修改建事宜,如涉及變更原中央空調系統、公共橋架、消防報警、噴灑系統、防排煙系統、防火分區消防通道、主體結構變更時,須經設計單位認可。
7.2乙方進場施工前應先向甲方提供裝修施工圖紙一套(含電路圖、效果圖、材料清單),經甲方批準并進行現場交接后,乙方的施工單位應持資質證明辦理進場手續,方可對租賃場進行裝修。
7.3甲方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房屋(場地)(毛坯房,指設備現狀)交給乙方進行裝修、改造。
第八條:所租房屋(場地)的使用
8.1乙方進場改造施工以及正常經營后,享有該房屋(場地)的使用權,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乙方保證:
8.1.1所租房屋(場地)的用途為文化娛樂(_______酒城)。
8.1.2應遵守_______大廈的有關規定,愛護房屋(場地)及其附屬設備設施,防止損害。
8.1.3不得擅自改變所租房屋(場地)的主體結構。
確需改變時,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甲方給予配合,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8.1.4乙方應負責在所租房屋(場地)區域內自行安裝的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
8.1.5乙方對所租房屋(場地)及其專供乙方使用的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必須及時報告和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8.1.6乙方在租賃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乙方必須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消防安全責任
9.1甲方負責消防驗收,所租房屋(場地)乙方在二次裝修引起的消防系統變更,乙方自行完成消防報驗手續,甲方給予配合,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
9.2乙方在租賃期間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規章制度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
因乙方原因產生的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9.3乙方應在所租房屋(場地)內按有關規定自行配置滅火器材,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
9.4乙方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所租房屋(場地)內的防火安全。
甲方有權在事先給乙方書面通知的合理時間內檢查所租房屋(場地)的防火安全,乙方不得無理拒絕。
第十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0.1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和要求將所租房屋(場地)交付乙方使用。
10.2甲方同意乙方利用所租房屋(場地)的外墻進行企業廣告發布和企業宣傳,位置、費用另議。
乙方發布廣告必須事先自行征得廣告主管部門的認可。
10.3甲方保證所出租房屋(場地)的主體結構與門窗、水、電、消防、照明、空調和客貨電梯等設備設施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規范,質量完好,安全可靠,可以正常投入使用。
10.4乙方與_______大廈的物業管理公司發生工作矛盾時,由甲方負責協調和調解。
10.5乙方辦理各項執照及許可證,需甲方協助時,甲方應提供方便和服務。
10.6甲方保留以下權利:
10.6.1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隨時派遣工作人員進入乙方所租賃房屋(場地)進行有關固定設備檢查和維修。
10.6.2甲方有權在本合同到期前三個月內,帶領其他有意租賃者在乙方正常工作期間到乙方租賃房屋(場地)視察參觀。
第十一條:乙方權利及義務
11.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法營業所需的全部有效資質證件(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管理部門加蓋紅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人委托書、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商標注冊證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等)。
乙方應在營業前,申辦好營業執照及企業分支結構注冊和稅務登記、衛生許可證等一切手續,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11.2乙方保證按時交納租金和水、電、空調等基礎能源費及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
11.3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同時與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_______大廈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并按商城的統一標準交納各種物業管理費用。
11.4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的法律法規,遵守_______大廈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商城有關安全和消防的規定,服從_______大廈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11.5乙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按國家規定按時交納經營的各項稅費。
11.6乙方有責任在進行裝修改造的過程中,不破壞所租房屋(場地)的主體結構。
不得將租賃房屋(場地)內不屬于乙方的財產作為向任何第三者以任何形式的債務擔保。
11.7負責所租房屋(場地)的內部防火安全、門前三包、室內衛生、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有關部門的管理規定。
11.8乙方的經營人員應具備身份證或暫住證、務工證、健康證明、婚育證等,乙方應保證并要求其經營人員能夠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商城的規定。
乙方應將其經營人員的上述證明的復印件提供給甲方。
第十二條:退租
12.1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在_______日內完成撤場工作,并將所租房屋(場地)及其甲方原有的專用設備設施恢復原狀(自然損耗除外)后交付甲方。
12.2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保證甲方原有的專用設備設施正常、可靠運行。
12.3甲方同意乙方將其自行購置的設備和設施拆除與撤出,但乙方拆除和撤出有關設備設施后有損甲方房屋(場地)及其附屬物的除外。
12.4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付清應由乙方承擔的全部租金和其它費用后,甲方原則上保障乙方的撤場工作不受干擾。
12.5除上述約定外,退租的未盡事宜屆時雙方具體協商確定。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如果甲方不能按時完成交接工作或因甲方原因造成水、電、消防、空調、電梯等設備的驗收滯后,使乙方因此而延誤工期,則所延誤之時間應視為乙方免租期。
13.2甲方應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暖和空調與新風的正常供應,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甲方應免除在此期間乙方的房租,由于乙方失誤操作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3.3如乙方欠付租金及相關費用,每延期1天,除租金和相關費用外,還應向甲方支付所欠金額3‰作滯納金。
13.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所租房屋(場地),乙方履約保證金和預付租金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一切損失:
13.4.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所租房屋(場地)的主體結構或改變所租房屋(場地)用途的;
13.4.2拖欠租金達1個月或所欠租金及其他費用的總金額相當于1個月租金的;
13.4.3利用所租房屋(場地)進行違法活動的;
13.4.4故意損壞所租房屋(場地)和設備設施,造成其他商戶不能正常經營的;
13.4.5違反安全、消防的有關規定,多次經_______、消防部門或甲方警告不能及時改正或釀成災害發生,造成損失的。
13.5無論什么原因,乙方車撤場時,若依據本合同約定欠交甲方各項費用的,甲方有權限制乙方將其自行購置的設備和設施拆除與撤出,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未清償全部所欠費用前留置其設備設施等一切財產。
13.6甲方了解乙方違約的事實而又接受租金時,不能視為甲方放棄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除非甲方明確以書面方式或放棄上述權利。
13.7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需提前6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簽訂終止合同,但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提出終止合同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在終止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13.8如因國家建設或遇不可抗力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十五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在甲、乙方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后日內,雙方持本合同和有關證明文件向當地有關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登記備案機關備案一份。
附件:房屋(場地)平面圖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15
出租方(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并簽訂租賃合同如下:
一、出租情況及基本要求
1、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廠房坐落在_________有限公司廠區內,廠房結構為________結構 ,廠房租賃總面積為:_____平方米。
2、乙方必須遵守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廠紀廠規及國家規定的有關環保、安全、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收回廠房,并不退還租金。
二、租賃期限
租賃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____年。
三、房屋用途
1、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乙方如需改變該房屋用途,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因改變用途所需辦理的相關手續由乙方按規定辦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否則將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包括沒收保證金、并賠償因違約對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以及簽訂合同時預見到或可以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其他損失。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租賃的生產廠房年租金:___元/平方米,以后每年遞增__%。
2、合同簽訂生效后,乙方即付清半年廠房租金給甲方,以后乙方每半年需提前三個月支付下半年廠房租金,如乙方無故拖欠,甲方每天按實際年租金的1%增收滯納金,并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3、租賃期滿,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于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五、租賃物產權無爭議
甲方保證在該房屋交付使用時無產權糾紛或可能的產權糾紛事項。除雙方另有約定,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可能產生法律糾紛的事項,甲方應于交付房屋前妥善處理。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六、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由甲方按照____KW的額定配給標準,將電纜裝配到廠房外圍為止,廠房內部的電氣裝修應按照國家規定的電氣裝修標準,由乙方自行承擔完成。
2、租賃期間,廠房內所發生的所有水、電、電話通訊等費用按成本價由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納。
3、租賃期間,由乙方承擔甲方一名門衛的薪資。
4、租賃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安全部的統一管理,因乙方生產導致的消防事故、環境污染等而造成的損失或引起的相關行政部門處罰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5、租賃期間,因租賃廠房所生產的營業稅等稅賦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租賃期間,廠房內由甲方自行添置的水霧空調等設備、內部裝潢(包含花崗巖地磚等)以及電氣裝修等附屬設施一并折價為______萬元交付給乙方有償使用。租賃期滿或中途中止時,嚴禁私自拆除、變更、損壞廠房內部原有裝潢、設備及電氣等附屬設施。
七、廠房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租賃的廠房、倉庫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租賃期間,甲方保證所提供的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
3、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按規定需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八、廠房的歸還
租賃期滿,乙方應當保證該廠房及附屬設施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九、廠房轉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的全部或部分面積轉租給第三方,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包括提前解除合同對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十、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租賃的廠房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并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間,租賃的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應按月及時支付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____%滯納金,并有權提前終止租賃合同。
5、租賃期滿后,甲方如繼續出租該廠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后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十一、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均應履行合同約定。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包括沒收租賃保證金、按年度向乙方加收年度租金的____%的違約金以及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其他可預見損失。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三、本合同正式生效后,甲、乙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廠房租賃合同即宣告作廢。
十四、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十五、合同的生效
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ㄒ韵聼o正文)
出租方(甲方):
授權代表人: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乙方):
授權代表人: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16
編號:
甲方:_____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_____(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一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托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托人的委托協議書)
第二條 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的使用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房屋的附屬建筑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出租房屋概況(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地面、墻壁質量、家具設備等)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租金總額為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施 、設備清單
本《設施清單》為(甲方) 同(乙方) 所簽訂的編號為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燃氣管道 [ ] 煤氣罐 [ ]
二、暖氣管道 [ ]
三、熱水管道 [ ]
四、燃氣熱水器 [ ] 型號:
電熱水器 [ ] 型號:
五、空調 [ ] 型號及數量:
六、家具 [ ] 型號及數量:
七、電器 [ ] 型號及數量:
八、水表現數: 電表現數: 燃氣表現數:
九、裝修狀況:
十、其它設施、設備: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房屋租賃注意事項:
1) 當心租房過程中的騙局。目前許多騙子以提供租房為由欺騙求租者,租房者一定要確認出租者是不是真正的房東,是不是擁有房屋的出租權,不要急于交錢。
2) 租房一定要按照正規的租房的手續,簽定租房合同,對于各項費用的交納做好規定,以免日后出現爭執。特別要對退租的內容做詳細規定,以避免一些惡意的房東借機不退押金或少退。
3) 合租房的對象最好是找和自己志趣、愛好相同的一些朋友、同事、同學,大家彼此熟悉了解,合租一套住房可以共同分擔租金,又可以在生活上相互照顧幫助。和原先不認識的人一起合租房首先要與對方互相留下身份復印件、工作證等證件及聯系電話,核實對方的身份,并簽訂正式的租賃合同。
4) 房要注意安全,晚上鎖好門,反鎖好,貴重物品收藏好,貴重的錢物要隨身攜帶,不要放在出租屋里。注意防火、防電、防煤氣,保持室內的空氣流通。
5) 租房時要盡量多看幾套房子,多作比較,優中選優,合適中選最適合自己的,同時注意四周環境是否安靜、安全、衛生等。
6) 租房時不要急于交訂金或租金,最好從正反兩方面來考慮自己的決定。當然,有個人在旁邊參謀一下會更好
7) 租房合同要細,如治安費、物業管理費等要在合同中注明歸誰來交納,以免爭拗。
8) 同時,如果你已看中要租的房子,先別忙簽合同。在簽合同之前,還應核實出租人是否有對出租房屋擁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17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為在開發區設立
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供給乙方經營用房 平方米,用于該公司經營之用,該房屋坐落于。
二、該房屋租金經雙方商定為每月 元。該房屋總租金為 元。
三、租金于 交付,每延遲一天按總租金的 計罰。若 天內仍未交納,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并按實際遲付天數依上述計罰比例向乙方收取罰金。
四、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 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雙方共同認可并經公證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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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章): 代表人(簽章):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1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樓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第二條
租期__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為止,必須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第三條
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乙方共現金支付(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保證金
1、交付租金同時,乙方應另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人民幣)。
2、保證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租用后應注意以下事項
1、乙方應遵紀守法,合法經營,并自行辦理相關手續、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應注意居住和經營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拖、亂接電線;對于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
3、乙方對租用房沒有處理權,不能擅自與人合租、轉租或借給他人,也不能改變其用途。電、水、電視、及其它設施由乙方使用,產生的費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門的各項管理費用)由乙方按時、足額繳納,如有失誤,造成麻煩,乙方自行解決,確需甲方出面協助解決時,乙方應支付甲方必要費用。以上繳費收據請乙方自行保存,以備查對。附:電表底數_____;水表底數_____;電視費_____;
4、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設施;乙方裝修須合理且費用自理。
第六條有關退租、轉讓的條款
1、協議期內,甲方不得提前擅自收回房屋;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時,必須與甲方協商一致。
2、協議期內,乙方如果出現退租、轉讓的情況,應提前知會甲方。乙方轉讓時需向續租方明示本協議內容,轉讓期為租期內期限。續租方需超出租期時,必須同甲方簽訂新的租房協議。
3、乙方承租到期應完好歸還房屋和所有鑰匙及有關物品,如果所租房內的所用設備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或者甲方在保證金內扣除相應賠償金額。
第七條有關續租的事項
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協議的情況下,可以獲得優先續租權,但必須在原租期結束日前一個月與甲方重新簽訂租房協議,租金在前期協議租金基礎上逐年遞增,遞增幅度根椐當年情況確定。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簽訂之日為本協議的生效日期;所有條款必須執行。
第九條
本租房協議為甲乙雙方的正式協議,以原件為準(甲方未蓋紅印章的不屬正式協議,復印件不能作為正式協議使用);如有轉讓,則經甲方、乙方(即轉讓方)和續租方三方同意簽名的轉讓附件應附于正式協議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壹式_____份,甲乙各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19
答辯人:,地址:徐州市X室。
法定代表人,酒店經理
被答辯人:,男,漢族,生,身份證號碼,住X室。
因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并不是本案適格的被告。
根據和簽訂的《樓房租賃合同》可知,租賃合同的甲方為,乙方為,在他們雙方簽訂租賃合同時,答辯人尚未成立,答辯人也并沒有與簽訂該房屋租賃合同。雖然該租賃合同在經過他們雙方簽字后,已經成立并生效,但是成立生效的合同只能約束合同的當事人,答辯人并不是該合同的當事人,因此該合同對答辯人不具有約束力,更不具有法律效力。依據該合同起訴答辯人,要求答辯人依據合同約定支付租金和違約金,違背了合同的相對性,不符合法律規定。因此,起訴答辯人于法無據,即答辯人不是本案適格的被告。
二、與之間并不存在違法轉租的行為。
答辯人自20xx年8月23日成立至今,法定代表人一直是,期間從未變更。在酒店成立后,由于不善于經營酒店造成虧損,為此,委托幫助經營酒店,管理經營酒店是為了要回欠款,并沒有所說的在未經其同意下將所租房屋轉租給情形,原告所述的`事實是錯誤的,請法院依法查明。
三、被答辯人要求解除合同、支付租金和違約金并無事實依據。
被答辯人向主張訴求的前提條件為被答辯人對所訴房屋擁有所有權,即要有權屬依據。依據被答辯人向法院提供的證據,僅憑一份房屋租賃協議,尚不足以證明被答辯人對于現使用的房屋擁有所有權,因此,被答辯人向主張的解除合同、支付租金,無事實依據。
四、并不存在違約行為。
在租賃合同簽訂生效后,先行支付了部分租金,之后在向索要正式發票時,遭到斷然拒絕,后經多次催要,亦不予理會。在不開具發票的情況下,享有先履行抗辯權,可以拒絕繼續支付租金。因此,不存在違約行為!吨腥A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笨梢,開具發票是法定義務,必須履行這一法定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焙贤ǖ拿鞔_規定顯然將承租人拒付租金的“正當理由”作為抗辯支付租金的法定理由。開具發票是法定義務,索取發票是法定權利,不依法履行法定義務,亦可以依法維護其法定權利,拒絕支付租金。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開具發票是一種違法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即國家稅收的流失,并且是故意為之,而拒付租金損害的是利益,當這兩種利益發生沖突時,應當首先考慮國家利益,或者兩者必須同時兼顧,不能因為保護個人利益而損害國家利益。綜上,被告并不構成違約,屬于合法實現自己的權利。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答辯人不是房屋租賃合同的當事人,不是本案適格的被告;與之間也并不存在違法轉租的行為,不存在違約行為;被答辯人要求解除合同、支付租金的訴求并無事實予以支持,應當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
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 C 月 日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20
編號:
委托人(下稱甲方)
姓名/公司名稱:
地址:
證件種類及號碼:
電話:
傳真:
受托人(下稱乙方)
公司名稱: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擁有之位于北京市區街號第座層單位房產(下稱該房產),有關買賣契約或產權證明見附件,委托期限兩年。該房產的建筑面積為平米(需以產權證所載數為準)甲方合法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及其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且甲方愿將房產出租。
2、甲方出租房產的條件如下:
1)租約年期:
2)租金:
3)租金支付:
4)按金:
5)其他:
3、乙方應積極為甲方尋找適合租戶并最大限度地滿足甲方要求。
4、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介紹客戶完成該房產租賃后,乙方可獲得相當于該房產租約中所簽訂之全年租金總額的平均租金作為代理費。甲方授權乙方可在簽署正式房產租約前收取訂金,此訂金可作為之后乙方應得之代理費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與承租人簽署該房產正式租賃合約(包括甲方應收之租房訂金到位)之日起7日內繳付乙方。
5、當乙方向甲方介紹可能承租人時,甲方應積極配合,自行與承租方簽約,并盡快辦理簽署租約所需的有關手續。
6、甲方亦可授權乙方作為代理人代理簽署有關租約,有關事宜將在授權書中另行約定。
7、甲方除委托乙方代為出租該房產外,亦可自行尋求或委托他人尋求該房產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尋求到該房產的承租人,均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將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8、在委托期及委托期終止后六個月內,若甲方私下與乙方所介紹的承租方簽訂租約,甲方也須將按照本協議訂明的代理費支付給乙方。
9、本協議書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1)委托期滿且雙方并無續約;
2)甲方與經乙方介紹的承租方簽約且付清應付乙方之代理費;
3)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提前終止本協議。
10、甲、乙雙方均須為本協議書內容予以保密,未經雙方許可不得將有關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1、本委托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擬定,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擬補充條款。如有爭議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通過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2、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委托房屋租賃合同范本2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自有房產一事,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房產位置、面積和用途
一、甲方將自有的坐落于北海市銀海區金海岸大道59號森海豪庭 幢 ,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下簡稱該房屋),委托給乙方出租。
二、乙方如需改變該房產的內部結構、使用空間時,須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二條 委托期限
首度委托限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首度委托期限期滿后,雙方應協商續簽租賃協議。
第三條 房屋的租賃排序
一、乙方所接受委托出租房屋的租賃使用排序嚴格按照簽定本協議的先后次序進行計算機程序自動循環排序。該程序的修改密碼由將來的業主委員會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動,甲乙雙方只能輸入或查詢,在未經業主委員會同意的情況下,不能進行任何修改。
二、如遇在委托期限內甲方自己使用該房屋時,則計算機程序自動將該房屋的排序放在最后,進行重新排序。甲乙雙方簽定的本協議將繼續有效。
三、甲方若要自行使用該房屋,工作日須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遇法定節假日須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視為該房屋出租一次,計算機程序自動將該房屋的租賃排序放到最后,若甲方未能按約使用該房屋,計算機程序亦自動將該房屋的租賃排序放到最后,若在甲方通知乙方之前,該房屋已出租或被預定,則乙方有權將甲方安排在其它房間。
四、在委托期限內,甲方自行尋找的客戶,不按電腦排序安排房間,可直接租賃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房間,同時計算機程序亦自動將甲方房間的租賃排序放到最后。
第四條 經營利潤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協議期間可將該房屋按照市場價格出租給第三者使用。
二、該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在扣除以下各項費用后即為該房屋的經營利潤:
1、 乙方的經營管理費。如管理及服務人員工資、員工福利、獎勵傭金、酒店經營營業稅等;
2、 酒店消耗品。如酒店消耗品(包括衛生紙、小香皂、牙膏牙刷、洗發水、浴液、一次性拖鞋、一次性紙杯、信封信紙、鞋擦、衛生袋、垃圾袋、保潔用品、消毒用品等);
3、 冷熱水費、電費、電話費、燃氣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
甲方在協議期間將以上1至3條所示費用的總和控制在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的30 %以內。
三、經營利潤的支付時間、方式:
1. 乙方需在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經營利潤。
2. 乙方可以用現金、銀行轉帳支票、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經營利潤。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在委托租賃期間開始時向乙方提供該房屋。
二、在協議期內,甲方需保證委托給乙方經營管理的房屋內的家具、電器等所有配套設施、設備,完全按照甲方自本項目開發商處接受該房屋時的全套配置,一并交與乙方,甲方不得私自搬走或更換,并按照第四條第二款中的`規定承擔實際發生的經營費用。
三、協議期間,應按北京市有關規定繳納因租賃房屋所放生的各項稅費(由乙方代扣代繳)。
四、甲方在將房屋委托給乙方時,必須交清房屋的維修基金、本年度物業管理費、冬季采暖費、房屋內財產保險費等費用。否則在協議期限內,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五、在協議期間,甲方可隨時查詢房屋出租情況,甲方可采用以下辦理查詢:
1、 乙方設立網站,隨時反映酒店的房屋出租情況,供業主查詢;
2、 酒店大堂設有自動查詢機,機內記錄當月的房屋出租記錄;
3、 乙方每天將房屋經營情況打單記錄供甲方隨時查詢,記錄期為一年,同時乙方定期向甲方寄送。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對該房屋作自由轉租經營,但不得將其用于非法活動,且不得在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
二、 物業管理服務協議規定向甲方收取該房屋的各項管理費用。
三、 保證該房屋在租賃期間內部的清潔衛生。
a) 保證該房屋及內部配套設施等在租賃期間的良好使用狀態。
b) 協議期滿時應及時向甲方交付該房產,該房屋內原有家具、電器等應完好如數返還甲方,并保證房屋完好,如有損害、丟失的,應負責照價賠償(房屋、家具、電器、床上用品、裝修等自然損耗折扣除外)。
c) 按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及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延遲一日,按月租金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七條 經營利潤分配
委托出租房屋的經營利潤以天為分配單位,并按照同類型房屋分別平均分配。計算方式如下:
委托房屋的日經營利潤=當日同類型房屋的經營利潤總和當日委托出租同類型房屋的數量
第八條 設施、設備損壞責任及費用的承擔
一、 本協議期內,凡因乙方人為或乙方出租給第三者所造成的設施、設備的損壞應由乙方負責更換并承擔相應費用。
二、 在本協議期內,如因甲方使用所造成的設施、設備的損壞應由甲方負責更換承擔相應費用。
三、 在本協議期內,該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家具、電器、床上用品等的自然折舊費用由甲方承擔。(詳見第十條)
第九條 甲方自用房屋有關事宜
一、 甲方若自用房屋,則不參加使用當日的酒店經營利潤分配。
二、 甲方臨時自用房屋,若未按第三條第三款規定預先通知乙方,則乙方可視當時房屋出租情況予以安排,若確實無法安排時后
果甲方自負。
三、 甲方若自用房屋,不必交付租金,但應當自行承擔實際發生的水、電、電話費、酒店消耗品等費用。
第十條 固定資產重置費(折舊費)
自甲方委托乙方經營之日起,第一年度固定資產重置費為零;第二年度起,每年從甲方應得的經營利潤中提取4%作為固定資產重置費。該項費用專款專用,由乙方單獨設立銀行帳戶予以保管,專用于房間裝修維護、家用電器、床上用品、衛生潔具的修理與更新。該費用一旦動用須事先報請業主委員會審定,在業主委員會審定通過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協議生效及其它
一、甲方須交清房屋維修基金、本年度的物業管理費、冬季取暖費后,本協議方生效。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三、本協議執行期間,因不可抗力因素及政府政策原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兩份。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委托代理人: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21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__巷______號____________(小區)______棟______單元______樓______號的房屋______間(套),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類型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使用。裝修及設備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分租、轉讓、轉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個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交納期限和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交納方式為________支付,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元)。由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每個______月付款一次,應在付款期末前______天支付。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交納水、電氣、收視、電話、衛生及物管等費用。乙方的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水、電、氣底數各是:水________噸,電________度,氣________方。
第七條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____元,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氣費,交還鑰匙后,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________元。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第九條免責條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委員會,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動作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22
出租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為了發展特區的經濟建設,提高單位或個人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在深圳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村)_________街(坊)_________號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房廳或間)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并于當月(季)初_________天內交清。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三個月房租_________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后退還給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稅、個人收入調節稅、土地使用費、出租房屋管理費由_________方負責交納;水電費、衛生費、房屋管理費由_________方負責交付。
六、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額20%加收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有權拒絕返還履約保證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設備的毀損,應負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責任。
八、甲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托維修造成房屋毀損,乙方不負責任,并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雙方有關問題可按有關法律處理。
十、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時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時不得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可經公證處公證,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稅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23
對房屋租賃合同效力認定問題
出租人和承租人訂立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就租賃的房屋、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后,合同視為成立。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效力,根據有關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規的規定,對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審查:
一、審查合同的主體是否適格。
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等。
二、審查租賃的標的物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
但只要法律法規沒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應是可以出租的。廣東省人大常委會1994年通過的《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第六條規定,不得出租的房屋有:1、未取得產權或者經營管理權的;2、產權有爭議或者產權受到限制的;3、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4、屬于違章建筑的;5、不符合安全標準的;6、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7、法律、法規禁止的。
而建設部1995年以第42號令發布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權屬有爭議的;
(五)屬于違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審查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
1994年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和《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都規定了租賃各方應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義務!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還規定登記備案后有關機關頒發的《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
簡言之,非經登記備案,未取得《房屋租賃證》的租賃合同是無效的。分析作此立法的目的,應是規范房屋租賃市場和確保國家稅收之策。
有人認為,房屋租賃登記制度沒有存在的必要了,經濟的發展和交易日益頻繁,一切交易手續應越簡便越好,登記制度會制約交易的進行。此論回避了房屋的特殊性,房屋作為不動產有其自身的特征,與一般流通物不同,房屋交易應有權屬登記備案,房屋租賃作為房屋所有權中占有權及使用權出讓,當然也應予以登記備案。
還有人認為,現行合同法在規范租賃合同內容及出租人義務時,并未出現關于提供出租權證書以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的規定。鑒于低位階法律所負荷的價值不得與高位階法律所負荷的價值相抵觸,以及新法吸收舊法的原則,房屋租賃可以不進行登記備案。這種說法似乎有道理,但分析一下也站不住腳。
合同法關于租賃的規定僅是范指而已,包括房屋,也包括其他財產的租賃。但房屋的租賃,作為一種特殊財產有特別法規來規定,并不違背法理。特殊法效力大于一般法效力,因而合同法與房屋租賃專門法規同時調整房屋租賃法律關系時,優先適用房屋租賃專門法規。實際上,合同法無對租賃要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的規定,并沒有否定有要求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的必要性,也不存立法價值的抵觸問題。所以,筆者認為,沒有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租賃合同是無效的。
四、審查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
在審判實踐中許多房屋租賃合同約定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按每日3%計,因其滯納金過高,導致滯納金的約定無效。有人認為:只要出租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規所禁止出租的情形,承租人應當參考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租金等款項的違約金。此外,還要審查房屋出租是否用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若是,則在出租人明知情況下,租賃合同無效。
【問題二】 承租人對房屋進行的裝修,在租賃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解除后如何處理
(一)對承租人裝修物價值的認定。
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賃房屋期內根據租賃合同的用途對房屋進行裝修的,在房屋租賃合同中,一般均規定,裝飾物在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歸出租人無償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間,往往因為合同無效或者當事人約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裝修物,這就存在對裝飾物現價值的確認問題。筆者認為,首先應由租賃雙方對裝修物進行協調,這樣既解決了問題,同時也節省減少損失;如果協商不成,則由法院委托評估評估機構對裝修物的價值進行評估。一般評估是按照裝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計算折舊,房屋裝修物的使用年限應與租賃期限相符,故裝修物收回時的現價值應當按照租賃期限的計算標準的折舊。
(二)對承租人裝修物的處理及補償。
裝修物在法律上屬于添附物!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86條對添附物的規定是:非產權人在使用他人的財產上增添附屬物的,財產所有權人同意增添,并就財產返還時附屬物如何處理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的,能夠拆除的可以責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價歸財產所有人;造成財產所有人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這是對裝修物如何處理法律上作出的原則規定。由于我國的《民法通則》對添附物的處理沒有直接規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又過于籠統,所以在審判實踐中難以把握。對承租人裝修物的處理及補償主要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1、房屋租賃合同合法有效,因出租人違約導致租賃合同被解除,承租人對房屋進行裝修形成的裝修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按合同約定的承租目的而合理添置的,對裝修物的處理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會嚴重影響其價值的可以責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除的可以對裝修物現價值進行評估,并歸出租人承頂;若出租人不同意裝修或和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約定的承租目的裝修的,對裝修物的處理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會影響其價值的可以責令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回的,進行評估,其裝修物的損失由出租人對承租人作適當的補償。如果是承租人的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賠償。
2、房屋租賃合同合法有效,因承租人違約導致租賃合同被解除,承租人對房屋進行裝修及形成的裝修物,若是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目的而合理添置的,對裝飾物的處理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拆除后并不會嚴重影響其價值的可以責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可對裝修物進行評估,其裝修物損失由出租人對承租人作適當的補償。若出租人不同意裝修或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約定的承租目的裝修的,對裝飾物的處理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的又協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會嚴重影響其價值的可以責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其裝修物無償歸出租人所有,因承租人有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賠償。
3、房屋租賃合同合法有效,因雙方違約導致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承租人對房屋進行裝修形成的裝修物,若是征得出租人同意或按合同約定的承租目的而合理添置的,對裝飾物的處理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會嚴重影響其價值的可以責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可對裝修物的現價值進行評估,其裝修物的損失根據雙方違約責任的大小來分擔。若是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或并非按合同約定的承租目的裝修的,對裝飾物的處理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又協商不成,拆除后并不會嚴重影響其價值的可以責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回的,裝修無償歸出租人所有。
【問題三】 違章建筑的租賃合同糾紛的問題
房屋屬違章建筑物,對此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和《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對此都有了明確的規定,本是無庸置疑的。但就目前廣東的情況來看,農村為發展經濟,積極招商引資辦廠,沒有經過任何規劃、報批、報建,建起了大量的廠房、工棚,表面上是以廠房出資他人(多為臺商、港商)合作辦廠,實質上是出租廠房收取租金。顯然這樣的'租賃行為是非法的,是不應受到法律保護的,F實中,農村集體收入很大一部分是靠這種違章建筑出租獲取的,村民的分紅也就靠這一塊。不幸的是很多外商賺足了錢后,有的長期拖欠租金,有的逃跑了,有的甚至留下一身債務要村集體來背。這種現狀目前較突出,起訴到法院,法院又無法依法予以保護,村民怨氣大。
法院現在處于一種兩難境地。一方面要依法辦案,不能明知是違章建筑出租,也給予保護。另一方面,法院作為地方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的維護者,又不忍看到村民受到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因為法院的依法辦案導致村民對法院工作的誤解,是任何法院領導都不愿看到的。對類似這樣的違章建筑出租問題,我們在審判實踐中究竟應如何處理,是困擾基層法院法官的一大難題。
對違章建筑出租案件如何處理,有多種觀點。
一是認為租金可以適當保護。即首先認定違章建筑出租是非法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實際已租用房屋或場地,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仍應給予一定的補償,因為租賃合同的無效不象其他買賣合同,可以返還,租賃是一種行為合同,沒法返還。在計算補償費時按房管部門評定的租金標準計算。筆者認為,不管采用何種計算方法,只要對租金予以了支持,就是等于承認了違章建筑出租的合法性,與認定違章建筑出租是非法的前提相矛盾。
二是認為,對于違章建筑出租的非法所得應依照《民法通則》第134條第3款的規定對非法活動的所得予以收繳,以懲罰亂建亂租,沖擊、擾亂正常的房屋租賃市場的行為。站在村民的角度來看,違章建設的廠房、工棚出租的租金不能通過合法途徑收回來,感情上是很難接受的。但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違法亂建的后果不是不知道的,只是在利益的驅動下冒險而已。同時,要批評的是我們的有關政府職能部門的失職、失察和縱容。如果政府職能部門對農村的違章建筑加大監督、處罰力度,相信不會造成今天的尬尷局面。
對違章建筑的非法所得應予以依法收繳。這是法律的要求,也是規范房屋建筑、租賃市場的需要,這個代價遲早要有人來付出。更嚴格地說,行政執法部門沒有對這種違章建設行為進行處罰,已是很照顧農村經濟發展了。其實,這樣的光收房租、坐吃山空的經濟發展是沒有多大價值的。
以上就是本次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有關如何解決怎么解決房屋租賃合同到期糾紛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屋損壞賠償的典型案例
本文就東北軍用儲運站與沈陽華宇快運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相關房屋損害侵權問題展開。詳細分析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以及賠償方式,希望對您有幫助。
東北軍用儲運站與沈陽華宇快運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東北軍用儲運站將其住所地的庫房及場地出租給華宇快運部,該房地產年租金為人民幣57萬元,租金按季度結算。東北軍用儲運站負責出租庫房、場地的其他相關事項。同時約定,華宇快運部如遇特殊情況,需終止合同,應當提前三個月通知東北軍用儲運站,并向東北軍用儲運站支付未滿租期的半額租金,作為對東北軍用儲運站的經濟補償。合同經雙方簽章后,東北軍用儲運站為履行合同,終止了其與沈陽市博雅裝飾材料商場簽訂的租賃庫房的租賃合同,并退還博雅商場10個月租金4.2萬元,對場地南側圍墻拆除、樹木砍伐,為此東北軍用儲運站支付人工費用1800元。合同履行未到期,華宇快運部單方向東北軍用儲運站提出解除合同并拒絕繼續履行合同,F東北軍用儲運站訴請華宇快運部因違約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12萬余元。
二、法院的認定與判決
一審法院認定:東北軍用儲運站與華宇快運部簽訂房地產租賃合同系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簽訂的,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有效。雙方均應遵循誠信原則,按合同所約定條款履行應盡義務,行使相應權利。合同生效后,雙方按合同約定分別履行了其相應義務,東北軍用儲運站終止了其與沈陽市博雅裝飾材料商場的租賃合同,退還其租金42000元,為拆圍墻、伐樹支出工資1800元,已造成經濟損失43800元。因華宇快運部單方無故解除合同,除造成東北軍用儲運站上述損失外,還造成其因該合同未能履行所期待的利益損失。因此,華宇快運部應承擔因其單方違約致東北軍用儲運站的各種損失。判決:一、沈陽華宇快運部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內給付東北軍用儲運站經濟損失43800元;二、沈陽華宇快運部于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內給付東北軍用儲運站違約金23750元;三、駁回雙方其他訴訟請求。沈陽華宇快運部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以調解結案。
三、相關法律問題分析
本案判決能否損害賠償金與違約金并存的問題。如果不考慮合同效力的問題(違約責任以合同有效成立為前提,若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被撤銷,縱使當事人有過失,對方有損失,也不發生違約責任),筆者認為本案不應既支持損害賠償金又支持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或法律直接規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未約定則不產生違約金責任。從立法和司法實踐來看,均承認違約金具有雙重性質,即懲罰性和賠償性的性質。我國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從這條可以看出,主張違約金時,可以損失額作為要求增加或者減少的法定依據。由此可看出違約金主要體現為補償性,其以補償為首要的、基本的功能,但合同法114條第3款規定:“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边@就說明在專為遲延履行而約定違約金場合,違約金與實際履行可以并存,此時有懲罰性違約金存在的空間,但此為例外。
損害賠償是指違約方因不履行合同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依法或根據合同規定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其責任構成如下:(1)違約行為;(2)債權人受有損失;(3)違約行為與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4)違約一方沒有免責事由。作為民事責任的一種,損害賠償的突出特點表現在補償性上,一般不具有懲罰性。它以違約行為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事實為基礎。沒有損害事實就談不上損害賠償。這是損害賠償不同于違約金的根本所在。賠償損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損害賠償額應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即合理預見規則。損害賠償直接關系到當事人雙方的物質利益分配,體現著違約責任的作用,是一種較普遍的責任方式。但也有少數例外情況,欺詐違約行為的損害賠償具有懲罰性就是例外情況。我國《合同法》第113條第2款規定:“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边@個規定只是損害賠償的例外,并非損害賠償的一般原則。
綜上,違約金、損害賠償均以補償性為其基本功能,功能的基本重合性決定了二者原則上不能并用。違約金與損害賠償在補償性上,都能使違約相對方得到全面的補償,違約金或損害賠償單獨適用,違約相對方的利益都能得到全面、充分的保護。根據公平原則和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違約金與損害賠償亦不應當并用。因此,本案原審法院既支持損害賠償金又支持違約金是不符合立法本意的。但是,也不能認定違約金與損害賠償本質上等同,違約金責任(意定性)是不同于損害賠償金(法定性)的。合同法它強調違約金是一種約定的條款,因此它是優先于損害賠償的。也就是說我們按照合同自由原則應尊重當事人的合同自由,合同自由其中也包括當事人自由選擇合同的補救方式以及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賠償數額。如果當事人約定了違約金,首先實行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條款,在當事人沒有確定違約金條款的時候,這樣可以使用法律的損害賠償責任,同時在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補償非違約方損失的時候,可以在繼續使用損害賠償責任。所以,違約金是優先于損害賠償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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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法釋[20xx]11號,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為正確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城鎮房屋,是指城市、鎮規劃區內的房屋。
鄉、村莊規劃區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參照本解釋處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當事人依照國家福利政策租賃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產生的糾紛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第二條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第三條 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第四條 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當事人請求賠償因合同無效受到的損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本司法解釋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第六條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占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 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租賃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二)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三)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定情況的。
第九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第十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第十一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十二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擴建,但雙方對擴建費用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二)未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雙方按照過錯分擔。
第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第十七條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償。
第十八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出租人請求負有騰房義務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騰房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九條 承租人租賃房屋用于以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合伙方式從事經營活動,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經營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請求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 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請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應當在拍賣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四)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并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第二十五條 本解釋施行前已經終審,本解釋施行后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怎么處理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合同必須嚴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但是,當事人可依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而享有解除權,以便從合同的束縛中解脫出來。
在房屋租賃合同關系中,除當事人約定外,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權:
1.承租人的解除權。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為,對于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對于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于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系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為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權。包括:(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雙方均有的解除權。不定期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實踐中,因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而發生的糾紛也比較多。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注意:
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則只能根據法律的規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否則,將構成違約。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條件而當然發生,而應以有解除權的一方行使為必要。這里需要區分合同的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約定的條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權,其效力的發生以實際行使解除權為必要;后者則因約定(不可能是法定)條件成就,而當然發生合同消滅的效力。行使解除權,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應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礙以訴訟的方式來行使,因為起訴本身可以視為一種通知。
3.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當事人只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即使發出解除通知,也不能產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構成違約。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怎么處理?
原告(反訴被告)薛,男,19xx年X月29日出生,漢族,住廣州市路X號地下。
委托代理人王思魯,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盧愿光,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反訴原告)李,男,19xx年X月16日出生,漢族,住廣州市天河區銀河橋X號之一。
委托代理人王,廣東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反訴被告)薛與被告(反訴原告)李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xx年3月20日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張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反訴被告)薛委托代理人王思魯、盧愿光,被告李委托代理人王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反訴被告)薛訴稱,我與被告于20xx年10月22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我與被告在合同中約定:被告租給我位于廣州市白云區心誼路51-53號首層,建筑面積65平方米(前廳、樓梯間),首層建筑面積(后座)95平方米及二層1100平方米建筑面積;我租賃該房屋經營小童羊食府;租賃期6年,從20xx年10月18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押金相當于2個月租金的數額,租金為45960元/月;我在合同簽訂時即向被告交付押金91920元;被告應協助我辦理臨時商業用途并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20xx年1月18日,我與被告在原租賃合同的基礎上簽訂了《補充協議》,約定:在原合同不變的前提下,我新增租首層(后座)建筑面積94平方米;我新增租94平方米,月租金68元/平方米,總計租金為每月6392元,協議押金為12784元。我與被告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被告已十分清楚我租用該物業的目的是經營小童羊食府,被告已經承諾協助我辦理臨時商業用途并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被告作為該物業的產權人,為租賃物業辦理臨時商業用途是被告的義務,而不僅僅是協助義務,如僅是協助義務,被告不必負責費用,雙方也不必多此一舉在該條款上摁手印。后我要求被告為該物業辦理商業用途時,被告卻意圖以“協助”的字樣逃避義務!斗课葑赓U合同》及《補充協議》簽訂后,我積極履行合同義務,分別于20xx年10月22日、20xx年2月5日向被告支付了租賃押金91920元、12784元,押金共計104704元,并支付了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的房屋租金。我為小童羊食府的經營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包括物業裝修(該裝修損失非經過折舊后的評估價值為1157271元),辦理了消防許可證、臨時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多次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因被告此前拒不協助我辦理租賃物業臨時商業用途等相關手續,導致上述經營場所無法辦理營業執照。我為催促被告履行協助辦理臨時商業用途的義務,多次與被告商談,而被告每次要求我交租后卻出爾反爾,不協助辦理臨時商業用途。為此,我委托律師于20xx年8月26日、20xx年9月12日、20xx年9月23日多次發《律師函》給被告,明確要求被告協助我辦理租賃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2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小區_____號樓_____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計__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從 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上訴就是簡單的房屋租賃合同希望能夠幫到你。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25
一種觀點認為,次承租人無過錯且要求繼續租賃,而出租人行使合同解除權的,在做出租人與次承租人建立租賃關系的調解工作無效的情況下,只能兩個租賃合同同時解除。對兩個合同解除的后果,原則上都應予以處理,但當行使釋明權后,相關當事人不主張也不舉證的,對后一個租賃合同解除的后果可不予處理。對解除兩個租賃合同的后果處理,除明確由次承租人返還出租人租賃的房屋外,對違約責任及裝潢損失的賠償,則根據兩個租賃合同中的約定處理。
另一種觀點認為,對轉租中,因承租人拖欠租金,次承租人無過錯且要求繼續租賃的,從保護次承租人的利益出發,可判明次承租人直接與出租人建立租賃關系。
上海高級人民法院認為,租賃合同因承租人未依約給付租金而致合同被解除的.,則轉租合同將因此而處于履行不能的狀態。但原租賃合同與轉租合同畢竟是兩個合同,原出租人并非轉租合同的當事人,不能強迫他繼續履行轉租合同。因此,除非出租人與次承租人就繼續履行合同達成一致,否則,次承租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主張不能支持。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26
出租方[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房屋用途為:[居住].除雙方令有約定外,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用途。
3,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4,該房屋租金為__________________屋內設施有海信電視一臺,電視柜,沙發,餐桌,爐具各一個。餐椅_________把,床_________個。押金為_________元。
5,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全額租金。租賃期滿,設施未壞,房屋內家具齊全押金全額返還乙方。如有損壞或丟失,可從押金中扣除。
6,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7,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施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防火安全,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8,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水費,電費,氣費,物業管理費。在租賃期,如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9,供暖費由甲方承擔。
10,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____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1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11,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2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號______室;房型規格____________;居住面積平方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室內附屬設施
a:電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家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_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_______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后,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第一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________天;
。4)連續_____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并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_______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________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后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防中毒等安全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并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
1、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2、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3、水:____________噸;電:____________度。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28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依據《_____》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ㄒ唬┓课葑赓U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每個月¥:________元/月),房屋押金(_____個月,_____¥元)待合同期滿或特殊情況導致的合同結束,乙方退租后返還。
(二)支付方式:現金_____(□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每月日前支付。
第四條?其它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實際使用的水費,電費、及有線電視、物業費由乙方承擔,并按帳單如期繳納。
第五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ㄒ唬┘追綉WC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ǘ┳赓U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進行維修。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轉租
。ㄒ唬┏滓译p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二)甲方出售房屋,須在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合同解除
。ㄒ唬┙浖滓译p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ǘ┮虿豢煽沽е卤竞贤瑹o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_____常使用房屋的。
。ㄋ模┮曳接邢铝星樾沃坏,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第八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補充協議/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ㄒ韵聼o正文)
出租人(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
承租人(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性的判斷 篇29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 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 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 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 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 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 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 份,送 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