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屋長期租賃合同(精選3篇)
小產權房屋長期租賃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規定,為明確業主與租客的權利義務關系,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在鎮給乙方使用,出租期年月日。
二、租金定為月租元正,每月水電費按租客的分表實際計算。衛生費及政府有關部門向外來人員收取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押金元,住滿三個月退房可退押金。
三、乙方在簽訂本約后先交一個月租金和本月租金作按金,每月日前繳交上個月的所用水、電費和當月的租金,如拖欠超過5天,甲方有權要乙方遷出該屋,不退回乙方所交按金。另乙方在本合同居期末滿前遷出,不退回按金,水電按表計收。
四、乙方在租賃期,不能在屋內干任何違反國家法律及當地居住條例的行為。否則后果自負。也不能自行轉給他人居住,如有違反上述條例,甲方有權利終止合同,不退回按金。
五、乙方要愛護屋內任何財物,如有損壞要照價賠償,乙方進住該屋的一切裝修,間隔入墻固定物件在遷出時不能拆回搬走,全部歸甲方所有。
六、乙方在居住期內,如有費用未付清及損壞財物所造成的費用,甲方有權在乙方的按金內扣除。
七、要注重衛生,不得隨意將雜物丟出屋外,如有多次違反所雇傭清潔工人費用由違者負擔。嚴禁飼養動物,寵物。樓梯屬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東西,如勸三次仍不改進,將由業主雇員強行清理,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
八、甲方交樓時給乙方的大門及房門鎖匙共條,期滿遷出時必須如數交回業主。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一份甲方,另一份乙方。
業主(甲方):__________ 租客(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小產權房屋長期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自有住房出租給乙方并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位于
二、租賃期限: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
元,乙方應每____月付一次,先付后住。
第一次乙方應于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
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應在租金到期前天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應于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 元,到期甲方驗收無誤后,將 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隨意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
2、水、電、氣、物業、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
3、房屋只限乙方用于住房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考慮繼續租賃。
4、甲方在租賃期內不得隨意提高租金。
5、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隨意解除,如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并在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后方可提前解除合約。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施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防火、防盜安全、綜合治理等工作,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7、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并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標簽:
小產權房屋長期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
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沖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
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鑒(公)證意見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委托代理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