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合同范本
8、甲方自行辦理旅游期間所需的邊境通行證。
9、包車期間,甲方乘坐人員不得超過4人(包括4人),人員變動及包車費用分擔由甲方內部決定,乙方不得搭載其他人員及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路遇求助者,需雙方同意后,方可安排多余車座, 甲乙雙方共同占有第三者付出之費用(即1:1)
<注釋>我們去阿里包的是4500,出于省錢的目的,一車坐4個人。這個條款想要說明的是,不管路上出現任何人員的增減,司機都不能出面干預(當然前提是我們自己不能在車里安排超過4個人)。比如說,有人從拉薩出發到了阿里的獅泉河以后,決定不回拉薩而直接從新藏線進新疆;那么同車的人可以自己在獅泉河找人回拉薩,只要不超過4個人,司機就不能拒絕
第10條: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按質為甲方安排合同所述事項。
2、乙方向甲方出租符合條件的交通工具和司機,出發前對車輛進行嚴格地全面檢查,保證甲方全程的行駛安全。
3、乙方應確保其提供的司機兼導游翻譯服務全程正常進行,能配合甲方觀景拍照的需要中途停車,并且能夠與甲方保持良好的溝通和合作。
4、乙方每日必須按照甲方前一日通知的時間出車,并且按照甲方提供的游程行駛,如果甲方的路線計劃有變,則必須和乙方司機進行友好協商解決問題。
5、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擅自調回,不得無故更換合同中所約定之車輛及司機,不得擅自搭拉其他乘客,不得酒后駕車,否則將按租車費用的雙倍賠償甲方。
<注釋> 此條是為防止簽約與出發之車輛, 司機不一致. 通俗來說就是”賣豬仔”
6、乙方不得擅自減少旅游景點和縮短游程時間。
7、乙方車輛如果發生中途損壞,乙方司機 應按照將損失減少到最小的原則,立即提供相應的應急措施,及時修理解決,無法修理的就立即重新安排相同或是更高規格車輛進行替換。
8、乙方車輛如果發生中途損壞,無法及時修理或更換車輛,以至于在游程中車輛減少的情況,甲方則根據該減少車輛的實際已經行駛的里程數按每里4元的價格向乙方支付該車的租用費,并且向乙方收取減少車輛每輛1000元的賠償金。
9、乙方車輛在發生中途損壞并更換車輛的情況下,所換車輛的規格如果差于合同規定規格,甲方可以重新計算并支付該車租金,將該車所剩里程數按每公里4元的價格,從總價中扣除。
10、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30%的違約金。
11、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退還甲方已交之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 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 在旅游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 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12、對于甲方在旅途中委托乙方代管之行李物品,如故意或因過失造成行李物品破損或丟失,甲乙雙方需共同承擔損失.
四、其他
第11條: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費用增加,由甲方承擔。
第12條: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損失擴大的,不行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