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通用29篇)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房屋租金該房屋租金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每月_________元人民幣。
租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四條付款方式:按______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___元,租房終止,乙方結清各項費用后,甲方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五條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2.煤氣費;3.電話費。
物業管理費和暖氣費用由_______________支付。
第六條租賃期滿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
如乙方要求繼
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七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九條提前終止合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
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2
甲方:電話號碼:
乙方: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所租甲方店面坐落于:街棟間層。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店面,除甲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幣元整,租金每月十日前付清。
第六條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日常的房屋維修費于乙方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相關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損失。
第七條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和安全責任
在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一切由乙方支付。所有入住人員的安全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八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付: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用途;
3、欠租金累計達到天;
4、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5、故意損壞承租房屋。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違約,乙方已繳房屋租金和押金不退,并付一個月違約金。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違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退還約定期間所收租金和押金,并賠償乙方人民幣。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區、縣)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姓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姓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樓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計_____個月。
二、為了確保雙方利益,房租支付的方式采取__________的方式,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元,按季度結,每季季初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度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燃氣費、物業費,清潔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__天內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可以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_____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房地點:甲方同意把____________的房屋租給乙方,并保證該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僅為居住使用;不得進行任何違法活動,否則后果自負。
三、租期:自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起。
四、租金:每月_______元人民幣,保證金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__個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證金在簽定本合同時支付,以后租金按規定的付款期限。
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當日將乙方能正常居住的鑰匙等交給乙方。 基本費用:乙方承擔下列在租賃時所發生費用:水費□電費□有線電視月租費□
六、甲方義務:
1、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屋的結構和設施均能正常使用;
2、室內外正常維修由甲方負責;
3、甲方在租賃期內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否則算作違約處理。
七、乙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證金及其它費用;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該房的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3、本合同終止時,需對甲方提供的設施進行清點、檢查移交,如有損壞、短缺應照值或酌情賠償;
4、若合同雙方當事人因房屋其他任何情況,造成房屋損壞,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則找律師網上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在房屋所在地提起訴訟;
5、乙方如因使用不當損壞房屋及設施的.,應負責修復原狀或予以經濟賠償。若水、電、等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的人身傷亡和意外事故,與房東無關,后果自負。
八、違約處理:
1、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沒收剩余房款,如不足低過甲方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
2、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應按照一個月租金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證金;
九、補充條款:(明細清單)水表讀數_____度,電表總讀數_____度,門鑰匙1把,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作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如因洪水、地震、火災、拆遷和法律法規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協議不能全面履行,甲、乙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金按實際租賃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租賃合同如下:
一、房屋現狀及構造
甲方將其自有的位于 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對承租房屋的情況已完全了解,同意按房屋的現有狀況接收房屋。
二、租賃期限
本合同房屋租賃期限為二十年,即從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租賃費的計算及交納時間
本合同房屋租賃費用二十年共計元,乙方于簽訂合同時一次性支付二十年的`租金。乙方交清房租后,甲方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四、合同期內,租賃房屋及相關水、電、曖設施的維修由乙方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在合同期內,乙方有權合法使用承租房屋,自主生產、自主經營,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不得影響甲方村民的正常生活。
六、在合同期內,乙方有權將房屋轉租,但不得以任何理由出賣或抵押承租房屋。
七、租賃期間,乙方應依法合理使用、管理租賃物,并保持良好的狀態。租賃期內,乙方因需要,可對租賃房屋進行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合同期內,雙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履行,如一方違約單方終止履行合
同,應按合同的租金總額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九、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政策變動或政府干涉等,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另行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賃費按乙方實際使用期限計算。
十、合同期內,因政策或村委等拆遷改造,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必須無條件將承租房屋交還給甲方,租賃費甲方不予返還,但因征地所得補償,地上附著物補償款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款等其他補償款歸甲方集體所有。
十一、合同期滿后,乙方可繼續無償使用承租房屋。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作出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新的協議未達成前,仍執行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交付租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按年結算。每年____月1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____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_________,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____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內從事違法行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財產和人身安全。如發生違法及人身安全責任事故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一切法律及民事責任。
十、本合同連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審查鑒定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合同期滿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合理、自愿、互利的原則,經協商甲方自愿將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乙方承租使用該房屋。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定此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況:承租房屋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縣________鎮________________,面積約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________個月。
三、房屋租金及其他費用:
1、房屋租金:房屋租金為每月________________元,全年房租合計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付款方式與時間:所租房屋實行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則,房租全年壹次支付,定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即第________年的租金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________年的租金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剩余年限的租金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責任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依法按合同約定收取租金,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有權對房產的改造裝修及合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2、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出租房屋時,保證出租房屋整體完好,保障乙方水電齊全暢通。
(2)、甲方負責水表、電表的.獨立安裝,乙方直接向有關部門繳納水、電、氣費。
五、乙方的權利、責任及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乙方在承租期內有自主經營權。
(2)、租賃期間,若乙方出現經營困難可提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終止合同。
2、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按合同約定交納房租。
(2)、乙方自行按時交納水、電費、城管、衛生等費用。
(3)、乙方應合理進行裝修及使用租賃房屋,維護環境衛生。
(4)、乙方應依法經營、守法經營。
(5)、乙方未經甲方的同意不得將房屋進行轉讓和轉租。
六、其他事項:合同終止時,乙方裝修的設施設備、形象廣告牌、照明燈具可拆走;房屋結構的固定設施、裝修不得拆除。
七、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補充條款:在乙方租賃期間,甲方可以將蹦床和影碟片等相關物品放置于本合同所租賃的房屋內。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乙方為了發展業務,租用甲方座落在南寧市北湖南路52號銀珠大廈8層808房(面積30㎡),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 租賃期時間從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壹年整。
二、 租金、交納時間:每月租金600元,季度租金1800元。本著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按每季度交付租金(即季度月底的25日交付下季度的租金,如此類推,支付方法)
三、 押金為壹仟元整(¥1000.00元)租期完后,甲方無條件的退回押金。不 計利息。如乙方違約,甲方不退還押金,如甲方違約,雙倍退回押金。
四、 乙方租期間,在不破壞總體結構的原則下,乙方可對房屋進行合理的分隔 和裝修。費用乙方負責。
五、 租賃期間房屋和所附屬的設施及損耗品的裝修,更換均由乙方負責,因水、 電、火災及其他事故造成的房屋的損壞或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除自然災害外)
六、 租用期間的水、電費、衛生費、稅收及所有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七、 乙方要按時交納租金,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如果逾期十天不能交納的租金,每天收取1%滯納金。并保留追償所欠租金的權利,乙方應無條件地搬離,甲方可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八、 乙方如果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九、 合同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租用,在同等的條件下給予優先,但要重新簽 訂合同
十、 出租方、承租方雙方簽字,并乙方交完押金、及第一季度租金后,合同 生效。
十一、此合同如有不適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解決不了的情況下,訴 之法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電話:
年月日: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承租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設備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工料費由___方承擔( );所有權屬___方( )。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簽字(蓋章)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房屋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人): 電話: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與乙方共同居住的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積以及其他情況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 。
2、房屋的建筑面積 方米。
第二條 房屋內部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設備
房屋已進行精裝修,家具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租賃的期限
租賃期限為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十天,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需要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決定是否繼續續簽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其交納方式
第一年每月租金 元,大寫 。
之后每月租金 元,大寫 。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前半年租金。
前半個租賃年度的最后一個月初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個半年度的租金。
第五條 第三方費用
乙方居住期間產生的第三方收取的水、電、暖氣、天然氣、物業等第三方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押金
押金為一個月租金 。該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內的設備完好,如出現設備損壞的現象,甲方有權按照市場價格扣除相應的賠償款。
如合同期滿,乙方沒有損害房屋內的設施;并已結清水、電、天然氣、暖氣、物業等第三方費用,則甲方應該在合同期滿日如數退還。
第七條 雙方保證
甲方應保證具有房屋的所有權或合法的使用權,否則乙方可以拒絕支付房租。
乙方保證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裝修情況,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房屋出賣
租賃期間如甲方出賣房屋,乙方又不購買,則甲方應保證乙方可以繼續租賃,直至租賃期間屆滿。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3)拖欠租金達一個月的;4)利用房屋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5)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租金外,還應按拖欠天數支付違約金,每天違約金的標準為:拖欠租金的1 %
3、乙方如果具有合同約定的違約行為,除應向甲方賠償因其違約造成的損失外,還應該支付20000 元違約金。
第十條 優先承租權
租賃期間屆滿后,如甲方繼續出租房屋,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租賃期間屆滿后,乙方暫時其他房屋可供居住的,甲方應給予不超過一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的房租在租賃期內的房租基礎上上浮10%。
第十一條 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雙方互相之間表示諒解。實際租金按入住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二條 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若甲乙雙方系在中介促成下形成租賃關系,因中介備案需要另簽租賃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內容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注冊號):
通信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承租方):
工商注冊號碼:
通信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于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屋權利人:;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共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及號碼:。
2.)。
3.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筑面積共平方米。
二、房屋用途
1.
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及免租期
1.該房屋租賃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給予乙方天(暫定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的裝修免租賃費用期限(下稱“免租期”),如甲方在年月日以后向乙方交付房屋,則免租期自甲方向乙方實際交付該房產之日起計算,從免租期屆滿的次日正式計算租金和租賃期限。“交付”是指甲方將該房產及合同附件所載的附屬設施及房產鑰匙完整、無瑕疵的交予乙方,并且房產內無任何甲方或第三方的物品,乙方可以立即布置安排及裝修。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賃房屋的單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元(大寫:元)計算,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
2.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租金為:
第一年租金為¥元,(大寫:元)
第二年租金為¥元,(大寫:元)
第三年租金為¥元,(大寫:元)
以上租金均為含稅租金,甲方于收款后3日內開具合法、等額的發票。水電、設備、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繳納給大樓物業管理單位。
3.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元(大寫:元)。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即向乙方開具等額收據。
4.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押一付;
5.每月 5 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本合同項下租金付至以下甲方唯一指定的銀行賬戶: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6.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后,甲方應于雙方共同確認該租賃完成當日起個工作日內將押金無息轉給或現金退還乙方。
(1) 方如未按規定結清相關費用,甲方有權拒還租賃保證金。
(2) 如乙方結清,甲方須全額退還租賃保證金。
(3) 甲方中途解約情況下,應以雙倍退還租賃保證金;且應賠償乙方損失,乙方損失包含但不限于裝修費用、乙方搬遷新職場產生的過渡費用、搬遷產生的費用。
五、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遲于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地產,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并報本合同登記(備案)機關備案。
2.交付租賃房屋時,甲乙雙方應就租賃房屋及其附屬的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簽字確認,并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交還的甲方房屋應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4.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5.甲、乙雙方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進行登記或備案。
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還租賃保證金:
(1)乙方未結清該房屋之相關費用情況下,如拖欠管理費,水電費等。
(2)乙方中途解約的情況下;
(3)乙方拖欠租金持續超過一個月的,甲方自動解除該合約之情況下,不退還租賃保證金;
6.自合同簽訂日起,所產生的物業費、水電費、稅費、電話費、寬帶費、停車費等其他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若甲方前期墊付過相關費用,則按具體天數算清費用并由乙方直接轉付給甲方。免租期上述費用由乙方承擔。
7.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8.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并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行為;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屋,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9.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屋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所致,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48小時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托乙方代為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約定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乙方可代為維修。
10.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為維修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11.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為維修及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損失擴大)部分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2.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屋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賠償并及時告知甲方。
1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任何一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4.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 10 個工作日內給予甲方答復,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租賃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15.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間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屋的,應于租賃期屆滿之日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屋有優先承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并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重新登記(備案)。
16.甲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出租房屋符合安全使用標準和條件。不存在任何安全隱患。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設備、燃氣設施、電力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符合市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消防、治安、環保、衛生等管理規定或標準。乙方應嚴格按照政府職能部門規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環保、衛生等管理規定或標準使用出租房屋,并有義務保證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隱患。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一方違約,應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六、轉租的約定
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七、在租賃期限內,可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影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七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其正常使用房屋的;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書面提出后十五天內,乙方仍未予以糾正的;
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準拆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甲乙雙方約定以下通信地址為雙方通知或文件的送達地址:
甲方送達地址:。
乙方送達地址:。
如上述地址未約定的,以雙方當事人簽署合同的通信地址作為送達地址。
送達地址未經書面變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達地址郵寄視為送達。如按上述地址郵寄文件被郵政部門退回的,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十、其它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四份,由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13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承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其他:
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居間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房地產經紀人姓名:
身份證執業證號其他: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記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將坐落于杭州市,建筑面積為平方米,房屋用途為,所有權證號為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房屋租賃證明文件
1、甲方應提供房產證、身份證明等文件租賃房屋屬于共有的,出租人還應當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書面證明。
2、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
3、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4、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由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區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
5、自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后3日內,由向租賃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報送居住房屋出租登記信息。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得擅自改變約定的使用用途,不得擅自改動房屋承重結構和拆改室內設施,不得損害其他業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按約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季年租金為,大寫萬仟佰拾元整)。該房屋租金內不變。自第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2、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3、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第六條租賃期間押金和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押金為元。甲方收取押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押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歸還乙方。
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等費用由承擔。
3、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有關稅費由□甲方□乙方□其他方式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乙雙方協商承擔。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可以轉租、轉借承租房屋,□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可以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若出售房屋,須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拖欠房租累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年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拖欠房租累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支付甲方違約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違約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政府原因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2、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但雙方當事人特別約定下列解決方式中第種方式解決爭議的除外: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丙方蓋章確認。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丙三方各執份。各方所執合同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證件號碼:證件號碼:
丙方:
房地產經紀人:
執業證號: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
房屋交割清單
房屋地址: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丙方:
房地產經紀人:
日期:
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說明
一、本合同為示范文本,簽約之前,房屋租賃雙方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
二、本合同中的居間方從事委托代理業務的房地產中介公司應為經批準具有相應資格的專業房地產經紀機構。
三、本合同中的內容為并列的選擇項,須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并打。
四、本合同供租賃當事人簽訂合同時參考。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當實際情況未發生或當事人作約定時,應在條款前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以示范合同印刷內容為由強迫另一方接受。
五、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議定后,可填入空白條款內,或另行簽訂附件。
六、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項以手寫項為優先。
七、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和《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由杭州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制訂,負責解釋。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達成如下約定,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的房屋及用途
1、租賃的房屋位于負一層至層,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含地下室使用面積平方米)。
2、乙方租賃房屋的用途為:商業使用,但乙方不得利用該房屋從事任何違法違規的經營活動,否則由此造成甲方涉訴、或遭到行政、刑事責任追究的,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二、租賃期限、租金、履約保證金
1、租賃期限為拾捌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免租期為捌個月,免租期間不收取租金,但免租期間因乙方產生的水電費、人工費或者其他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免租期間,乙方發生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則甲方有權以約定的租金為標準要求乙方據實際使用房屋的時間支付租金。
2、租金為人民幣整(¥:)/月,按照季度(每三個月為一季度)預交,即每季度屆滿前五日,預交下一季度的租金,第一季度的租金與履約保證金一同繳納。前述租金必須是現金人民幣交付甲方或轉賬給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租賃期間乙方支付的租金為不含稅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等應繳交的一切稅費由乙方繳納(即開發票的稅費),但甲方需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手續。
3、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萬元整(¥:),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交付給甲方,履約保證金在乙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且合同期滿終止后五個工作日內,由甲方無息退還,但本合同另有約定或乙方違約的情況下除外。
三、房屋的交付
1、房屋交付的時間:乙方在交付第一季度的租金以及履約保證金之日起日內,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2、甲方交付的房屋須滿足使用時具備KW電力和分管進水及排水排污線路管道暢通。
四、房屋的轉租及抵押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
2、乙方如需要抵押融資,則僅限于所屬于乙方的財產,且必須事前經甲方同意。
3、租賃期間,甲方若向銀行申請將房屋抵押貸款,在對乙方沒有造成任何利益損害的情況下,乙方應無條件同意。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不干涉乙方合法正常的經營活動。
2、乙方因經營需要辦理相關證照,則甲方可以配合乙方進行辦理并提供所需的租賃房屋基本資料,但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如需甲方配合必須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3、甲方有權按期收取租金,并在乙方違約時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期繳納租金,并按照約定交付履約保證金,在履約保證金不足時,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補足。
2、房屋交付給乙方后,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應確保房屋及房屋附屬設施的財產安全,如有損壞,必須進行補救,如需更換的設備,必須經甲方同意,且費用由乙方承擔。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房屋結構質量和使用壽命受損的,乙方應承擔修繕和賠償責任。為了整棟樓的承重安全,房屋內隔墻,房屋的裝修及施工必須使用輕質磚或者其它輕質材料,不準使用紅磚或水泥沙磚。租賃期滿或終止協議,所有裝嵌物歸甲方所有。
3、乙方因經營需要進行房屋的裝修、施工或者電梯安裝,必須事前報甲方備案或者經甲方同意,前述房屋的裝修、施工或電梯安裝等,乙方必須維護好房屋左鄰右舍的關系,不得干擾他人的正常休息,避免遭到他人的投訴。施工過程中必須做好人員及財物的安全防范措施,如造成安全事故,則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因經營所需安裝的電梯由乙方購買安裝及進行日常維護,購買、安裝、調試以及維護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期滿后乙方不再續租,雙方協商折舊由甲方購買使用。如甲方不愿購買,乙方須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處理妥當,如因乙方未處理妥當導致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5、乙方因經營需要設立門面或者其他室外廣告,其報批手續由乙方自行處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違規被追究法律責任,則由乙方自行承擔。
6、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后發生的水電費與經營稅費等,由乙方自行按時繳付。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及履約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拒絕交付房屋并解除租賃合同。2、乙方逾期繳納租金的,則每逾期一日,須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季度租金3%的滯納金,逾期三十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當于季度租金30%的違約金。
3、乙方如損害房屋的結構或者設施設備,在限期內未進行維修或者更換的,則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里扣除,乙方須同時補足履約保證金,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未補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當于季度租金15%的違約金。
4、乙方如違反房屋的用途或者用于違法違規經營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
5、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則每逾期一日,須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季度租金3%的滯納金,逾期三十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無息退還乙方已交付的租金或者履約保證金。
6、因乙方經營導致房屋損毀或者發生火災的,則乙方應同價補償甲方的損失,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七、其他
1、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房屋及配套設施的毀損,乙方應在退租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從乙方的履約保證金抵扣作為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后,該履約保證金多退少補。
2、租賃期間,房屋設置在負一樓的消防水池和十三層頂的生活用水池及二間房屋免費提供給乙方使用。房屋的十三樓頂為甲乙雙方公用場所,但乙方不得搭建建筑物。
3、非甲方過錯或者國家及地方政府政策、不可抗力等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的,則甲方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4、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乙方添附到房屋上的所有物品無償歸甲方所有,如甲方不接受前述添附物,則乙方必須限期清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相應的清理費用。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突擊及生效
1、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分歧,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有關訴訟如需委托律師的,則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2、合同自雙方簽章且乙方交付第一季度租金及履約保證金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陸份,雙方各執行叁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代表人(簽名):代表人(簽名):
聯系電話: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合同簽訂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15
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協議書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年(下稱“租賃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號商鋪(下稱“該商鋪”),租賃期限自20_____年01月01日起至20_____年12月31日止。現因乙方于20_____年12月31日撤出。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租賃合同的解除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自于年月01日起解除,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于租賃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終止。
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計算說明如下:_________________繳納20_____年01月01日前的租金、管理費、水電費。
三、乙方在該商鋪所進行的固定裝修歸甲方無償所有,由甲方自行處置。但乙方在租賃期間添置的可移動物品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20_____年01月01日前將該設施設備搬離該商鋪。乙方逾期搬離的,視為乙方的違棄物,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搬離時不得損壞商鋪和其它屬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并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四、乙方應在年月01日前向甲方移交該商鋪及其它屬于甲方所有的物品,并經甲方驗收和書面認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元違約金,并賠償因此導致的甲方全部損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時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該項商鋪而承擔的違約責任),但由于甲方原因導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于乙方租賃期間裝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該商鋪受到破壞的,乙方須賠償因此經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五、因乙方未履行商鋪租賃合同的約定期限,乙方繳納轉名服務費¥0。
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16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發文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發布日期:20xx-7-30
執行日期:20xx-7-30
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為正確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城鎮房屋,是指城市、鎮規劃區內的房屋。
鄉、村莊規劃區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參照本解釋處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當事人依照國家福利政策租賃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產生的糾紛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第二條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第三條 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第四條 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當事人請求賠償因合同無效受到的損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本司法解釋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第六條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占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 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租賃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二)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三)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定情況的。
第九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第十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第十一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十二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擴建,但雙方對擴建費用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二)未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雙方按照過錯分擔。
第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第十七條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償。
第十八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出租人請求負有騰房義務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騰房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九條 承租人租賃房屋用于以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合伙方式從事經營活動,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經營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請求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 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請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應當在拍賣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四)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并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第二十五條 本解釋施行前已經終審,本解釋施行后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法釋[20xx]11號,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為正確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城鎮房屋,是指城市、鎮規劃區內的房屋。
鄉、村莊規劃區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可以參照本解釋處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當事人依照國家福利政策租賃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產生的.糾紛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第二條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第三條 出租人就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
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準延長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延長使用期限內的租賃期間有效。
第四條 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當事人請求賠償因合同無效受到的損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本司法解釋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第六條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份租賃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承租人均主張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經合法占有租賃房屋的;
(二)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 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八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租賃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二)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三)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定情況的。
第九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第十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第十一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十二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擴建,但雙方對擴建費用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二)未辦理合法建設手續的,擴建造價費用由雙方按照過錯分擔。
第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時,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但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第十七條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償。
第十八條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出租人請求負有騰房義務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騰房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九條 承租人租賃房屋用于以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合伙方式從事經營活動,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經營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請求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 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第二十一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請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應當在拍賣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四)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并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第二十五條 本解釋施行前已經終審,本解釋施行后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不適用本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房地產糾紛)
怎么處理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合同必須嚴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但是,當事人可依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而享有解除權,以便從合同的束縛中解脫出來。
在房屋租賃合同關系中,除當事人約定外,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權:
1.承租人的解除權。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為,對于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對于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于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系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為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權。包括:(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雙方均有的解除權。不定期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實踐中,因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而發生的糾紛也比較多。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注意:
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則只能根據法律的規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否則,將構成違約。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條件而當然發生,而應以有解除權的一方行使為必要。這里需要區分合同的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約定的條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權,其效力的發生以實際行使解除權為必要;后者則因約定(不可能是法定)條件成就,而當然發生合同消滅的效力。行使解除權,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應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礙以訴訟的方式來行使,因為起訴本身可以視為一種通知。
3.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當事人只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即使發出解除通知,也不能產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構成違約。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怎么處理?
原告(反訴被告)薛,男,19xx年X月29日出生,漢族,住廣州市路X號地下。
委托代理人王思魯,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盧愿光,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反訴原告)李,男,19xx年X月16日出生,漢族,住廣州市天河區銀河橋X號之一。
委托代理人王,廣東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反訴被告)薛與被告(反訴原告)李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xx年3月20日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張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反訴被告)薛委托代理人王思魯、盧愿光,被告李委托代理人王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反訴被告)薛訴稱,我與被告于20xx年10月22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我與被告在合同中約定:被告租給我位于廣州市白云區心誼路51-53號首層,建筑面積65平方米(前廳、樓梯間),首層建筑面積(后座)95平方米及二層1100平方米建筑面積;我租賃該房屋經營小童羊食府;租賃期6年,從20xx年10月18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押金相當于2個月租金的數額,租金為45960元/月;我在合同簽訂時即向被告交付押金91920元;被告應協助我辦理臨時商業用途并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20xx年1月18日,我與被告在原租賃合同的基礎上簽訂了《補充協議》,約定:在原合同不變的前提下,我新增租首層(后座)建筑面積94平方米;我新增租94平方米,月租金68元/平方米,總計租金為每月6392元,協議押金為12784元。我與被告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被告已十分清楚我租用該物業的目的是經營小童羊食府,被告已經承諾協助我辦理臨時商業用途并負責費用(正常費用支付)。被告作為該物業的產權人,為租賃物業辦理臨時商業用途是被告的義務,而不僅僅是協助義務,如僅是協助義務,被告不必負責費用,雙方也不必多此一舉在該條款上摁手印。后我要求被告為該物業辦理商業用途時,被告卻意圖以“協助”的字樣逃避義務。《房屋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簽訂后,我積極履行合同義務,分別于20xx年10月22日、20xx年2月5日向被告支付了租賃押金91920元、12784元,押金共計104704元,并支付了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的房屋租金。我為小童羊食府的經營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包括物業裝修(該裝修損失非經過折舊后的評估價值為1157271元),辦理了消防許可證、臨時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多次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因被告此前拒不協助我辦理租賃物業臨時商業用途等相關手續,導致上述經營場所無法辦理營業執照。我為催促被告履行協助辦理臨時商業用途的義務,多次與被告商談,而被告每次要求我交租后卻出爾反爾,不協助辦理臨時商業用途。為此,我委托律師于20xx年8月26日、20xx年9月12日、20xx年9月23日多次發《律師函》給被告,明確要求被告協助我辦理租賃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適用于專屬管轄嗎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將房屋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租金,并在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那么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適用于專屬管轄嗎?出現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應該怎么辦?請閱讀下文了解。
網友提問:
請問律師,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適用于專屬管轄嗎?
律師解答: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管轄不適用于專屬管轄。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雖與不動產發生牽連,但因訴爭法律關系發生的依據是當事人間存在的合同,其性質仍屬于債權債務糾紛,并非不動產物權糾紛,不應適用專屬管轄,而應適用合同糾紛的特別地域管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此,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房屋租賃糾紛如何確定管轄問題的批復》中已作明確規定:“凡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發生的房屋修繕、租金、騰退等糾紛,一般應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個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更符合“兩便”原則的,也可由被告戶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轄。”既然該類糾紛仍屬于合同糾紛的范疇,根據我國民訴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當事人當然也就可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即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怎么處理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出租人和承租人訂立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就租賃的房屋、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后,合同視為成立。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效力,根據有關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規的規定,為對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審查:
1.審查合同的主體是否適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等。
2.審查租賃的標的物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規沒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應是可以出租的。建設部1995年以第42號令發布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權屬有爭議的;
(五)屬于違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認為房屋租賃的權源只能是所有權。而無論是法理分析,還是具體考察國外關于租賃的立法及審判實踐,都會得出房屋租賃的權源來自合法占有的結論。房屋租賃的權源問題也恰是長期困擾審判人員的根本問題。也正是這個問題使得許多房屋糾紛案件難以作出合乎邏輯和合乎實際情況的判決。比如按揭房出租,因沒有完全取得產權,是否就認為出租行為無效呢?還如大量存在的“二房東”現象,是否“二房東”與他人簽訂的租賃合同都無效呢?顯然,這些出租行為認為無效,極不利于經濟的發展,也會導致房屋資源的閑置和浪費。這與社會主義立法的目的和法律應適應事物發展規律的原則是相左的。從物權的角度來分析,所有權人出讓占有權是很常見的,合法占有權人在所有權人允許的范圍內享受收益權,理應恰當,否則光“占有”有何經濟價值呢?房屋的合法占有人出租房屋正是這種情況。物權的另一種形式,即他物權人實際上就是物的實際占有者,同時其又享有所有權人的諸如出租等的許多權利。如國有企業的承包經營權,難道說國有企業因為沒有對財產的所有權就不能把財產拿來出租嗎?顯然這是否定的,大量的企業出租商鋪,出租廠房,比比皆是,如果都認定為是非法的,那么立法者在自我否定。另外從合同的角度來分析,租賃合同反映的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關系(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條)”。出租人作為合同的一方,并非以所有權人為限,因為租賃關系體現的是占有的轉移:一方讓渡其占有獲得租金利益,另一方則通過支付租金取得占有以使用收益。單就租賃的法律關系而言,各方均不與標的物的所有權發生直接必然的聯系,具有房屋所有權的出租人與通過其他方式合法獲得占有權的出租人之間并無不同,只是他們占有權的取得方式不同而已。沒有一國的立法和我國當前立法一樣將出租人直接表述為所有權人。從理論上講,合法占有即獲得標的物的出租權。至于轉租須經原出租人同意,只是租賃合同的特殊要求,且原出租人并不能被認為就是所有權人。綜上所述,把所有權作為房屋租賃的權源是不恰當的,而應以合法占有權作為權源。如此一來,許多棘手的案件也就迎刃而解了。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中存在的另一個問題是對權屬受到諸如“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等形式限制的房屋,在一定條件下的租賃是否允許。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的情形一般是因為權屬有爭議訴之法院,法院依申請人申請采取了訴訟保全,或者房屋涉及到違法違紀被查封,或者是房屋本身有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情況被查封。后兩種情況被查封,因為關系到房屋本身問題,肯定是不能進行租賃的。但前一種情況在一定條件下,應允許房屋租賃。從理論上說,《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是建立在房屋租賃權源來自于所有權的基礎之上,所以所有權不清晰當然認為不能租賃。依合法占有權源理論,即使權屬有爭議,在法院沒有最后裁決之前,合法占有人仍應有權出租的。如果一方堅持不能讓合法占有方出租,則應提供擔保,以保證法院裁決房屋歸屬合法占有方后,合法占有方的合理租金損失可以收回。如果法院裁決房屋歸非合法占有方所有,則房屋在訴訟期間取的租金歸還給最終所有者。如果同時存在“二房東”的情況,則依照所有權人與“二房東”的約定分配租金。從審判實際中看,法院查封有權屬糾紛的房屋后,在法院的監督和辦理一定手續情況下,采取“活查封”手段,使房屋不置于閑置,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這樣做最終還是有利于房屋所有權人的,也利于充分發揮現有社會財富資源的最大作用。不過需強調的是,這種情況下的租賃一定要辦理一定的擔保手續,并在法院的監督下進行。
3.審查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1994年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都規定了租賃各方應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義務。《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還規定登記備案后有關機關頒發的《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簡言之,非經登記備案,未取得《房屋租賃證》的租賃合同是無效的。分析作此立法的目的,應是規范房屋租賃市場和確保國家稅收之策。有人認為,房屋租賃登記制度沒有存在的必要了,經濟的發展和交易日益頻繁,一切交易手續應越簡便越好,登記制度會制約交易的進行。此論回避了房屋的特殊性,房屋作為不動產有其自身的特征,與一般流通物不同,房屋交易應有權屬登記備案,房屋租賃作為房屋所有權中占有權及使用權出讓,當然也應予以登記備案。還有人認為,現行《合同法》在規范租賃合同內容及出租人義務時,并未出現關于提供出租權證書以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的規定。鑒于低位階法律所負荷的價值不得與高位階法律所負荷的價值相抵觸,以及新法吸收舊法的原則,房屋租賃可以不進行登記備案。這種說法似乎有道理,但分析一下也站不住腳。《合同法》關于租賃的規定僅是范指而已,包括房屋,也包括其他財產的租賃。但房屋的租賃,作為一種特殊財產有特別法規來規定,并不違背法理。特殊法效力大于一般法效力,因而合同法與房屋租賃專門法規同時調整房屋租賃法律關系時,優先適用房屋租賃專門法規。實際上,合同法無對租賃要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的規定,并沒有否定有要求辦理租賃登記手續的必要性,也不存立法價值的抵觸問題。所以,筆者認為,沒有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租賃合同是無效的。
4.審查房屋租賃
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在審判實踐中許多房屋租賃合同約定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按每日3%計,因其滯納金過高,導致滯納金的約定無效。有人認為:只要出租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規所禁止出租的情形,承租人應當參考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租金等款項的違約金。此外,還要審查房屋出租是否用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若是,則在出租人明知情況下,租賃合同無效。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等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續簽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的房屋____棟__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做_______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二條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條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者轉借的。
2、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_個月或空關_____個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四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
第五條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否則屬于違約,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間,不得擅自房屋結構和用途,如乙方對房屋設施故意造成損害的,應負責修繕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如要對房屋進行裝修,應征得甲方同意,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 租賃期間房屋的'修繕
房屋出現建筑設施質量不合格問題,由甲方負責維修,乙方給予協助,不得阻撓施工;乙方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造成房屋或設備損壞的,應當由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2、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以天數計算由甲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第九條 其它約定事宜
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乙方需配合甲方租賃看房。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18
房屋租賃合同范本(一)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維護甲乙雙方的權益,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標的1房屋產權權證號、2地理位置、3面積、結構。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金及租金支付1、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免租期一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為免租期。2、租賃價格:3、租金支付:4、租金調整: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房屋擁有合法的使用權和出租權,保證已征得全體業主同意,并接受業主委托代為管理之權利。
2、甲方在收到定金日內,保證將房屋交付乙方,由乙方正常進場改造裝修及使用。
3、因本商業區需改造水電消防設施,甲方應協調開發公司準予使用水電,所產生的水電費用和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未能提供承租房屋的原竣工驗收合格書及消防驗收合格書,乙方承租房屋改造后的消防驗收工作甲方應予以協調,以達到相關部門要求的驗收標準。
4、合同期內,甲方保證該合同履行,保證不因產權人變化而導致租賃合同內容發生變更。
5、合同期內,甲方負責正常的房屋維修,如房屋因自然原因造成損壞或因重大自然原因造成毀損而甲方又不修繕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代甲方修繕,則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可以用修繕費用收據沖抵租金。在使用過程中因乙方使用不當而造成的損毀與甲方無關,則修繕費用由乙方承擔。
6、合同期內,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如確需要提前收回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并承擔違約責任。
7、甲方負責管理水電總表,并保證水電的正常使用。若有特殊情況確需停水停電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否則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諾該租賃房屋僅作為商業營業使用,用途具備合法性,不得作為他用,不得整體轉租第三方。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確需整體轉租房屋時,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與第三方單獨訂立協議,協議不得超出甲乙雙方合同約定的剩余租賃期限。
2、鑒于商業區的水電消防需重新改造制作,乙方進場前的設計方案須征得甲方及消防部門同意后方可施工。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改造后的水電消防安全由乙方負責。
3、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可按國家規定,委托國家認可的有資質的設計公司出具設計方案,經甲方同意后,再進行裝修。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4、合同期間,乙方確需特殊原因退房,應提前月書面通知甲方,并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應按時交納水電等各項費用。
6、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一切糾紛與甲方無關,但糾紛若與業主有關,甲方應無條件出面協調。
7、租賃期滿后,合同解除,乙方須及時將房屋及設施交回甲方并將經營的場所清理干凈,解除合同日后如其內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余物所有權,甲方有權處理。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8、合同期滿,如甲方繼續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第四條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租賃標的物如因自然損壞,經乙方書面通知后,甲方不予維修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租賃房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因房屋產權人轉讓房屋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3、如乙方拖延支付租金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租賃標的物如因自然損壞或因政府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合同自然終止。
5、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合同自然終止。如乙方繼續承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權。
第五條其他
1、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萬元,作為履行合同的保證金。如乙方違約,則甲方不予退還;甲方違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合同因履行期滿或乙方按合同約定解除合同時,甲方應退還所收取的定金。
2、乙方裝修如需改動房屋結構或用途時,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交納萬元作為拆墻動屋補償,合同免租期個月內付給甲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不再負恢復原狀之責任。
3、合同有效期內,若有產權人轉讓房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之權利。
4、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投資改造的水電消防設施及裝修不折舊,也不得拆除。
5、本合同說明見附件,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簽訂當日,并收到乙方萬元定金后,將房屋交給乙方進行設計裝修;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的,每拖延一日按定金總額的計算違約金。
2、乙方應按時交納租金,每拖延一日,按應付租金總額的計算違約金。3、如因甲方對所出租房屋有權利瑕疵導致該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退回全部定金。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時,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支付乙方應交租金總額的作為賠償。同時甲方應賠付乙方水電消防設施改造及裝修總投資額費用的百分比按年月平均分攤數額賠付乙方5、若因甲方原因拒絕收房屋租金連續個月者,應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應交租金總金額的作為違約金。
6、房屋租賃期間,產權所有人依法轉讓出租的房屋時通知乙方,轉讓后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租房協議繼續有效,如果轉讓后新的房屋所有人不認同合同的有效性,甲方賠償乙方合同剩余租期內應交租金的總金額的作為違約金。7、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租,必須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并支付剩余租期內應交租金額的作為對甲方的賠償。
8、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損失,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互不賠償(含政府原因造成的因素)。
第七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房管部門調解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共頁含附件頁,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聯系電話聯系電話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賃合同范本(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身份證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身份證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位于第____層,共(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該房屋所占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__個月的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____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修理費用由____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____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關于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經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
3.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4.無正當理由閑置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
第十三條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須按年度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滄州仲裁委員會(任丘辦事處)仲裁。
第二十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19
出租人:(甲方) 證件(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證件(身份證號)
地址:
甲、雙方于 月《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作為商鋪,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雙方合同任期限為 年,協議有效斯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于 年 月日提前終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乙方在本終止協議簽字生效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補償款 元(大寫: )。
三、甲方收到乙方支付和補償款后,將扣除應付的房租后的押金及已付剩余房租退還乙方。
四、本終止協議生效后,乙方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情況進行驗收,結清。
五《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因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合同相關義務與權利已全部結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事宜提起仲裁、訴訟、申訴、信訪。否則,視為甲方根本性違約。
六、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終止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終止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七、因本終止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房屋租賃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方訴訟,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處理本終止協議項下糾紛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八、本終止協議未盡事項,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九、本終止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終止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證,具不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20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其他: 】: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手機) ;
【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其他: 】: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手機) ;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其他: 】: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手機) ;
【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其他: 】: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手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 。(以下簡稱“該房屋”)
(二)該房屋權屬證明名稱: 編號: 。
(三)該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
(四)該房屋權屬證明記載用途: 。
(五)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中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的驗證憑據。
二、租賃期限
(一)該房屋租賃期限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屆滿前 日通知甲方。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該房屋租金為: 元/(□月□季□半年□年);本合同期內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
(二)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
四、押金及其他費用的約定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押金為元(大寫: )。甲方收取押金后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
(二)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費用由 方承擔;有線電視、物業管理費用由 方承擔。
(三)租賃期內,因該房屋租賃產生的稅費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承擔。
(四)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應退還乙方支付的房屋租賃押金。
(五)其他約定: 。
五、成交方式
甲乙雙方系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成交。
(一)自行成交。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提供服務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名稱為: ,備案證書號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提供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為注冊證號
六、關于房屋轉租與出售的約定
(一)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轉借他人。
(二)租賃期間,甲方出售該房屋的應在出售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七、關于甲方交房的約定
(一)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甲方延遲交房超日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甲方自約定交房時間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止,向乙方每日按已付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八、關于乙方付款的約定
(一)乙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向甲方如期支付租金。
(二)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租金超 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按應付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九、其他約定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使用的狀態,并承擔乙方正常使用下房屋及附屬設施損壞或故障的修復義務;甲方不承擔房屋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及附屬設施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義務。
(二)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絕賠償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但未核準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及政府對出租房屋用途有關規定的行為。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四)租賃期內,甲方提前收回該房屋或乙方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屬甲方違約的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五)租賃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將房屋鑰匙及正常使用狀態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還給甲方,乙方應當保證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結清應由乙方支付的相關費用。
(六)甲方保證已如實介紹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出租該房屋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及有權決定此租賃事宜。乙方保證已對上述房地產作充分了解并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愿意租賃該房屋。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關于租賃期間房屋被征收的約定: 。
十、登記備案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由□甲乙雙方共同 □甲方 □乙方按相關規定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租賃期內,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內容發生變更的,甲乙雙方應當在十日內,到原租賃登記備案的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變更手續。
租賃期滿房屋續租或者租賃終止的,由□甲乙雙方共同 □甲方 □乙方在期滿后三十日內到原租賃登記備案的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延續或者注銷手續。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 □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補充約定
十三、附則
(一)本合同所列地址為各方準確聯系地址,相關文書送達到該地址,即視為送達給其本人。任何一方地址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相關方,否則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和登記機
構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簽約地點: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2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一:甲方將坐落于南京市____的房子租予乙方作為生活使用。二:租賃期共為_____個月,年限從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
(租賃期屆滿時,租賃關系自然終止,甲方無須另行通知乙方,若雙方均有意續租,可在屆滿前三個月提出續租意向,并議定合理租金和續租合同。)
三: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 ___元,付款方式為____ 付。押金為人民幣____ ____元。 四:協議事項
1、房屋內外水電費、煤氣費、上網費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約期滿遷出之日至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承擔所出租房屋的修繕義務,乙方應對修繕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應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內外設備,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變更,損壞房屋結構和設備。 房間內設有:冰箱、洗衣機、電視機、空調、熱水器)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4、租賃期滿之日,在不續租情況下,乙方應無條件退租,并將房屋設備清點后歸還甲方,不得向甲方請求退還租金,移轉費及一切權利金。乙方應將自用家具物品搬遷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據,如逾期不搬視為乙方拋棄其所有權,由甲方自行處理。對逾期不遷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5、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況需退房時或甲方確需收回房屋時,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五:其他
1、若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賣房屋,須提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如遇特殊情況暫時未交租金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6、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權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權將乙方交付的期滿前租金扣留作為乙方的違約金賠償甲方。如因此對出租房屋造成損壞的,乙方還應負賠償責任。
七: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壞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均可:
1)向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日期: 日期: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區____樓房____棟,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租用期一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條租賃期限內房屋租金為____人民幣。乙方分____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____日內,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為____萬元,房屋驗收合格后的____日內,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額。
第三條租賃期內,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其他合理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租賃期內,乙方所用的水、暖、電熱水、通訊、室外環衛、房屋修繕、綠化維護等由甲方統一管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第三、四條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憑單據、發票和有關規定文件,按各規定的期限向乙方結算。
第六條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驗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歸乙方使用。
第七條在房屋保修期內甲方對房屋質量問題保修。
第八條乙方服務人員的臨時戶口等生活上所需辦理的手續,由甲方幫助與當地有關單位聯系解決。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____元人民幣。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退還剩余租金,并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____元人民幣。
3.不滿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計算,超過半年不滿________年的租期按________年計算。
第十條在租用期內,甲方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給任何
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應享受優先購置權,并不需另行支付購房款,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正式過戶手續,由此發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在租用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的災害,房屋遭到毀壞,按照房屋建設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第十三條甲方已聲明本合同所指標的樓房是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經營的,0%乘以乙方實際租用年數計扣房租。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項辦法解決:
提交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文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23
出租人: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
承租人: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浙江省房屋租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坐落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住宅使用。
二、租賃期共______個月,自______起至______止。
三、租金和其他費用
1、每月租金元。租金按結算,乙方必須在前繳付給甲方。
3、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等費用由______方承擔。其他有關費用,均由_____方承擔。
四、租賃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浙江省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第九條的有關規定。
2、甲方應在前將房屋及其附屬設備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應負責維修房屋及其設施,同時根據《溫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履行出租方的消防安全職責并督促乙方履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責任,保證房屋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租賃期內,乙方如發現所租賃的房屋有損壞的,應及時告知甲方。甲方根據損壞情況,及時予以修理。甲方未及時修繕房屋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合理賠償。
4、乙方應妥善使用承租的房屋,同時根據《溫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履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責任,保證租賃房屋的消防安全。如因乙方人為損壞或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損壞、倒塌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向第三方賠償的責任。
5、乙方需要改善住房條件,將承租住房進行裝修或增添、改造附屬設施,事先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裝修或增添、改造附屬設施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6、租賃期內,甲方需轉讓該出租房屋的,必須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7、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繼續承租的,必須在租賃期滿前個月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五、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按以下途徑解決。
1、由溫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______承租人: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24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就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商鋪簽訂《__________商鋪租賃合同》(以下稱“《租賃合同》”),《租賃合同》生效后,甲方依約將商鋪交付給乙方使用。現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放棄上述商鋪優先續約權及承租權。
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租賃合同》終止、商鋪返還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甲乙雙方租賃關系即同時解除。
(二)本協議生效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鋪位退還給甲方。如乙方不按時退還,甲方將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收取房屋占用費。
(三)乙方承擔商鋪實際退還之日前的所有費用,包括租金、水電費、物業費、通訊費、廣告費等一切費用。
(四)乙方退還商鋪時應保證商鋪內水、電等設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損壞商鋪內原有設施和非乙方裝修部分,若有損壞,乙方需照價賠償。
(五)《租賃合同》解除后,甲方按照《租賃合同》約定扣除乙方欠繳費用后退還承租押金,明細見附件。
(六)退費時間為合同解除后滿兩個月,退費方式為網銀轉賬。
1、乙方收款信息
2、收款人全稱
3、開戶行帳號
4、開戶行全稱
(七)乙方撤出商鋪后,遺留物品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
(八)因乙方退租給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即有權將該商鋪進行二次招商,并可隨時與意向經營戶實地參觀該商鋪直至簽訂《租賃合同》。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簽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2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房屋租賃合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 :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用途為:居住。乙方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不能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不得轉租轉讓。
房屋內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改善
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須經甲方同意。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201__年 ___月 ____日至201___年 __月 ___ 日。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續簽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元/月,租金總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押金________元。
(二)支付時間、方式:本合同簽訂的同時一次性付清。合同簽訂即為租金付清,不再另行開具收款憑證。
第五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租房期間的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第六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合同簽訂之日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經雙方交驗簽字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并做好屋內的衛生環境。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甲方返還乙方支付的押金;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返還后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乙方不得在房屋內從事違反國家法律的活動。
(二)因乙方過錯或過失造成的損失應自行承擔。
(三)請確保房屋保持良好的衛生環境。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日期: 日期: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2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自愿的原則,就房屋及場地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準
1.租賃地址:_______區______縣______鄉鎮______街道______路______村______號______室
2.租賃面積:辦公面積______,場地面積______,廠房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3.產權歸屬:國有______,集體______,私人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二、支付租金
1.價格:房屋______元/月平方米,全年合計______人民幣。
2.支付方式:全年分______次支付,第一次于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元;第二次于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元;第三次于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元。
三、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共計________年,如需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____月通知對方,征得對方許可后方可為有效。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房屋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所租賃的房屋及場地,其水、電等其他費用,自租賃日起由______方負擔,營業性等人為因素造成房屋損壞,由乙方負擔。
五、乙方所租賃房屋及場地,只作產及經營之用,不得移作他用。
六、乙方如需將房屋場地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七、乙方在期滿后具有優惠續租的權利。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無故終止本協議,應支付全年租金的______%違約金并承擔責任。
2.延期支付租金,應按銀行逾期還款的規定,支付滯納金。
九、乙方對房屋、場地內外部裝修,不能危及房屋結構,事先應征得甲方同意。
十、其他未盡事宜,本著協商原則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27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每個月¥:________元/月),房屋押金(_____個月,_____¥元)待合同期滿或特殊情況導致的合同結束,乙方退租后返還。
(二)支付方式:現金_____(□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每月日前支付。
第四條 其它費用
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實際使用的水費,電費、及有線電視、物業費由乙方承擔,并按帳單如期繳納。
第五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進行維修。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二)甲方出售房屋,須在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第八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補充協議:
出租人(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
承租人(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2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型規格__________________;居住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室內附屬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 :電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家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_____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后,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一次付款計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_____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并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后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并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說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月付租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2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民委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流轉土地所在方位:_________________。流轉的面積為__________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流轉方式為出租。
二、流轉的期限為五年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止。
三、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為每畝每年__________元,如果國家經濟政策發生大的變化,租賃價格與周邊土地租賃價格有較大差距時可由雙方協商調整租賃價格。
2、由財政部門征收的縣鄉排澇水費每畝__________元由甲方負擔。
四、協議簽定以后,乙方應向甲方交納_____萬元的保證金,待支付流轉費時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須在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使用甲方。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水系等方面的關系。.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