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鋪租賃合同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8-1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負責申報及繳納因經營所產生的各種稅費。
8-3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使用該商鋪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空調、通訊、設備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表具度數和政府規定的標準計算。
8-4 乙方擁有完整合法的經營自主權。
8-5乙方對商鋪招牌的設計和安裝應當遵守甲方的統一規定,并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乙方有權在二樓與三樓之間整圈外立面設置廣告牌。
8-6 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商鋪內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對于因在租賃商鋪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毆、火災、煙霧、水浸或任何物質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但因租賃物自身原因導致的除外。
8-7為避免8-6條款事由的發生,乙方應購買合適的保險。
8-8 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8-9 租賃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組建或聘請的專業物管公司統一的物業管理,并承擔物業管理費(包括:公共區域提供水、電、清潔、保安、園藝、垃圾清運、房屋管理所需的費用)。物業管理費按1.9元/平方米•月收取。乙方承租門口專用區域的衛生和保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擔。
8-10 租賃期內,乙方必須提供甲方所在地單獨注冊的營業執照、驗資報告、稅務登記證給甲方,并按月向甲方上報統計報表。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9-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9-2 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違約方承擔下列相應的違約責任外,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約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商鋪,經乙方書面催告后30日內仍未交付的。甲方應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ǘ、甲方交付的商鋪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鋪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向乙方承擔裝修費用、品牌損失費等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ㄈ、租賃期內,該商鋪被鑒定為危房且按照法令不得用于出租的。甲方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向乙方承擔裝修費用、品牌損失費等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ㄋ模、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或該方案未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的,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15天內,乙方可以解除本租賃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如因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而解除合同的,甲方還須同時雙倍返還乙方已交付的定金;如因裝修方案未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而解除合同的,甲方還必須同時返還乙方已交付的定金。
。ㄎ澹、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經甲方書面通知超過三個月仍未繳的;
。、乙方開業后又無正當理由閑置達三個月的;
。ㄆ撸、乙方利用商鋪從事非法活動的。
違反本條款第五、六、七項的,乙方應向甲方按月租金的3倍(以第一年的租金標準計算)支付違約金。
9-3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ǘ、商鋪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該商鋪毀損、滅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