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自己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乙方所承租的房屋頂部。
5、上述房地產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且保證產權明確無誤。
乙方責任:
1、房屋的改造裝修由乙方負責并出資。
2、乙方應當愛護建筑物及設施,如需改建、擴建,在不影響建筑整體安全情況下乙方自行施工,但需通知甲方。改建、擴建的設施,在合同終止時不得拆除,設備除外。空地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挪做他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他人。
3、合理使用電器、房屋及其它設備,不得人為造成房屋設施的損壞。如因乙方的過失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根據工作、生產及生活的需要,在不影響建筑整體結構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安排裝修施工。
5、乙方有權在承租的房屋頂部安排廣告宣傳。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違約,乙方應賠償甲方當年租賃費的10% 作為經濟賠償,但因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則按照銀行貸款利率承擔違約金。
2、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法律規定的義務,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全部賠償。
六、上述房地產在租賃期內所需繳納的稅費,甲、乙雙方按照法律規定繳納。
七、免責條件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合同不能執行,造成雙方經濟損失,雙方不承擔責任。
八、合同終止和續約
1、合同到期視為本合同自行終止。
2、合同到期,乙方如續約,必須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九、適應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青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于XX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青島市簽字。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中文、韓文正本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關部門三份。
甲方: 乙方:
20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