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租賃合同
4、乙方須要求轉租戶簽署保證書,保證其同意履行乙方與甲方合同中有關轉 租行為的規定,并承諾與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在乙方終止 本合同時,轉租租約同時終止,轉租戶無條件遷離租賃物。乙方應將轉租戶簽署 的保證書,在轉租協議簽訂后的五日內交甲方存檔。
5、無論乙方是否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因轉租行為產生的一切糾紛概由乙方 負責處理。
6、乙方因作為轉租行為的轉租人應付的稅、費,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13.1在租賃期限內,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業管理費超過一個月,甲方在書 面通知乙方交納欠款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未支付有關款項,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使 用租賃物內的有關設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轉租戶的 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業管理費超過二個月,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并 按本條第2款的規定執行。在甲方以傳真或信函等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轉 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租賃物內的財產(包括受轉 租人的財產)并在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將申請拍賣留置的 財產用于抵償乙方應支付的因租賃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13.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如乙方確需提前解約,須 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畢以下手續,方可提前解約:a. 向甲方交回租賃物;b. 交清實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c. 應于本合同提前終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當月租金兩倍的款項作為賠償。甲方在乙 方履行完畢上述義務后五日內將乙方的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十四條 免責條款
14.1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政府行為導致甲方無法繼續 履行本合同時,將按本條第2款執行。
14.2凡因發生嚴重地震等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后果 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 的一方,應立即用郵遞或傳真通知對方,并應在三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 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 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 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第十五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于提 前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并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 或不返還租賃物的,應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 雙倍租金,并有權收回租賃物,強行將租賃場地內的物品搬離租賃物,且不負保 管的責任。
第十六條 廣告
若乙方需在租賃物建筑物的本體設立廣告牌,須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完成相關 的報批手續并報甲方備案。
若乙方需在租賃物建筑物的周圍設立廣告牌,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政府有 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有關稅費
按國家及深圳市有關規定須就本合同繳納的印花稅、登記費、公證費及其他 有關的稅項及費用,按該等有關規定應由甲方作為出租人,乙方作為承擔人分別 承擔。有關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