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樣本
6.出現其他違約情況時,依法承擔責任。
第六條 乙方義務
1.按合同規定按時交納租房押金及租金。
2.使用房屋前,檢查好所用房屋及附屬設施,之后發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責任外,承擔修復和賠償責任。
3.維護房屋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
4.如需對房屋內的配電設備,給排水設備進行更改,對房屋進行裝修,須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經甲方批準后方可進行,批準后的方案若需更改須重新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經甲方批準,并承擔由此給任何他方造成的損害責任;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須恢復原狀,不能(愿)恢復的,向甲方支付恢復所需的費用,該費用標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同時承擔由于恢復給任何他方造成的損害責任。
甲方有權批準或不批準乙方所提方案。
5.不得將所租房屋轉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否則,乙方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6.承擔承租地域內所發生的事故責任(包括安全生產、用電、防火防盜等),對事故造成的相鄰各方及甲方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
8.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當依法經營,若發生訴訟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乙方被財產保全導致甲方房屋被查封),乙方應當具實承擔。
9. 三資企業承租房屋,除應當接受本合同中乙方項下所有義務外,應當依法向國家土地管理部門交納土地使用費。
10.乙方不得占用大樓公用面積或在公共區域隨意擺放物品,如乙方有特殊需要,需提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
11.乙方不得在承租場所內從事不符合《企業進駐國際創業中心申請審批表》,或未經甲方允許的非高科技開發經營的項目。
第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中乙方項下的任何一項義務,甲方均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請求賠償;甲方違反本合同中甲方項下的義務時,乙方也享有相應的權力。
第八條 合同期滿前,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應當在本合同期滿30天前向甲方提出繼續承租的要求,經甲方重新進行資格審查批準后延續原合同期限或簽定新的租賃合同;如在合同期滿前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本合同到期自行終止。
第九條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關系如需恢復,須重新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如須經有關部門登記備案,費用由雙方分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與《企業孵化與綜合服務協議書》(編號:______________)一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二份,乙方保留一份,自雙方簽字加蓋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效力相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享有。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