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全程策劃合同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代理方:( )以下稱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為加快商品房預售,回收資金。甲、乙雙方根據自愿、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正式聘請乙方為甲方開發的 項目進行全程策劃之事宜,特簽定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作范圍及內容
(一)整合推廣策略服務范圍:
1、項目整合營銷推廣策略制定
2、項目整體宣傳包裝設計
3、分階段營銷推廣策略制定
(二)整合推廣策略服務內容:
第一部分:整合營銷推廣策略
市場調研分析/項目swot分析/項目營銷推廣定位與總戰略制定
第二部分:基礎vi
項目標志/銷售名片/銷售胸卡/銷售標準表格(如客戶登記表、按揭計算表等)/看樓車車身/手袋設計
第三部分:現場包裝
圍板/樓體招示布/樓層進度牌/導示牌/歡迎標牌/看樓專車/工地指示牌(如配套設施方向說明、景觀說明、道路名等)/停車場指示牌
第四部分:賣場包裝
形象墻設計/實體展板/規劃、園林景觀說明牌/室內掛旗
第五部分:宣傳廣告
售樓書/招商折頁/戶型單頁/銷售單張/主要城市干道路牌/公交車車身/道路立柱掛旗/報紙平面廣告
第六部分:階段營銷推廣方案
1、第一階段推廣的策略計劃(開盤前)
2、第二階段推廣的策略計劃(開盤期)
3、第三階段推廣的策略計劃(跟進期)
4、第四階段推廣的策略計劃(躍進期)
5、第五階段推廣的策略計劃(跟進期)
二、工作時間計劃
本合同共分五個階段工作。具體如下:
1、第一階段為合同簽定至開盤前一個星期。具體遞交及執行時間如下:
ø整合推廣策略報告的遞交;
ø項目基本包裝設計(標志、現暢賣暢樓書、單張)的遞交。注:自項目定位及名稱確定后起;
ø第一階段策略執行計劃的(自整合推廣策略報告確定后)遞交;
ø項目第一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第一階段策略執行計劃確定及項目基本包裝設計完成后開始,預計在合同簽定后 月展開,即 月 旬開始執行。
2、第二階段開盤開始至開盤后一月
ø項目推廣設計(活動現暢廣告)開盤前一月遞交;
ø第二階段策略執行計劃開盤前一個半月遞交;
ø項目第二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開盤起至開盤后一月內執行。
3、第三階段開盤一月后至裙樓封頂
ø項目推廣設計(活動現暢廣告)開盤前后遞交;
ø第三階段策略執行計劃開盤前后遞交;
ø項目第三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開盤起至開盤后一月開始執行。
4、第四階段自主體封頂起一月
ø項目推廣設計(活動現暢廣告)自項目主體封頂前15天遞交;
ø第四階段策略執行計劃自項目主體封頂前15天遞交;
ø項目第四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主體封頂前一周開始執行。
5、第五階段自項目主體封頂后一月開始
ø項目推廣設計(活動現暢廣告)自項目主體封頂后遞交;
ø第五階段策略執行計劃自項目主體封頂后遞交;
ø項目第五階段宣傳推廣執行自主體封頂一月后執行。
三、關于成果的界定
1、關于整體策劃報告的界定:以甲方認可簽字為標準
2、關于設計的界定:以甲方認可簽字為標準
3、關于廣告、活動的界定:以入線率、到場率為標準
四、費用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所涉及整體營銷推廣策劃服務費為項目總標底的 3‰。其具體付款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