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年終租賃合同(精選3篇)
寫字樓年終租賃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出租房屋位于區路號樓第層室。房間建筑面積32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用途
出租房屋限于:辦公用途。
乙方保證,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約定的用途,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轉借。
第三條房屋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叁年,自20__年7月1日起至20__年6月30日止。
第四條租金和其他費用及支付方式、繳納期限
1、房屋年租金為:元整(¥0.00元),乙方應在20__年7月5日前一次性現款付清甲方第一年全部租金;乙方應在20__年7月5日前一次性現款付清甲方第二年全部租金;乙方應在20__年7月5日前一次性現款付清甲方第三年全部租金。如乙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則按年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公共設施及其他必要費用,按照房屋面積折算費用按月繳納。乙方應承擔的費用為:4層總費用的3.57%,包括水電費、網費、物業管理費。乙方應于每月5日前一次性現款付清上月應承擔費用。
第五條房屋改善、維修養護
(一)裝修事宜
1、為確保整體辦公環境質量,消除安全隱患,甲方已完成對乙方所承租房屋的裝修、改善,乙方不得私自間隔、改動。
2、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局面同意,乙方可在甲方允許的范圍內,合理的期限內對所承租部分進行裝修、裝飾。費用由乙方自理。且乙方應確保裝修不影響房屋結構、相鄰房屋用戶的合法利益,因乙方裝修引起的有關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維修養護
1、租賃期間,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方對房屋及附屬設施有隨時檢查、修繕權利,乙方應予以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檢查、施工。
2、對于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和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甲方負責維修。乙方發現該房屋及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維修申請后及時進行實地檢查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維修。因乙方未及時履行通知義務導致損害擴大的,損失由其自負,由此造成損害擴大或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因甲方無故逾期不維修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可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3、因乙方保管不當、使用不當或其他過錯導致房屋及附屬設施毀損或發生故障的,乙方負責維修及賠償。乙方自行裝修部分毀損,由乙方自行維修。如乙方拒不維修造成安全隱患或拒不承接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從乙方所交房屋押金優先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4、租賃期間,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防火、防盜、安全保衛等方面的公約,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和監督檢查。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房屋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20__年7月1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乙方。
(二)返還:租賃期滿終止或合同解除的,屆時乙方須將房屋及附屬設施完好退還甲方并結清所有應承擔的費用。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
1、乙方按交付時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2、經甲方書面同意后乙方按裝修后的使用狀態交付,甲方有權依實際情況處置。其中:乙方自行添置可移動的非嵌入式的設施可撤出。
第七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執行合同和提前解除合同的約定
乙方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經書面通知乙方,有權采取停水、停電、封門等一切必要措施終止執行合同。在甲方終止執行合同之日起3日內乙方仍未按照甲方要求或合同約定履行其合同義務或相關義務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及附屬設施。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間接損失。
1、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
2、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
3、拖欠房屋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超過30日的;
4、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5、故意或過失損壞承租房屋及相關設施的;
6、乙方不得私自存放違禁品、使用易燃、易爆等有危險、危害性的物品,不得擠占租賃位置以外的任何公用通道,不得私自移動消防器材和設施,嚴禁遮擋消防栓等防火器材,房屋內禁止使用明火,經甲方發現提出警告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
7、影響物業公司正常管理、其他辦公區正常辦公、經營且阻撓管理的;
8、其他違約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一)在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申請方需提前45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提前解除合同,在提前解除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導致毀損、滅失或造成停水、停電等其他損失的;
2、該房屋出現因國家政策或城市建設等原因導致合同已無法履行的情況。
第九條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乙方有違約行為的,乙方已交納的租金不予退還,并押金作為違約金全部扣除。因乙方原因導致終止執行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對甲方造成直接、間接的經濟損失,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要賠償。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方式向甲方交納租金、公用設施費及其他費用。逾期繳納的,不論該合同是否終止,每日按欠費金額總和的5%加收滯納金。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訴訟至煙臺開發區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持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維護公共場所環境,不在公共場所存放物品,不亂仍紙屑、雜物、遵守辦公樓內一切公開制度及公約。
(二)搬家需提前10日向甲方書面通知,雙方清驗房間并結算完畢后,甲方給予放行。沒有清償拖欠甲方相關費用的,甲方有權暫扣乙方的財產不予放行。
(三)遺留物品處置權: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滿或終止7日后仍將家具、物品待留在甲方房屋內的,將被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物品、家具的所有權,由甲方任意處理(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四)雙方的聯系地址、電話、聯系人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對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年終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
甲乙雙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商業用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平米有償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年限年
1、房屋地址;
2、房屋用途;
3、房屋面積計算:現有面積平米,按套計算。
第二條租金與支付辦法
一、租金
1、按現狀年租金元整。
2、租賃費用每年調整一次。調整幅度為按上一租賃期年租金上調10%,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年租金額元整;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年租金額元整;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年租金額元整。
二、支付辦法
本合同正式簽定后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50%,計元人民幣,一個月付清全部租金共計元整。
第二年及以后為每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50%,月日付50%
如果乙方不能在本協議限定日期交付租金,本協議將自行終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有協助乙方同物業公司辦理入住手續的義務。
2、甲方有配合乙方做好工商、相關手續的義務。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合同簽定地進行和稅務登記。
2、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限交納租金。
3、乙方必須優先安排管莊地區本地勞動力,而且必須完善各種社會保障。
第四條其他應約定的條款
1、對所租用的商業房屋乙方不能轉租,對現有房屋結構不能擅自改動。乙方在承租期間負有維修、保管該租賃物的責任,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2、乙方租賃此商業用房必須合法經營、合法納稅,必須注意各項安全。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債務及一切民事、責任均與甲方無關。
3、在承租期間,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
4、在承租期間,由于乙方未能交納各項稅費或者違反法律法規而無法正常經營的,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擔。
5、在承租期滿或解除合同后,乙方在租賃物上添附的附屬物,無償交與甲方。
6、雙方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承租。
第五條
1、乙方不能按時交納租金,每延期一天應按當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五交納違約金。
2、乙方如果違反上述第四條的各項約定或不按期交納租金,甲方有權。
第六條遇市區有關政策調整雙方必須終止協議,如果政府及相關部門對經營損失進行補償,補償費用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協議簽定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第八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予以確定。
第九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簽約人:簽約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年終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居住使用。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經雙方協商該房屋每月租金為*元;租金總額為*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4、經雙方協商乙方負責交納租賃期間因居住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乙方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6、 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須在**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8、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
9、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驗收時雙方須共同參與,并簽確認。
10、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其中,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1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