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車輛租賃合同(通用3篇)
租用車輛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提車時里程:
油箱:
承租方(乙方):
還車時里程:
油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布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第一條租車標的及期限
甲方將一輛提供給乙方駕駛,車牌號:粵,從20__年_月_日時起到20__年_月_日時交付給乙方使用,租期(天/月),(日/月)租費用元,共元。此車輛只能由乙方司機駕駛。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租金元人民幣。如乙方需延長合同期限,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繼續使用,延時租金按元/天計算。
2.乙方在提取甲方車輛時需要交付押金元。還車時甲方退還元給乙方,如果租賃期內乙方未發生交通違規、事故、意外、車輛無損壞,在合同結束后15天內,甲方經過咨詢交管部門后確定無交通違規、事故、意外將退還剩余押金給乙方。
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并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為20__年_月_日。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使證、保險單汽車養路費及橋費年票、購置稅等)。
2.當出現交通事故或者意外發生,甲方應趕往現場或者相關部門,協助乙方處理。
3.因甲方車輛本身問題或自然原因導致車輛不能繼續使用的情況,甲方應當即更換相當檔次和新舊的車輛為乙方服務。
4.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交通事故強制險、附加險,負責車輛在租賃期間的正常維修,負責該車全年的養路費、保險費、車檢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1.乙方使用戶籍證明、駕駛資格證明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偽造和無效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以及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行負責,并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3.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后續責任。
4.乙方任職司機須有c司拒絕賠付,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責任及違約、違章責任。
5.用規定保養,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損害的,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乙方須承擔所有賠償及違章違約責任,并不得要求甲方無條件提供額外車輛使用。
6.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為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7.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車輛換機油費用(以5000公里400元計算),含半年租以上車輛還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8.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并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天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10.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后,合同終止。恢復原狀賠償甲方損失,因碰撞導致的事故車輛加速折舊費用由乙方承擔。
12.租賃的車輛只限在廣東省范圍內行駛,超出了廣東省范圍,必須報甲方批準,如未得批準,超出范圍行駛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3.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14.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充當教練車或學習駕駛。
15.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車輛行駛里程范圍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的里程為公里,超里程元/公里。
第六條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1.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
在本合同期內如發生本合同第三、四條行為之一或有侵害其中一方的其他權利時,權利受侵害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如權利受害方為甲方,甲方可收回租賃的車輛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如乙方為受侵害方,乙方可要求退還租金并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賠償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責任,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納的定金。如乙方未按約定簽訂合同,甲方有權沒收定金。合同簽定后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并不退還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九條額外設備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設備時,必須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屬甲方所有。
第十條糾紛解決方式
因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南海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及附件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乙方交納定金起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備注(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約定處理)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授權人:
租用車輛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現就乙方租賃甲方出租車輛營運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租賃甲方一部已達到上路營運標準的出租轎車,乙方應按規定時間營運。
二、承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賃車輛到期乙方應提前一月通知甲方是否續簽協議,否則將視為續簽協議一年。如需提前終止協議,雙方共同協商后,租賃關系終止。
三、乙方須先行繳納押金 元人民幣(大寫)。(該項押金不計利息)租賃價格按日計算,按甲方規定時間繳納每日的租金,在交納租金時必須帶車接受甲方的檢查,必須車容良好,否則甲方有權處罰乙方該車輛的整頓款項。如乙方逾期三天未繳納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租賃車輛,拖欠甲方的費用,雙方結算后費用從押金中扣除,剩余款項按規定時間退還乙方。
四、甲方租賃給乙方一人駕駛該車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把車轉借他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解除協議,在此期間發生的事故及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扣除全部押金。
五、租賃期間甲方承擔的義務:
(1)、承擔組織實施該車輛車管、運管、工商、稅務、年檢、物價的年審,二級維護檢測及計價器的年檢義務。
(2)、承租期間車輛正常磨損的配件,費用由甲方負責。
(3)、該車輛的保險投保費用(交強險和三者險)及正常維護、保養費用由甲方負責。
六、租賃期間乙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租賃車輛期間,非正常損壞的配件,乙方需照價賠償。
(2)、在承租期間,所發生的交通事故,乙方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修車,造成的一切停運損失(事故期間,租賃費用不停止計算),再保險理賠后,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單次理賠金額不超過人民幣1000元的,甲方將不負責進行保險理賠,由乙方負責賠償。再保險理賠后,乙方將負責來年保險浮動金額費用)
(3)、因車輛發生發動機被損壞、車輛外形嚴重損壞等事故,造成以后車輛的經濟的損失,視車輛的損壞程度,雙方協商延后退還押金的%之多少。
(4)、嚴禁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裝車量的設備、設施。
(5)、因乙方違反各類交通法則不能及時處理,引起車輛及相關設施漏檢。甲方通知乙方車輛需進行相關的檢測、維護等,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時處理,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將獨自承擔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負責賠償甲方。
(6)、乙方如有事休假,請提前三天告知甲方,再經甲方同意后,方可休假。如私自休息、找人替班,期間所發生的任何事故、費用由乙方承擔。
(7)、白、夜班需按規定時間交接班,雙方查看車輛相關設施是否良好,再進行交接。如未發現,待甲方發現后,在雙方推卸責任的情況下,由白、夜班平均分攤修車及期間所發生的費用。
(8)、因乙方違反營運證規定的違章一次,以營運記載為準,須向甲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七、政府政策性補貼與乙方無關,但乙方有義務配合領取。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用車輛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乙方租用車輛內容如下:
車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座_______加座_______;數量 _______輛; 暫定租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預計_____天,共計人民幣_____元。
備注:司機食、宿由_____負擔外,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等其他相關費用由_____負擔。
二.甲乙雙方責任
1. 甲方責任:
A. 甲方保證提供證件齊全的車輛,并對所租車輛的司機進行統一管理,提供優質服務;司機應保證有公安部門頒發的駕駛執照,符合準駕型號。
B. 甲方應在出車前進行檢查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
C. 租車期間發生的車輛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且甲方不得無故中途撤回所出租車輛,如撤回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全部租車費用作為違約金。
D. 甲方車輛應具備第三者保險,若甲方司機駕駛車輛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故障,此與乙方無關,甲方須自行解決,并調配相同車型繼續為乙方提供服務,對乙方車上的人和物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E. 甲方車輛司機要積極配合乙方旅___程安排,遵守旅游各項制度,相互團結,不得酗酒打鬧,保證做好服務接待工作,對客人要熱情服務,保證安全行駛。
F. 行車途中司機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引起的乘客和財物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G. 如車輛不能通過的路段甲方應予早通知乙方(如遇到自然災害、政府修路及其他特殊原因等另議)。
2. 乙方責任:
A.在出發后乙方應合理調配車輛,確保車輛在安全及可能行駛的路段行駛,避免司機疲勞駕駛。
B. 甲方不允許乙方任何人員擅自駕駛甲方車輛,如因此造成責任事故及經濟損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后果。
三.其它
1. 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協議自簽協議之日起,自行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直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裁定執行。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及傳真: 聯系電話及傳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