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合同和租賃合同(精選3篇)
經營合同和租賃合同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租人
________及其合伙人,以下簡稱承租人。
第二條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后評標,____及其合伙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_____廠租賃經營后,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業,不改變原來的財政、稅收渠道。
第四條_____廠租賃經營后,必須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法令。
第五條_____廠的經營范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____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六條_____廠租賃經營后,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法人。
第二章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七條_____廠租賃經營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八條_____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固定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元。租給承租人自主經營。
第九條租金定為____元,分____年繳納。
其中:
____年度______元
____年度______元
____年度______元
……。
第十條租金于應交年度的年后三十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一條出租人為了_____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二條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_____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四條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_____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后,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承租人的權利
第十五條承租人是_____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伙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第十六條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第十七條承租人對_____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第十八條承租人對_____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1.機構設置權
2.人事任免權
3.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
4.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獎金分配權。
第十九條_____廠納稅后剩余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第二十條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并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承租人的生活費用,可以按月預支,預支的標準不超過企業職工平均收入的___%,剩余部分留作承租人的風險保證金,待租賃期滿后一次提取。預支每年結算一次,如果預支總額大于承租人收入時,用扣減下年度預支額度彌補。
第二十一條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閑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后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二節承租人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第二十三條承租人必須按期如數繳納稅金。
第二十四條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凈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第二十五條承租人必須保障_____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條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出租人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出租人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第二十八條出租人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第二十九條出租人有權監督_____廠的產品方向。
第三十條出租人對_____廠有財務監督、審計權。
第三十一條出租人對_____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第三十二條出租人有權維護_____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二節出租人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出租人應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第三十四條出租人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第三十五條出租人不得平調_____廠的設備和物資。
第三十六條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七條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三十八條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九條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四十條由于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租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二條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三十日,承租人將_____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后,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四十三條租賃期滿后,_____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四十四條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處理。
第四十五條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的違約金,并按每日萬分之___支付滯納金。
第四十六條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負連帶責任。
第四十七條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并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的違約金。
第四十八條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并支付當年租金___%的違約金。
第四十九條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條承租人代表發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據合伙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五十一條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三份,出租人、承租人、____市公證處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報____市經濟委員會、_____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_____市財政局、勞動局、稅務局、審計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____市分行、中國工商銀行____市分行有關部門備案。
出租人代表:______
承租人代表: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經營合同和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方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___元。
3、租金按月繳交。乙方須每月――日前將當月租金交給甲方。甲方收取租金后只開具普通收款收據給乙方作為憑證甲方不負責提供任何稅金發票稅金由乙方支付
4、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_________天的寬限期從第_________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水表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在租賃柜臺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制作租賃柜臺標志并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臺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柜臺出售給與柜臺原有經營范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占道設置的柜臺包括在店內自行設置妨礙顧客出入的柜臺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在租賃柜臺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
2、必須在承租柜臺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柜臺標志。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柜臺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涂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后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復。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租房的渠道
1、朋友介紹:比較保險的一種方式,但是信息有限。
2、通過中介公司。通過中介公司找房可以迅速找到適合的房子,一般手續都會比較正規,但是通常需要支付至少相當于半個月房租的介紹費。
3、自己直接上門尋找。這一種方式比較適合尋找農民房,直接去城中村里,根據每一處樓房下面貼出的聯系方式,直接聯系看房租房,通常不需要支付中介費。
4、網上租房。這個方式是一個比較好的方式,我也在googl和百度里查到了許多網站,如趕集、站臺、58同城、租房114、酷迅等等,太多了,不過在租房114中有一個租房導航比較方便,已經把上海的租房網站都已列出,各家網站的發布信息入口也有。
不過網上的信息雖然多,但中間大多數個人信息打過去,卻說是房屋代理公司,實際就是中介,現在都換了個名字。不然有個方法可以解決此問題,將出租者電話輸入googl、百度中一查,一個電話有許多房源的肯定就是中介了,就不需要浪費時間去打電話了。故意將電話寫的怪怪的如寫成全角、大寫數字的一般都是中介。
經營合同和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區__號樓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計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__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__月,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__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年__月__日
附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1)房屋面積是否確實。常有這種情況,租房實際測量的面積比合同上少,這種情況,可以按單位面積扣款,明確載于合同上。
(2)明確注明租金以外的其他一切費用由哪一方交或共同以什么比例分攤。
(3)明確注明租房的起止日期和款項的具體交納辦法。
(4)要在出租方的各種物品交接清單上簽字。
(5)注明押金,押金的意義是作為房租遲繳或損壞建筑及物品等情況發生時的風險費用。合約期滿后,若未發生以上情況,押金應退回給租方。
(6)須注明天災及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損害及合同終止等情況,不須由承租方負責。
(7)核實出租方是否為真正的房屋擁有者。
(8)要求出租方在水、電等方面給予方便及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