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職工上下班班車租賃合同(精選3篇)
公司職工上下班班車租賃合同 篇1
承租方:
出租方:
為解決西安西儀管道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職工上下班的交通問題,經____公司與協商就租賃班車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車期限:
__年 月 日至__年 月 日
二、租車時間:
1、每周一至周五每天接送職工上下班。
2、用車線路如下:
三、租金及租金交納:
1、租用__座金龍空調車一輛,年租金壹拾壹萬元整。
2、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現金 。
3、此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方應預付乙方全年租車費的%租金。滿6個月時,付租車費的%。余款到期后一次付清,付款時,乙方出具相應金額正式發票,甲方按時支付。
3、由于客觀原因造成臨時改線不另行增加費用。
四、要求:
1、乙方須按規定時間到達乘車點,將甲方上下班職工安全正點接送到地點。
2、甲方的職工乘車時,必須遵守乘車規則,愛護車輛設備,保證安全乘車。
3、因乙方原因未按時接送甲方人員,乙方承擔甲方造成實際損失。甲方人員在乘車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害及死亡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所派車輛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性能,并且是國家允許上路行駛的車輛,所派駕駛員必須有駕駛證,為合格司機。
5、所派駕駛員必須有相應級別駕駛證,為合格司機。
6、乙方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車輛。
五、此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合同所需附件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即時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辦人:
委托代辦人:
年月日
公司職工上下班班車租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基于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雙方同意遵守以下協議條款。
一、服務內容
在本協議期限內,甲方將根據乙方的要求,為乙方提供一輛載滿油并配備司機的商務大巴,為乙方提供班車服務。
1.船東車輛(19座)從啟東到廠區往返按500元/車次(含稅)結算。
2.啟東到廠區道達爾的往返車輛(28座)按550元/車次(含稅)結算。
3.啟東到廠區的往返車輛(50座)按630元/車次(含稅)結算。
4.啟東至上海的往返車輛(50座)按3600元/趟(含稅價)結算并支付
1.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日車輛租金和每日車輛人員費),并于每月第一日結算,但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其他費用..
2.如遇節假日,租賃費不變。
二.甲方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提供經過培訓符合服務要求、具有五年以上駕駛經驗的駕駛員,并保證遵守甲方和乙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及所有相關法律法規。
2.因交通事故或駕駛過程中違反交通規則給車輛和駕駛員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在服務期內,甲方必須保證乙方乘客在乘車過程中的人身安全。甲方應對乙方乘客在乘車過程中遭受的任何人身傷害和損害負責。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乘客的安全。甲方負責與交通監管部門協商因交通事故給乙方乘客造成的損失,并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包括但不限于相關醫療費用、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時間損失及其他費用)。
4.在本協議期限內,如車輛發生故障,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并立即提供同類型車輛接管,以保證正常班車服務。甲方應經常檢查和清潔車輛,保持車內整潔。
5.班車由甲方親自提供。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服務分包給任何第三方。
(2)甲方的權利
1.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有權根據情況更換司機和車輛..未經允許,請勿更改。
2.如果乙方或其乘客對駕駛有嚴重影響或指示其違反交通規則,甲方駕駛員有權停止駕駛相關車輛。
三.乙方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和價格向甲方支付租金。
(2)乙方的權利
1.乙方可根據需要調整作業路線、服務時間和車輛類型,并應提前10天通知甲方。乙方如需增加車輛,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甲方應保證充足的車輛供應。乙方支付的'費用也隨著調整而變化。
2.乙方有權監督甲方及其司機的服務,并對提高甲方的服務質量提出建議..
3.乙方有權在班車運行期間使用車輛開展法制宣傳活動。乙方使用車輛進行廣告宣傳活動應遵守車輛管理規定。
四.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和車輛運送貨物,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2.甲方使用包車從事公共汽車客運或其他非法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處罰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如發生故障,甲方應采取緊急措施接送工人上下班,每年遲到三次(霧、雪、冰等惡劣天氣除外)。從第三次開始,會扣掉當天班車費用進行處罰。
五.協議期限
1.本協議的有效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續約期間,甲乙雙方有權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無條件終止本協議,不向對方支付任何賠償或補償。
六.其他
1.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日期: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日期:______
公司職工上下班班車租賃合同 篇3
第一條、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_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后,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并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 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后,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愿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愿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 ________年 _______ 月 _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