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保證金租賃房屋合同(精選3篇)
有保證金租賃房屋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房地點:
甲方同意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的房屋租給乙方,并保證該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
乙方所租房屋僅為_____使用;不得進行任何違法活動,否則后果自負。
三、租期:
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將房屋歸回甲方。
四、租金:
每月_______元人民幣,租房保證金______元人民幣,相當于___個月租金。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__個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證金在簽定本合同時支付,以后租金按規定的付款期限提前___天將下期房款支付給甲方;
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當日將乙方能正常居住的卡、證、鑰匙等交給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應支付中介服務費______元給中介方,甲方應支付中介服務費______元給中介方。
基本費用:乙方承擔下列在租賃時所發生費用:水費□電費□電話費□網絡費□煤氣費□有線電視月租費□物業管理費□其它費用(如有見補充各項)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有保證金租賃房屋合同 篇2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擁有合法出租權的房屋租賃給乙方經營使用之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產、租賃區域
甲方將位于萊陽市旌陽路的臨街門面房四間,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租賃權。
3、乙方經甲方與原租房主協商,可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轉讓費支付方式
1、轉讓費共計 元,包括店內設施桌、椅、板凳、冰箱等所有設備(不包括店內商品),一次性繳納給甲方(包括當年租金)。
2、房屋年租金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一年租金為8萬元,提前一個月繳納給甲方,甲方出具收條。
3、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一年的租金8萬元,提前一個月繳納給甲方,甲方出具收條。
4、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工商、衛生等執照,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必須登記為家樂大骨面的牌子(因本牌名已注冊),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在經營此店,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此店名。
第四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乙方承租之前的任何歷史欠費都由甲方負擔,與乙方無關。 乙方交納以下費用:乙方應按時交納水、電、燃氣等費用。
第五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第六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經營飯店,不得經營電腦。
2、因乙方經營不善在不影響甲方的利益情況下,經甲方答應許可后,乙方可以將房屋對外轉租。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4)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5)拖欠房租累計1個月以上。
2、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1個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3、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八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2)拖欠房租或各項費用累計1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10%支付甲方滯納金。
第十一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萊陽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甲、乙雙簽(章)后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保證金租賃房屋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甲方將自己的商服樓出租給乙方開飯店,現雙方就有關事宜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服樓位于肇源鎮政府大街工會東富士祥和小區西廂房樓北數第七至第十二門、一二層,建筑面積820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6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賃費及給付方式:前三年租賃費一次性交齊17萬元,后三年的租賃費每年一交(如房租上調每年不能超2萬元)。
四、合同到期后,乙方對房屋進行的裝飾、裝修,如果與房屋結合為一體或者拆除對房屋造成損害,乙方應當保持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拆除,乙方自行購置的可以移動的物品,合同到期后乙方可以自行拿走。
五、在租賃期限內如果甲方的房屋發生糾紛,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當全額賠償。
六、甲方保證在房屋交付給乙方后的第一年冬季能按時供暖、供電,如發生不能及時供暖、供電的`情況,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有權要求甲方退還租賃費并賠償乙方因裝修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租賃期間產生的水費、電費、取暖費、有線電視費由乙方負責(各項入網費由甲方負責)。
八、在租賃期間內,如乙方飯店出兌,乙方可以將該房屋民轉租,甲方不得阻止。
九、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十、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起生效。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