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預售合同(樣式二)
第六條 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與附件規定的標準不符的,甲方同意按 向乙方補償。
第七條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 。ù髮憯底郑┫蛞曳街Ц哆`約金。逾期超過 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利息計算同第五條)。
第八條 本合同簽訂后,因甲方變更其建筑設計而影響乙方購買房屋的套內面積、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間的,應于 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及利息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甲方變更建筑設計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計算同第五條),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承擔補充協議中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 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條 乙方同意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一條 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后三十日內,持本合同和有關證件共同到市 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轉讓所預購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并簽訂預售轉讓書面協議,報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準!
第十三條 雙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條件時按規定共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并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ù髮憯底郑┓N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共 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代理人: 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