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地租賃合同
六、約定事項
1、承包期內,乙方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并承擔承包土地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務及其與承包土地有關的各種糾紛等經濟和法律責任。
2、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保護承包土地不受侵犯,土地面積不得減少,承包期滿如數交還甲方( 畝)。
3、承包期內,乙方有保護林地的義務,不得在承包土地內挖沙取土。否則,除由乙方恢復原地質地貌外,并終止合同,由其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地面現有苗木,按照雙方約定,乙方以人民幣: 元一次性現金購買。
5、承包期內,乙方必須向甲方繳納房租費,每年按人民幣: 元計算,按承包年限,在合同生效時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承包期內,房屋及其設施的維修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6、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保護好現有的深水井設施。否則予以賠償 元。
7、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在地面上建設永久性建筑,特殊情況需書面請示甲方,待甲方允許后方可實施。合同期滿,乙方建造的不動產一律歸甲方所有;可動產由乙方自行處理,并承擔其相關費用。
8、承包期滿,乙方如數交換甲方土地及其地面附著物,如有缺失、損壞等,均由乙方賠償。乙方如需繼續承包,在同等價格及相同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七、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存檔一份,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蓋章): 代表人(簽字蓋章):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苗圃地租賃合同范文三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農村的經濟發展,乙方由于茶苗培育的需要,經甲方同意,租賃甲方的土地。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達成一致。簽合同如下;
第一條;租賃土地地處廣東省 ,面積50畝。
第二條;租賃用途茶苗培育,以及其他種植業,在合同期間,不得隨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計20xx年。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乙方享受同樣價格優先權。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法。每年租金20xx元。在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的租金。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當年租金,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另有約定的除外。國家對土地的補貼以及待遇,由經營者享受。甲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費用。
第五條;合同終止。在合同厲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征用或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租賃方享受合同期間的土地費,地面附著物的賠償費以及青苗補償費等。合同終止。
第六條;合同解除。到期后合同自然解除。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