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物業租賃合同范本
商業物業租賃合同范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及租賃用途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為㎡,本合同甲方系產權人委托出租經營。
2、乙方承租該房屋經營項目為:商鋪用作經營其他品牌、產品或項目,必須征得甲方書面認可,不得擅自改變經營項目和用途,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七條第7款處理。
3、本小區商鋪規劃設計未包括餐飲等排放油煙及噪音等經營項目,乙方承租的商鋪所需的相關審批手續由乙方自理,如因相關部門限制條件等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按預定方案經營的,由乙方負責承擔損失和后續處理,甲方不承擔損失和責任。乙方必須對經營產生的噪音、廢渣及油、煙做好技術處理,達到環保部門要求,不得影響周邊環境和相鄰住戶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以及損壞小區整體形象,同時對操作人員做好安全、消防、環保等宣傳教育工作。
4、乙方承諾在租賃期內其使用該商鋪的全部經營活動,須符合國家及當地政府訂立的一切法律和法規,乙方不得利用該商鋪從事違法和不道德的活動,否則乙方除應對使用該房產之一切法律責任和后果負全部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所有因此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及其他相關損失。
第二條 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期為 年,自201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裝修約定
1. 裝修期
2. 甲方將該房屋就現狀交由乙方使用(房屋現狀:管理流程及規定,嚴格按照雙方同意的設計方案進行裝修。若乙方在裝修期間解除本合同,所繳納的款項均作為違約賠償,不予退還。
3. 乙方對房屋進行裝修過程中需遵守相關法規和接受甲方監督,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安裝對房屋結構產生影響的設備設施以及安裝招牌和空調外機位,必須先向相關主管部門報建和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將扣罰保證金,并由乙方承擔復原費用。
4. 甲方已投入的設施(包括室內給排水路、電路及照明、門窗等)交由乙方使用,乙方負責維護。
5. 甲方對房屋交付乙方前存在的問題進行修復,如:天花板滲水、門窗破損等,除此之外該商鋪日常維修由乙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
1. 租金按季度支付,本合同租金標準為人民幣/㎡/月,第一次租金于本合同簽訂之日繳納至季度末(不含免租期,如當季少于1個月的,則連同下季度一起繳交),后續繳費期限為:已繳費季度最后15日預交下一季度租金。超過繳費期限滿15日的,甲方可按本合同第七條第7款處理,因逾期繳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 本合同租金遞增方式為:。
3. 履約保證金按月租金總額的3倍計算,本合同保證金總額為:
4. 物業費:/㎡/月,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會計年度預交。
5. 乙方所耗商業水、電費由甲方根據乙方經營性質按抄表計費;
6. 水電周轉金:按元/間計收。
7. 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申
8. 任何情況下,甲方不認可乙方以履約保證金沖抵租金、管理費和其它費用。
9. 如果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延續,則原履約保證金轉為新租賃合同的履約保證金。如新租賃合同的租金高于本合同租金,乙方須按新租賃合同租金標準補足履約保證金。
10. 乙方向甲方交齊本條約定所有費用和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移交商鋪。
11. 滯納金:按月租金的5%/天計算,不包含相應計費時段的租金或物業費。
第五條 甲方義務
1. 甲方對該房屋擁有合法的經營權,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
2. 甲方提供相應資料配合乙方辦理相關證件。
3. 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房屋外墻及屋頂漏水和主水管、主電路的維修和保養。但主排污管如發生堵塞現象,屬于乙方人為堵塞的,由乙方負擔疏通費用。
4.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安全、消防、環境衛生等檢查,確保安全,發現違規事項應立即要求乙方進行整改。
5. 對于乙方的正當需求,甲方應及時予以幫助和處理。
第六條 乙方義務
1. 遵守小區各項管理規定和本合同各項約定及附件,落實門前三包,遵守公共秩序和愛護公共財產。乙方裝修必須向甲方申報,文明施工,嚴守有關的電氣施工操作規程,裝修過程中不占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不得破壞現有的消防系統包括、消防噴淋系統、消防栓系統。嚴格按照消防局的審核意見和批示進行施工。否則由此引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由此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2. 持證經營,并將簽約代表的身份證、營業執照及消防驗收合格證復印件交甲方備案,方可開張營業,否則由此引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 文明守法經商,不得占道經營和影響周邊環境和生活秩序的項目、違禁違法商品物品,不在公共區域亂掛廣告和商標,經營期內應盡量保持場內及公共區域清潔和設備的正常運轉。
4.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內自負盈虧,乙方一切債權、債務及法律糾紛與甲方無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5. 乙方在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時,不得擅自對商鋪進行擴建、拆改原房屋功能和格局,含用電負荷、改變間隔、搭建小閣樓、間隔墻用輕質材料或者室內外裝修。
6. 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裝修的監管,乙方使用不當或者人為造成商鋪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7.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遭受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8. 乙方在承租的商鋪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表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以及安裝廣告招牌、空調外機等,應事前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如超出甲方權限范圍的,由乙方自行向相關主管部門申請或報建。
9. 本商鋪消防報建的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應當嚴格遵守消防部門對該商鋪經營使用的要求并對因其違反消防要求發生的事故負責。
10. 不得貯存出售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
11. 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商鋪內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對于因在租賃商鋪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毆、火災、煙霧、水浸或任何物質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同時承擔甲方因此甲方遭受的損失,但因租賃物自身原因導致的除外。
第七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以及小區管理規定的,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在限期內整改完畢,如乙方超出整改期限拒不執行的,甲方可從整改期限滿后不再另行通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整改費用進行整改和復原,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100-3000元罰款,罰款及修復費用必須在處罰通知書發放之日2日內繳交完畢,如乙方拒不配合,甲方可按本條第7款處理。如復原費用超出履約保證金額度的,甲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收回商鋪,并按本條第7款執行,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自行承擔。
2. 除發生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繳納租金,否則甲方按第四條第10款計收滯納金。如乙方拖延15日(含15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收回商鋪,并按照本條第7款處理。
3. 乙方的租賃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訂合同且甲方要求收回該商鋪,乙方逾期不交出該商鋪的,甲方可按本條第7款處理。
4. 若因乙方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在乙方應繳清所有應付費用后可以退場,否則按本條第7款處理。
5.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擅自轉租、分租,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本合同,沒收履約保證金并按本條第7款處理。
6. 在租賃期內,如出現該商鋪因乙方違法經營被相關部門查封的情形,則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支付場地租金,租賃期限屆滿后該商鋪仍未解封的,則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的1.5倍向甲方支付場地租金,直至該商鋪被解封為止。由此導致甲方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7. 凡符合本合同約定乙方應交回該商鋪給甲方的條件時,甲方可采取強制手段,包括采取限制性措施、封閉商鋪、沒收履約保證金及商鋪內一切物品、要求乙方付清其使用期間拖欠的租金及滯納金、逾期繳費加收1.5倍租金、申請法院先予執行、申請公證處做保全公證等,因此支出的一切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 如合同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但須提前3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2個月內向乙方正式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雙方可根據當時實際情況續簽租賃合同。
2、 如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乙方應在期滿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退租手續和交清費用,并在合同期滿之日將房屋退還甲方。
3、 乙方退租時,鋪內已裝飾部分歸甲方,乙方不得損壞裝修及水電管線,使該物業處于可出租狀態。嵌裝在房屋結構或者墻體內的設備和當時場地內的全部裝修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損。如因乙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而嵌裝在房屋結構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強令拆除墻體內的設備和當時場地內的全部裝修時,乙方應無條件拆除,并恢復房屋原狀,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4、 如本合同中乙方承租的鋪位在相連兩間或兩間以上,裝修時已拆改內部間隔墻體的,在退租時,本合同默認乙方必須自行按原有規格恢復間墻格局,并按本條第3款配合執行。如乙方拒絕配合,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關費用予以恢復;如雙方另有約定可以保存現有格局的除外。
5、 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房屋和設備,以房屋及設備正常運作狀態移交,如發現有非自然損壞的則在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如履約保證金扣除后尚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 本合同約定條款不受產權交易影響,除甲方書面認可外,乙方不得在合約期內向第三方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否則,甲方將沒收履約保證金和終止本合同外,按本合同第七條
第7款處理。
2、 甲乙雙方應對往來的所有信息保守機密,不得向第三者泄露任何與本合同有關信息,如有泄露行為,一經查實,則應由違約方向守約方作經濟賠償,具體數額視情況而定,但由于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及甲方因業務需要而必須提及與乙方相關的信息的情況除外。
3、 由乙方自行處理相關主管部門的協調和處理工作。
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改變本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和經營項目。
5、 本合同的某一條款被禁止或不能執行并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6、 乙方在商鋪使用過程中,應積極配合小區物業公司對小區生活秩序、公共安全、衛生、噪音等管理工作,做好對工作人員的公共衛生和秩序的培訓,如發現有違反本條款或造成設施設備損壞的現象,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履約保證金中處以100-3000元不等的罰款。
7、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8、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金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同等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